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緊急正義的緊急憲法 康德(Kant)的永久和平隻是願景,就21世紀而言,人類現在遭遇到的危難無論類型還是烈度都前所未有,更加不幸的是未來竟不可期,國傢和人民陷入深深憂慮之中。法律作為主權公器和人權衛士於國傢社會穩固常態之時的價值和功能毋庸置疑,但從險象環生中浴火的法律至上卻不斷浮沉甚至幻滅,迄今來說至少有三種政治判斷。 一種是西塞羅(Cicero)謂稱的“刀劍之下,法律沉默”。民族生亡之際,首要自存的國傢理性自然而然無義務因循普通法律規則行事,否則,國不在、民不存,法律何來用武之地。一種是美國1861年馬利曼案(Ex parte Merryman)確立的憲法和法律不變說。無論和平與戰爭,權力結構一如憲法法律所安排,絕不允許僭越普遍同意的契約,否則專製獨裁犯上作亂。一種是較為通行的相對主義的緊急憲法。無論一元還是二元緊急憲法,憲法當然不能自殺瞭斷,但要事前設立、事中因應、事後重建,總之,要安全也要自由。 作為原理的緊急憲法終於藉力著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犀利雙刃蒞臨大同世界,從某種意識流進入瞭相互印證、相互支撐的法價值、法規範和法製度,特彆是國際國內均把黃昏的“戒嚴”更替為朝陽的“緊急狀態”,“9·11”之後的應急法也正成為顯學熱門。一方麵是各國修憲釋憲、專門立法、授權立法和地方法製、行政應急權規製、消極司法裁判裁量,為緊急狀態法製悉心構造符閤現代法治精神的內在和外在。另一方麵是國際人權法粉墨登場,倡行國傢保護責任原則(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R2P)和基本人權保障原則,框定國傢緊急權之啓動、期限、續展等程序要件和職權、責任、義務等實體要件,更揚聲非歧視、國民待遇、最低人權標準等重量正確話語。一時之間,無序中有序,錯亂中無錯,善莫大焉。 但法律永遠遲滯變化,重大突發事件往往分分鍾擊垮看似美麗的條文,所以,驗證法治成色的時機在於緊急狀態而非平時狀態。自然災難、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流行病疫、經濟危機、恐怖襲擊、網絡戰爭、戰亂頻仍,傳統與非傳統威脅一並暴發,局部的、區域的和國際的不分彼此,見微知著和泰山崩塌同樣振聾發聵,地方的突發也是中央的突發而反之亦然,往返規範與事實之間的變與不變似乎在此玩笑般打瞭一個死結並且無解。 就已知已有的危險不變而言,需要先在法律概念上從實存(to be)進入當為(ought to be),後在緊急憲法架構下審慎安置反憲法的國傢緊急權和人權剋減及其監督機製,聯通國內法與國際法,讓世界各國的緊急憲法條款達緻必要的共識。就未知未覺的危險變化而言,充分的法律與製度準備絕非可有可無,諸如應急預算、國傢安全委員會、軍隊應急職能等,知史明鑒把過去當成未來,也更要挖掘科技大數據輔佑政府的突發決策,盡管個中法律問題已然剪不斷、理還亂。 如此一來,作為部門憲法的緊急憲法悄然上位。憲法可以新式標準分為緊急憲法與平時憲法。兩者相對,但一元之下統閤於同一憲法之中,二元之下切換於非真實但事實上的兩部憲法之間。然而,緊急憲法與平時憲法相互鏇轉的臨界點是憲法時刻,一方麵,憲法時刻本身就是個典型的不確定性法律概念,國傢安全、公共秩序、普遍道德、公眾健康、社會穩定、科技中立、民族文明等非法定內涵的大詞們都會充斥其中、彼此糾結;另一方麵,基本人權、公民自由、個體正義、司法救濟、行政保護、國際標準、世界公約等危機中需要直麵的法律概念又是如此清晰明確。所以,緊急憲法必須是一種調適過的憲法,也是一種觀念(conception)上非概念(concept)上的憲法。 這也可以從學者研究上得到印證。如果說阿剋曼(Ackerman)主張的新統治秩序的“緊急憲法”(Emergency Constitution)與波斯納(Posner)主張的並非自殺契約的“緊急時期憲法”(Constitution in a T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是彗星撞地球,那麼,施米特(Schmitt)主張的不受憲法限製的“緊急狀態憲法”(Notstandsverfassung)就是反緊急憲法瞭。所以,作為部門憲法的緊急憲法遠還沒有那麼成熟穩定、完整而毫無爭議。 由此需要從根本上來思考緊急憲法依存的元問題,即無論應急權作為“必要的惡”(necessary evil),還是人權剋減的製度性保障,都要建基於緊急正義的新範式之內。正義固然會如普羅透斯(Proteus)的臉變幻,但正義恒定的價值有消除不確定的抵抗力,即便在民族、國傢、社會、集體危難之際,正義都從不缺席,緊急正義應該能夠規範、闡釋、建構和分析危機中的憲法,緊急正義的邏輯就在於重大情勢變更阻卻常態化正義形象,暫時性調整正義分配與矯正樣式,但自由與安全的正義內核實質絕無動搖。 中國自古講求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但現代法治人權落地不久,人們對憲法的全麵實施更是充滿期待,如今時不我待要裝置具有緊急正義特徵的緊急憲法的難度可想而知。然而,危中有機,要化危為機,建立以權利為中心的中國應急法治思維與方式完全正逢其時。遍覽當今世界風雲際會,各色政治思潮起伏湧動,唯激進保守和反智民粹越加波瀾壯闊席捲全球,讓本來憂鬱的緊急憲法愈多憂鬱。所以,人類再度沉思。但本書堅信,“人是萬物的尺度”,緊急正義是緊急憲法的刻度,我們的法治智慧、人權立場和行動勇氣將會保證未來危機中我們既要享有安全,又能享有自由。是為序。 滕宏慶 2017年5月 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