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对于我理解民事诉讼法的实践意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梳理,而是紧密结合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制度的运行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我特别欣赏书中关于“诉讼与非诉讼程序衔接”的讨论,作者分析了在实践中,如何有效地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与民事诉讼程序有机结合,以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此外,书中对于“司法为民”理念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体现,也有着详尽的阐述,比如关于诉讼权利保障、诉讼救助制度等,这些内容让我看到了民事诉讼法不仅仅是冰冷的法律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最终是为了服务于现实的司法实践,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评分这本书的结构安排得非常合理,每一章节的划分都紧扣民事诉讼法的逻辑顺序,从诉讼的提起、审理、判决到执行,层层递进,条理清晰。我尤其喜欢的是关于证据制度的章节,作者对于各种证据形式的介绍,以及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都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述。书中对于一些复杂和有争议的证据问题,还引入了不同的学说和观点进行比较分析,这让我能够更全面地认识到证据制度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此外,书中对于诉讼中的一些程序性问题,例如管辖权异议、回避制度、证据交换等,也都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和理论解释。我在阅读过程中,时不时会对照着相关的法律条文,发现本书的解释不仅准确,而且还能够帮助我理解条文背后的立法意图。虽然对于一些程序细节的记忆还需要反复练习,但这本书为我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民事诉讼程序知识框架,为我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评分作为一本“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这本书在学术深度和前沿性方面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仅停留在对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的普及,而是深入探讨了一些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备受关注的前沿问题。例如,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电子诉讼证据的采信规则、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等,这些内容都体现了本书与时俱进的学术视野。作者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充分引述了国内外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具有很强的启发性。我个人对其中关于“诉讼成本”和“司法效率”之间关系的讨论非常感兴趣,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概念,并提出了优化民事诉讼程序的建议,这对于我理解司法改革的深层逻辑非常有帮助。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也激发了我进一步探索更前沿学术问题的热情。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透着一股严谨的气息,硬壳封面,烫金的书名,整体风格非常经典。我拿到它的时候,就感觉到这是一本沉甸甸的学术著作,内容想必十分扎实。虽然我是一名初学者,对民事诉讼法还不是特别熟悉,但是翻开这本书,序言部分就用很清晰的语言阐述了本书的编写宗旨和特色,让我对接下来要学习的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并非照搬条文,而是尝试从理论的高度去梳理和阐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概念,例如关于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客体等基础概念的界定,就用了大量的篇幅去进行理论上的辩析,这对于理解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非常有帮助。书中还列举了不少案例,虽然我暂时还没能完全理解案例的精髓,但能感觉到这些案例都是精心挑选的,能够很好地印证理论的阐述。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一种“硬核”的学习体验,内容丰富,逻辑性强,虽然初读有些吃力,但相信随着学习的深入,定能从中获得深刻的理论滋养。
评分从阅读体验上来说,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严谨,但又不失可读性。作者在解释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时,往往会辅以生动形象的比喻或者引人深思的类比,这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易于理解。例如,在讲解“既判力”这个概念时,作者用了一个“一锤定音”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既判力对于终结诉讼的意义。同时,本书的排版也非常用心,字体大小适中,段落清晰,重点内容还会有加粗处理,这对于长时间阅读来说,极大地减轻了视觉疲劳。书中的图表运用也恰到好处,一些复杂的法律关系或者程序流程,通过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更加直观易懂。虽然我对很多专业术语的理解还需要时间消化,但整体而言,这本书在保持学术严谨性的同时,也努力提升了读者的阅读体验,这一点非常值得称赞。
评分适合大学本科法律生使用以及考研究生的学生使用,紧跟最新的法律,法规
评分谢谢京东的书,喜欢的不行
评分书不错,是正品,用了优惠券,挺合适。
评分法律关系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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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十余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是一套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用书,涵盖了我校法学本科全程培养方案所列全部课程,由教材、案(事)例演习和教学参考资料三个层次的教材和教学用书构成,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职业实训等十个系列。正如表述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时所提及的,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法的运用也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来源于民事诉讼实践,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又要通过民事诉讼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发展和提高,因此,民事诉讼的实践既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对于一门具有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唯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其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促使民事诉讼法学理论远离谬误,不断走向科学。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于抽象的、概括的理论研究,而忽略具体的、个案的实证研究。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无法指导实践、也无法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要求人们借助于实证研究的方法。所谓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对客观事实和实际经验进行具体的剖析,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认识的结论。实证研究注重社会调查,关注于对具体的客观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与分析,强调从大量的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结论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演绎。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常用的调查方法包括抽样调查法和个案剖析法,调查可依发出问卷或直接访谈等方式来展开。实证的研究方法重视知识的经验性和现实性,要求客观、准确、翔实,同时也不排斥带有偶然性、或然性和模糊性的认识。思辨与实证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所提之观点的应然性与后者所得之结论的实然性。应然和实然虽表面看似相反,实则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力度的今天,我们必须要警惕和克服以往研究中较多关注思辨研究的习惯性做法,更为强调实证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这两种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共同促进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化与进步。正如表述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时所提及的,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法的运用也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来源于民事诉讼实践,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又要通过民事诉讼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发展和提高,因此,民事诉讼的实践既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对于一门具有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唯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其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促使民事诉讼法学理论远离谬误,不断走向科学。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于抽象的、概括的理论研究,而忽略具体的、个案的实证研究。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无法指导实践、也无法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要求人们借助于实证研究的方法。所谓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对客观事实和实际经验进行具体的剖析,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认识的结论。实证研究注重社会调查,关注于对具体的客观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与分析,强调从大量的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结论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演绎。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常用的调查方法包括抽样调查法和个案剖析法,调查可依发出问卷或直接访谈等方式来展开。实证的研究方法重视知识的经验性和现实性,要求客观、准确、翔实,同时也不排斥带有偶然性、或然性和模糊性的认识。思辨与实证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所提之观点的应然性与后者所得之结论的实然性。应然和实然虽表面看似相反,实则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力度的今天,我们必须要警惕和克服以往研究中较多关注思辨研究的习惯性做法,更为强调实证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这两种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共同促进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化与进步。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
评分民事诉讼上的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情况。民事诉讼上的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事件,不以人的客观意志为转移;另一类是行为,是由案件主体依法作出诉讼。
评分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十余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是一套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用书,涵盖了我校法学本科全程培养方案所列全部课程,由教材、案(事)例演习和教学参考资料三个层次的教材和教学用书构成,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职业实训等十个系列。正如表述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时所提及的,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法的运用也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来源于民事诉讼实践,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又要通过民事诉讼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发展和提高,因此,民事诉讼的实践既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对于一门具有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唯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其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促使民事诉讼法学理论远离谬误,不断走向科学。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于抽象的、概括的理论研究,而忽略具体的、个案的实证研究。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无法指导实践、也无法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要求人们借助于实证研究的方法。所谓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对客观事实和实际经验进行具体的剖析,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认识的结论。实证研究注重社会调查,关注于对具体的客观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与分析,强调从大量的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结论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演绎。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常用的调查方法包括抽样调查法和个案剖析法,调查可依发出问卷或直接访谈等方式来展开。实证的研究方法重视知识的经验性和现实性,要求客观、准确、翔实,同时也不排斥带有偶然性、或然性和模糊性的认识。思辨与实证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所提之观点的应然性与后者所得之结论的实然性。应然和实然虽表面看似相反,实则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力度的今天,我们必须要警惕和克服以往研究中较多关注思辨研究的习惯性做法,更为强调实证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这两种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共同促进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化与进步。正如表述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时所提及的,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讼法的运用也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来源于民事诉讼实践,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又要通过民事诉讼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发展和提高,因此,民事诉讼的实践既是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对于一门具有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唯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其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促使民事诉讼法学理论远离谬误,不断走向科学。所以我们不能只关注于抽象的、概括的理论研究,而忽略具体的、个案的实证研究。脱离实际的理论是无法指导实践、也无法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要求人们借助于实证研究的方法。所谓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对客观事实和实际经验进行具体的剖析,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认识的结论。实证研究注重社会调查,关注于对具体的客观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与分析,强调从大量的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结论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演绎。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常用的调查方法包括抽样调查法和个案剖析法,调查可依发出问卷或直接访谈等方式来展开。实证的研究方法重视知识的经验性和现实性,要求客观、准确、翔实,同时也不排斥带有偶然性、或然性和模糊性的认识。思辨与实证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所提之观点的应然性与后者所得之结论的实然性。应然和实然虽表面看似相反,实则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加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力度的今天,我们必须要警惕和克服以往研究中较多关注思辨研究的习惯性做法,更为强调实证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这两种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共同促进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化与进步。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
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有关部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之一,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正,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新的《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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