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 [Property and the Law in Energy and Natrual Resources]

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 [Property and the Law in Energy and Natrual Resources]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英] 艾琳·麦克哈格,[新西兰] 巴里·巴顿,[奥] 阿德里安·布拉德布鲁克 等 著,胡德胜,魏铁军 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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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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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法
  • 经济法
  • 财产法
  • 可持续发展
  • 资源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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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37328
版次:1
商品编码:11412764
包装:平装
丛书名: 自然资源治理译丛
外文名称:Property and the Law in Energy and Natrual Resources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4-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25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本书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环境方面的资深专家撰写而成。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从理论角度又结合具体实践,以能源为中心研究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创新点在于:对气候变化形势下的林权、排放交易、供水服务、生态服务、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制度安排提出了创新性设计或者设想。同时,它对于政府、投资者和市民社会更好地理解、设计、协商、探讨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知识和信息。

内容简介

  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属性是界定财产和权利的基础。《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环境方面的资深专家撰写而成。《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财产法和财产权利的理论和概念。第二部分研究了案例国家在国家层面上的自然资源制度。第三部分对财产权、市场和监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最后一部分对房地产领域、环境上的水市场、财产权以及林业部门中的生物碳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产权市场这些方面的正在形成的新兴财产制度和可持续能源发展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从理论角度又结合具体实践,以能源为中心研究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创新点在于:对气候变化形势下的林权、排放交易、供水服务、生态服务、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制度安排提出了创新性设计或者设想。同时,它对于政府、投资者和市民社会更好地理解、设计、协商、探讨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知识和信息。

作者简介

  胡德胜,河南卫辉人,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和比较法律与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和省部级项目5项,出版中、英文著作8部、译著3部,主编或参编教材6部,在Energy Policy、Water Policy等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译)文100余篇。
  
  魏铁军,河北安国人,博士,研究员,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兼职教授,加拿大女王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矿业法与国土资源管理。主持省部级项目6项,出版著作、译著4部,发表各类论文50余篇。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总之,本书中的法律分析全面而翔实。毫无疑问,它将成为自然资源以及财产两个领域法律课程的主要阅读书目。对于进入以环境与发展为研究主题的……领域,这一著作提供了一种学术性法律路径。尽管它以学术性为要旨,但是还为决策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有用信息,而且除了学术群体之外,还应该将之推荐给参与自然资源和财产开发的广泛群体。
  ——琳达·西格尔
  
  在与能源和资源法律的互动中,财产具有多种多样的定义、制度性表达和法律形式。因而,对于能源和资源领域中的财产和法律如何运行的任何准确理解,都需要进行细致分析……本书有助于构建一种对财产的持久重要性及其演变动态的理解。
  ——罗伯特·普理查德

目录

第1章 绪论
一、导言:界定财产范围
二、能源和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形成中的问题
三、能源和自然资源中的财产:主题的研究方法
四、总结

第2章 大教堂的不同景观:财产法的理论文献
一、什么是财产?
二、(私有)财产的正当性
三、结论

第3章 自然资源的公权和私权及其保护上的差异
一、导论
二、财产权的概念、保护和监管
三、自然资源财产权
四、许可制度
五、国家参与
六、利益平衡中的新型工具
七、开发权的保护
八、结论

第4章 普通法法域中制定法创设的财产权
一、制定法的内容
二、澳大利亚判例
三、索尔尼尔诉加拿大皇家银行(Saulnier v Royal Bank of Canada)一案
四、雷凯尔特提炼有限公司(Re Celtic Extraction Ltd)一案
五、阿姆斯特朗诉公共信托(Armstrong v Public Trust)一案
六、决定一项许可证是否是财产所有权的标准
七、立法机关和法院之间的相互作用
八、形式主义
九、对设立新类型财产权的限制
十、结论

第5章 国际法中的财产法渊源和类比
一、导言
二、国际法中的财产规定
三、国际法对国内财产法的参数设定作用
四、国际化领域内的财产
五、结论

第6章 国家所有权制度下的石油和天然气财产权
一、导言
二、所有权的概念
三、与石油和天然气有关的所有权理论
四、权利的配置
五、尼日利亚等国的紧要问题
六、结论

第7章 捕获规则:对石油和天然气而言并非最差的
财产规则
一、捕获规则
二、两项困惑
三、石油财产权的国有化
四、改变的时机?

第8章 挪威大陆架的国家所有权模式
一、导言
二、海底油藏的国家所有权
三、许可证制度中的国家参与
四、佩特罗公司管理的国家直接财政利益模式
五、结语

第9章 天然气的开发与土地利用:法律权利的冲突和协调
一、导言
二、现行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概述
三、土地利用与天然气勘探、开采和运输之间的冲突
四、土地利用与天然气勘探、开采与运输之间冲突的
协调
五、结语

第10章 争取权利Vs决意出售:智利和阿根廷的
土著土地权利
一、导语
二、土著财产权与自然资源开发问题
三、有关国际法
四、智利
五、阿根廷
六、这对开发者意味着什么?
七、结论

第11章 墨西哥烃类能源国家财产原则的范围和局限性
一、导言
二、地下自然资源的财产模式
三、1917年《墨西哥宪法》下的烃类能源资源财产制度
四、烃类能源的国有化进程
五、次级立法对烃类产业进行的再次私有化
六、墨西哥现行宪法财产制度和烃类能源资源的开采
七、关于国家财产原则的新解释
八、作为国家财产原则的一项必要补充的
社会投资原则
九、结语

第12章 巴西法中的石油和天然气所有权法律模式
一、导论
二、巴西石油产业历史中的私人企业
三、盐层下巨大储藏和新法律结构的寻找
四、结论

第13章 谁拥有经济?财产权、私有化和《印尼宪法》:
以《电力法》为例
一、导论
二、第33条:人民经济
三、宪法法院
四、宪法法院在《电力法》一案中的裁判
五、结论:磨合期的问题?

第14章 水服务的所有权模式:对监管的影响
一、导论
二、竞争和垂直一体化
三、水服务的提供模式
四、水服务中的“善治”
五、英国模式
六、水务办公室的经济监管
七、苏格兰之水:“安全、清洁、可负担、公共”
八、较大职责和社会监管
九、结论

第15章 国家最高支配权和监管变化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起源相同的两个竞争者
和租约概念
二、阿根廷烃类能源的开发历史
三、能源作为财富再分配的一项平衡因素
四、政治选择及其后果
五、阿根廷监管的未来以及如何吸引新的投资
六、政策制定、政治智慧和路径选择
七、期待改变和冲突:投资保护和国家利益
八、自然资源主权:无碍践行国际法和国际承诺

第16章 基于国家安全考虑的能源部门外国投资限制:
以日本为例
一、导言
二、限制外国投资的国际规则
三、限制外国投资的日本法律
四、停止对日本电力公司继续投资的日本政府指令
五、日本电力公司事例之分析:为了能源部门的
外国投资
六、结语
七、附录

第17章 欧盟能源部门的所有权拆分和财产权
一、导论
二、欧盟能源自由化进程
三、拆分和欧盟能源法
四、欧盟财产权和所有权拆分
五、德国和德国宪法财产权保护中的拆分
六、荷兰的所有权拆分
七、结论

第18章 英国和欧盟的所有权社会义务与能源
公用事业监管
一、导论:财产权和监管
二、所有权社会义务和英国能源监管
三、所有权社会义务和欧盟能源监管
四、英国和欧盟的所有权社会义务:评估

第19章 普通法在促进财产领域可持续能源
发展中的作用
一、导论
二、可持续发展的要素
三、可持续能源发展中的不动产问题
四、法院的作用
五、结论

第20章 治理公共资源:水资源中的环境市场和财产
一、作为公共资源治理的财产权
二、财产权:改变着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模式
三、市场工具:作为公共池资源的水资源中的交易
四、澳大利亚的市场机制和水交易
五、墨累-达令流域的水市场
六、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的启示

第21章 财产权在生物固碳中的重要性
一、导言
二、生物固碳-碳抵消制度
三、财产权
四、所有权的不确定性——处置的事例
五、结语

第22章 印度森林部门的社群财产权和资源保育
一、丛林之法
二、2006年《森林权法》:承认权利和管理民主化
三、结语

精彩书摘

  (一)概念主义者和工具主义者的方法
  概念主义者往往会依赖源自罗马法的概念,坚持对物权的至高无上性(权利足以对抗世人)并且时常给予其某些优先性的特权(如排他权)。[12]工具主义者则并不是这样关注什么是财产;他们想知道财产制度所规定的需要服务的目的是什么。在本章的第一部分,我们首先检视了概念主义者研究财产的诸多路径。这些路径包括把作为“物”的财产与作为权利束的财产权的比较,以及作为排他性权利的财产与作为获取权和使用权的财产的对比。不过,关于概念主义路径的讨论,我们以这一观点作为结束,即,试图赋予财产概念以意义是居心叵测的。接着,从财产就是法律所保护之事物这一概念(它关注实施事宜)开始,回顾工具主义者研究这一问题的一些替代路径。另外,还讨论作为交流的财产、作为权力的财产、作为国家主权的财产以及作为经济上预期的财产等概念。
  1.概念主义
  所要掌握的最简单和最容易的财产概念是财产作为“物”的观念。
  例如,布莱克斯通关于财产的描述是最著名的描述之一。他的描述既关注财产的“事物性”,也注重排他权:“没有任何事物比财产权更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更能赢得人们的喜爱;或者,财产具有这样一种唯一的和独占的支配地位.即,一个人得以对世界上的外部事物提出权利主张并行使,而完全排除世界
  ……

前言/序言



译丛总序:洞察全球能源与自然资源治理的法律与制度基石 “自然资源治理译丛”致力于为中文读者引进全球在能源、矿产、水资源、土地以及气候变化等关键自然资源领域的前沿理论、比较研究与实践经验。在全球化、气候变暖、地缘政治冲突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驱动的复杂背景下,自然资源的有效、公平和可持续管理,已成为各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核心议题。本译丛旨在系统梳理和翻译西方学界,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中,在资源产权、监管框架、国际条约、环境正义等核心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 本译丛中的每一部作品,都将深入探讨一个或多个关键的治理维度,从微观的合同设计到宏观的国际法体系,力求提供一个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框架,以帮助政策制定者、法律专业人士、企业高管及研究学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资源挑战。 --- 《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Property and the Law in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导读与译丛定位 (请注意:以下内容是对该译丛的整体介绍,旨在描绘译丛的学术抱负和覆盖范围,而非特指某一本书籍的具体内容。) 我们深知,理解能源和自然资源的治理结构,其核心在于厘清“什么人对什么资源拥有什么样的权利”这一根本问题。本译丛所关注的《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一主题,构成了所有资源开采、开发、利用和分配的基础。本译丛通过引进和系统化梳理该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最新发展,旨在搭建一座连接抽象法律概念与具体资源实践的桥梁。 一、 产权理论的疆域拓展:从传统采矿权到现代环境权益 自然资源的法律基础,首先是产权制度。本译丛涵盖的著作将系统考察不同司法管辖区内,关于石油、天然气、矿产、森林乃至水资源和碳排放权的法律建构。 在矿产资源领域,我们将探讨“先占权”原则(如美国早期的《采矿法》)如何演变为现代的特许权制度(Concession System)和生产分成协议(Production Sharing Agreements, PSA)。深入分析这些产权制度如何影响了跨国能源公司的投资决策、东道国的税收收入以及社区的长期利益。我们关注的重点不仅仅是所有权证书本身,更是一揽子权利(Bundle of Rights)的配置——包括获取、使用、转让、排他以及政府在特定情况下的征收权。 在能源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的兴起,对传统产权观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界定“空中权利”和“地下空间权”?电网接入权(Grid Access Rights)是否应被视为一种新的基础设施产权?本译丛将引进探讨这些新兴法律边界的经典论述,帮助读者理解法律如何适应技术变革。 二、 法律工具箱:合同、监管与国家干预 资源治理绝非仅仅是静态的产权界定,它是一个动态的法律与行政过程。本译丛重点剖析了资源开发活动中使用的核心法律工具: 1. 合同法在资源交易中的核心地位: 无论是特许权协议、合资协议(Joint Venture Agreements)还是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法是规范资源开发各阶段关系的主要工具。译丛将分析如何通过合同条款来管理政治风险(如法律变更风险、国有化风险),以及如何运用国际商事仲裁(如ICC, SCC)来解决跨境资源争端。特别是,对稳定条款(Stabilization Clauses)和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在长期资源合同中的应用与争议进行细致分析。 2. 监管框架的演变与效率: 面对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国家监管机构的角色愈发重要。译丛将比较不同国家在环境影响评估(EIA)、安全生产标准、以及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ETS)中的立法与执法实践。这包括对“规制俘获”(Regulatory Capture)现象的批判性分析,以及如何设计出既能促进投资又能有效保护公共利益的监管机制。 3. 法律救济与国家责任: 当资源开发行为损害了公众利益时,法律提供了何种救济途径?本译丛将涉猎环境侵权法、行政诉讼在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并探讨投资人-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在资源领域引发的争议,特别是涉及《能源宪章条约》(ECT)等国际投资条约对国家监管空间(Policy Space)的潜在限制。 三、 公平、正义与可持续性:法律角色的重新定位 进入21世纪,资源治理的核心议题已从单纯的“获取与开发”转向“分配与可持续性”。本译丛关注当代法律思潮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原住民权利与自由事先知情同意权(FPIC): 在全球范围内,资源项目往往触及原住民族群的传统土地和生存方式。译丛将介绍国际人权法和国内法律如何保障这些群体的权利,以及“事先知情同意权”的法律内涵和实践障碍。 代际公平与资源信托: 法律如何保障未来世代能够享受到资源带来的收益,而非仅仅承担环境代价?我们将审视“主权财富基金”背后的法律结构,以及旨在实现资源收益代际共享的信托制度设计。 气候变化的法律后果: 能源转型对现有化石燃料资产的“搁浅风险”(Stranded Assets)构成了法律挑战。译丛中的部分论述将触及基于气候科学的法律责任追究,以及可再生能源政策与既有特许权之间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综上所述,本译丛并非单一主题的介绍,而是一套系统化的法律与制度工具箱,旨在为读者提供在复杂多变的全球资源环境下,进行专业化分析和决策的法律基础与理论视野。它要求我们超越单纯的“资源经济学”,深入到资源获取、使用、分配的法律架构之中,方能构建一个更具韧性、更公正的资源未来。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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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性梳理“财产”与“法律”这两个概念在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如何相互交织、彼此塑造的著作,而《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的出现,似乎正好满足了我的这份期待。在研究诸如矿产、石油、天然气,乃至于日益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时,我们总是会触及到产权的归属、开采权的授予、租赁协议的制定,以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权力界定。这些都离不开法律的框架来保障和规范。 我设想这本书会深入剖析不同法律体系下,能源和自然资源产权的演变历程。从传统的土地所有权原则,到现代化的矿业法、能源监管法,再到更前沿的海洋权益法和太空资源法律,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复杂性和地域差异。书中或许会详细阐述,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法律如何界定和保护不同参与者的权利,例如土地所有者、矿业公司、政府监管机构,甚至包括可能受到资源开发影响的原住民群体。 我对书中关于“法律”如何服务于“财产”的工具性作用的论述尤为感兴趣。这意味着,法律并非仅仅是规则的罗列,而是在能源和自然资源治理中,扮演着引导投资、促进公平分配、保障可持续利用的关键角色。例如,通过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特许权使用费机制,以及环境保护法规,法律能够有效地引导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流向,并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此外,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实际案例的研究,来印证其理论分析。通过对一些具体的能源项目或资源开发纠纷的剖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法律和产权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以及它们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这些案例的选取,或许会涵盖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资源,从而展现出法律和产权在能源与自然资源治理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最终,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套清晰的分析框架,帮助读者理解当前全球能源和自然资源市场面临的挑战,并为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有益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一本学术专著,更可能是一本为推动更合理、更公平、更可持续的资源治理提供理论支撑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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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本译著,从书名本身就散发出一种严谨而深刻的气息,预示着它将对我们理解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的根本性问题提供重要视角。我一直认为,任何一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其背后都必然涉及一套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和法律约束。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就难以实现资源的有序开发和长远的可持续性。 我相信,这本书会非常细致地探讨“财产”这一概念在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多重含义。它可能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土地和矿产所有权,而是会延伸到对能源本身(如电力、油气)的商品属性的界定,对开发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多种权益的分析,甚至可能触及到数字时代的新的资源形式,如数据和知识产权在能源领域的应用。 而“法律”的角色,在我看来,是连接和规范这些复杂产权关系的桥梁。这本书很有可能深入分析不同法域(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能源和自然资源管理上的差异,以及它们如何通过立法、判例和行政规章来界定和调整产权。例如,不同国家对于矿产权的授予方式,或是在石油勘探开发中,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合作模式的法律基础,都将是书中可能探讨的重要内容。 我尤其期待书中能够涉及一些前沿性的议题。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深刻变革,例如可再生能源的兴起,以及对清洁能源技术(如氢能、储能)的投入增加,这些新的能源形式将带来哪些新的产权和法律挑战?例如,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和并网问题,涉及到了电力网络的产权划分和使用规则;而涉及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又需要新的法律框架来明确其环境责任和产权归属。 这本书的价值,我认为在于它能够提供一个高度理论化但又紧密联系实践的分析框架,帮助我们认识到,能源和自然资源的有效治理,绝不仅仅是技术或经济问题,其核心在于如何通过精妙的法律设计和产权安排,来平衡各方利益,驱动可持续发展。这本书的出版,无疑将为这个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宝贵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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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我们对能源和自然资源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如何界定和分配相关的“财产”权利,以及我们赖以运行的“法律”体系是如何塑造这些关系的。《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本书,从其书名就能感受到其学术深度和现实意义,它似乎正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种能够系统性地阐释这两个核心概念之间辩证关系的著作。 我设想书中会通过详实的案例研究,来剖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能源与自然资源管理上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差异。比如,一些国家可能倾向于强调国家对资源的直接控制,通过国有企业来主导开发;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更侧重于通过私营部门的准入和竞争来提高效率,并通过强有力的法律监管来规避风险。这些不同的路径,都反映了不同的财产观和法律哲学。 我尤其好奇书中将如何处理“财产”的动态性和法律的适应性。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价值并非一成不变,技术的进步、市场需求的变化,甚至地缘政治的动荡,都会影响资源的稀缺性和经济价值,进而对相关的财产权利提出新的要求。而法律体系需要具备足够的可塑性,才能及时响应这些变化,调整产权的界定和分配方式,以适应新的形势。 例如,在当前的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中,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兴起,就对传统的电力生产和销售模式提出了挑战。这涉及到对新能源发电设施的产权认定,对发电权和输电权的分配,以及对电力市场规则的重塑。这本书能否提供关于这些新兴领域产权和法律问题的深刻见解,是我非常期待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本书,不仅仅是对既有知识的梳理和总结,更可能是一种对未来能源和自然资源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启示。它将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和产权制度的设计,是决定我们能否实现公平、高效、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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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自然资源治理译丛”中的《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确实是一本让人期待的著作。从书名就能感受到它直击了当前全球最核心的几个议题:能源转型、资源可持续性,以及支撑这一切的法律和产权框架。我相信,对于任何一个关心这些领域的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乃至行业从业者来说,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雪中送炭。 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能够提供一个系统性的、跨学科的视角来审视复杂的能源和自然资源问题。我们知道,能源的获取、利用和分配,以及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都离不开清晰的财产界定和健全的法律体系。这本书正是要深入探讨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它们如何影响政策的制定、投资的决策,以及最终的资源可持续性。 我尤其对书中可能涉及的国际比较研究部分感到好奇。不同国家在能源和自然资源管理上的法律和产权制度差异巨大,这直接导致了各自在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和利益分配上的不同结果。通过对比分析,我们或许能学习到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也能警惕潜在的陷阱。比如,一些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界定方式,或是对私人投资的激励机制,都可能对整体的资源治理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此外,鉴于当前全球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紧迫关注,这本书在能源转型这一关键议题上的论述尤其重要。如何通过法律和产权的设计,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普及,规范化石燃料的有序退出,以及应对新能源技术带来的新的资源需求和产权挑战,都将是这本书可能深入探讨的领域。例如,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或是分布式能源的产权归属问题,都充满了理论和实践的挑战。 总而言之,我坚信《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本书将成为该译丛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不仅能够填补我们对这一交叉领域研究的空白,更能为我们理解并应对当下全球面临的能源和自然资源挑战提供深刻的洞见和实用的指导。对于那些希望在这个复杂且至关重要的领域有所建树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份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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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本书的名字《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来看,我预感它将是一部极其硬核、极具理论高度且贴合现实需求的学术力作。我们都知道,能源和自然资源,是国家发展的命脉,也是引发国际冲突和合作的焦点。而这一切的背后,都离不开“财产”的界定和“法律”的规范。这本书恰好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将这两个关键要素进行了深度融合的探讨。 我非常有兴趣了解书中是如何界定“财产”在不同能源和自然资源领域内的具体表现形式。例如,石油和天然气作为一种流动的资源,其地下产权的界定方式,与土地的固定产权相比,会存在哪些根本性的差异?再比如,对于森林、水等可再生资源,其“财产”属性是否会随着其再生能力和生态价值而发生变化?书中对这些细微之处的分析,无疑将极大地拓展我们对资源产权的认知。 而“法律”在其中的作用,我认为是至关重要的。法律不仅是资源开发的“通行证”,更是资源分配和利益共享的“指南针”。我期待书中能够深入分析,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如何设计来平衡国家、企业、社区乃至个人在资源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例如,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能源矿产,法律是如何确立国家所有权的?而在允许私营部门参与的领域,法律又是如何通过特许权、租赁权等方式来界定和保障其投资的? 我相信,这本书还会深入探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前沿问题。当前,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关注日益增加,对低碳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投资也在不断加大。这必然会带来新的产权和法律问题。比如,对于碳排放权,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财产”?它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确权、交易和监管?对于新能源技术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又该如何保护和激励创新? 总的来说,我坚信《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这本书,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应对当前世界面临的能源和自然资源挑战。它不仅仅是一本理论著作,更可能是一本能够为实际决策提供精准指导的“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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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欲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者,何也?为冬病在阴,夏病在阳,春病在阴,秋病在阳,皆视其所在,为施针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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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在春季产生,通常引发肝的病变,病邪从颈部侵入。南风在夏季产生,常常引发心的病变,病邪从胸胁侵入。西风在秋季产生,常常引发肺部的病变,病邪从肩背侵入。北风在冬季产生,多引发肾的病变,病邪从腰股侵入。长夏属土,土位于中央,病变多发生在脾,病邪常从背脊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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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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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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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这一术语,过去人们谈论得很少,正是两次石油危机使它成了人们议论的热点。那么,究竟什么是“能源”呢?关于能源的定义,共约有20种。例如:《科学技术百科全书》说:“能源是可从其获得热、光和动力之类能量的资源”;《大英百科全书》说:“能源是一个包括着所有燃料、流水、阳光和风的术语,人类用适当的转换手段便可让它为自己提供所需的能量”;《日本大百科全书》说:“在各种生产活动中,我们利用热能、机械能、光能、电能等来作功,可利用来作为这些能量源泉的自然界中的各种载体,称为能源”;我国的《能源百科全书》说:“能源是可以直接或经转换提供人类所需的光、热、动力等任一形式能量的载能体资源。”可见,能源是一种呈多种形式的,且可以相互转换的能量的源泉。 确切而简单地说,能源是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 人们通常按能源的形态特征或转换与应用的层次对它进行分类。世界能源委员会推荐的能源类型分为: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气体燃料、水能、电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核能、海洋能和地热能。其中,前三个类型统称化石燃料或化石能源。已被人类认识的上述能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人们所需的某种形式的能量。比如薪柴和煤炭,把它们加热到一定温度,它们能和空气中的氧气化合并放出大量的热能。我们可以用热来取暖、做饭或制冷,也可以用热来产生蒸汽,用蒸汽推动汽轮机,使热能变成机械能;也可以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使机械能变成电能;如果把电送到工厂、企业、机关、农牧林区和住户,它又可以转换成机械能、光能或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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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日: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故人亦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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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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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体而言,外属阳,内属阴。单就人的躯干而言,背部为阳,腹部为阴。就脏腑而言,脏属阴,腑属阳。即肝、心、脾、肺、肾五脏都属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都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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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春天多出现鼽衄之病,夏天多出现胸胁方面的疾病,长夏多出现直泄无度的洞泄等里寒病,秋天多出现风疟,冬天多出现痹厥之症。因此冬天不要扰动筋骨,力求藏阴潜阳,这样第二年春天就不会出现鼽衄和颈部疾病,夏天就不会出现胸胁病变,长夏季节就不会出现洞泄等里寒病,秋天就不会患风疟病,冬天也不会患痹厥、飨泄、出汗过多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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