這本書,坦率地說,讀起來像是在品嘗一壇窖藏多年的老酒,初聞可能略顯醇厚難懂,但細品之下,迴甘無窮,層次分明。我關注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作者對於“精英更替機製”的論述上。他並沒有簡單地將統治階層的衰敗歸咎於道德滑坡或外部入侵,而是引入瞭一套復雜的社會流動模型,闡釋瞭在特定曆史階段,原有上升通道的堵塞如何催生內部的係統性風險。書中的大量案例分析,特彆是對幾個關鍵曆史節點的細緻剖析,邏輯鏈條清晰,論證有力。例如,對於某一時期士人階層與軍事貴族之間互動模式的描摹,簡直是教科書級彆的社會結構剖析。不過,我個人認為,在某些涉及邊疆治理的章節中,作者的論述略顯保守,對於文化融閤與軍事徵服的復雜張力,似乎可以有更具批判性的探討空間。盡管如此,它依然是一部值得嚴肅對待的學術作品,對於理解復雜社會係統的自我調節與失靈機製,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評分我是在尋找關於古代財政體製改革的資料時偶然接觸到這本名為《帝國基石》的著作的。這本書的視角非常獨特,它將國傢治理的穩定核心聚焦於其稅收與徵發體係的演變上,而不是傳統的帝王功績或戰爭勝負。作者以一種近乎工程師的冷靜態度,解構瞭不同時代中央政府如何通過調整度量衡、鹽鐵專營乃至貨幣發行來維持龐大的官僚機器和軍事開支。書中對於“隱性財政”的挖掘尤為精彩,那些遊離於正規史冊之外的民間金融活動與地方豪強的經濟滲透,被作者還原得栩栩如生。閱讀過程中,我不斷地在腦海中將書中的模型與我熟悉的某些時期進行對照,發現許多看似突發的社會動蕩,實則有著深刻的財政根源。唯一讓我感到遺憾的是,後半部分對於近代早期財政體係轉型的論述稍顯倉促,如果能再增加一兩章對跨文化財政實踐的比較分析,這本書的厚度將更上一層樓。
評分這本書給我的整體感覺是“結構嚴謹,視野開闊”。它最大的成功之處在於,打破瞭傳統史學中對於“英雄決定論”的過度迷信。作者采取瞭一種近乎社會學的視角,將曆史的驅動力歸結為人口壓力、技術擴散速度與製度適應性的三方博弈。我發現書中對“社會資本”在特定曆史時期財富與權力分配中的決定性作用的論述,極具現實指導意義。它不再僅僅是講述“發生瞭什麼”,而是深入探究“為什麼會是這樣”。特彆是作者在分析不同地區麵對類似外部衝擊時,為何會産生截然不同的內部反應時,其對文化基因和既有社會網絡依賴性的分析,非常具有說服力。書中穿插的少量圖錶和數據可視化也恰到好處,增強瞭論點的直觀性,避免瞭純文字敘述的單調。盡管篇幅不薄,但閱讀過程中的每一次深入,都像是打開瞭一扇通往更深層曆史理解的大門,讓我對人類社會組織的復雜性有瞭全新的認識。
評分這部書的文字風格,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冷峻的浪漫主義”。它不是那種讓你讀起來心潮澎湃的激情文字,而是帶著一種曆史的宿命感,讓你在清晰的邏輯推理中感受到曆史洪流的不可抗拒。我特彆欣賞作者對“製度慣性”的深刻洞察。在很多曆史轉摺點,製度本身就像一個沉重的陀螺,慣性巨大,即便決策者意識到瞭危機,想要扭轉方嚮也需要付齣遠超想象的代價。作者用一係列精巧的類比和模型來闡釋這種慣性如何將一個看似有為的政權慢慢拖入衰敗的泥潭。書中對“信息不對稱”在治理中的作用的討論也很有啓發性,地方的真實情況是如何被層層過濾和扭麯,最終導緻中央決策失誤的,這個過程被描繪得非常真實可感。總而言之,這是一部需要細讀,並且讀完後會讓你對“變革”二字産生敬畏之心的作品,它揭示瞭結構性問題的頑固性。
評分翻開這本《王朝興衰的密碼》,我首先被它宏大的敘事視角所吸引。作者並未滿足於對某個具體曆史事件的簡單復述,而是試圖構建一個涵蓋數百年曆史變遷的理論框架。閱讀過程中,我仿佛置身於曆史的長河之中,親眼目睹瞭不同時代統治者在權力更迭中的掙紮與抉擇。書中對權力結構、資源分配以及社會階層流動的分析尤為精闢,特彆是對中央集權與地方勢力平衡關係的探討,提供瞭許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見解。作者的語言老練而富有張力,既有學者般的嚴謹考據,又不失講故事人的生動筆觸,使得原本枯燥的宏觀曆史分析變得引人入勝。我尤其欣賞其中對“周期性危機”的解讀,它不僅僅是描述瞭王朝衰亡的錶象,更深入挖掘瞭內在的結構性矛盾,讓人在閤上書捲後,仍能對既有的曆史敘事産生更深層次的反思。這本書無疑是那種需要沉下心來細細品味的力作,它挑戰瞭我們對曆史必然性的固有認知,迫使我們去探尋隱藏在重大曆史事件背後的深層驅動力。
評分第一次收到的就是髒的,換瞭一次第二次收到的又是破的。煩死瞭。發全新的書給我不行嗎?
評分很值得大傢一讀的,不妨讀讀
評分《軍功爵製考論》分上、下兩編,上編闡述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脈絡;下編是對軍功爵製中具體問題的研究和考證。全書遍涉先秦兩漢的文獻資料和楫關的地下齣土文物資料,科學地詮釋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進程。所謂軍功爵製,就是因為軍功(實際也包括事功)而賜給爵位、田宅、食邑、封國的爵祿製度。這也就是硃師轍所說的“以爵賞戰功,故雲軍爵”。這種製度是春鞦戰國時代,奴隸製社會嚮封建製社會過渡時期,新興地主階級嚮沒落的奴隸主階級奪取政權、鞏固政權鬥爭中的産物。軍功爵製,最直觀的說法,“商君為法於秦,戰斬首一者,賜爵一級。” ⑴ 總的來說,先秦的軍功爵製可以概括為“利祿官爵,摶齣於兵”,“富 貴之門,必齣於兵” ⑵,捨此之外,彆無齣路。 商鞅在變法中強調:“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⑶即奬勵軍功,爵位依軍功而授予,禁止私鬥,一緻對外,以穩定秦國的社會秩序。“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傢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⑷即宗室中非有軍功者不得入公族簿籍,這一條給予瞭腐朽的宗室貴族以緻命打擊。宗室貴族原來僅憑血緣關係,就可以坐享榮華富貴,此後如不立有軍功,就被開除屬籍,失去貴族特權。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到榮華富貴,無功勞的,即使傢富也不得鋪張,不管多麼富有,也得不到盛德美名。為瞭奬勵軍功,鼓舞士氣,秦國還製定瞭其他一係列政策。“受賜田宅能得爵(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⑸新法規定,士兵在戰爭中殺敵一人,可以免除其全傢的徭役和賦稅;斬首敵軍官一名,授爵一級,賜田一頃,宅九畝,還賞給一個農奴。 “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首二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⑹,在商鞅推行的法令所確立的軍功爵製中,爵位的賞賜與晉升在此,我們必須指齣的是,早在商鞅之前,秦國就已經有瞭軍功爵製,秦國早期軍功爵製,“非是商鞅盡新作也”⑺,商鞅主持變法是以左庶長身份而進行的,據查證,左庶長在秦國早期軍功爵製中是第十級,在當時的分量是很重的。說明在其變法之前,秦已經存在著軍功爵,商鞅隻是賦予已有的軍功爵以新的內涵。另外,“晉秦戰於麻隧,秦師敗績,晉獲秦將成差及不更女父。”⑻“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⑼。不更、庶長均為軍功爵名,這更能說明秦在春鞦時期就已經有瞭軍功爵製。 二、商君軍功爵製製定背景 商鞅的軍功爵製是在特定的背景下齣颱的,秦國地處中西部,偏僻落後,國力衰微,秦國長期內亂,戰備不修,魏國乘虛而入,奪取瞭秦國肥沃的河西之地,秦國正處於生死存亡之際;此外,當時的下層群眾和老百姓生活疾苦、民生凋蔽,屢受欺壓、齣頭無望,反抗情緒日益高漲。 封建社會中,爵位是政治、經濟、社會地位的重要標誌。因此,商鞅把軍功爵的價值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商鞅認為官爵是君主駕馭人民,人民為國盡力的重要手段,在商鞅的言論中經常是官爵並提,實際是爵重於官。從民的角度說,“凡民之所疾戰,不避死者,以求爵祿也。明君之治國也,士有斬首捕虜之功,必其爵足榮也,祿足食也。”⑽。從君主角度說,商鞅認為, “明王之所貴惟爵,其實不榮,則民不急,列位不顯,則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則民不貴上爵,列爵祿賞不道其門,則民不以死爭位矣。”
評分還可以,用起來方便...........
評分必須說明,以上所介紹的秦國早期軍功爵製,也並非全是商鞅所創建,事實上秦在春鞦時期已有庶長,不更等爵名,商鞅隻是在已有的軍功爵位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化,故《左傳》襄公十一年正義說:秦商鞅變法所建立的軍功爵製,“非是商鞅盡新作也”。這個評語是符閤曆史實際的。
評分非常好用,非常實用,很好
評分《軍功爵製考論》分上、下兩編,上編闡述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脈絡;下編是對軍功爵製中具體問題的研究和考證。全書遍涉先秦兩漢的文獻資料和楫關的地下齣土文物資料,科學地詮釋瞭軍功爵製産生、發展和衰亡的曆史進程。所謂軍功爵製,就是因為軍功(實際也包括事功)而賜給爵位、田宅、食邑、封國的爵祿製度。這也就是硃師轍所說的“以爵賞戰功,故雲軍爵”。這種製度是春鞦戰國時代,奴隸製社會嚮封建製社會過渡時期,新興地主階級嚮沒落的奴隸主階級奪取政權、鞏固政權鬥爭中的産物。軍功爵製,最直觀的說法,“商君為法於秦,戰斬首一者,賜爵一級。” ⑴ 總的來說,先秦的軍功爵製可以概括為“利祿官爵,摶齣於兵”,“富 貴之門,必齣於兵” ⑵,捨此之外,彆無齣路。 商鞅在變法中強調:“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⑶即奬勵軍功,爵位依軍功而授予,禁止私鬥,一緻對外,以穩定秦國的社會秩序。“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傢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⑷即宗室中非有軍功者不得入公族簿籍,這一條給予瞭腐朽的宗室貴族以緻命打擊。宗室貴族原來僅憑血緣關係,就可以坐享榮華富貴,此後如不立有軍功,就被開除屬籍,失去貴族特權。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到榮華富貴,無功勞的,即使傢富也不得鋪張,不管多麼富有,也得不到盛德美名。為瞭奬勵軍功,鼓舞士氣,秦國還製定瞭其他一係列政策。“受賜田宅能得爵(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⑸新法規定,士兵在戰爭中殺敵一人,可以免除其全傢的徭役和賦稅;斬首敵軍官一名,授爵一級,賜田一頃,宅九畝,還賞給一個農奴。 “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首二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⑹,在商鞅推行的法令所確立的軍功爵製中,爵位的賞賜與晉升在此,我們必須指齣的是,早在商鞅之前,秦國就已經有瞭軍功爵製,秦國早期軍功爵製,“非是商鞅盡新作也”⑺,商鞅主持變法是以左庶長身份而進行的,據查證,左庶長在秦國早期軍功爵製中是第十級,在當時的分量是很重的。說明在其變法之前,秦已經存在著軍功爵,商鞅隻是賦予已有的軍功爵以新的內涵。另外,“晉秦戰於麻隧,秦師敗績,晉獲秦將成差及不更女父。”⑻“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⑼。不更、庶長均為軍功爵名,這更能說明秦在春鞦時期就已經有瞭軍功爵製。 二、商君軍功爵製製定背景 商鞅的軍功爵製是在特定的背景下齣颱的,秦國地處中西部,偏僻落後,國力衰微,秦國長期內亂,戰備不修,魏國乘虛而入,奪取瞭秦國肥沃的河西之地,秦國正處於生死存亡之際;此外,當時的下層群眾和老百姓生活疾苦、民生凋蔽,屢受欺壓、齣頭無望,反抗情緒日益高漲。 封建社會中,爵位是政治、經濟、社會地位的重要標誌。因此,商鞅把軍功爵的價值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商鞅認為官爵是君主駕馭人民,人民為國盡力的重要手段,在商鞅的言論中經常是官爵並提,實際是爵重於官。從民的角度說,“凡民之所疾戰,不避死者,以求爵祿也。明君之治國也,士有斬首捕虜之功,必其爵足榮也,祿足食也。”⑽。從君主角度說,商鞅認為, “明王之所貴惟爵,其實不榮,則民不急,列位不顯,則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則民不貴上爵,列爵祿賞不道其門,則民不以死爭位矣。”
評分很值得大傢一讀的,不妨讀讀
評分硃紹侯先生的大作,有幸聽到瞭老師的講課,雖然也有疏漏,但是不失為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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