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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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西蒙·布莱克本 著,梁曼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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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29765
版次:1
商品编码:11206920
品牌:译林(YILIN)
包装:平装
丛书名: 牛津通识读本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4-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80
正文语种:中文,英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我们时代的伦理学》由剑桥大学哲学教授西蒙·布莱克本撰写,探讨了出生、死亡、幸福、欲望、自由等主要伦理问题,努力说明人应该如何思考生活的意义。国内著名伦理学学者何怀宏作序推荐。

内容简介

  我们作为正人君子的自我形象总要接受怀疑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拷问。许多人忧心忡忡,担心在一个诸神退隐的世界中,科学已揭下我们的面具,使我们显形为由基因所命定的生物:狭隘自私、党同伐异,或争强好胜、咄咄逼人。作者在《我们时代的伦理学》中探讨了出生、死亡、幸福、欲望、自由等主要伦理问题,努力想说明人应该如何思考生活的意义;并提醒我们,应该对那些经常主导着道德论辩、事实上不过是诱人噱头的绝对原则保持怀疑。

作者简介

  西蒙·布莱克本,剑桥大学哲学教授。之前任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埃德娜·库瑞杰出哲学教授,1969至1990年任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研究员、导师。已出版作品包括《展开世界》(1984)、《牛津哲学词典》(1994)、《主导的激情》(1998),畅销书《思考》(1999)、《向善》(2001),以及《欲望》(2004)等。

精彩书评

  我感觉伦理学还是难的,好的伦理学,尤其好而短的、面向一般读者、必须针对实质性问题的伦理学就更难了……这是一本相当不错的、简明通俗而又有深厚学术功底的伦理学入门书。
  ——何怀宏

  本书对于诸多哲学问题(包括善与幸福生活之间的关系)的论述,举重若轻,文笔优雅。
  ——《纽约客》

目录

前 言
导 言
威胁伦理学的七大因素
种种道德观念
伦理学基础
附 录
索 引
英文原文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威胁伦理学的七大因素
  本章将要审视的,是在思考人类的选择标准和行为标准时,将使我们感到踌躇动摇的一些观念。这些观念似乎在以各种方式表明,构建伦理体系由于某些原因是不可能的。这些在道德环境中无处不在的观念会改变我们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看法(往往使这种看法变得消极)。在它们的影响下,当我们观察一些响亮的词语——正义、平等、自由、权利——我们看到的只是权力之争、权力碰撞、虚假伪善,或者仅仅看到我们狭隘的、不值得强加于人的个人观点。我们被犬儒主义 ①和自我意识束缚着。下面,我们将考察威胁伦理学的七大因素。
  1.上帝之死
  许多人认为伦理学不仅与宗教息息相关,而且完全由宗教所决定。这些人不必过多考虑伦理道德,因为他们有一套现成、权威的律令规范——一本生活指南。它是上帝的教诲,或者是一个比我们人类更伟大的存在的意志。正是通过这个超验的存在的启示,我们才得以了解生活的准则。我们或者亲自领略其真谛,或者更多的是通过一个中介——一个与神联系密切并能够将其意志传达给芸芸众生的牧师、先知,或是一种文本、习俗。这样我们便知道该做什么。服从神意值得嘉许,将得到报偿;违背神灵,将遭受严厉的惩罚。在基督教教义中,服从上帝将使人战胜死亡获得永生。违背上帝,则意味着永远的地狱之灾。
  在19世纪的西方,当传统宗教信仰逐渐失去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时,许多思想家认为伦理道德也随之式微了。我们的目的不在于评论这种信仰是否还在控制人们。我们关注的焦点是,行为准则的含义到底是什么。难道真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如果上帝死了,人就可以随心所欲了”?看起来似乎确实如此:没有立法者,怎么可能有法律呢?
  在切入主题之前,我们可以从传统宗教教义的弊端这方面转变一个角度思考。读《圣经》的人可能被它的某些训导所困扰。在《旧约》中,上帝偏爱某个族群甚于其他族群,并且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本身的超然地位怀有嫉妒,这是一种奇怪的精神偏执。他似乎对奴隶社会不反感,认为人类对生育的控制是不赦之罪(《创世记》38:9—10)。他支持严厉管教儿童(《箴言》22:15,23:12—14,29:15),而且同意对愚昧无知之人进行鞭挞,督促其上进(《箴言》26:3)。甚至,互联网上还流传着写给一位专栏主持人、基要主义者“劳拉博士”的一封信。
  亲爱的劳拉博士:
  您用上帝的法则教育人们,感谢您所做的一切。从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且努力与更多人分享这些知识。例如,当有人为同性恋辩护时,我只要提醒他《利未记》18:22清楚地定义该行为是令人作呕的,对方就哑口无言。然而,在如何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一些具体的戒律、规则方面,我的确需要您的金玉良言。
  1. 当我在祭台上烤一头祭品牛时,我知道它散发的香味会赢得上帝的欢心(《利未记》1:9)。而麻烦出在我的邻居身上,他们说讨厌这种气味。我该怎么办?
  2. 正如《出埃及记》21:7所述,我愿意卖小女为奴。您认为时下合理的价格是多少?
  3. 我知道,上帝不允许我与经期的女子有任何接触(《利未记》15:19—24)。问题是:我怎么知道她处于经期?我曾试图问她们,但难免会激怒她们。
  4. 《利未记》25:44规定我可以从周边国家买回奴隶。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这条规定适用于墨西哥,而非加拿大。您可以解释其中的原因吗?
  5. 我有个邻居坚持在安息日工作。《出埃及记》35:2明确规定他应被处以死刑。从道德上,我有责任将他处死吗?
  6. 我的一个朋友认为尽管吃贝类食品是可憎的(《利未记》10:10),但该行为比同性恋罪责要轻。我不敢苟同,您能说明其中原因吗?
  7. 根据《利未记》21:20的陈述,如果我有视力缺陷,就不能走近上帝的祭坛。我必须承认我阅读时戴眼镜。我的视力水平是否必须达到20/20,还是另有缓和的余地?
  我知道您对这些问题有广泛的研究,因此我相信您可以为我指点迷津。您常教导我们:上帝的教诲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为此,再次表示感谢。
  《新约》里情况普遍好转,因为它着重强调爱、宽容及顺从。然而,其通篇却充斥着道义上站不住脚的“赎罪”和“救赎”,宣扬可以为了救赎罪恶之人而牺牲无辜者,从而实现正义(替罪羊的理论)。然后,耶稣的位格 ①在福音书里也表现出道德观的转变。他可能具有宗派倾向:“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10:5—6)。同样,他拒绝帮助迦南的非犹太妇女,带着冷漠的种族歧视口吻说道:“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马太福音》15:26;《马可福音》7:27)。他希望我们温柔、温顺、温和,但他自己却远远做不到:“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23:33)。加大拉猪一节表明上帝接受当时普遍流行的观念,即精神疾病是由于魔鬼附身;同时,他宣扬动物的生命——以及其他任何人对猪的所有权——是没有价值的(《路加福音》8:27—33)。伯大尼无花果树的遭遇 ②(《马可福音》11:12—21),可能令环保主义者毛骨悚然。
  最后提到的是践履的罪和疏忽的罪。我们可能想知道,为什么没有明显迹象表明上帝撤销《旧约》中某些残酷的内容。《出埃及记》22:18中“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言论,使数以万计的美洲和欧洲妇女在1450至1780年间被活活烧死。有人会想,如果一个高尚、仁爱、博学的人预见到这些悲剧,撤消这一禁令将会拯救那些遭受火焚之灾的人。
  总之,我们可以认为《圣经》赋予了我们绝对权力,允许我们用粗暴的态度对待儿童、智障者、离异者、不信教者、有不同性取向者、老妇人及动物和自然环境。最后,它让我们虐待自己,因为我们是受到原罪污染的堕落者,对自己的憎恨不可避免地引起对他人的憎恨。
  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对基督教的道德发起了一场最为著名、最为持久的猛烈攻击。且看他一一道来:
  在基督教里,被征服者和被统治者的本能居于重要的地位:在基督教里,最低等的阶级渴求得到拯救。在基督教里,谈论罪恶、自我批评、良心解剖变成了消遣,变成了抵抗无聊的方法;在基督教里,永远不会消失的是对强权者——所谓的“上帝”——的一种情绪反应(方法是祈祷);在基督教里,最高的东西被认为是得不到的,是一种神赐,一种“恩宠”。基督教缺乏的是光明正大;隐匿的角落、幽暗的空间是属于基督徒的。在基督教里,肉体是被轻视的,将保持卫生看做是肉欲而加以抛弃;教会甚至反对洁净(摩尔人被赶走以后,基督教的第一个法令是关闭公共浴室,那时仅在科多瓦就有二百七十家这种浴室)。“信基督的”这个词在某种意义上乃是指残酷地对待自己和他人;在基督教里,有的只是对持不同思想的人的仇恨;有的只是渴望迫害的意志……信仰基督教,只是意味着对“精神”、“自豪”、“勇敢”、“自由”、“精神自由”的仇视;信仰基督教,只是意味着对感官、感官享乐、所有形式的享乐的仇恨。
  显然,已经有人,并且将来还会有人为一些令人难堪的内容辩解和申诉。无独有偶,有人为印度教的种姓制度辩解和申诉,有人为伊斯兰教的法典或其对妇女及不信教者的态度申辩。然而有趣的是,当评价这些辩解行为时,我们自己就是在评价道德标准。我们可以不谈任何教义,仅从远处审视它,看它是否代表了人人接受的高尚道德,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接纳某些内容而拒绝其他内容。于是,问题又来了:如果这些标准有资格评价我们最崇高的宗教习俗,那么它们从何而来?
  宗教是伦理的基础这一观念遭到柏拉图(前429—前347)的严正挑战,具体体现在名为《欧绪弗洛篇》的对话集中。在这个对话中,由于对神不敬而多遭磨难的苏格拉底遇到了一个叫欧绪弗洛的年轻人;欧绪弗洛自认为对虔敬和公正完全了解。他固执地认为自己的理解是绝对正确的,现在正欲以杀人罪的罪名控告其父。
  欧绪弗洛:对,我确实会肯定虔敬就是诸神全都热爱的,而虔敬的对立面就是诸神全都
  痛恨的,就是不虔敬的。
  苏格拉底:我们是否也得考察一下这种说法,看它是否健全?或者说我们得放过它,接受我们自己的或别人的这种说法,并同意这种说法仅仅是因为有人这样说?我们是否一定不要考察谈话者说些什么?
  欧绪弗洛:我们一定要考察。然而在我看来,我把当前的这个陈述当做正确的。
  苏格拉底: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它是否正确了,我的朋友。现在请这样想。虔敬事物之虔敬是因为诸神赞许它,还是因为它是虔敬的所以诸神赞许它?
  提出问题后,苏格拉底马上顺利地有了一条思路。
  苏格拉底:那么关于虔敬我们该怎么说,欧绪弗洛?按照你的认证,虔敬的事物不是受到所有神的喜爱吗?
  欧绪弗洛:对。
  苏格拉底:他们喜爱虔敬的东西是因为这个事物是虔敬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欧绪弗洛: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别的原因了。
  苏格拉底:如此说来,由于该事物是虔敬的所以它被神喜爱,而不是因为它被神喜爱所以才是虔敬的。
  欧绪弗洛:似乎是这样的。
  苏格拉底:另一方面,该事物被爱和被神喜欢正是因为神爱它,对吗?
  欧绪弗洛:没错。
  苏格拉底:所以使诸神喜爱的东西与虔敬的东西不是一回事,欧绪弗洛,按照你的说法,虔敬的东西与诸神喜爱的东西也不一样。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事物。
  欧绪弗洛:怎么可能这样呢,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因为我们同意过虔敬的事物得到喜爱是因为它是虔敬的,而不是因为它得到喜爱才是虔敬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上帝或诸神不应被视为享有绝对权威。我们必须认为,他们在允许我们的某些行为和禁止我们其他行为方面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他们像我们一样必须知道什么是虔敬的,什么是正义的。不是因为他们无穷的威力,不是因为造物主的身份,不是因为严酷的惩罚,也不是因为回报我们的厚礼,《圣经》才规定众神这么做。这样做不会使他们成为善的。再者,仅仅由于他们的威力而服从他们的戒律将是奴性的表现和自私的行动。假设有人指使我为恶,如让我辜负某人对我的信任。“噢,让我想想,我将得到的好处是如此云云,但如果做了这件事,我必须承担遭受上帝严惩的风险。转念一想,上帝是仁慈的,我很可能通过忏悔、临终前的忏悔,使他蒙蔽。”这些想法并不高明,它们不是一个具有完美人格的人应该有的。品行高尚的人应该这样想:“做这件事是背信弃义,所以我不会做。”一切到此为止。对宗教权衡利弊,正如当代哲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 ①的一句名言所述,是“多此一举”。
  有神论思想看起来比无神论思想更糟糕,因为有神论思想似乎扭曲了人们对行为准则的认识。如道德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所述,它使我们仅仅由于惧怕惩罚或出于其他动机而遵循道德律行事,我们却真切希望人们出于敬虔道德律而行事。这才是真正的美德所要求的。(我将在第三章中更详细地讨论康德的这些观点。)
  令我们顿生疑窦的是,只有低俗宗教才应受到如此强烈的抨击吗?其他主流宗教呢?上帝更贴切的形象当然不应该是一个空中复仇老人。或许是一个更抽象的东西?在这种神迹导向中出现了一个远离人类、超越人类的善与恶的神灵,如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伊壁鸠鲁(前341—前271)所述:
  享受福祉的永恒的存在本身不会有烦恼,也不会制造事端,因此不会被喜怒所牵制。只有弱小者才会有喜怒哀乐。
  一个真正承蒙天赐福祉的永恒存在仅仅因为它的伟大而不被渺小人类的行为所扰。他不会因为人吃贝类食物或采取不同的做爱方式而心起波澜。
  柏拉图对话集给出的另一个替代观点是:宗教从一开始就赋予某种道德一套神迹的外衣和一个神迹的权威,这种道德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在此,人们没有蔑视神迹。神迹为我们提供了激发想象力的符号体系和实际标本,它是人类不屈不挠地与死亡、欲望、幸福、善、恶展开斗争的力量源泉。流浪异乡的人用回忆录记述故国的歌曲、诗词、传说,而不是故国的一般法律或宪法。如果那歌声不再能感染他,他也会将之忘却。同样,我们可能担心当宗教不再打动人心时,我们也会淡忘历史或人类经验的某些重要部分。这可能就是道德的演变(无论好坏)。这种分析表明,宗教不是伦理学的基础,而是伦理学的体现和象征性表达。
  换句话说,我们不仅有一套行为准则,还有一系列上帝颁布的法则给行为准则披上神迹的外衣以巩固其权威。我们并非仅有禁止(比如说)谋杀的行为准则,还有关于上帝厌恶谋杀的宗教传说。令人遗憾的是,神迹和宗教也有可能助纣为虐。从前文描述证实的内容中,我们得知:我们不仅畏惧科学,觊觎他人的土地,而且我们所了解的宗教传说表明上帝惩罚有求知欲的人,指使我们抢占他人的土地。我们拥有上帝赋予我们的主宰大自然的至高权力,视其他人为劣等人群或罪孽深重之人。或者说,有一幅令人痛心的画面完整地展示在我们面前:人类不仅期冀做某事,而且妄自投射神意,使这种行为成为一种权利或职责。因此,宗教不是行为准则的基础,而是行为准则的反映。它使这些行为准则处于排他的绝对权威的外衣保护之下。宗教在我们与他们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并且毋庸置疑,宗教还有其他社会和心理作用。它当然地可以成为暴力政权奴役民众的手段:如马克思指出的,宗教是麻痹民众的鸦片。上帝让富人住在城堡里,穷人徘徊于城门前——赞美诗的句子使社会下层的人们屈服于命运的摆布。
  倘若上述内容符合实际,那么上帝之死绝不是对伦理学的威胁。上帝之死拨开了迷雾,使我们有可能认清伦理学的本质。没有立法者可能不会有法律,但柏拉图告诉我们,道德律不可能是专横、人格化的神的奇思妙想。我们也许应该制定自己的道德律。
  ……

前言/序言

  序 言
  何怀宏
  初学伦理学或只是想了解一下伦理学的人经常会向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伦理学是难还是不难?但我自己其实也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我开始学的时候是觉得不太难的。因为伦理学有这样一个特点:它不像其他许多社会科学的学科,比如经济学、心理学、法律学,其中充满了大量专业术语,甚至符号、定理、公式,外行几乎完全不懂。而伦理学使用的概念相当多的就是我们日常使用的概念,诸如“好坏”、“善恶”、“是非”、“良心”、“义务”、“责任”、“德性”等等。有谁对这些概念不能说上一点什么呢?甚至如果别人说自己对这些概念一无所知或完全没有发言权,我会认为这对我是一种侮辱:“别的许多东西我可能不知道,但什么东西是好,或对我好;什么东西是坏,或对我坏;以及什么是正当的行为,什么是我应当做的事情,我还是知道的。”
  一般正常的情况下或比较正常的时代里,我们大多数人的确知道这些事情,而且很有信心地这样去做。但是,也还会有困难的时候,矛盾的时候,焦虑的时候,很难选择的时候。尤其在我们的时代,在一些重要和根本的道德问题上,我们看到仍然是众说纷纭。而且,我还应当说明一下,伦理学作为学科还是有自己独立而且漫长的历史的,就说近一百年来,分析伦理学对我们日常使用的道德概念和逻辑就有相当多的细致区分和澄清。要理解这些分析乃至只是理解其结果并不容易,能够作一些推进就更难了。
  所以,我感觉伦理学还是难的,好的伦理学,尤其好而短的、面向一般读者、必须针对实质性问题的伦理学就更难了。有时自己觉得明白了,想说得让别人明白也还是不容易。而在我读来,收在“牛津通识读本”里的英国哲学家、剑桥大学教授西蒙·布莱克本(Simon Blackburn)的这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应该说是一本相当不错的、简明通俗而又有深厚学术功底的伦理学入门书。
  这本书的书名原文直译是“一个非常短的对伦理学的介绍”。作者认为,书店里伦理学的通俗书籍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心灵鸡汤,是提高士气或甜蜜可口的安慰剂。另一类是某些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的作品,他们迫不及待地传递这样的信息:“科学”已表明我们和动物或多或少统属一类。人类都是利己主义者,利他主义并不存在。而作者想提供一种新的、既反映新的学术成果又面对真实问题的通俗伦理学。它主要不是为学者而是为普通读者写的,即为想知道一些伦理学通识的读者写的。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审视伦理学闯入现实生活时人们作出的反应,这些反应以不同方式对伦理学构成威胁。第二章思考生活中人们要应对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正义与权利原则的碰撞,以及幸福与自由。最后,在第三章是着眼于探讨根本性问题,包括伦理学的终极价值、伦理学与人类知识和人类进步的关系。
  如作者所言,他首先是面对质疑伦理学的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和怀疑论的潜在威胁,然后考虑我们对出生与死亡等重大问题的态度,考虑我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我们对人性和幸福的认识,试图揭示良善的人类生活意味着什么。他还描述欲望、自由以及获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机会和权力的权利。在讨论过生命起点、终点及人生意义之后,他还想思考一下如何生活。他先分析和评论了快乐主义、然后是亚里士多德的完善论,再就是现代的功利主义。
  以上的人生目的和理想都有较积极的含义,看来作者还是较倾向于目的论或结果论的。但是,他也指出,实现幸福生活的另一种途径是首先思考应当避免什么,而在这一方面,人们是很容易达成以下共识的:我们不希望有人统治我们、歧视我们、忽视我们、怜悯我们、蔑视我们、剥夺我们的权力和机会,同时,我们也不希望丧失生存技能、遭遇失败和痛苦,不希望依赖他人,不希望受到病痛、忧郁等消极情绪的折磨。或者说,“地狱总比天堂更容易描绘”。列举必须避免的内容比列举必须实现的内容更容易。而在我看来,这还不仅是理论上更容易的问题,也是实践上更有可能的问题。我们应当首先通过建设一个好的政治社会而避免陷入地狱。下面的观点自然是我赞同的:政治秩序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保证人们没有抑郁、没有疾病、没有失望地生活;但它能保障人们远离暴力、免受歧视、不被随意抓捕,免遭残酷的或侮辱性刑罚、不公平审判以及其他厄运。你陈述自己的观点或和平示威时,它用法律保护你的权利。就此来看,道德、政治或社会秩序给人们提供基本保障。而人们在此基本保障之下能获取什么、能否实现人生幸福则主要取决于个人。赋予人们幸福不是政治以至道德哲学的责任,更不是宪法或政府的责任,它们所提供的仅仅是一个可以让个人正常和自由发展的平台。
  这种对自由和幸福的看法似被作者认为过于消极。作者指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有相互联系的一面,认为任何对自由完整的定义都应包括免受侵扰和能够去做这两个方面。任何积极的善都可被描述为免于(free from)某种东西:健康是免于疾病;幸福是一种免于缺憾和痛苦的生活;平等是免于优势和劣势之别。但是否可以反过来这样说呢?我以为哪怕从次序上来说,也是应当首先争取对消极的自由(实际上也就是一些最基本的权利)的切实保障,然后才是考虑争取积极的自由幸福,而后一种争取是不能违反前一种争取所施加的道德限制的。另外,这样两种争取的主体、对象和动力也是有分别的。任何一个人都仅仅因为其生而为人而配享那些基本的(消极)自由,但享受积极的自由幸福则还需要一种能力的培养,需要我们自己对自己个人提出要求,需要我们自己作出努力。不同人的自由幸福观念也有所不同,有些人比较推崇独立,也有些人希望更多地涉及到他人,希望有一种更紧密的共同体感,但这有时可能会导致干预他人、甚至支配他人,有时也可能是依赖他人。
  作者对宗教或永恒与无限的观念似乎有些不以为然。他引剑桥哲学家弗兰克·拉姆齐回应帕斯卡尔“无垠空间的沉寂令我恐惧”的话说:
  我与一些朋友的不同之处在于我不重视物质的大小。面对无垠的宇宙,我丝毫不感到渺小。星空虽然广袤无垠,但它们既没有思想,也没有情爱。我更重视思想与情爱这些品质而不是大小,我不会因为身躯重达十七英石而受到赞誉。
  我的世界之图像显示在脑海中,而不像按照比例制作的模型。人占领了宇宙之最有利地形,而星星则如三个便士硬币那么小。
  如此自然也不易产生康德那种面对星空与道德律的敬畏之情。而无限的“星空”并不只是“物质”的东西,它可能造成的印象就更不是了。作者在最后一章讨论伦理学的根基时回顾了亚里士多德的完善论、康德的普遍性原理、休谟的共同观点,罗尔斯的正义论、哈贝马斯的话语、斯坎伦的契约理论等。而最后,我们注意到他对同情心作为道德源泉和孔子仁学作为道德根基的思考。他写到,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被钢琴压住了脚,“我们不仅理解那个以脚受到伤害为理由推倒钢琴的人,我们还可能把他的痛苦当做我们的行为动机。他的痛可能转化为我们的痛——不是简单的脚痛,而是成为解救他的愿望。看到他人遭受痛苦却无能为力的好人会感到极其不安。在这种情况下,让我们采取行动的是同情心或仁慈心,而不是任何语言程序规则。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对他人痛苦与难处感同身受,这一点不是最主要的。无论从血缘关系还是从方位距离上,当他们与我们更为亲近时,我们往往受到的影响更大。在所有这类情况下,在我们身上起作用的似乎是感情而不是理性。在此意义上,道德动机的基础不是关于某种话语的程序性规则,而是我们能够作出回应的情感。正如孔子很早以前就看到的,仁或对人性的关照是所有这一切的必要根基。”
  作者对现代性已经有一种反省和批评,他说,“当今我们一味追求权利,丝毫不考虑拥有权利者的能力,我们可能会怀疑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健康。”他甚至说:“我们可以在大体上追溯黄金时代的传说,那时我们的品质中尚没有当代人所具有的缺陷。我们崇尚儒家的道德秩序,道家强调的天人合一,或斯多葛派的顺从天命,并且对进步心存怀疑。”作者敏锐地注意到,现在人们越来越开始注意保护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了,但对我们的道德生态环境却不够关心。当然,他对人类的道德前景还是有信心,虽然他不抱过高的期望:“如果我们谨慎、成熟、想象力丰富、行事公正、作风正派,并且受幸运之神眷顾,我们大概不会从道德之镜中看到自己成为圣人,但也不会看到自己成为妖魔。”
《我们时代的伦理学》并非一本深入探讨具体道德规范或宗教教义的著作,它更像是一次关于“我们如何思考道德”的开放性对话。作者以一种敏锐而审慎的笔触,引导读者一同审视现代社会中伦理困境的根源,并邀请我们共同构建一套更具生命力的道德框架。 这本书的开篇,并没有急于抛出任何既定的道德准则,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我们所处的时代——一个信息爆炸、观念多元、技术飞速发展、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复杂时代。在这个时代,传统的道德共识似乎正在瓦解,古老的价值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作者深刻地指出,这并非一种衰败,而是一种转型的阵痛,一种对更深刻、更具包容性的道德反思的召唤。 书中,作者首先剖析了现代社会伦理困境的几个关键面向。其一,是价值的多元化与冲突。在一个信息自由流通的世界里,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生活方式的碰撞,使得原本被视为“理所当然”的道德判断,变得不再统一。例如,关于生命伦理的争议,如基因编辑、安乐死等,便是不同价值观激烈交锋的典型案例。书中没有预设哪种价值观最优,而是鼓励读者理解不同价值体系的形成逻辑,并思考如何在冲突中寻求共存之道。 其二,是科技发展对伦理的冲击。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领域的飞速进步,不断刷新着我们对“人”的定义,也带来了全新的伦理挑战。例如,算法歧视、个人隐私的边界、机器人的伦理地位等问题,都是现代社会亟待解决的伦理难题。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科技视为洪水猛兽,而是强调了审慎的态度和预见性的思考,呼吁我们在享受科技便利的同时,也要警惕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积极探索应对之策。 其三,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伦理责任。跨国界的人员流动、经济活动和信息传播,使得我们的行为不再局限于一隅,而是可能影响到地球的另一端。气候变化、跨国贫富差距、人道主义危机等问题,都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责任”的内涵。书中,作者鼓励读者打破地域和国界的限制,思考作为地球村的一员,我们应承担怎样的全球性伦理责任。 然而,这本书的价值远不止于对问题的揭示,更在于其对思考方式的引导。作者并没有提供一套现成的“答案”,而是邀请读者参与到“思考”这个过程之中。他提出,面对复杂的伦理问题,我们需要培养一种批判性思维,不盲从权威,不轻易接受二手观点,而是独立地分析问题,辨别信息的真伪,审视各种论证的逻辑。 同时,书中也强调了同理心的重要性。理解他人的处境,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是化解伦理冲突、促进和谐共处的基础。作者认为,伦理思考并非冷冰冰的逻辑推演,更需要情感的投入和人文的关怀。 此外,作者还鼓励读者发展一种实践性的伦理观。伦理并非只是书斋里的理论,它需要落实到日常生活的行动中。如何在工作中秉持诚信,如何在人际关系中保持尊重,如何在公共领域做出负责任的选择,这些都是伦理实践的体现。书中,作者并不回避现实的复杂性,而是提供了一种更为接地气的伦理思考路径,帮助读者将抽象的道德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 本书的另一大特色在于其对“善”的理解的深化。在多元社会中,关于“什么是善”的定义也变得更加复杂。作者认为,善的追求不应是僵化的教条,而是一种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探索。它可能包含了个人的幸福,也可能指向集体的福祉;它可能体现在个体的道德修养,也可能贯穿于社会制度的设计。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去思考,在不同情境下,“善”可能呈现出怎样的面貌,以及我们如何才能更有效地追求和实现“善”。 在讨论如何构建现代伦理时,作者也回顾了历史上的重要伦理思想,但并非简单复述,而是挖掘其对于当代的启示。他会提及康德的绝对命令,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功利主义的计算,但更重要的是,他会分析这些思想在面对现代性挑战时,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如何将其精髓融入到我们当下的思考中。例如,在讨论科技伦理时,他可能会引用功利主义来权衡利弊,但同时也会引入康德式的“尊重个体”原则,以避免单纯的数字计算可能带来的冷漠。 书中,作者也十分关注个体在现代社会中的伦理主体性。在庞大的社会结构和快速变化的潮流中,个体的道德选择似乎显得微不足道。然而,作者坚信,每一个个体都拥有选择和行动的能力,并且这种能力是构建健康伦理秩序的关键。他鼓励读者认识到自身在伦理决策中的重要性,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即使这种责任有时是微小而具体的。 《我们时代的伦理学》并非提供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解决方案,相反,它更像是一本“思考的指南”。它承认道德的复杂性,理解价值的多元性,并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工具,去应对那些我们每天都在面对,却又常常感到困惑的伦理挑战。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清晰、流畅且富有启发性的。作者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哲学术语,而是以一种平实的语言,将深邃的思想娓娓道来。阅读这本书,如同与一位睿智的朋友进行一场深入的对话,他引导你观察世界,审视内心,并最终鼓励你独立思考,形成自己对道德的深刻理解。 总而言之,《我们时代的伦理学》是一本面向所有关心人类社会未来、愿意进行深度道德反思的读者的书籍。它不是提供答案的百科全书,而是激发思考的火花;它不是预设立场的宣言,而是邀请对话的平台。它将带领我们穿越当下的伦理迷雾,去探寻那条通往更公正、更仁爱、更具智慧的未来之路。它是一次关于“何以为人”的深刻叩问,也是对我们如何在复杂世界中做出更好选择的有力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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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在于它成功地将那些看似高悬于庙堂之上的宏大伦理学,转化成了与我们呼吸与心跳息息相关的日常哲学。我尤其对其中关于“虚拟身份与真实责任”的讨论印象深刻。作者没有满足于批判网络暴力表面的现象,而是深入剖析了我们在数字化生存状态下,自我认同的边界是如何被模糊和重塑的。他提出了一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当我们创造了一个数字分身时,我们是否同时也对那个分身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这种探讨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行为”范畴,触及到了“存在”的层面。而且,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掌握得非常到位,它知道何时需要放慢脚步进行深入的哲学挖掘,何时又需要加快节奏,用一个有力的历史事件来佐证理论的现实穿透力。不像某些纯理论著作读起来枯燥乏味,这本书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在复杂的思想迷宫中为我们点亮了足够的火把,保证我们既能看到沿途的风景,又不至于迷失方向。读完后,我发现自己对周围人的言行,以及社会新闻背后的道德张力,都有了一种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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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更像是一场智力上的马拉松,而不是轻松的散步。某些关于“后人类伦理”或者“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的章节,简直是对我现有知识体系的巨大挑战。我不得不反复阅读一些关键论点的论证过程,甚至需要借助其他辅助材料来确保我完全理解了作者所构建的逻辑链条。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全球性伦理议题时的那种跨文化视野,比如在探讨资源分配正义时,书中并没有完全偏向某个单一的西方哲学传统,而是巧妙地引入了东方智慧中的一些平衡与和谐的理念作为补充和参照。这种兼容并蓄的态度,使得全书的讨论维度被极大地拓宽了。它的分量感不光体现在纸张的厚度上,更体现在思想的密度上。每一次翻页,都像是要进行一次小型的思想实验。我常常在读完一个段落后,会放下书本,走到窗边盯着远方,消化刚才接收到的信息量,那种思维被拉伸的感觉,虽然辛苦,却也充满了成长的快感。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敢于直面那些没有简单答案的问题,并且引导你学会如何带着镣铐跳舞,在不确定的世界里寻找最坚实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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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非常简洁大气,那种深邃的蓝色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深思和哲学的重量感。拿到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就让人觉得这不是一本可以随便翻阅的快餐读物,而是需要静下心来慢慢咀嚼的硬货。我最欣赏它在结构上的安排,清晰的章节划分简直就是给初学者搭建了一条稳固的阶梯,引领我们从最基础的伦理学概念出发,逐步深入到那些复杂、充满争议的当代议题。例如,在讨论“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冲突时,作者并没有直接给出标准答案,而是通过一系列精妙的案例分析,将理论的抽象性拉回到了我们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境中。那些被引用的历史案例,比如经典的电车难题的变体,被阐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禁会反思自己在面对道德困境时的第一反应是否真的站得住脚。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是那种沉稳而又不失温度的,它既有学术的严谨性,又保持着对读者智识上的尊重,不会用过于晦涩的术语将人拒之门外。读完前几章,我已经感觉自己的思维框架被重新校准过,看待社会新闻或个人抉择时,多了一层“为什么”的追问,而不是停留在表象的判断。这种由内而外的思维转变,才是真正有价值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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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它对于未来伦理图景的描摹。它没有停留在对当下社会问题的修修补补,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遥远的未来——比如人类基因编辑的伦理禁区,或者与高度智能生命体的潜在互动。这种前瞻性的视野,使得这本书读起来充满了史诗般的厚重感。它不是在讨论“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更多是在探讨“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种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贯穿始终。语言风格上,这本书的后期章节展现出了一种近乎诗意的哲思,尤其是在探讨“意义的构建”与“有限性”的关系时,文字的节奏感变得舒缓而富有韵律,仿佛在引导读者进入一种冥想的状态。这与开篇那种严谨的定义和分析形成了完美的张弛对比。总而言之,这是一部能够重塑你世界观的著作,它要求你交出专注,并承诺回报以更清晰的自我认知和更深刻的道德洞察力。读完后,那种感觉就像是,你终于学会了如何真正地去“思考”伦理问题,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判断”对错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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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某些论证推演过程,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的逻辑训练基础。它不是那种用来消磨时间的休闲读物,更像是一份需要投入精力的严肃智力训练手册。书中对“义务论”在现代社会的应用边界的界定,尤其精妙。它并没有把康德的绝对命令奉若神明,而是以一种极其审慎的态度,去考察在技术高度发达、社会结构日益扁平化的今天,这些古典原则面临的侵蚀和挑战。作者提出的“情境化义务”的概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在坚守原则与适应现实之间寻求张力的实用框架。我特别喜欢作者引用的一些非主流哲学家的观点来反驳主流学说,这使得全书的论辩充满了张力和新鲜感,避免了陷入任何一家学派的教条主义泥潭。每一次阅读,都像是在参与一场高水平的学术辩论赛,而我们自己,就是那个必须做出最终裁决的陪审团。正是这种“被挑战”的感觉,让我对这本书的敬意油然而生。它成功地做到了既传授知识,又启发思考,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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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读本,书不错,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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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京东快递速度快 打折力度大 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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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初的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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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不错,有质感,物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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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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