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呢?
評分很喜歡李其瑞,他的每一本書幾本上都有,這本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很不錯,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是以基本法律理論和我國主要法律部門為內容的法學基礎教材。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的編寫立足於普通高校課程設置情況,並從理論性、係統性、實用性角度齣發,改變瞭以往法學概論類教材偏重製度介紹的編寫傾嚮,突齣理論性與製度性相結閤的知識框架,並處處融閤我國最新的立法精神與內容。在形式上,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於章前設置內容提要與重點問題,於章後設置延伸閱讀書目與思考題,體係清晰,語言簡練,適閤非法律專業的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學習使用,也可供具有本專科同等學曆者進修自學培訓之用。本教材的特色★用直觀形象的圖片、錶格詮釋深奧的法學理論,具有很強的可讀性★通過豐富的資料和啓發性的思考開啓讀者的智慧之門,在擴大閱讀視野的同時,引導讀者探尋法律的奧秘★穿插生動的案例,將抽象的法律知識與司法實踐相結閤,可提高讀者的實踐分析能力★本教材的讀者不限於法律院校的師生,其他研習法律或者對法律感興趣的讀者均能從中受益。在君主製的國傢,這種法律的權威是藉助於君主的權力來推行的,在民主製的國傢,國傢的權力和意誌可能是藉助於民眾的意誌來推行的。例如,盧梭則認為法律應當是公意的體現。按照這種說法,誰掌握國傢權力誰就可以製定法律,誰就可以不受約束地、任意地製定法律。顯然,這種學說雖然是對某些社會曆史事實的概括,但是,在現代社會,這種理論無法迴答為什麼主權者的命令就可以成為法律這樣的問題,所以這種關於法律起源的理論缺乏閤理性,不符閤現代社會人們對於閤法立法的社會要求和願望。(三)社會論社會論主張法是一種社會現象,要認識法,就必須站在法和社會相關聯的角度來闡釋法,因為法的本質蘊藏在社會之中。從社會的角度來認識法律的本質問題,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視角,可以是曆史的視角、人類學的視角、文化功能學的視角等等。社會論的總體觀點是,法律的本質存在於社會文化之中,法的成長與變遷從根本上來說是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心理的因素作用於法的曆史變遷過程。‘德國曆史法學派代錶人物薩維尼就主張,法的內容同一個民族本身存在著不可分割的必然因素,法律就同語言和風俗習慣一樣,是緩慢變化和自發發展的。法律的特點同一個民族的個性緊密相連,體現著一個民族的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識,是該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必然體現和社會曆史文化進步的必然結果。一個國傢的法體係,就是該民族精神長期、緩慢的不易察覺的作用的結果。人類學傢們往往從人類社會生活的差異性角度來認識法律。如著名人類學傢吉爾茨就認為,法律是一種地方性知識。法學和民族誌,一如
評分啓明,開人心智之明!
評分怎麼理解呢?
評分李培林寫的的書我真的喜歡基本上每本都有,還是朋友推薦我買的,後來就非常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衛斯理、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韓寒、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啓明文叢生活和文本中的社會學,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運費瞭嗬嗬。書的內容直得一讀,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過去中國文人做學問的路子,從經典解讀到文獻求證,依賴的本錢都是文獻的豐富,學者傢中的孤本、善本,就像銀行傢的錢袋子,那是學問比拼的本錢,現在雖然很難僅僅依靠文獻取勝,但對文獻的掌握和熟悉,仍像雕刻傢對刻刀和材料的熟悉,是手藝活的基礎。社會學所研究、關注並通過社會調查獲得的學問,實際上就是關於日常生活基層結構變化規則的知識。這種知識除瞭來自對日常生活經驗的分析綜閤,彆無他途。從中國經驗齣發,我們纔能真實地瞭解中國發展中諸多社會風險的臨界點在哪裏,這些臨界點單憑既有的規則是推論不齣來的,不顧前提條件和約束單從原則推論齣的結論往往會是虛假的。,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女子從天生到生成是一種跨世紀的變革,也被稱為女性的精神斷奶。在斷奶之前,對女性的價值判斷(不管是否定的還是肯定的)一直是來自男人的世界。古希臘先哲亞裏士多德說女性之為女性是由於某種優良品質的缺乏。在數學上先聲奪人的畢達哥拉斯另有高論世上善的法則創造瞭秩序、光明和男子,而惡的法則創造瞭混亂、黑暗和女子。羅馬法在西方的法學史上可謂經典的金科玉律,但這本古典法律大全在限製女性權利時引用的理由卻齣奇的荒唐,認為女子是愚蠢的,因為她們既沒有判斷力也沒有常性。18世紀的啓濛時代在習慣上被稱為批判的歲月,智士仁者們開始以一種新的觀念評價他們周圍的世界,誠如一位革命理論導師所說,一切都必須在理性的法庭麵前為自己的存在辯護或放棄存在的權利。就在這場民主和人權平等的大雷雨中,女性作為人的價值首次得到洗禮,啓濛大師狄德羅說的女人和男人一樣屬於共同的人類這樣一句平庸無味的話,在當時成瞭石破天驚的呐喊。但男子對女子傳統的評判權並不是幾聲詛咒和國罵就能推倒的。就是那個為現代思潮鳴鑼開道的怪傑尼采在20世紀還說什麼到女人那兒去不要忘記帶著鞭子。西方工業革命的偉大成果之一是女性進入瞭社會和工廠,成為直接生産力的一部分,工業文明無堅不摧的經濟衝擊波改變瞭傳統的價值判斷標準。在以往以官本位為基石的社會,權力流通是社會軸承鏇轉的潤滑油,攫取權力同時也就是攫取財富和社會地位。但在金錢本位的商品流通社會,一切都可以用經濟的尺度來衡量,女性對同工同酬和直接參加社會財富分配的要求使她們在某種程度上改變瞭上帝
評分與諸如福柯和布希亞這樣的後結構主義日常生活理論傢不同,作為日常生活轉嚮重要代錶人物的加芬剋爾的常人方法學反對那種無視主體能動性的客體主義立場。受現象學和現象學社會學的影響,加芬剋爾力求揭示社會秩序是如何在日常生活的情境中被人類行動者所建構起來的。加芬剋爾認為,以實證主義和結構功能主義為主導的傳統主流社會學對社會秩序的研究,不過是一種由技術理性所主導的通過形式化的統計分析所實現的對社會秩序的理論重建,並錯誤地將此種重建的産物視為事實本身①。與傳統主流社會學否認在具體的日常情境中存在著秩序性相反,加芬剋爾認為,塗爾乾所謂的社會事實意義上的“物”是可以在具體的日常情境中被直接看見和聽見的①,它並不是結構主義者所設想的那種隻能通過理論的方式加以再現的潛在的結構,而是日常生活情境中普通行動者們共同協作的實踐活動所建構的經驗現實。加芬剋爾認為,日常的實踐活動具有地方性的特徵,它具有文化的特殊性,這意味著共處於特定的生活世界之中的人們可以一種基於特定情境文化的索引性的方式來彼此理解對方的行動。而傳統主流社會學通過定量技術所實現的秩序模型卻遮蔽瞭此種特殊性,它無法看到秩序是在特定情境中所形成的內生現象,正是在具體情境中的實踐活動的不斷重復性、一緻性和集體性的特徵為我們揭示瞭“物”的一般性或結構性。不過加芬剋爾反對將社會秩序的一般性特徵還原為人們自己的獨特的原創②,他所關注的是情境的結構性層麵,他認為社會秩序相對於秩序的特定生産者是不朽的,也就是說無法以個彆生産者甚至共同行動的某一群生産者的存在來還原秩序的存在,當一群生産者離開情境之後,新來者依然會以相似的方式將秩序生産齣來。這便是秩序的結構性特徵。加芬剋爾將其思考的重點放在瞭米德所強調的互動實踐上,他所關心的是以此種互動實踐來探討帕森斯的秩序問題,他反對將社會成員的實踐方法或者說常識的一緻性還原為個體的主觀性。加芬剋爾試圖在個體主義和結構主義的還原論之間尋找一條不同的道路,這條道路突顯瞭人類行動者在他們能動的共同實踐中不斷地再生産著日常生活的社會秩序,社會秩序並不是強加於人的外在客體,也不是個人的主觀性投射,它是在活生生的日常生活的直接可見的細節中的集體性的成就。
評分經典著作
評分傅鏗首先從歐洲知識人(如托剋維爾、哈耶剋)入手,試圖通過他們的所思所言建構齣一個“知識人的烏托邦”,比如法國的浪漫主義傳統、英美知識人的事功精神、哈耶剋的自由主義等,可以說,知識人的烏托邦代錶瞭一切進步思想:民主、自由、理性、平等,凡此種種,而這些烏托邦錶現可以說又都是絕對理想化的,在作者看來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悲劇。法蘭西知識人是這種烏托邦的集大成者,比如戰後法國的知識英雄阿爾都塞、薩特、斯特勞斯和福柯等人,他們更是被作者稱為“先知式的知識人”。然而作者的思想並不是為這些左派領袖歌功頌德,而是對之進行一種巧言無聲的批判,因為從伏爾泰到福柯都“為整個人類設想齣一種宏偉的理想藍圖,隨後以此‘理想王國’為號召而激烈地破壞一切傳統秩序”。 這是《知識人的黃昏》一書的核心所在。1968年的“五月風暴”似乎是一個分水嶺,之後包括薩特的很多知識領袖都陷入到極左的深淵,作者認為,深淵的産生直接導緻之前知識人推進的社會革命宣告破産,因為那是一種知識人的烏托邦,同時也是一種烏托邦的睏境,換句話說,傳統與破壞傳統之間存在不能調和的矛盾,在麵對社會改革人人都迴天乏術之後,人們也隻能選擇飛鳥各投林瞭。從這個意義上說,“知識人的黃昏”可以說在所難免。
評分很喜歡李其瑞,他的每一本書幾本上都有,這本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很不錯,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是以基本法律理論和我國主要法律部門為內容的法學基礎教材。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的編寫立足於普通高校課程設置情況,並從理論性、係統性、實用性角度齣發,改變瞭以往法學概論類教材偏重製度介紹的編寫傾嚮,突齣理論性與製度性相結閤的知識框架,並處處融閤我國最新的立法精神與內容。在形式上,新世紀法學基本課程教材法學原理於章前設置內容提要與重點問題,於章後設置延伸閱讀書目與思考題,體係清晰,語言簡練,適閤非法律專業的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學習使用,也可供具有本專科同等學曆者進修自學培訓之用。本教材的特色★用直觀形象的圖片、錶格詮釋深奧的法學理論,具有很強的可讀性★通過豐富的資料和啓發性的思考開啓讀者的智慧之門,在擴大閱讀視野的同時,引導讀者探尋法律的奧秘★穿插生動的案例,將抽象的法律知識與司法實踐相結閤,可提高讀者的實踐分析能力★本教材的讀者不限於法律院校的師生,其他研習法律或者對法律感興趣的讀者均能從中受益。在君主製的國傢,這種法律的權威是藉助於君主的權力來推行的,在民主製的國傢,國傢的權力和意誌可能是藉助於民眾的意誌來推行的。例如,盧梭則認為法律應當是公意的體現。按照這種說法,誰掌握國傢權力誰就可以製定法律,誰就可以不受約束地、任意地製定法律。顯然,這種學說雖然是對某些社會曆史事實的概括,但是,在現代社會,這種理論無法迴答為什麼主權者的命令就可以成為法律這樣的問題,所以這種關於法律起源的理論缺乏閤理性,不符閤現代社會人們對於閤法立法的社會要求和願望。(三)社會論社會論主張法是一種社會現象,要認識法,就必須站在法和社會相關聯的角度來闡釋法,因為法的本質蘊藏在社會之中。從社會的角度來認識法律的本質問題,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視角,可以是曆史的視角、人類學的視角、文化功能學的視角等等。社會論的總體觀點是,法律的本質存在於社會文化之中,法的成長與變遷從根本上來說是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心理的因素作用於法的曆史變遷過程。‘德國曆史法學派代錶人物薩維尼就主張,法的內容同一個民族本身存在著不可分割的必然因素,法律就同語言和風俗習慣一樣,是緩慢變化和自發發展的。法律的特點同一個民族的個性緊密相連,體現著一個民族的共同信念和共同意識,是該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必然體現和社會曆史文化進步的必然結果。一個國傢的法體係,就是該民族精神長期、緩慢的不易察覺的作用的結果。人類學傢們往往從人類社會生活的差異性角度來認識法律。如著名人類學傢吉爾茨就認為,法律是一種地方性知識。法學和民族誌,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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