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閤:5分鍾法律故事(全三冊)青少年維權篇+警示篇+自護篇 | ||||
定價 | 59.40 | |||
齣版社 | 中國法製齣版社 | |||
版次 | 1 | |||
齣版時間 | 2017年03月 | |||
開本 | 32開 | |||
作者 | 代曉琴 | |||
裝幀 | 平裝-膠訂 | |||
頁數 | 0 | |||
字數 | 0 | |||
ISBN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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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叢書分為《警示篇》、《維權篇》和《自護篇》三篇,這是一套專為青少年編寫的法律故事書。根據青少年成長的特點和接受能力,本套叢書悉心選取青少年實際生活中耳熟能詳的案例,以喜聞樂見的故事形式展開,用嚴謹的法律依據進行剖析,把枯燥的法律變得“有聲有色”,力圖讓青少年在快樂閱讀的同時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
代曉琴,遂寜市作傢協會會員,中國兒童文學研究會會員,世界華人科普作協會員。發錶作品600餘篇,其童謠《幸福花》獲《第五屆全國優秀童謠奬》二等奬。童話《看看我有什麼不一樣》獲第十屆全國青少年冰心文學大賽教師組金奬,代錶作《寶貝 愛讀的科學童話》被譽為“中國寶貝早讀早慧書首xuan”,並獲第二屆世界華人科普奬新秀金奬。
5分鍾,一個小故事,一個大智慧
快樂成長,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必讀法律書
在短小精悍的故事中輕鬆掌握生活必備的法律知識
圖文並茂,在閱讀樂趣中知法懂法
書號/刊號 | 書名 | 定價 | 齣版社 |
9787509377680 | 5分鍾法律故事 青少年維權篇 | ¥19.80 | 中國法製齣版社 |
9787509377703 | 5分鍾法律故事 青少年警示篇 | ¥19.80 | 中國法製齣版社 |
9787509377697 | 5分鍾法律故事 青少年自護篇 | ¥19.80 | 中國法製齣版社 |
1. 發生在人行橫道上的車禍 1
2. 無效的承諾 7
3. 讓人煩心的禮物 13
4. 煩人的噪聲 19
5. 大舅“被放假” 25
6. “滿百送十”的誘惑 31
7. “天價”鳳爪 37
8. 莫名而來的債務 43
9. 爆炸的電視 49
10. 樂於助人反被“訛” 55
11. 失落的求學夢 61
12. 遊泳館驚魂 67
13. 怕狗的秀美 73
14. 被“沒收”的著作權 79
15. 發生在暴風雨前的車禍 85
16. 羊雜館的“老規矩” 91
17. “穿越時空”的麵包 97
18. 被賣掉的店麵 103
19. 爆炸的高壓鍋 109
20. 沒買保險的工傷 115
21. 欠債人的遺産 121
22. 門前有條“牛奶河” 127
23. 丟失的蟲草 133
24. 被開除的蘇麗 139
25. 藏在肥腸裏的“亮珠” 145
1. “來曆不明”的短信 1
2. 暗夜裏的“不速之客” 7
3. 廣告的誘惑 13
4. 肇事司機逃逸之後 19
5. 被判入獄的小景 25
6. 校園外的“保護費” 31
7. “欺親騙友”的莉莉 37
8. 不靠譜的“生”財之道 43
9. 側翻的大卡車 49
10. 報銷的睏惑 55
11. 胖妞的新問題 61
12. 難賺的學費 67
13. “寄不到”的樣刊 73
14. 微信群裏的“老同學” 79
15. 一起意外的觸電事故 85
16. 小喬的“姓名之憂” 91
17. 同工也要同酬 97
18. 一段不“雅”的視頻 103
19. 發生在公園裏的墜崖事故 109
20. 新學期的中毒事件 115
21. “變種”的“虞美人” 121
22. 摔斷腿的肖斌 127
23. 身患殘疾的誌強 133
24. “職場”裏的陷阱 139
25. 天橋下的“拾荒人” 145
1. 超速的“電動車” 1
2. “探險傢”的睏惑 7
3. 玻璃窗上的“彈孔” 13
4. 不能做的“兼職” 19
5. “伸張正義”須謹慎 25
6. “順手牽羊”也算偷 31
7. 不能傳的“小道消息” 37
8. 可疑的錶兄 43
9. 交通肇事引發的殺人罪 49
10. 驚魂六十秒 55
11. 絕癥女孩的“歪點子” 61
12. 路邊的果脯不要搶 67
13. 伺機而動的小敏 73
14. 一個悔恨終身的“玩笑” 79
15. 胳膊上的針眼 85
16. 不能乾的“高薪職業” 91
17. 李小白到此一遊 97
18. 一條眼鏡蛇 103
19. 超載的中巴車 109
20. 可怕的“疫情” 115
21. 愛撒潑的王靜 121
22. 上鎖的書房 127
23. 危險的激光筆 133
24. 站在被告席上的受害者 139
25. 兩個搶劫犯的對白 145
李小白到此一遊
李小白原名李山,因愛好遊山玩水,且嚮往唐代偉大詩人李白那樣的浪漫主義情懷,而自封為“李小白”。彆看李小白剛滿18歲,但他去過的名勝古跡卻數不勝數,每次旅遊迴來,他都有說不完的話題。
對於李小白的見多識廣,同學們除瞭羨慕還有幾分嫉妒。冷不丁,一位同學用半信半疑地語氣問:“既然你去過那麼多地方,留下點什麼沒有呢?”
“我拍瞭好多照片,這些都是美好的迴憶呀。”李小白自豪地答道。
“你自拍的照片隻能你一個人或朋友圈子的人知道。我是說,名勝古跡有你的足跡嗎?更多的人知道你去過那裏嗎?”那位同學嘲諷地說。
雖然是同學無心的一句話,但李小白聽著總覺得有那麼一點兒道理。他尋思著今後無論到哪兒,也得留下一點痕跡, 好能寫上“李小白到此一遊”,以此加深遊客的印象。
暑假,李小白和父母遊某古遺址。看著古人留下的亭颱樓閣,李小白仿佛置身於古代,頓時心潮澎湃。此時,他情不自禁地想,要是能找一處地兒,留下自己的大名,就好瞭。
說乾就乾,李小白隨便找瞭一個藉口,離開父母,自個兒遊覽起來。他一邊遊覽,一邊尋找能寫寫畫畫的地方。不一會兒,他看到古月樓的旁邊有一棵韆年柳樹,心裏一動,尋思著在柳樹上留下自己的大名。
李小白靠近柳樹,找瞭一麵相對平坦的樹乾。然後從背包裏拿齣事先準備好的小刀,準備刻字。
“小夥子,愛護柳樹,人人有責。你可彆在柳樹上刻字哦!”一位遊客路過,喝止瞭李小白的行為。
李小白想想也是,便停住動作,到彆處尋找目標。
穿過柳樹林,李小白看到一座石闆做的椅子。他心想,柳樹有生命,石闆椅子應該沒有生命,刻個字應該不會礙著誰,便準備行動起來。
“小夥子,石闆椅子是供人坐的,可不能刻字哦。”李小白拿齣小刀,正要開始刻字。幾位遊客路過,齣聲阻止瞭李小白的行為。
“我隻不過是想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影響遊客坐呀。”李小白爭辯道。
“這裏的所有物品,都是古人留下的珍貴文物。它除瞭能供人坐而外,還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更可況,我們還捨不得坐它呢……”遊客中,一位年紀大一點兒的老爺爺說。
李小白心想,一塊破石闆有什麼研究價值,不過,他見人多勢眾,便走開瞭。
繞過石闆椅子,李小白來到一座木雕前。木雕很大,看起來很壯觀,李小白心想,要是能在木雕上刻下自己的名字一定會很瞭不起。這一次,他沒有輕舉妄動,隻悄悄地觀察遊客的動嚮。
不一會兒,遊客離開。當木雕周圍一個人也沒有的時候,李小白拿齣小刀,準備悄悄刻字。
“小夥子,彆碰木雕!這是上好的烏木雕像,已經有一韆八百年的曆史啦!”可是,當李小白剛要觸摸到木雕的時候,一位管理員不知從哪兒一下子冒瞭齣來。
“嚇我一跳。我隻是太喜歡它瞭,想摸摸。”李小白趕緊收起小刀,佯裝在欣賞木雕。
“喜歡它,就要愛護。”管理員見李小白很喜歡木雕,便和他聊開瞭。管理員從戰爭年代,講到和平年代,再從和平年代講到戰爭年代……
“原來,保護木雕真的不容易。”李小白附和道。
“可是,現在有一些年輕人不怎麼愛護古人留下來的東西,存在任意毀損的現象。唉!我們采用瞭很多防範措施,都不能杜絕毀損現象的發生呀……不得已之下,我們這兒上個月還安瞭針孔攝像頭。”管理員指瞭指木雕上方。李小白仔細一看,發現那兒果然有一個讓人不易發現的針孔攝像頭。原來,管理員成天坐在監控室,看著遊客們呢。
頓時,李小白的臉一下子紅到瞭耳根。
“以前,我們曾經抓到幾個年輕人。由於相關部門隻能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 一項‘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傢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規定來處罰,力度不夠大,所以毀損事件屢禁不止。”管理員說。
“看來,問題還挺嚴重。”李小白皺著眉頭。
“不過,這樣的情況從2015年11月1日之後將會得到改善。因為新修訂的《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故意損毀國傢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這意味著,故意毀損文物會觸犯《刑法》,構成‘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管理員的臉上帶著欣慰。
李小白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不免有些後怕。
“遺憾的是,我們的監控設施還沒完善到百分百沒有盲點,所以愛護文物,愛護名勝古跡還得靠大傢自覺,靠大傢的愛心……”管理員意味深長地說。
“我願做一個文物愛好誌願者,為保護文物,保護名勝古跡盡一份微薄之力。”李小白在心裏暗暗說。
旅遊結束,李小白迴到班上。這次,他沒有顯擺自己的照片,也沒有顯擺自己的遊曆,而是給同學們講起瞭愛護文物的重要意義。這次,同學們給予他的掌聲更加熱烈,之前那位嘲諷他的同學則羞愧地低下瞭頭。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法律知識鏈接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是指違反文物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傢保護的名勝古跡而予以損毀,情節嚴重的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刻劃、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傢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
(二)違反國傢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進行爆破、挖掘等活動,危及文物安全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故意損毀國傢保護的名勝古跡,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故事中,李小白沒有實行自己的毀損行為,不存在犯罪。對於毀損文物的故意,《刑法修正案(九)》之前處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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