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國際法案例研習/中國政法大學案例研習係列教材》特點:
1.來源豐富。除常設國際法院和國際法院的案例之外,其餘案例來自國際仲裁法庭、歐洲國際軍事法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國際刑事法院、歐洲人權法院等國際法庭,此外,還有一部分來自國內法庭的判決。
2.內容豐富。按照國際法教材的內容,所選案例涉及國際法總則、分則,包括戰爭法的各個領域。
3.時間跨度大。從1872年的“阿拉巴馬號仲裁案”到2012年的“盧班加案”,所選案例囊括瞭近代和現代國際法發展各個時期的重要案件。
作者簡介
馬呈元,男,山西孝義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教授。長期從事國際法領域教學與研究工作,並取得瞭豐富的科研成果。
張力女,陝西省乾縣人,1984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係。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長期從事國際法及相關領域的教學和研究工作,並取得瞭豐富的學術成果。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國際法的基本理論和原則
知識概要
經典案例
案例一:執行聯閤國職務遭受傷害的谘詢意見(國際法院)
案例二:關於《聯閤國總部協定》第21條仲裁義務的谘詢意見(國際法院)
案例三:在尼加拉瓜境內針對尼加拉瓜的軍事與準軍事行動案(尼加拉瓜與美國)
案例四:關於科索沃獨立問題的谘詢意見(國際法院)
案例五:關於西撒哈拉法律地位問題的谘詢意見(國際法院)
第二章 國傢管轄權、管轄豁免與國傢責任
知識概要
經典案例
案例一:“荷花號”案(法國和土耳其)
案例二:“交易號”案(美國)
案例三:艾希曼案(以色列)
案例四:國傢管轄豁免案(德國和意大利)
案例五:皮諾切特引渡案(英國上議院上訴法院)
拓展案例
關於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修建隔離牆問題的谘詢意見(國際法院)
第三章 國傢領土
知識概要
經典案例
案例一:帕爾瑪斯島仲裁案(美國和荷蘭)
案例二:隆端寺(柏威夏寺)案(柬埔寨和泰國)
案例三:邊界爭端案(布基納法索和馬裏)
拓展案例
利吉丹島和西巴丹島的主權歸屬案(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
第四章 海洋法
知識概要
經典案例
案例一:科孚海峽案(英國訴阿爾巴尼亞)
案例二:塞加號案(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訴幾內亞)
案例三:緬因灣劃界案(加拿大和美國)
案例四:領土與海洋爭端案(尼加拉瓜和哥倫比亞)
拓展案例
大陸架劃界案(利比亞和馬耳他)
第五章 航空法
知識概要
經典案例
案例一:洛剋比空難案(利比亞訴美國和英國)
案例二:卓長仁劫機案(韓國)
……
第六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七章 國際人權法
第八章 國際環境法
第九章 國際組織法
第十章 外交和領事關係法
第十一章 國際條約法
第十二章 戰爭和武裝衝突法
精彩書摘
國際法院最後依據有效控製原則獨立作齣瞭關於7個海洋地物的主權歸屬的判決,說明有效控製可以單獨作為一項取得領土主權的方式。至少在法院判決時,有效控製原則並沒有依附於任何其他的方式。這裏法院判決所錶現齣來的規則與主權國傢的意思似乎不完全一緻,不知有效控製作為一項獨立的領土取得方式是否是國際司法實踐中發展齣來的一項規則,能否被認為已經形成習慣法。
在對條約和保持占有原則進行審查後,法院認為,根據前兩項均無法作齣主權歸屬的判決時纔對有效控製原則進行審查。這樣的順序是否說明在判斷主權歸屬時,這些依據有等級性,即隻有在條約無法解決時纔適用有效控製原則。本案中對於聖安德列斯、普羅維登西亞、聖卡塔麗娜島的主權問題,由於1928條約有明確規定,於是直接作齣判決,而沒有去審查是否有當事國的有效控製行為。而其他7個地物正是因為缺少瞭條約的規定,纔需要其他證據來證明。所以,有效控製原則的證明力應該是較弱的,不論是在適用的優先性上還是作為定案的依據上,應該都弱於條約。並且尼加拉瓜方麵聲稱,隻有在保持占有原則無法解決的情況下纔適用有效控製原則。
法院在判決爭議地物主權歸屬時綜閤瞭各種判斷,而不是僅僅基於某一個獨立的依據,雖然本案主要是基於有效控製,但其後對方的承認、地圖、第三國的承認等都對法院的這種判斷起到瞭補充作用。法官是在一係列的證據,主要的或次要的,直接的或間接的證據的支持下,綜閤形成一個證據鏈後作齣的判斷。因此,即使有效控製能夠單獨作為一項取得領土的方式,在具體的案件的裁判中,法院還是會全麵綜閤各種證據來作齣判斷,而不會僅僅依據這一個方麵的證據來裁判。
《海洋法公約》關於島嶼的製度規定在第八部分第121條。按照該條第1款對島嶼的定義,島嶼是四麵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麵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這一定義的意義在於,首先,島嶼是自然形成的,而人工島不在此範圍之內。其次,島嶼必須在高潮時高於水麵,而排除瞭《公約》第13條規定的低潮高地。最後,構成島嶼的法律地位與構成島嶼的地址、地質無關。正如在本案中,法院認為,根據國際法,是否自然形成以及是否在漲潮時露齣海麵這兩個要素是定義島嶼的僅有條件,地質等因素無需考慮。
……
前言/序言
國際法是以國傢之間的關係為主要調整對象的法律。17世紀以來,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國際法逐漸形成瞭完整的體係。特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國際法主體類型和數量的增加,國際法的調整對象和範圍日益擴大,齣現瞭國際經濟法、國際人權法、國際刑法、國際環境法等新的領域和分支,並且形成瞭指導現代國際關係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和國際強行法。由於國際法在規範國傢行為和調整國際關係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對國際法的學習和研究,對於維護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建立和平、安全、公正、和諧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瞭促進國際法的課堂教學,多年來,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的教師編寫和齣版瞭多部在中國國際法領域具有重要影響的教材。特彆是2003年7月由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齣版的周忠海教授主編的《國際法》(第二版)無疑在全國同類教材中居領先的地位。在國際法教材已成體係的情況下,編寫和齣版與之相配套的案例教材即成為順理成章之事。而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和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決定齣版的國際法案例教材,實乃順勢而為的應時之作。
在國際法的長期發展過程中,産生瞭大量的重要案例和判決。這些判決有的是國際法庭作齣的,有的是國內法庭作齣的,有的是國際司法機關作齣的,有的是國際仲裁法庭作齣的。對這些案例的學習,有利於強化學生對國際法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的瞭解和掌握,並使他們把國際法原理、國際條約、國際習慣法規則與現實國際法問題,特彆是影響較大的國際法問題結閤起來進行學習,以達到提高理論聯係實際和運用國際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為培養復閤型和應用型的國際法人纔奠定基礎。
好的,這是一份基於您提供的圖書名稱,但內容完全不涉及該書的圖書簡介,力求內容翔實且自然流暢,避免AI痕跡的寫作風格: --- 《古代漢字演變與書法藝術的韆年流變:從甲骨到楷書的風格探析》 本書簡介 本書以一種深入而宏大的視角,剖析瞭漢字自其萌芽之初,直至成熟定型於楷書體係的漫長曆史進程中所蘊含的深刻文化意涵與審美嬗變。我們並非單純梳理字體的演變時間綫,而是著重探究每一階段的文字形態如何與當時的社會結構、哲學思想、書寫載體乃至宮廷與民間藝術風尚緊密交織,共同構建起中華文明獨有的視覺敘事體係。 第一部分:文字的初生與神性——從刻畫符號到銘文的奠基 本書的首章聚焦於商周時期的漢字源頭。我們首先細緻考察瞭甲骨文的發現背景及其在王權祭祀活動中的核心地位。甲骨文的刻寫特徵,其不規則的綫形、強烈的筆鋒感,不僅反映瞭青銅鑄刻技術的局限,更體現瞭先民“契刻以蔔”的思維模式,即將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寄托於神靈的“蔔辭”之中。這種文字具有高度的“圖像性”和“符號性”,與後世強調規範的字體存在本質差異。 隨後,我們將目光投嚮瞭金文,特彆是西周重器上的銘文。金文的齣現標誌著文字載體的重大轉變——從龜甲獸骨轉嚮瞭貴重的青銅禮器。這種轉變直接影響瞭書寫工具的運用(由尖銳的刻刀轉嚮瞭更流暢的範鑄工藝),使得文字綫條趨於圓潤、厚重、結構趨於穩定。本書將深入分析周代禮樂製度對金文“端莊、肅穆”風格的塑造作用,探討銘文中那些篇幅宏大、結構嚴謹的史詩性文本,是如何通過字體的沉穩來確立周王朝的政治閤法性與宗法秩序的。 第二部分:統一與規範的時代強音——秦漢的帝國氣象 秦始皇統一六國,首要的文化工程便是“書同文”。本書認為,李斯等人主導的小篆的創立,絕不僅僅是文字的統一,更是中央集權國傢意誌的第一次強大而成功的文化投射。小篆的筆畫勻稱、結構嚴謹、左右對稱,其程式化程度極高,有效削弱瞭地域書寫風格的差異,為日後行政公文的高效傳播奠定瞭基礎。我們將通過對比秦係文字與六國異體字,揭示這種“強製性標準化”在鞏固帝國版圖中的隱秘力量。 然而,文字的生命力在於應用。在小篆嚮隸書過渡的秦漢之際,效率的追求催生瞭隸書這一劃時代的字體革命。隸書的“蠶頭燕尾”結構,徹底打破瞭篆書“圓轉”的古老傳統,確立瞭橫、竪、撇、捺的“方摺”筆法體係,這被譽為漢字從“圖畫性”嚮“符號性”邁進的關鍵一步。本書將詳細考察漢代簡牘的普及如何加速瞭隸書的成熟,並通過分析《乙瑛碑》、《曹全碑》等經典隸書碑刻,探討隸書在處理不同書寫速度和材料上的適應性與藝術錶現力。 第三部分:書體的成熟與審美的多元化——魏晉風度的開啓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蕩,思想解放,為中國書法藝術的巔峰奠定瞭基礎。本部分著重分析瞭成熟楷書——真書的誕生及其與隸書的內在聯係。楷書的形成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經曆瞭一個從“章草”到“今草”,再到成熟“楷則”的復雜過程。 本書將重點解析鍾繇、王羲之父子在楷書定型中的關鍵作用。他們成功地將隸書的方正結構融入瞭草書的靈動筆意,創造齣既閤乎規範(可供人學習)又富有個性(可供人品鑒)的書體。我們不隻停留在描述王羲之“遒勁自然”的錶象,而是深入探討在玄學思潮興盛的時代背景下,書法如何成為士人“修身養性”、“寄托風骨”的最高藝術載體。 此外,本書還對魏晉時期的行書和草書進行瞭細緻的對比研究。行書作為實用與藝術的完美結閤點,在文人間的往來信劄中得到瞭極大的發展。本書將通過解讀部分齣土或傳世的“尺牘”,來還原當時士人日常交流的書寫習慣與情感流露,解析“筆斷意連”的審美標準是如何在速度的驅動下被確立和完善的。 第四部分:楷書的典範化與風格的定型——隋唐的輝煌 隋唐是中國文化製度和藝術的鼎盛期,這一時期的書法藝術也達到瞭高度的“典範化”。楷書在唐代被推嚮瞭結構與法度的極緻。本書認為,唐代科舉製度對書寫規範性的要求,以及佛教造像碑刻的廣泛需求,共同促成瞭“唐楷”的興盛。 我們詳細剖析瞭初唐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等人的風格差異,他們雖同為楷書大傢,卻各有側重:歐體之險勁、虞體之圓潤、褚體之秀逸。最後,本書將聚焦於“書聖”顔真卿和“顔筋柳骨”中的柳公權。顔真卿的楷書,以其雄渾博大、氣象萬端的風格,被視為“忠義精神”的視覺載體,其渾厚的力量感與內在的道德力量構成瞭唐代審美的主流。而柳公權的清勁瘦硬,則代錶瞭對法度的極緻追求與個性在規範內的精準錶達。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多維度、跨學科的視角,理解漢字形態的每一次重大變革,背後所驅動的社會力量、哲學理念和審美取嚮,從而更深刻地體會書法藝術作為中華文明核心載體的獨特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