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可以分為很多分支學科,主要有:
評分即專門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中的曆史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評分①理論法學,又稱基礎法學。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規律。中國法律院係為這個學科開設的課程稱為法學基礎理論(簡稱法理學)。
評分注:綜閤法學有兩個顯著特徵:其一,它的研究對象跨越多種甚至各種法學分支學科;其二,理論、應用和曆史不是各有側重,而是三者兼容並包。法學總論或概論之類是典型的綜閤法學。同時也包括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
評分即具有相當大的跨越性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評分第三次世界***
評分陳衛東編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刑事訴訟法(第3版),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刑事訴訟法(第3版)在編寫上突齣以學生為中心,結閤實際案例,生動地闡釋法條和刑事訴訟法學原理。每章後都有練習題、案例分析題。在內容的選擇上,注重法學教育知識性、理論性和實踐性的統一,注意吸收法學教育科研的最新成果,為一綫教師提供實用素材。,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2.物證的作用幾乎每個刑事案件都有物證。物證除具有獨立的證明作用外,還有以下作用(1)物證是偵破案件的綫索和嚮導。司法實踐中,很多案件的偵查都是從某一物證,比如一具屍體、一攤血跡、一行腳印開始的。同時,根據某些物證,可以判斷作案人的身份特徵,有助於縮小偵查範圍,發現犯罪嫌疑人。(2)物證是鑒彆其他證據尤其是言詞證據真僞的有力手段。物證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其對案件的證明作用不易受到人們主觀因素的影響,因此,其他證據是否具有客觀性,是否符閤案件的實際情況,往往需要用物證加以鑒彆。(二)書證書證是以文字、圖畫、符號所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書麵材料或其他物品。如貪汙案件中僞造的賬本、單據犯罪分子有關犯罪動機和犯罪過程的日記誣告、陷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給司法機關的誣告信等。司法實踐中,書證的載體多是紙張,但也有竹、木、金、石、布、革等物品。不論書證書寫或刻畫於何種物品上,凡是以其記載的內容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都是書證。相反,有些書麵材料不以其記載的內容,而以其存在的位置來證明案件事實,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書寫的信件遺留在犯罪現場,信件的內容與案件無關,隻以其存在的位置說明他可能到過犯罪現場,則屬物證而非書證。(三)物證與書證的異同物證、書證的相同點有二(1)物證、書證都是以物質形式錶現齣來的證據,同屬於實物證據。(2)在某些情況下,物證、書證可以有同一個載體。例如,貪汙案件中犯罪分子塗改的單據或賬冊。如以其塗改後的內容證明犯罪分子貪汙數額的,它是書證如以其筆跡(痕跡)特徵證明此項塗改係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為,它又是物證。物證與書證的區彆在於(1)物證是以其物質特徵來證明案件事實,書證則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二者的證明方法不同。(2)在某些情況下,書證可以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例如,犯罪分子作案後寫的記載犯罪活動的日記等),是直接證據,而物證無論在何時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
評分作為課本,不錯,沒問題。
評分記得以前讀書,大都都以曆史方法去解題,而學校老師也從未教過請求權方法。很多時候覺得思維很僵化。希望通過這本書好好修煉自己的民法思維吧。曆史方法,按照事實發生的過程,依程序檢視其法律關係。請求權方法,指誰嚮誰依據何種法律規範,主張何種權利。如果說曆史方法是從前往後,從具體到抽象,那麼請求權方法是從後往前,從抽象到具體。第一章 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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