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書號:7503691737
條碼:9787503691737
圖書名稱:讓憲法遠離法院
定價:28
作者:(美)圖什內特著
版彆:法律
齣版日期:2009-05-01
內容:
本書對於司法審查提齣瞭全方位的挑戰。簡而言之,本書幾乎將所有對司法審查批判反省的理論觀點,有係統地組織起來,直言要廢除司法審查權,即不準法官對於國會通過的法律宣告違憲,要將憲法從法院手中拿走。本書作者為批判法學代錶之一,耶魯大學法律博士,1972-1973年曾任美國高法院馬歇爾大法官的助理,後在威斯康星、喬治城大學擔任法學教授,專長憲法與法律史。本書為其負盛名的代錶作。
目錄:
第一章 反對司法至上
一、《一八七提案》違憲:這重要嗎?
二、司法至上的兩個事件
三、厚的憲法和薄的憲法
四、某些看似簡單的案子其實很復雜:特赦和否決
五、忽視法院
六、憲政危機和法治
七、“解釋的無政府狀態”與法治
八、選舉人和薄的憲法
九、初步結論和介紹
第二章 法院以外的憲法
一、米切爾的“提名”
二、試著擺脫這個問題
三、以宣布規則的角度來解釋憲法
四、法院以外的形式主義
五、形式主義和建立特徵
六、國傢特徵
七、薄的憲法和國傢特徵
第三章 能力的問題
一、一個圈內人對國會憲法解釋的觀點
二、麥卡锡問題
三、司法介入(overhang)的影響
四、立法者誘因的問題
五、不相信人民
第四章 法院以外對宗教的憲法
一、法律修辭中的宗教問題
二、目的在政教分離條款案例中的角色
三、政治理論中的宗教討論
四、不理性的“問題”
五、該說什麼?
六、選舉人、立法者和法官的一個注記
第五章 誘因相容的憲法
一、誘因相容性的概念
二、麥迪遜和誘因相容性
三、誘因相容性和當代法律:聯邦製和任期限製
四、政治問題原則和自我執行
五、誘因相容性和政治策略
六、誘因相容性和總統執行法律的義務
七、真實的誘因相容性的政治
八、誘因相容憲法的可能範圍
九、結論
第六章 評估違憲審查
一、憲法英雄
二、言論自由法的政治傾斜
三、高法院和選舉結果
四、高法院判決的政治
五、憲法權利的底層
六、勝利的限製
七、對違憲審查采取另一種觀點
八、結論:約論等於零
第七章 反對違憲審查
一、結束實驗
二、透過對的法官來解決問題
三、一個沒有違憲審查的世界
四、不用違憲審查的憲法權利
五、現在的平衡
六、為何睏擾
七、結論:如何做
第八章 民眾主義的憲法
一、對投票的恐懼
二、建構人民
三、此工程的某些睏難
四、政治和薄的憲法
五、國籍、薄的憲法和美國人民
六、普世性和美國人民的薄的憲法
七、結論:重新看待《一八七提案》
參考文獻
索引
《讓憲法遠離法院》這本書,以其獨特且有些大膽的視角,讓我對憲法與司法之間的關係産生瞭全新的認識。我一直認為,憲法是指導國傢運行的最高準則,而法院則是守護這部大法、確保其得到尊嚴解釋的機構。然而,當我想象一下“讓憲法遠離法院”這樣一個設想時,不禁開始思考,是否有些過於依賴司法途徑來解決社會問題,反而忽視瞭其他重要的解決機製?這本書可能是在探討,在一些特定領域,例如涉及社會價值判斷、道德倫理或者文化變遷的議題上,司法判決是否總是最佳的解決方案。或許,在這些問題上,更加開放的公共討論、更具包容性的政治對話,甚至是教育和文化倡導,更能引導社會朝著更健康的方嚮發展,而不是將這些復雜的問題推給法院,讓他們來做“最後的裁決”。
評分《讓憲法遠離法院》這個書名,給我帶來瞭極大的好奇。我一嚮認為,憲法所確立的原則和權利,離不開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保障。然而,書名本身就暗示瞭一種分離,這促使我去思考,除瞭法院,還有哪些力量能夠影響憲法的實際運行?這本書是否在探討,在某種程度上,憲法的生命力,可能更多地存在於公民的日常實踐、政治的辯論、以及社會觀念的演變之中,而不是僅僅局限於法庭的判決?它可能在倡導一種更加“活生生”的憲法,一種能夠與時俱進,並在更廣泛的社會領域中得到體現的憲法。這種思考方式,打破瞭我以往將憲法與法院緊密聯係的固有模式,讓我開始審視憲法在社會結構和政治文化中更深層次的意義。
評分初讀《讓憲法遠離法院》的標題,我腦海中浮現齣的是一種對“司法能動主義”的批判,或者說是一種對法院過度介入政治事務的擔憂。美國憲法,尤其是在其漫長的曆史發展過程中,經常成為各種社會和政治運動的焦點。而法院,特彆是最高法院,也常常通過對憲法條文的解釋,在重大社會議題上扮演著“最終仲裁者”的角色。這種角色固然有其維護憲法精神和保障公民權利的積極意義,但也可能導緻憲法被“工具化”,或者被政治力量所裹挾。本書或許在探討,如何將部分憲法解釋的權力,從法院手中部分地轉移齣去,交給立法機構或行政機構,或者通過更廣泛的社會共識來達成。這是一種對權力分立和製衡的重新思考,也可能揭示齣在美國政治現實中,憲法是如何在不同政治力量的博弈中被塑造和應用的。
評分這本書的題目《讓憲法遠離法院》確實引人遐思。我通常的理解是,憲法是司法審查的基石,法院通過解釋憲法來限製政府權力,保護公民權利。所以,當看到這個標題時,我首先會想到的是,作者是否在挑戰這種傳統的理解?或許,這本書在探討一種“非司法中心主義”的憲法實踐模式。也就是說,它可能在論證,過分依賴法院來解釋和執行憲法,並非總是有效或可取的。也許在某些情況下,憲法的意義和價值,可以通過其他更具彈性和迴應性的方式來實現,比如通過政治程序、民意錶達,或者是在社區層麵的自治。這種想法讓我開始審視,我們是否在一些時候,把過多的期待寄托在法院身上,而忽略瞭其他社會力量的潛能。
評分這本書的名字《讓憲法遠離法院》雖然有些挑釁,但卻引發瞭我對美國憲法在美國政治和司法體係中扮演角色的深刻反思。我一直認為,憲法作為國傢的根本大法,其權威性不容置疑,理應受到法院的嚴格解釋和維護。然而,這本書似乎挑戰瞭這一普遍認知,它可能在探討一種“非司法化”的憲法實踐,即在憲法解釋和適用過程中,減少或限製法院的乾預。這讓我不禁聯想到,在某些政治爭議或社會議題上,是否真的需要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或許,在一些情況下,政治協商、民意錶達、或者行政部門的決策,更能有效地迴應社會需求,而避免將復雜的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難題,也避免瞭法院在這些問題上承擔過多的政治壓力,甚至被指責“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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