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说“小说是我的信仰”时,她是我脑海里浮现出的少有的作家之一。—— 作家 乔纳森·弗兰岑
不足万字的短篇《亮丽家园》直面“加拿大式强拆”,将人类社群用“集体利益”的名义逼个体就范的过程,写得既准且狠。——黄昱宁
沃克兄弟公司的牛仔
闪亮的房子
影像
谢谢送我们回家
办公室
一盎司良药
死亡时刻
那天的蝴蝶
男孩子和女孩子
明信片
红裙子—1946
周日午后
海岸之旅
乌得勒支和约
快乐影子之舞
明信片
……
整个下午我都在想,克莱尔会来找我,或至少会给我打个电话。那样我就可以问问他以为自己做的是什么事。我脑海里编造着一些他可能会给我的疯狂理由,比如说,这个可怜的女人患了癌症,只能再活六个月,她一直穷困潦倒(是他住的汽车旅馆里的清洁工),而他想让她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又或者,她正因为一项非法交易而敲诈他姐夫,而克莱尔娶她,好让她守口如瓶。但是因为客流如注,我没有时间想出很多的故事。一把年纪的老夫人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扯谎要给孙子孙女买什么生日礼物。貌似朱比利的每个孙子孙女都要在三月过生日。我想,他们真应该感谢我,我给他们的日子带去了些许刺激不是么?甚至是阿尔玛,她现在看上去比一整个冬天任何时候都要好。我这不是在怪她,我想,不过是事实罢了。谁又知道呢,要是唐·斯通豪斯像他威胁的那样出现在阿尔玛面前,强奸了她,让她从头到脚—这是他的原话,不是我说的—青一块紫一块,我也会像阿尔玛现在一样的。我会心痛至极,会竭尽所能地帮助她。但我也可能有这样的心思:好吧,虽然这很可怕,可漫漫严冬没个尽头,至少这也算发生了点什么。
不回家吃晚饭这事儿现在想都不用想,那会要了妈妈的命的。她在家等着我,桌上摆着鲑鱼面包、卷心菜和加了葡萄干的胡萝卜色拉,都是我爱吃的,还有苹果布丁。晚饭吃到一半,她的眼泪开始沿着搽了胭脂的脸庞滑落。“在我看来,如果非得有个人掉眼泪的话,那也应该是我吧,”我说。“你碰到什么特别倒霉的事了吗?”
“唔,我就是太喜欢他了,”她说,“我是那么地喜欢他。到了我这把年纪,一整个星期都期盼着来的人可不多。”
“噢,我很遗憾,”我说。
“不过,一旦一个男人对一个女孩失了敬重,他肯定会厌倦她的。”
“妈妈,你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不知道,我应该告诉你吗?”
“你真该羞愧,”我说着也哭了起来,“居然跟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说话。”好啊!我一直以为她不知道呢。不怨克莱尔,当然,怨我自己。
“不,我才不是那个该羞愧的人,”她继续抽泣着说,“我是上了年纪了,但我懂。要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孩失了敬重,他是不会娶她的。”
“要真是这样,这镇上几乎不会有哪怕一场婚礼。”
“是你毁了你自己的机会。”
“若是他还来这儿,你绝不会对我说一句这样的话,而我现在也不想听这些。”说完我就上了楼。她没有跟着我。我坐着抽烟,一小时又一小时。我没有换下衣服。我听见她上楼、上床。然后我下楼,看了会儿电视,在播有关车祸的新闻。我穿上外套出了门。
前一年圣诞节,克莱尔送了我一辆小汽车,莫里斯牌小轿车。我上班时不开车,因为我觉得开两个半街区的车去上班显得愚蠢,像是在炫耀,尽管我知道有人会这么做。我走到车库,倒车出来。自从那周日开车带妈妈去塔珀镇看望住在养老院的凯姨妈后,这是我第一次再开这辆车了。我在夏天开它多一点。
我看了看手表,吓了一跳。十二点二十。坐了那么久,我感到摇摇欲坠,虚弱无力。我真希望自己现在有片阿尔玛的镇静药。我只想离开,开着车,却不知何去何从。我开着车穿梭于朱比利的大街小巷,再没有看见第二辆车。所有的房屋都隐在暗夜里,街道黑魆魆的,院落被上次下的白雪覆盖。在我看来那些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他们明白发生了什么,也许早就知道会如是推进,而我是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
我驶过格罗夫街,开上明尼街,从背面看到了他家的房子。他家也没亮一盏灯。我绕到房子前面端望。他们也得偷偷摸摸上楼,一直开着电视机吗?我很想知道。没有一个屁股翘阔得像台大钢琴的女人能如此将就。我打赌他会直接带她上楼,来到老夫人的房间里,说:“这位是新麦夸里夫人。”就是那样了。
我停车,摇下车窗。然后,没想过自己要干什么,我把身体压在喇叭上,尽我所能地让它能响多久就响多久,能响多大声就响多大声。
喇叭声释放了我,所以我可以叫嚷了。我也确实这么做了。“喂,克莱尔·麦夸里,我要跟你谈谈!”
毫无回应。“克莱尔·麦夸里!”我抬头冲着他黑漆漆的屋子大喊大叫。“克莱尔,你给我出来!”我又按响了喇叭,两次,三次,不知道多少次。中间我还瞎叫嚷着。我觉得自己好像正远远地看着自己这副样子,如此渺小,捶胸顿足,身体压着喇叭,狂喊乱叫。我上演着一出闹剧,做着所有蹦到脑袋里的事情。某种意义上,这是种享受。我几乎都忘记为什么要这么做了。我开始有节奏地按喇叭,同时大喊。“克莱尔,你永远都不出来了吗?我们五月里采花给克莱尔戴,克莱尔不来我们就把他抓出来——”我一边哭一边喊,就在大街上,无所顾忌。
“海伦,你是想吵醒整个镇上的人吗?”巴迪·希尔兹从车窗探头进来说。他是夜间巡警,我曾在主日学校给他上过课。
“我不过是给新婚夫妇闹闹洞房庆祝一下,”我说,“那有什么问题吗?”
“我跟你说,你得停止那噪声。”
“我不想停下来。”
“噢,你想的,海伦,你不过是有点儿心烦。”
“我一遍遍喊他,可他就是不出来。”我说,“我只想他出来而已。”
“嗯,你得做个好姑娘,快别按喇叭了。”
“我要他出来。”
“停下。一次也别再鸣那喇叭了。”
“你能让他出来吗?”
“海伦,如果一个人不想从自己家里出来,我勉强不了。”
“巴迪·希尔兹,我以为你是法律的化身。”
“我是,但法律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如果你想见他,为什么不白天再来,像一位真正的女士那样优雅地敲他的门呢?”
“你是还不知道么,他已经结婚了。”
“噢,海伦,他如果白天是已婚人士,晚上也一样。”
“这算是打趣吗?”
“不,不是,这是事实。现在,不如你坐过去一点儿,让我开车送你回家?你看看,这条街上前前后后的灯都亮起来了。格蕾丝·比彻正在那儿看着我们,我看到霍姆斯家也打开了窗户。你肯定不想给他们更多谈资了,对不对?”
“反正除了嚼舌根他们也没别的事情可做了,还不是照样会说我。”
接着,巴迪·希尔兹站直了身,从车窗旁移开了一点儿,我看到一个身穿深色衣服的人影正穿过麦夸里家的草坪,是克莱尔。他不是穿着睡衣之类的,而是穿戴整齐的样子,衬衫、夹克和长裤。他径直朝汽车走来,我坐在那儿等着听自己会对他说些什么。他一点儿都没变。他是个胖胖乎乎、舒泰自在、睡眼惺忪的男人。只是他的表情,他那一贯平易近人的表情,便打消了我哭泣和喊叫的念头。我当然可以又哭又喊直到脸色青紫,但那也不会改变他的表情或是让他快一点点从床上起来,穿过庭院来到我身边。
“海伦,回家去。”他说,就好像我们看了一晚上的电视什么的,是时候我该回家了,也该上床睡了。“代我向你妈妈问好。”他说,“回家去吧。”
那就是他要说的一切了。他看着巴迪说:“你开车送她回去吗?”巴迪说是的。我看着克莱尔·麦夸里,想着,他是个自主专行的人。他骑在我身上对我做那些事的时候没考虑过我的感受,也毫不介意他结婚后我在街上搞出什么骚乱。而且,他是个不做任何解释的男人,或许本就没什么可解释的。万一真有什么他无法解释的,噢,他会直接忘了它。现在,他所有的邻居都看着我们,但到了明天,如果他在街上遇到他们,他会给他们讲个可笑的故事。而我呢?这几天要是在街上遇到我,他也许只会说:“过得怎么样,海伦?”然后跟我讲个笑话。如果我真的思考过克莱尔·麦夸里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留心过的话,我本可以用截然不同的方式同他开始,或许感觉也会大不同,但天晓得到了最后那一切又是否有用。
“现在你是不是后悔自己弄出个这么大的乱子?”巴迪说。我瘫软地滑倒在座位上,盯着克莱尔走回自己的家,想着,是啊,去留心,那才是我本该做的。巴迪说:“你不会再去打扰他和他妻子了,是不是,海伦?”
“什么?”我说。
“你不会再去打扰克莱尔和他妻子了,是不是?因为他已经结婚了,一切都结束了。而明早起床后,你会对今晚的所作所为感觉相当糟糕,你会觉得不知如何继续生活,面对大众。可我告诉你,这样的事情总在发生,唯一要做的就是继续前进,并且记住,你并非唯一一个。”曾经是我听他念诵《圣经》诗行,抓到他偷偷读《利未记》,他也许从没想过由他来教训我是件滑稽事儿。
“我跟你说,就像上个星期,”他说,优哉游哉地开过格罗夫街,并不着急送我回家,也没急于结束他的说教,“上个星期,我们接到一个电话,不得不出动到唐诺克沼泽地去,有辆车陷在里头了。那个老农场主摇晃着装有子弹的枪,说如果这两个人不从他的领地上离开的话,他会以非法入侵之由射杀他们。那两人在入夜之后沿着一辆马车辙痕开车,连白痴都知道一年中的这个时候你到这儿肯定会陷进去的。我要是告诉你那两个人的名字,你都认识,也知道他们毫无理由一起待在那辆车里。其中一个是已婚女士。而且最糟糕的是,那会儿她丈夫正纳闷去唱诗班排练的她怎么还没有回家—这两个人都是唱诗班成员,但我不会告诉你是哪个唱诗班—她丈夫报警她失踪了。所以我们不得不找辆牵引车把汽车拖出来,让他一个人在那儿紧张得大汗淋漓,一边还安抚着那个老农场主,然后又光天化日地单独送她回家去,哭了一路。这就是我说的总有糟糕的事情发生。我昨天看到那个男人和他妻子在闹市区买食品杂货,看起来不算太高兴,但他俩还不照样在那儿。所以,做个好姑娘,海伦,像我们其他人一样继续生活,春天很快就来了。”
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对“局外人”视角近乎偏执的迷恋。主角们常常是社会结构中的观察者,是站在窗边看雪落下的那个人,他们拥有清晰的洞察力,却又被某种无法挣脱的身份或地理位置所束缚。我感受到了那种强烈的疏离感,那种明明身处人群之中,灵魂却像漂浮在半空中的孤独。作者擅长描写那些微妙的、难以言喻的失落感,并非是那种撕心裂肺的悲剧,而是一种时间累积下来的、渗透到骨子里的微凉。读到某些关于成长和告别的篇章,我仿佛看到了自己青春期时那些笨拙、却又无比真诚的尝试和失败。它没有提供廉价的安慰,反而以一种近乎残酷的诚实,揭示了生活必然包含着遗憾,但正是这些遗憾,塑造了我们最终成为的样子。这是一种非常成熟且具有穿透力的现实主义表达。
评分翻开这本书,我立刻被卷入一个细腻而又充满张力的世界,作者的笔触如同高明的画家,用光影和色彩描绘着人物内心的复杂性。这不是那种情节跌宕起伏、让人喘不过气的类型,相反,它更像是一场漫长而又引人入胜的午后散步,每一步都踏在历史和人性的柔软土壤上。那些看似平淡的日常对话,在作者的雕琢下,闪烁着洞察人心的锋芒。我尤其欣赏她处理时间流逝的方式,过去、现在和未来仿佛不是严格的线性关系,而是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迷人的复调结构。读到某些段落,我甚至能闻到空气中混合着旧书页和雨后泥土的气味,那份沉静和内省的力量,让人在合上书页后,依然久久不能平静。这种对生活纹理的捕捉能力,极其罕见,它不是在讲述一个宏大的故事,而是在呈现无数个微小却至关重要的瞬间,每一个瞬间都足以改变一个人对世界的认知。
评分坦白说,初读时我有些不适应这种叙事节奏,它不像主流小说那样急于给出答案或高潮。作者似乎对“剧透”毫无兴趣,她更热衷于在边缘地带徘徊,用大量精确到令人咋舌的细节去构建场景和人物的心理模型。我得承认,这需要读者投入极大的耐心和专注力,你必须愿意沉浸在她精心编织的氛围里,去感受那些潜藏在字里行间的情绪暗流。我记得其中有一个关于家庭聚会的描写,表面上是觥筹交错、客套寒暄,但那份压抑和未说出口的怨怼,通过一个眼神、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被完美地传达出来。那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张力,比任何激烈的争吵都来得更具毁灭性。这本书的语言是精准而克制的,像一把手术刀,剖开的不是血肉,而是灵魂最隐秘的褶皱。它要求读者不仅用眼睛阅读,更要用心去“倾听”那些被沉默所承载的重量。
评分这本书的结构极其精巧,若非细细品味,很容易错过其背后隐藏的逻辑线索。它更像是一部由多个独立但主题统一的短篇拼贴而成的艺术品,每一个片段都散发着独特的光芒,但组合起来后,却形成了一种宏大而和谐的整体印象。我尤其欣赏作者在不同场景和时代背景切换时的那种流畅度,仿佛一条无形的丝线,将那些看似毫不相关的个体命运牵引到同一个命运的罗盘上。有些情节的设计巧妙到令人拍案叫绝,你以为是偶然,到最后才发现,那不过是作者精心布下的一个扣子。这种阅读体验是极其酣畅淋漓的,它挑战了读者对叙事连贯性的传统期待,却又在完成后给予了更深层次的满足感——一种对作者构思能力的敬畏。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与其说是被动接受故事,不如说是主动参与到一场精妙的解谜游戏中。
评分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需要反复阅读才能真正体味其深度的作品。我第一次读完时,惊叹于其故事的完整性;但第二次翻阅时,我才开始真正注意到那些隐藏在对话之下、环境描写之中的象征意义。作者对细节的执着,已经达到了一种近乎苛刻的境界,每一个物品的摆放,每一声鸟鸣,似乎都携带着特定的信息量。她不急于将人物推向一个确定的结局,而是将他们置于一个充满可能性的灰色地带,让读者自己去揣摩和判断。这种开放性,反而赋予了故事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它不是一本可以一目十行快速读完的小说,它更像是一坛需要时间慢慢品味的陈酿,每一次开启,都会带来新的回味和领悟。对于那些追求文学深度和人性探索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次不容错过的精神洗礼。
评分艾莉丝门罗作品中译本收集中
评分翻译得很好很流畅 值得一看的小说
评分京东读书月活动优惠力度大,发货迅速,多次囤货。
评分刚上市就有优惠,谢谢京东。
评分收录了15个短篇小说。这些故事发生在农场,在河畔沼泽地,在西安大略孤独的小镇和新兴郊区,它们关于对待昔日恋人,关于离开或是留在故土,关于女孩成长中的性别意识,关于恋人告别后的疗伤……门罗将注意力投向平常人的欲望及遗憾,爱的欢愉与痛苦,以及逼仄生活中的绝望和负疚,让我们惊觉人心里共同的野心、恐惧和悲哀。
评分非常不错的书,非常有价值
评分加拿大女作家,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一生专注于中短篇小说创作,讲述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隐含悲剧的平常生活,以细腻透彻又波澜不惊的话语,洞见人性的幽微处。
评分一次性买了门罗好多书…我真的非常喜欢门罗,她在短篇小说方面有种克制的天才
评分门罗的书,值得收藏,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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