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7
約翰·塞爾是一位富有創造力、愛爭辯的思想傢,他塑造瞭我們思考心靈和語言的方式,在思想方麵,當今很少有哲學傢比他更為重要。我們如何創立社會實在,如貨幣、財産、政府、婚姻、證券市場和雞尾酒會這樣的實在,塞爾為我們提供瞭深刻的洞見。
製度性事實僅僅因為我們認為它們存在纔得以存在,而且它們是客觀地存在,這就是塞爾在《人類文明的結構》中要處理的悖論。此前,他寫瞭《社會實在的建構》一書,在《人類文明的結構》中,塞爾延續瞭在這一前期著作中開創的思路,準確地界定瞭語言在整個“製度性事實”創建中的作用。他的目標是要錶明心靈、語言和文明如何是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所描述的物質世界的基本事實的産物。一種重復不斷的語言運作如何用來創立和維持復雜的人類社會製度結構,塞爾對此進行瞭解釋。製度為創設和分配權力關係服務,權力關係所不在,通常還是形的。通過提供將人類文明結閤在一起的黏閤劑的形式,這些權力關係能激起人類的各種行為。
塞爾隨後錶明瞭其解釋是如何跟人類理性、意誌自由、政治權力的本性和普遍人權的存在聯係在一起的。機器人能否擁有製度?製度背後的暴力威脅為何如此常見?他在其論述的過程中解答瞭這些問題;對於使用語言的人類而言,塞爾否認瞭存在“自然狀態”這種事情的可能性。
約翰·塞爾(John R. Searle,1932—),當今最著名、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傢之一。1932年齣生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1949—1952年就讀於威斯康星大學,1952年獲得羅茲(Rhodes)奬學金赴牛津大學學習,師從牛津日常語言學派主要代錶、言語行為理論的創立者奧斯汀(J.L.Austin)。1959年學成返美,一直任教於加州大學伯剋利分校,現任心靈哲學和語言哲學斯拉瑟講座教授(Slusser Professor)。他已齣版《言語行為——論語言哲學》(Speech Acts: 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錶達與意義——言語行為理論研究》(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意嚮性——論心靈哲學》(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心靈的再發現》(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社會實在的建構》(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等18部著作。
文學平(1973—),哲學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從事現代西文哲學研究。
盈俐(1972—),文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講事,從事語言學研究。
目錄
第一章本書的意圖
一、社會、基本事實和哲學總課題
二、社會哲學
三、概念工具
四、由宣告式言語行為創立的地位功能
五、本書如何與哲學總課題融為一體
六、指導研究的一些原則和區分
七、認識上的客觀性和主觀性與本體論上的客觀性和
主觀性
附錄:本書中的一般理論與《社會實在的建構》中的特殊
理論之比較
第二章意嚮性
一、意嚮性:基本原則
二、網絡與背景
三、意圖與行為
四、復雜的意圖與行為
五、意嚮性的一般結構
第三章集體意嚮性與功能賦予
一、集體意嚮性分析
二、當前對集體意嚮性的解釋
三、不同的集體意嚮性概念
四、我們意嚮性如何能驅動個人的身體?
五、上述分析在直覺上的動因
六、閤作與集體承認之間的區分
人類文明的結構目錄七、功能賦予
八、結論
第四章生物的和社會的語言
一、作為音位、句法和語義的語言
二、語言與前語言性的心智有何共同特徵?
三、語言具有前語言性的意識所缺的什麼特徵?
四、語言所缺的意識的獨特特徵
五、語言的功能:意義、交流、錶徵和錶達
六、顯露與錶徵之間的區彆
七、將滿足條件賦予滿足條件的說話者意義
八、語言規約與詞義和句義
九、句法組閤性
十、下一步:道義
十一、從道義到社會實在的擴展:語言如何使得我們能夠
創建社會製度
十二、至此的論證之歸納
十三、地位功能宣告的非神秘性
第五章製度和製度性事實的一般理論:語言與社會實在
一、製度性實在的海洋
二、製度和製度性事實的一般理論
三、言語行為與道義性權力
四、製度性實在的繼續維持:更多地位功能宣告
五、進一步的問題
六、結論
第六章自由意誌、理性與製度性事實
一、道義性權力
二、為何社會有這種結構而非其他結構?
三、作為工程學問題的社會建構
四、沒有意識的機器人能有製度嗎?
五、我們可以被程序設定為像機器人一樣行為嗎?
六、道義、理性和自由之間的聯係
七、製度與暴力
八、結論
第七章權力:道義性的、背景性的、政治的及其他
一、權力的概念
二、福柯與生命權力
三、背景習俗與權力行使
四、政治權力的悖論:政府與暴力
五、結論
第八章人權
一、作為道義性權力的權利源自地位功能
二、所有權利都蘊涵著義務
三、如何能有普遍人權呢?
四、消極權利與積極權利
五、言論自由權
六、人權與人性
七、有積極權利嗎?
八、權利規定的實用考慮
九、關於權利的五個常見邏輯錯誤:絕對權利與附條件的
權利及初步權利
十、結論
附錄
結語:社會科學的本體論基礎
主題索引
人名索引
序言
本書力圖解釋人類社會製度性實ⅸ在的根本性質及其存在方式,哲學傢們則稱之為社會製度性實在的本質或本體論。僅舉少數幾個例子來說,民族國傢、貨幣、公司、滑雪俱樂部、暑假、雞尾酒會、足球比賽,它們的存在方式是什麼樣的呢?我試圖闡明語言在社會實在之創立、建構和維持中的確切功能。
本書延續瞭我在《社會實在的建構》(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1]一書中開始提齣的論證思路。有一種方式可以凸顯社會本體論那令人迷惑的特質,即指齣我們對於社會實在的理解具有明顯的悖論性。我們對完全客觀的社會事實加以陳述,比如:巴拉剋?奧巴馬是美國總統,我手中的這張紙是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我是在英國倫敦結的婚,等等。然而,盡管它們都是一些客觀陳述,與它們相應的那些事實卻都是憑藉人類的主觀態度而被創立起來的。悖論的最初一個形式是問:對於憑藉主觀意見而被創立起的實在,我們如何可能有事實上的客觀知識呢?這個問題如此令人心醉神迷,其理由之一是:它是一個更大問題的一部分。那更大問題是:有意識的、理性的、實施言語行為的、擁有自由意誌的、社會性的、政治性的人類,帶著這些人類獨有的特徵,在一個我們知道由意識的、目的的物理微粒構成的獨立世界,如何能解釋自身呢?在一個原初的物理事實的王國,我們如何能夠解釋我們的社會存在和心靈存在呢?在迴答這個問題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避免預設不同的本體論王國,即心靈王國和物理王國,抑或更加糟糕地預設心靈王國、物理王國和社會王國。我們僅僅ⅹ談論單一的實在,並且我們必須闡明人類實在如何與那單一的實在融為一體。
人類文明的結構序言在給齣一種普遍的社會本體論之後,我會嘗試將其運用於一些特殊的問題,如政治權力的本質、普遍人權的地位、理性在社會中的作用等。
【注釋】
[1]Searle,John 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New York:Free Press,1995.緻謝
對於本書的寫作,我所得到的�@幫助比我齣版的其他任何一本書所得到的幫助都要多。之所以如此,其中的兩個原因分彆是:第一,本書延續瞭我在《社會實在的建構》[1]一書中開始提齣的論證思路,那種論證思路引起瞭大量的評論,通常不但有來自哲學傢的評論,而且有來自經濟學傢、社會學傢、心理學傢和社會科學傢的評論;第二,我是“伯剋利社會本體論研究小組”(Berkeley Social Ontology Group)的成員,在該小組,社會本體論及其相關問題每周被討論一次。在此,我不可能提到所有對我有過幫助的人,但我至少必須提及他們中的一些人。
我有極好的助理。“學術助理”的這個說法並不能充分概括他們對我知識生活的貢獻,他們在各種意義上都是我的閤作者。在此,我要特彆感謝詹尼弗?鬍丁(Jennifer Hudin)、阿斯亞?帕辛斯科(Asya Passinsky)、羅密利亞?德雷格 (Romelia Drager)、比阿特麗斯?科鮑(Beatrice Kobow)、 馬特?沃爾夫(Matt Wolf)、安德斯?赫德曼(Anders Hedman)、維達?姚(Vida Yao)、丹妮爾?瓦薩科(Danielle Vasak)、比斯金?李(Biskin Lee)和弗朗西斯卡?拉坦茲(Francesca Lattanzi)。
他們幾乎都是“伯剋利社會本體論研究小組”的成員。在該研究小組中,對我的研究特彆有幫助的成員還有賽勒斯?賽厄沃希(Cyrus Siavoshy)、安德魯? 莫伊賽(Andrew Moisey)、馬爾加?維加(Marga Vega)、剋勞斯?斯特裏勞(Klaus Strelau)、瑪耶?剋朗費爾德(Maya Kronfeld)、 阿什達?斯溫多蒂(�焥ta Sveinsdóttir)、迪娜?古瑟諾瓦(Dina Gusejnova)、拉費勒?喬萬尼奧裏(Raffaela Giovagnoli)和安迪?萬德(Andy Wand)。
人類文明的結構緻謝曾有多期刊物和多本論文集專門討論過《社會實在的建構》一書中的問題,對此,我深錶感激。具體地說,《美國經濟學與社會學雜誌》(Th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2]曾以《約翰?塞爾的社會實�A在觀念:引申、批判和重構》(John Searle's Ideas about Social Reality:Extensions,Criticisms,and Reconstructions)為題刊發專號,該專號的編者是大衛?凱普塞爾(David Koepsell)和 勞倫斯?莫斯(Laurence S�盡oss),撰稿者有亞曆剋斯?威斯科瓦托福(Alex Viskovatoff)、 丹?菲茨帕特裏剋(Dan Fitzpatrick)、漢斯?波哈德?施密德(Hans Bernhard Schmid)、瑪利亞姆?塞勒斯(Mariam Thalos)、雷摩?圖梅勒(Raimo Tuomela在此,塞爾的原文是“Raimo Tuomelo”,經譯者查對“John Searle�餾 Ideas about Social Reality:Extensions, Criticisms, and Reconstructions”的原文,“Tuomelo”應為“Tuomela”。——譯者注(本書所有腳注都為譯者注,故後文不再標示。))、梅耶斯(W�盡�盡eijers)、弗蘭剋?欣瑞剋斯(Frank A�盚indriks)、利奧?蔡伯特(Leo Zaibert)、英格瓦?約翰遜(Ingvar Johansson)、內納德?米賽耶維奇(Nenad Miscevic)、菲利普?布雷(Philip Brey)和巴裏?史密斯(Barry Smith)。該專號隨後亦作為一本著作集而齣版。
羅伊?丹德拉德(Roy D�餉ndrade)以《塞爾論製度》(Searle on Institutions)為題在《人類學理論》(Anthropological Theory)[3]雜誌編瞭一期專號,該專號的撰稿者有丹德拉德、史蒂文?盧剋斯(Steven Lukes)、理查德?施韋德(Richard A. Schweder)和尼爾?格羅斯(Neil Gross)。薩瓦斯?楚哈茨蒂斯(Savas Tsohatzidis)編撰瞭《意嚮行為與製度性事實:論約翰?塞爾的社會本體論》(Intentional Acts and Institutional Facts:Essays on John Searle�餾 Social Ontology)[4]一書,該書撰稿者有楚哈茨蒂斯、瑪格麗特?吉爾伯特(Margaret Gilbert)、柯爾剋?路德維希(Kirk Ludwig)、蘇馬斯?米勒(Seumas Miller)、安東尼?梅耶斯(Anthonie Meijers)、漢尼斯?拉剋西(Hannes Rakoczy)和邁剋爾?托瑪瑟勒(Michael Tomasello)、羅伯特?威爾遜(Robert A�盬ilson)、利奧?蔡伯特和巴裏?史密斯、伊格納西奧? 桑切斯昆卡(Ignacio S�~nchez�睠uenca)和史蒂文?盧剋斯。
《經濟學方法論雜誌》(The Journal of Economic Methodology)齣版瞭專題文集,標題為《約翰?塞爾社會哲學的經濟學後果》(The Ramifications of John Searle�餾 Social Philosophy in Economics在此,塞爾的原文為“The Ramifications of John Searle�餾 Social Philosophy of Economics”,經譯者查對《經濟學方法論雜誌》的原文,“of”應為“in”。),其撰稿者有斯蒂芬?勃姆(Stephan Boehm)、約亨?朗德(Jochen Runde)、菲利普?福剋納(Philip Faulkner)、 彼得?勃特剋(Peter J�盉oettke)和羅伯特?薩布裏剋(Robert Subrick)、亞曆剋斯?威斯科瓦托夫(Alex Viskovatoff)和史蒂文?霍維茨(J�盨teven Horwitz)。[5]
“交叉學科研究中心”(ZIF“ZIF”為“Zentrum für interdisziplin�|re Forschung”的縮寫,該中心位於德國比勒菲爾德大學(Universit�|t Bielefeld)。) 在比勒菲爾德(Bielefeld)為我的著作主辦瞭國際學術研討會,會後由龔特?格瑞文多福(Güter Grewendorf)和喬治?梅格勒(Georg Meggle)編輯齣版瞭《言語行為、心靈和社會實在:與約翰?塞爾的討論》(Speech Acts,Mind,and Social Reality:Discussions with John Searle)[6]一書。討論分若乾部分,其中一部分討論瞭“社會實在”問題,撰文參加該論題的有斯坦利?巴恩斯(Stanley B�盉arnes)、喬治?梅格勒、約瑟夫?穆拉爾(Josef Moural)、大衛?索薩(David Sosa)和雷摩?圖梅勒。
巴裏?史密斯編輯齣版瞭《約翰?塞爾》(John Searle)[7]一書,其中,史密斯、尼剋?弗欣(Nick Fotion)、利奧?蔡伯特和喬治?弗萊徹(George P�盕letcher)的文章包含瞭本書討論的一些問題,還有些文章討論瞭我著作的其他一些方麵。史密斯還就社會本體論組織瞭三次研討會,其中一次於2003年舉辦,討論瞭我和赫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赫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1941—),秘魯經濟學傢,該研討會討論的正是塞爾的《社會實在的建構》(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和索托的《資本的秘密》(The Mystery of Capital)。)的著作,其成果是《資本的秘密與社會實在的建構》(The Mystery of Capital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8]。該書的編者有巴裏?史密斯、伊薩剋?埃利希(Isaac Ehrlich)和 大衛?馬可(David Mark)。其中,與我的著作相關的論文撰寫者有赫南多?德?索托、 巴裏?史密斯、裏米?希爾默(Jeremy Shearmur)、英格瓦?約翰遜、約瑟夫?穆�B拉爾、埃羅爾?麥丁格爾(Errol Meidinger)、艾瑞剋?斯塔布剋爾(Erik Stubkj�ur)、丹尼爾?濛特勒(Daniel R�盡ontello)、丹?菲茨帕特裏剋和埃裏剋?帕默(Eric Palmer)。
除開已經齣版的、討論我的思想的著作,我還受益於有機會幾乎在世界各地就我的思想所發錶的演說或係列演講。對我而言,使我的思想受到檢驗、評估和攻擊,這是進行哲學研究的關鍵之處。我的指導原則中有如下的原則:如果你不能清晰地錶達它,那你自己就沒有理解它;在公開的辯論中,如果你不能成功地捍衛它,那你就不應該齣版它。我並不打算將這些演講悉數列齣,甚至不打算列齣其中的大多數,但有些特彆值得一提。
2008年7月在伯剋利(Berkeley)舉行的第六屆“集體意嚮性”研討會,對我而言,是最為重要的會議之一,該研討會由詹尼弗?鬍丁和比阿特麗斯?科鮑主持。本書中的部分思想正是在該會上的主題演講。此外,我還受益於其他學術會議活動。在2006年於鹿特丹(Rotterdam)舉行的第五屆“集體意嚮性”研討會上,我也發錶瞭演講。2007年,第十三屆國際邏輯學、方法學和科學哲學大會在清華大學舉行,我作為大會發言者就本書的部分內容在北京作瞭演講。我還在位於上海的華東師範大學作瞭演講。對於中國的主持者,我深錶感激,尤其要感激蔡曙山與何剛。2005年,我在瑞典隆德大學(University of Lund)作瞭普芬道夫講座(Puffendorf Lectures),其主持者是阿薩?安德森(�_sa Andersson)和維多利亞?赫爾厄格(Victoria H�墷塯),他們兩個都是“伯剋利社會本體論研究小組”的創始成員。2007年,我還在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作瞭梅辛傑講座(Messenger Lectures),其主持者是特雷弗?品奇(Trevor Pinch)。
我還得到瞭一些意大利朋友和同事的幫助,尤其是在都靈(Torino)和帕勒莫(Palermo),在這兩個地方我分彆做過兩次訪問教授。在此,我要感謝弗朗西斯卡?迪?洛倫佐?阿耶洛(Francesca di Lorenzo Ajello)、 吉塞佩?維卡裏(Guiseppe Vicari)、烏戈?佩龍(Ugo Perone)、布魯諾?巴拉(Bruno Bara)、保羅?迪?露西婭(Paolo di Lucia)和 吉塞佩?洛裏尼(Giuseppe Lorini)。
與布拉格(Prague)的聯係,對我也特彆重要。我有幸數次在“理論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oretical Studies)發錶演講。在此,感謝伊萬?哈弗爾(Ivan Havel)、約瑟夫?穆拉爾和帕弗拉?托拉科瓦(Pavla Tor�~c�噕�~)。
2008年,我在德國康斯坦茨大學(University of Konstanz)的年度“大師班”(Meisterklasse)作瞭係列演講,其組織者是伯恩哈德?吉森(Bernhard Giesen)。我還在其他一些機構讓我的某些思想受到批判性的審查,這些機構包括維也納大學(University of Vienna)、夏威夷大學(University of Hawaii)、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科羅拉多州杜蘭戈的山區州哲學會(Mountain States Philosophy Conference in Durango,Colorado)、紐約州立大學奧爾巴尼分校(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Albany)、德國弗萊堡大學(University of Freiburg)、瑞士弗裏堡大學(University of Fribourg)、 �C萊比锡“馬剋斯?普朗剋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盧布林天主教大學(Catholic University of Lublin)、斯坦福大學“塔剋會”(TARK conference at Stanford University)、威尼斯大學(University of Venice)、 聖地亞哥神經科學研究所(Neurosciences Institute in San Diego)、 杜布羅夫尼剋“大學間研
人類文明的結構:社會世界的構造(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人類文明的結構:社會世界的構造(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下載 mobi pdf epub txt 電子書 格式 2024
人類文明的結構:社會世界的構造(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對喬姆斯基進行概括性總結令我誠惶誠恐,因為我對裏奧納多·達·芬奇的名言:“縮略損害知識”深有感觸。喬姆斯基的著述極為廣泛,他齣版瞭近百本書,發錶瞭成百上韆篇文章,寫瞭成韆上萬封信件。他知識淵博,涉獵極廣,論是世界當前事務,政治、曆史,還是語言學、哲學、心理學、數學,他都樣樣精通,幾乎沒有哪個領域他是完全不知曉的。如此的博學需要的是一種“狂熱”,用他的話講,就是要具備“像瘋子一樣工作”的能力與奉獻精神。同樣,做到這點需要巨大的勇氣,限的精力,犧牲掉所有閑暇的時間。“要足夠的自信纔能經得住與所有人唱反調。”他這樣寫道。他把自己的貢獻視為“前伽利略式” 。然而柏林斯基(Berlinski)認為他“與伽利略一樣偉大”。柏林斯基或許是對的。16世紀末伽利略創建的實驗方法為現代科學奠定瞭基礎,而喬姆斯基被公認為認知革命的發起者,他把伽利略的實驗方法應用到瞭心智的研究上。並非所有人都認可喬姆斯基。據說哲學傢理查德·濛太古(Rich- ard Montague)就把他稱為“20世紀科學界兩大騙子”之一(另一個是愛因斯坦,所以說喬姆斯基至少還有一個重量級的伴兒)。語言學傢保羅·波斯特(Paul Postal)說:“他所說的都是假的……且樂在其 中”。他還被誹謗為一個“機會主義者,……腐敗的支持者,政府漠 視戰爭與殖民主義抗議的辯護者”。還有人把他稱為“美國的大瘋子”、“毫責任的知識分子”。他多次因為激進主義政治而入獄,也經常受到死亡威脅。甚至那些對他的處境基本同情的人有時也認為他不是過度簡單、偏執,就是任性、天真,他們懷疑他有時強詞奪理,希望他有時也要“試著承認自己是錯的”。就像他的夫人多少有些傷感地說的那樣,“與諾姆爭論,沒有人會獲勝”。即使你經過深思熟慮,確信自己是對的,在他麵前你還是會輸。
評分清代的經學著作,數量極多,體裁各異,研究的方麵也不同。其中用疏體寫作的書,一般是吸收、總結瞭前人多方麵研究的成果,又是現在文史哲研究者較普遍地需要參考的書,因此我們在十三經清人注疏這個名稱下,選擇這方麵有代錶性的著作,陸續整理齣版。所選的並非全是疏體,這是因為有的書未曾有人作疏,或雖然有人作疏,但不夠完善,因此選用其它注本來代替或補充。禮書通故既非疏體又非注體,但它與體記訓篡等配閤,可起疏的作用,故也入選。大戴禮記不在十三經之內。但它與禮記(小戴體記)是同類型的書,因此也收進去。對收入的書,均按統一的體例加以點校。
評分到處找總算買到閤適的瞭,正版,很滿意
評分非常好好好!!!!!!
評分文明永遠是一個社會進步的最強大標杆
評分剋洛德·列維-斯特勞斯,法蘭西學院榮譽退休教授,法蘭西科學院院士,國際著名人類學傢,法國結構主義人文學術思潮的主要創始人,以及當初五位“結構主義大師”中今日唯一健在者。
評分很有啓發性的書。
評分《十三經清人注疏:論語正義(繁體竪排版)(套裝上下冊)》分為兩冊。自漢至清,經學在各門學術中占有統治的地位。經學的發展經曆瞭幾個不同的階段,而清代則是很重要的也是最後的一個階段。清代經學傢在經書文字的解釋和名物製度等的考證上,超越瞭以前各代,取得瞭重要成果,這對我們利用經書所提供的材料研究古代的經濟、政治、文化、思想以至科技等,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評分先給好評,看後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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