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到的官场徇私舞弊故事,给我留下一个总印象:面对百姓,贪官污吏通常很生猛,取主动进攻态势;面对官场同僚,一般则采取“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温和策略。按说,只要手里有乌纱帽之类的钓饵,不愁鱼不上钩。乌纱帽意味着合法伤害下级和百姓的权力,拿到这个权力便可以榨取更大的利益,这是很合算的买卖。换个比方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只要有利益吸引着,官吏自然会流过去完成权钱交易。但是刘瑾不然。他根本就三、抽水机规则
评分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效用的各种各样的见解。对其效用加以界定的理由。麦克库洛赫先生的定义。将消费加以摒弃。斯密博士将政治经济学局限于生产和分配。政治经济学涉及的现象,参照美利坚合众国与新荷兰,参照欧洲大陆以及参照亚洲古代帝国加以说明;参照野蛮人和文明人的生产能力加以说明。土地和所有其他不属于人类本身的物质条件不包括在政治经济学之内。政治经济学局限于思考生产了一切财富的劳动;它包括影响财富生产和分配的一切自然的和社会的条件,揭明前者并检查后者。斯密博士只是检查而并未规定社会法规。
评分德国行政法建议网友购买 奥托·迈耶所处的时代,是德国从封建专制国家向具有专制和民主因素国家转变的时期。在法学理论中,奥托.迈耶研究的目标在于克服极权国家或警察国家的弊端和建立法治国家。尽管他的理论不可避免的带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他所确立的理论框架至今仍有不可替代的积极意义。中国行政法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保护公民权利、建设法治国家也是中国行政法的发展目标。相信奥托·迈耶的理论会对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多读书,增加一点书卷气,保持心静如水、人淡如菊的心境。书是获取知识的渠道,提高人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涵养静气的摇篮。读书妙处无穷,书香熏染人生。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至少可以滋润心灵,开启心智,由琐碎杂乱的现实提升到一个较为超然的境界,一切日常引为大事的焦虑、烦忧、气恼、悲愁,以及一切把你牵扯在内的扰攘纷争,瞬间云消雾散。读书至少可以增长知识,去除无知;提高素养,除去愚昧;充实生活,丰富精神;滋润心灵,减少空虚;淡定从容,明辨是非。读书能使人时时闪烁着生命的光辉,让人欣赏到不同的生命风景,从而使自己灵魂欢畅,精神饱满而丰盈。 1. \N\N读书可以让人滤除浮躁 读书,撇开喧嚣,拨开冗务,于小楼一角仔细的品味,咀嚼书中的宁静和快感,在寂静中体会人生的滋味,在书海中滤除浮躁的心态,淡泊名利,淡然处世
评分书很不错。这次买的书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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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非常好的商品 非常好的商品
评分德国不仅是法治国或法治思想与制度的发源地,而且法治国(Rechtssaat)一词也为德国人所创造。[①]但是法治国思想与制度在德国却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发端于18世纪末的实质上的自由法治国思想在19世纪专制时代创立并走向了极端形式化,直到20世纪40年代中期波恩政权才使之复生和全面开场,即恢复“实质法治国”并走向公正法治国。[②]这就是说,法治国思想在德国经历了一个从早期实质意义法治原则到近代形式意义法治原则再到现代实质意义法治原则的发展变迁过程。所谓形式意义的法治原则,是指所有国家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特别是制定法,只要国家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即认为达到了法治国原则的要求。实质意义的法治原则,则是指国家权力及其行使都必须依据公正、明确、稳定的议会法律,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受到宪法和公正程序的保障,即所有国家活动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观念。正如M.P.赛夫所言:“实质上的法治要求实现公正的法律秩序,这一原则要求国家的权力应当服从于各种确定的、不可变更的宪法原则,服从实质性的基本价值;而形式的法治要求,国家的一切活动都应当以宪法规定的各种法律为依据。”[③]与法治国原则的发展变迁相应,德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在法治主义由机械走向机动,行政权由消极走向积极的历史背景下逐步发展并完善,即由作为形式主义的依法行政原则过渡到实质主义的比例、信赖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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