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时代的故事 [精装,村上春树、张爱玲推崇备至的作家菲茨杰拉德划时代意义之作、反映中小资产阶级的迷惘与挣扎、谱一曲活]

爵士乐时代的故事 [精装,村上春树、张爱玲推崇备至的作家菲茨杰拉德划时代意义之作、反映中小资产阶级的迷惘与挣扎、谱一曲活]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美] F.S.菲茨杰拉德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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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3943486
版次:1
商品编码:11891958
包装:精装
丛书名: 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
外文名称:精装,村上春树、张爱玲推崇备至的作家菲茨杰拉德划时代意义之作、反映中小资产阶级的迷惘与挣扎、谱一曲活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它是奇迹的时代,它是艺术的时代,它是不加节制的时代,它是讽刺的时代。这就是菲氏眼中的“爵士乐时代”。
  村上春树说,如果没有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相遇,我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或者也许什么都不写。
  二十世纪美国杰出的作家之一,“爵士乐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内容简介

  《爵士乐时代的故事》出版于1922年,是菲茨杰拉德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收录了10个短篇故事:《牛皮糖》《骆驼的后背》《五一节》《返老还童》《奇普萨德大街的塔奎》《“哦,赤褐色的女巫”》《幸福的辛酸》《治心人》《热血与冷血》《格雷琴的四十次眨眼》。这些短篇小说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记录和描写了年轻一代人的梦想、追求、爱情、痛苦、失望、艰辛、迷惘等复杂的人生经历,浓缩和折射了五颜六色的时代特征和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命运,高度戏剧化地表现了现代意识和传统观念之间剧烈的矛盾冲突,是菲茨杰拉德在这一时期写出的富有深度和力度的短篇精品。

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是20世纪美国杰出的作家之一。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但中途辍学。1920年出版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一举成名,之后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为20世纪20年代“爵士乐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其他代表作还有《夜色温柔》《末代大亨》《漂亮冤家》《爵士乐时代的故事》等。

精彩书评

  菲茨杰拉德是我推崇的美国作家,他是个天才,写作技巧高超,他的作品有强烈的时代特性,叙述清晰,文风优雅,词句多姿多彩。
  ——张爱玲

目录

对经典的呼唤 吴建国 1
——《菲茨杰拉德全集》总序
牛皮糖(又名:没有骨气的男人) 1
骆驼的后背 39
返老还童(又名:本杰明·巴顿奇事) 87
齐普赛街的塔奎 123
“哦,赤褐色的女巫” 139
幸福的辛酸 181
治心人 219
热血与冷血 251
格雷琴的四十次眨眼 273

精彩书摘

  吉姆·鲍威尔就是一块牛皮糖。我何尝不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富有感染力的人物呢?可是我又觉得,倘若我在这一点上也要欺骗你们的话,那可就太不像话啦。他骨子里生来就是一块地地道道、本性难改、99.75%的牛皮糖,而且一直是在南方这片像牛皮糖一样的土地上、像牛皮糖一样的季节里懒懒散散地成长起来的,在梅森—迪克森线以南这片土地上,每一个季节都这样。
  话说回来,要是你把某个孟菲斯人叫作牛皮糖的话,那他十有八九会从他屁股后面的裤兜里抽出一条又长又结实的绳索来,把你吊死在附近的随便哪一根电线杆子上。要是你把某个新奥尔良a人叫作牛皮糖的话,那他大不了只会朝你咧嘴一笑,接着便会嬉皮笑脸地问你,谁会拐走你的女朋友去参加“肥美的星期二”b狂欢节舞会。这篇传奇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在那片像牛皮糖一样的土地上造就出来的,其具体方位大概就在上述这两座城市之间的某个地方——那是一座拥有四万人口的小城市,在佐治亚州南部已经混混沌沌地沉睡了四万年之久,在其休眠状态中偶尔也会抖动一下,喃喃自语地嘀咕着曾经在某个时候、某个地点发生过的一场战争,可惜那场战争人家早已忘却不知有多久了。
  吉姆就是一块牛皮糖。我一再这样写,是因为这个说法实在太悦耳动听了——这样说颇有点儿像要拉开架势讲述一个童话故事吧——仿佛吉姆是一个好人似的。不知何故,我脑子里总有这样一幅有关他的画面:天生一张圆乎乎的、让人见了胃口大开的脸,而且帽子里还茁壮生长着形形色色的绿叶植物和各种各样的蔬菜。不过,吉姆的身材却又瘦又长,加上老爱俯身在台球桌上,腰也有些佝偻了,因此,倘若在没有种族歧视的北方,他或许就是人们所说的街头上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吧。“牛皮糖”这个称谓,倘若在整个还没有彻底瓦解的南部邦联,那可是一个人要耗费毕生精力、用单数第一人称不断变换着花样来演绎“虚度光阴”这个义同形不同的动词才能得到的——诸如,我眼下正在“虚度光阴”啊,我已经“虚度光阴”了,我今后还会“虚度光阴”的。
  吉姆是在一幢汉白玉砌成的房屋里诞生的,房屋就坐落在一派绿荫环绕的街角上。那幢房屋的屋前矗立着四根已被经年风雨剥蚀得不成样子的立柱,屋后则是一大片用细木条精心搭成的斜条花格架子,形成了一大片斑斑驳驳、纵横交错、让人心旷神怡的背阴处,庇护着一大片百花争妍、洒落着缕缕阳光的草坪。原先居住在这幢汉白玉房子里的住户曾经拥有过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以及再隔壁的土地,不过,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甚至连吉姆的父亲几乎都记不太清了。事实上,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桩无关紧要的区区小事,根本不值一提,因此,当他在一次械斗中被人家用手枪击中、性命处于弥留之际时,他也没想起来要把这件事告诉年幼的小吉姆。吉姆当时才五岁,早被吓得魂不附体了。那幢汉白玉房屋后来变成了一家公寓式旅馆,由一位来自梅肯的寡言少语的女士经营着,虽然吉姆管她叫玛米姑姑,但是他打心眼儿里一点也不喜欢她。
  吉姆长到十五岁了,开始上中学了,留着一头乌黑的乱蓬蓬的鬈发,而且还害怕跟女孩子们交往。他很不喜欢待在自己家里,因为家里有四个女人,外加一个老头儿,他们一年到头都在没完没了、喋喋不休地唠叨着,不是在议论鲍威尔家原先拥有的地产都包括哪些地块,就是在谈论明年会流行什么样的花草。有时候,城里有些小姑娘的父母亲们偶尔会想起吉姆的妈妈,并且很惊奇地发现吉姆的那双黑眼睛和他那头黑发跟他妈妈的很相像,于是就会来邀请他去参加一些聚会,但是这些聚会总是让吉姆感到有些羞涩,他宁愿独自一人待在蒂利家的修车铺里,坐在卸下来的车轴上,不是玩会儿掷骰子游戏,就是用一根长长的稻草在自己嘴里没完没了地拨弄着。为了挣点儿零花钱,他偶然会去打些零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不肯再去参加那些聚会的。在他参加的第三次聚会上,那个小不点儿玛乔丽·海特竟然冒冒失失地在人家耳边悄声议论他,而且就在他能够听得见的范围之内,说他就是那个有时候帮人家送日用杂货的小男孩。于是,吉姆干脆就再也不去跳那种两步舞和波尔卡舞了,却练就了一手好本事,能够用骰子随心所欲地掷出他想要的任何一个数字,而且还听到了许多很刺激的枪击事件的传闻,那些枪击事件全都是近五十年来在周围这一带发生的。
  他长到十八岁那年,战争爆发了,他应征入伍,当了一名水兵,在查尔斯顿海军修船厂里擦了整整一年黄铜器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去了北方,在布鲁克林海军修船厂里又擦了整整一年的黄铜。
  战争结束后,他回到自己的家乡。这年他二十一岁,他的裤子总是显得太短、太紧。他脚上的那双扣纽扣的鞋子则显得又长又窄。他的领带是紫色和粉红色条纹的完美结合,显得非常惹眼,而领带上方的两只蓝眼睛,却像一块常年暴露在太阳下、已被晒得褪了色、但质地非常结实的旧布片。
  四月里的一天,在黄昏后的暮光中,一派柔和的、灰茫茫的雾霭不知不觉已从天而降,缥缥缈缈地弥漫在棉田间,笼罩在这座闷热的小城的上空,吉姆模模糊糊的身影斜倚在一排木栅栏上,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举头凝望着高悬在天际的月晕,月晕下是华灯初放的杰克逊大街。他脑子里一直在反复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已经让他出神地想了整整一个小时了。居然有人来邀请这牛皮糖去参加一场聚会了。
  回首往事,在所有男生都还在嫌恶所有女生的岁月里,克拉克·达罗跟吉姆在学校里念书时是肩并肩坐在同一张课桌上的同学。然而,当吉姆把他的社交热情渐渐葬送在汽车修理铺里那油腻腻的氛围中的时候,克拉克却早已谈上了恋爱,时而坠入情网、时而情场失意,后来又上了大学、染上了酒癖、再戒掉酒癖,总而言之,克拉克早已成了本城那些货真价实的花花公子中最有名的一个了。不过,克拉克和吉姆两人之间倒是一直还保持着那份友谊,虽然不常见面,但那份交情却绝对是确信无疑的。这天的午后,克拉克驾着他那辆老派福特车缓缓驶到吉姆的身边停下来,吉姆那会儿正走在人行道上,紧接着,如同晴天突然响起了一声惊雷一样,克拉克竟出乎意料地邀请他去参加在乡村俱乐部里举行的一场舞会。克拉克只是出于一时冲动才这么做的,这一点并不足为怪,但吉姆当时也是出于一时冲动才欣然接受这份邀请的,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后者很可能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的百无聊赖,还带有点儿诚恐诚惶、想去冒一下险的感觉罢了。吉姆这会儿已经头脑清醒了,因此才在这里思前想后地反复掂量着这件事儿的。
  他嘴里哼起了小曲儿,并抬起一只大脚在人行道旁的路边石上懒洋洋地踩着步点,直到那只脚能上上下下地踩出节拍来,伴奏着他那低沉的歌喉哼出的调子:
  在家乡一英里外的牛皮糖小镇上,
  住着珍妮,就是那位牛皮糖女王。
  她爱掷骰子,也善待骰子;
  骰子也个个都乐意帮她的忙。
  他突然不唱了,气得在人行道上跌跌撞撞地猛跑起来。
  “笨蛋!”他自言自语地骂出声来。
  ……

前言/序言


《浮华的幻影:迷失的黄金年代》 那是一段短暂却璀璨的时光,一个被酒精、爵士乐和无尽的欲望点燃的时代。在纸醉金迷的表面之下,涌动着的是一代人的迷惘与挣扎。他们的生活如同一曲即兴的爵士乐,充满了激情与即兴,却也常常在节奏的变幻中找不到方向。 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新月镇”的虚构城市,这个城市仿佛是美国梦的缩影,充满了新兴的财富和涌动的人潮。这里聚集着一群追逐着“美国梦”的年轻人们,他们或来自新兴的工业巨头家庭,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崭露头角。他们以为自己已经抓住了命运的缰绳,以为自己能够驾驭住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新世界。 我们的主角,埃文·哈里斯,是一个有着艺术天赋的年轻人。他出身于一个相对保守的家庭,却被这个时代的光怪陆离深深吸引。他渴望融入那些时髦的社交圈,渴望体验那些传说中的放荡不羁。他迷恋于那些衣香鬓影的聚会,迷恋于那些在月光下跳跃的身影,迷恋于那些充满诱惑的眼神。他相信,在这里,他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闪光点,找到通往成功的捷径。 然而,现实很快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所渴望的那个“上流社会”,并非他想象中那样光明磊落。在这个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冷漠、虚伪和无休止的算计。他试图用自己的热情和才华去打动那些他所仰慕的人物,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他们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装饰品,一个可以随意玩弄的对象。 埃文的身边,围绕着一群形形色色的人物。 薇薇安·洛克菲勒,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年轻女子。她拥有令人艳羡的美貌和财富,却内心深处渴望着真正的爱情和自由。她像一只被囚禁在金丝笼中的金丝雀,表面光鲜,内心却充满了对外界的向往。她与埃文之间,有着一种若即若离的情愫,一种在阶级差异和个人情感之间的微妙拉扯。她是被时代洪流推着前进的牺牲品,她的命运,也同样被那个时代的规则所束缚。 西蒙·格林,一位才华横溢但愤世嫉俗的作家。他看穿了虚伪的繁华,却无力改变。他用尖刻的笔触描绘着这个时代的荒诞,用酒精麻醉着自己内心的痛苦。他代表了那些在时代浪潮中清醒但又无处安放的灵魂。他与埃文之间,有着一种亦敌亦友的关系,他对埃文既有欣赏,也有警惕。他看到了埃文身上的某种纯真,但也预见到他可能面临的结局。 莉莉丝·安德森,一位在底层挣扎却野心勃勃的女性。她没有优越的家庭背景,却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手段,在这个男人主导的世界里艰难生存。她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渴望获得财富和地位。她的存在,是那个时代最真实也是最残酷的一面。她与埃文的相遇,是一次纯粹的利用与被利用,却也在彼此身上看到了某种渴望,某种对改变命运的执着。 故事的展开,如同层层剥开的洋葱,将那个时代的浮华、虚伪、以及潜藏在深处的悲凉一一呈现。新月镇的夜晚,总是充满了诱惑。在那些灯红酒绿的舞厅里,爵士乐如同催情的迷药,将人们的欲望无限放大。人们尽情地舞蹈,尽情地欢笑,仿佛要将所有烦恼都抛诸脑后。然而,当午夜钟声敲响,当酒精的效力褪去,留下的,却是更加深沉的空虚和迷惘。 埃文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接触到了镇上最受欢迎的爵士乐俱乐部——“蓝调之夜”。在这里,他遇到了乐队的灵魂人物,一个才华横溢但命运坎坷的萨克斯手,杰克逊。杰克逊的音乐充满了激情与忧伤,他的即兴演奏仿佛是他在诉说着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埃文被杰克逊的音乐深深打动,他开始意识到,真正的艺术,源于内心的真实情感,而非表面的光鲜。 然而,埃文在这个俱乐部里,也接触到了更深层次的阴暗面。他看到了那些为了金钱和地位而甘愿出卖自己的人,看到了那些在酒精和毒品中沉沦的灵魂。他发现,自己曾经憧憬的“上流社会”,不过是一个由谎言和伪装构成的脆弱幻象。 随着故事的深入,埃文在薇薇安和西蒙之间摇摆不定。薇薇安代表着他所渴望的社会地位和安稳,但她身上流露出的那种被束缚的痛苦,也让他感到一丝不安。西蒙则代表着一种清醒的独立思考,但他身上散发出的颓废和绝望,也让埃文感到恐惧。 与此同时,莉莉丝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向上爬。她通过各种手段,试图接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她身上的那种生命力,既令人钦佩,也令人感到一丝不安。她与埃文的纠葛,也逐渐加深,他们的关系,从最初的试探,演变成了更加复杂的情感漩涡。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一个盛大的化装舞会上。在这个充满欺骗和掩饰的夜晚,所有人物的真实面目都开始暴露。埃文目睹了薇薇安的无奈,西蒙的绝望,莉莉丝的冷酷,以及杰克逊音乐中隐藏的痛苦。他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反思自己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最终,埃文在经历了无数的幻灭和挣扎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放弃了对虚荣的追逐,放弃了对不属于自己的世界的渴望。他选择回归内心的声音,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真实。他或许无法改变整个时代的走向,但他至少能够找回自己。 《浮华的幻影:迷失的黄金年代》并非只是描绘一个时代的纸醉金迷,它更深入地探讨了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个体所面临的迷失与困惑。它揭示了中产阶级在追求物质富裕的同时,内心深处的精神危机。那些看似光鲜亮丽的生活背后,是难以言说的孤寂,是对意义的追寻,以及对真实自我的渴望。 这个故事,是一曲关于成长、关于幻灭、关于救赎的赞歌。它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以及在那个年代里,一群年轻人所经历的爱恨情仇,所面临的抉择与迷惘。它让读者在感叹那个时代独特魅力的同时,也能从中看到自己内心深处的影子,思考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我们该如何保持清醒,如何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价值。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代表着那个时代中的一种生存状态。他们或许曾经有过辉煌的梦想,或许曾经有过炽热的爱情,但最终,都在时代的洪流中,或沉沦,或挣扎,或悄然改变。他们的命运,如同那首爵士乐,时而激昂,时而低沉,充满了无尽的变数和无奈。 《浮华的幻影:迷失的黄金年代》试图回答一个永恒的问题:在物质极大丰富,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定义自己的幸福?我们该如何抵御外界的诱惑,保持内心的纯粹?故事的结局,或许并非圆满,但却充满了希望。它告诉我们,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即使面对最深的迷惘,只要我们敢于面对真实的自己,敢于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就依然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束光。 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爵士乐时代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我们所有人,关于当下,关于未来的故事。它以一种含蓄而深刻的方式,触动着每一个读者的灵魂,让我们在掩卷之后,久久不能平静。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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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文字像流动的爵士乐,每一个音符都精准地落在心弦上,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忧郁和华丽。我仿佛能闻到二十年代美国那种纸醉金迷的气息,空气里混合着香槟的甜腻和旧皮革的味道。作者的笔触细腻得近乎残忍,描绘那些在财富边缘徘徊的灵魂如何既渴望融入那光鲜亮丽的上流社会,又无法真正摆脱自身阶级的局限。那些舞会、那些彻夜不休的派对,在我眼前一一展开,但热闹的表象下,却是深刻的空虚。每一个角色都像是被命运之手推着向前,努力扮演着自己以为别人期望的角色,直到面具最终滑落,露出底下的疲惫与迷惘。特别是对于“梦想”的探讨,那种曾经炽热到可以燃烧一切的憧憬,如何被现实的冷水一点点浇灭,留下的只是灰烬和无尽的怅然。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没有给出任何简单的答案,它只是呈现了那个时代特有的那种“盛大而徒劳”的美感。读完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总觉得有些东西被轻轻地触碰了一下,说不清道不明,但确实是触动灵魂深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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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读到如此能让我体会到“局外人”心态的书籍。书中的主角们,无论他们多么努力地想要融入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他们始终像隔着一层毛玻璃在观察,永远无法真正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这种疏离感,是整本书最令人心碎的地方。作者成功地营造了一种强烈的对比:外界的喧嚣与内心的沉寂;外表的风光与精神的荒芜。这种反差带来的张力,使得故事的悲剧性更加凸显。我尤其关注那些在追求“美国梦”的过程中,被无情碾碎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的挣扎,不是因为不够聪明或不够努力,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有些规则是看不见的,是刻在骨子里的阶级烙印。读完后,我深感这个“迷惘”并非是时代特有的,而是人类在面对巨大社会结构变化时,个体必然要经历的精神阵痛,具有跨越时代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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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文学性简直达到了教科书级别,每一个句子都仿佛经过千锤百炼,但读起来却丝毫没有晦涩感,反而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流畅。我注意到作者在处理人物的心理活动时,大量使用了象征和隐喻,使得那些看似寻常的对话里,都蕴含着深刻的潜台词。尤其是那些关于“时间”和“逝去”的描写,简直是神来之笔。它让你真切地感受到,那些曾经以为可以永恒的瞬间,是如何如同沙子般从指缝间溜走,再也抓不住。我读到一些段落时,甚至需要停下来,反复揣摩那个词语的摆放位置,感受它所带来的音韵美和意境的叠加。它不只是一个故事,它更像是一幅意境深远的油画,需要你慢慢走近,才能看清色彩的层次和笔触的力度。对于那些追求文字艺术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场盛宴,它证明了好故事不一定需要复杂的剧情,只需要对人性和环境的精准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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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处理得极为精妙,它不像传统的小说那样线性推进,反而更像是音乐的变奏,时而回顾,时而跳跃,紧紧围绕着几个核心的意象和情感反复打磨。这种非线性的叙事,恰恰完美地契合了人物内心那种混乱、纠结的状态。你能在不同角色的视角切换中,体会到同一种欲望如何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却最终指向相似的结局。它对“物质至上”的批判是含蓄而有力的,没有直接的道德审判,而是通过人物行为的自然展现,让读者自己得出结论。看着他们如何为了追逐一个虚幻的光影而耗尽生命力,那种宿命感让人扼腕叹息。这种高明的写作技巧,使得这部作品超越了简单的时代记录,成为了对人性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如何被异化、如何进行徒劳反抗的深刻寓言。它需要反复阅读,因为每一次重读,都能发现新的细节和更深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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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对那种沉溺于过去美好幻象中的叙事不感冒,但这本书却有着一种奇特的魔力,让我甘愿沉沦。它的节奏感太强了,那种时而急促、时而舒缓的叙事张力,完全模仿了心跳的频率,让人欲罢不能。它不仅仅是关于某一个人的故事,它像是一个时代的切片,精确地捕捉到了经济高速膨胀下,个体精神世界的扭曲与变形。那些为了抓住“上流”的尾巴而付出的代价,是如此沉重而悄无声息。我特别欣赏作者对环境细节的捕捉,无论是灯光如何斜斜地打在一张心事重重的脸上,还是海边别墅里那永不消散的孤独感,都描绘得栩栩如生。它让我反思,当我们追逐那些外在的、物质的成功时,我们究竟牺牲了什么内在的本质?这本书没有用宏大的口号去批判,它只是用最温柔的文字,写出了最残酷的真相:有些阶层间的鸿沟,不是努力就能跨越的,它深植于血脉和出身之中,成为一种无法挣脱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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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苦难,你是抱怨自弃,还是欣然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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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僵集系年校注》是晚唐着名诗人、唐昭宗朝重臣韩僵的集子。这部集子是目前收集韩僵诗文作品最为完整、校勘注释最为详悉,所收集的有关研究资料也最为完备的一部集子。我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地为韩惺整理这一部集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於钦佩韩僵的气节与人品。韩僵,字致尧(另有致光、致元之说)。每当提及他的字「致尧」,我即联想起杜甫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诗句,想来他的命字之意,大概也取资於杜工部的这一人生理想。遗憾的是由於时运使然,如杜甫一样,他们的理想最终同样是「此意竟萧条」,独臂难於支撵大厦之倾倒,但他们的理想气节与人品却赢得了历代人的钦敬与赞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如此介绍与推许韩僵之人品气节,谓僵「世为京兆万年人。父瞻,与李商隐同登开成四年进士第,又同马王茂元壻。商隐集中所谓『留赠畏之同年』者,即瞻之字。僵十岁即能诗,商隐集中所谓『韩冬郎即席得句,有老成之风』者,即僵也。僵亦登龙纪元年进士第,昭宗时官至兵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忤朱全忠,贬濮州司马,再贬荣懿尉,徙邓州司马。天佑二年,复故官。僵恶全忠逆节,不肯入朝,避地人闽,依王审知以卒。僵马学士时,内预秘谋,外争国是,屡触逆臣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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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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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阅读,应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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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很快书的纸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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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能听到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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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的这套菲茨杰拉德全集还是很不错的,折扣低,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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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慢慢看,有名的一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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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篇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艺术感很强,记录和描写了年轻一代的梦想、追求、爱情、痛苦、失望、艰辛、迷茫等复杂的人生经历,浓缩并折射了光彩夺目的爵士时代的特征,高度戏剧化地表现了现代意识和传统观念之间的剧烈矛盾冲突。有些如《骆驼的后背》、《返老还童》等,经过改编之后还被拍成了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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