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與乾預:國際商事仲裁當事人閤意問題研究

自治與乾預:國際商事仲裁當事人閤意問題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汪祖興 著
圖書標籤:
  • 國際商事仲裁
  • 仲裁當事人閤意
  • 自治原則
  • 乾預
  • 仲裁協議
  • 仲裁條款
  • 仲裁適格性
  • 仲裁管轄權
  • 國際貿易
  • 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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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00478
版次:1
商品編碼:12055266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0-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09
字數:288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本書立足於一個嶄新的切入點:國際商事仲裁的自治與其限度的關係不是一種可以分割的遞進關係,自治與自治的限度二者乃是同一關係,即自治是有限度的自治,限度則是自治的限度。強調和突齣自治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基本地位,就必須而且必然地肯定瞭自治的限度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本質性。

目錄

導論
第一章國際商事仲裁自治之可能性:私意的解禁與肯認
第一節公意對私意的排他與角鬥
一、現實多數人規則邏輯下的公意界定
二、公意實現的機理、路徑
三、公意對私意的管製與排斥
第二節仲裁私意的解壓與萌芽
一、國際商事仲裁是紛爭解決機製的命定選擇
二、國際商事仲裁撐開國傢公意的夾逼
三、國際商事仲裁內源並自洽於現代國際商業
第三節仲裁私意的復蘇與成長
一、公私關係上的倒轉與現代化
二、訴訟機製的時效性劣勢
第四節仲裁私意自治的立足與設限
一、訴訟對仲裁的接納
二、訴訟對仲裁的設限
三、仲裁監督的論理依據與邏輯構造
第二章國際商事仲裁自治之必要性:仲裁比較優勢的再檢討
第一節國際商事仲裁的基本價值維度
一、國際商事仲裁的公正性比較優勢
二、國際商事仲裁的效率性比較優勢
三、仲裁效率優先的主流立場
第二節國際商事仲裁的傳統比較優勢
一、國際商事仲裁的保密性比較優勢
二、國際商事仲裁的彈性比較優勢
三、國際商事仲裁的專業性比較優勢
四、國際商事仲裁的親民性比較優勢
五、國際商事仲裁的穩定性比較優勢
第三節對國際商事仲裁比較優勢的檢討
一、效率優先抑或公平優先的嶄新思潮
二、透明精神抑或保密原則的巨大反差
三、彈性自由抑或剛性迴歸的模式取捨
四、無常變動抑或平穩安定的程序規則
第四節國際商事仲裁現實優勢的實證反饋
第三章國際商事仲裁自治之實現路徑:仲裁程序與製度的柔性規則
第一節當事人自治實現之仲裁程序的自由空間
一、仲裁機製的訴訟在場
二、仲裁與訴訟間的錯位競爭
三、國際商事仲裁的獨特實質優勢
第二節當事人自治實現之仲裁機構的閤意選擇
一、仲裁機構的事前約定性
二、仲裁機構規則體係的獨特性
三、仲裁機構管轄的確定唯一性
四、仲裁機構的弱地域性
第三節當事人自治實現之仲裁庭組建的開放自治
一、裁判者可選度的無限性
二、仲裁庭組建的閤意性
三、組庭救濟措施的多樣性
第四節當事人自治實現之適用規則的自由擇定
一、仲裁實體規則適用的自治
二、仲裁程序規則適用的自治
第五節當事人自治實現之仲裁裁決的彈性機製
一、仲裁裁決自治的正當根據
二、一裁終局製的自行約定
三、仲裁裁決約定製的國際立法考察
四、仲裁裁決約定製的國際商事實踐
第四章國際商事仲裁自治之乾預體係:自治與限度的辯證哲學
第一節仲裁當事人自治的特徵
一、仲裁當事人自治的超越性
二、仲裁當事人自治的概略性
三、仲裁當事人自治的先行性
四、仲裁當事人自治的封閉性
第二節仲裁當事人自治的限度
一、仲裁自治背後的司法在場與外部乾預
二、仲裁自治的內在局限與外在設限
三、促緻仲裁自治限度齣現的緣由探析
第三節仲裁當事人自治的乾預機理
一、仲裁當事人自治乾預的辯證理路
二、仲裁當事人自治的乾預類型
第五章仲裁自治之補足性乾預:仲裁閤意生成之維
第一節有瑕疵的仲裁閤意及其乾預方式
一、仲裁閤意生成的必備構成要件
二、仲裁閤意生成的通常構成要件
三、仲裁閤意生成的特彆構成要件
四、有瑕疵的仲裁協議之乾預
第二節間接化的仲裁閤意及其乾預方式
一、仲裁閤意間接化的主要類型
二、間接化仲裁閤意情形下的仲裁協議效力擴張
三、對仲裁閤意間接化的乾預方式
第三節格式化的仲裁閤意及其乾預方式
第六章仲裁自治之擬製性乾預:仲裁閤意實現之維
第一節仲裁庭組庭不能及其乾預路徑
一、仲裁庭組庭的意義及共任問題
二、仲裁員共任不能之類型與因由
三、仲裁員共任不能的乾預實踐
四、仲裁員共任之乾預方案的完善
五、對“窮盡一切共任閤意乾預手段”規則的迴應
第二節仲裁程序閤並不能及其乾預路徑
一、仲裁程序閤並的閤並與吸收
二、仲裁程序閤並在客觀層麵之得失
三、對仲裁程序閤並進行乾預的潛在風險
四、仲裁程序閤並的乾預模式
第三節其他自治不能及其乾預
一、仲裁地不確定及其乾預方法
二、仲裁庭組庭模式發生爭議及其乾預方式
三、仲裁準據法閤意確定不能及其乾預方式
四、審理範圍書的勘定不能及其乾預方式
第七章仲裁自治之救濟性乾預:仲裁閤意貫徹之維
第一節異化的仲裁協議及其乾預路徑
一、爭議事項不具備可仲裁性及其乾預路徑
二、仲裁兩可條款及其乾預路徑
三、約定仲裁地不當的仲裁協議及其乾預路徑
四、對仲裁規則的適用齣現爭議及其乾預路徑
第二節仲裁庭組庭不當及其乾預路徑
一、仲裁員選任的基本準則
二、仲裁員不適格之乾預的主要情形
三、不適格仲裁員的乾預機製
第三節仲裁裁決瑕疵及其乾預路徑
一、仲裁裁決程序瑕疵及其乾預
二、仲裁裁決實體瑕疵及其乾預
代結論秩序迴歸:當事人自治失靈的補充與矯正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法哲學導論:權利、義務與正義的探尋》的圖書簡介,內容詳實,旨在避免提及您的原書主題: --- 《法哲學導論:權利、義務與正義的探尋》 導言:哲學的目光,洞察法律的根基 法律,作為人類社會治理的基石,其錶麵運行的規則與程序之下,蘊藏著深刻的哲學命題。本書《法哲學導論:權利、義務與正義的探尋》,旨在為讀者搭建一座通往法哲學核心領域的橋梁。我們不滿足於對現行法律條文的簡單羅列與解釋,而是緻力於挖掘法律規範背後的價值取嚮、曆史演變及其對人類社會秩序的終極關懷。本書將帶領讀者超越實定法的藩籬,直麵法律賴以存在的形而上學基礎、倫理學考量以及政治哲學前提。 本書的核心目標,在於係統梳理和評述自古希臘城邦思想傢至當代分析實證主義和自然法學派的經典論辯。我們相信,理解“什麼是法律”、“法律何以有效”以及“我們應該遵守什麼樣的法律”,是所有法律人、政治學者乃至每一位公民進行批判性思考的起點。 第一編:法律的本質與理論基礎 本篇將聚焦於法哲學的本體論問題,探究法律的定義、特徵及其與其他社會規範(如道德、宗教、習俗)的區彆與聯係。 第一章:實在法與自然法的永恒對話 我們將深入剖析自然法理論的演變脈絡,從亞裏士多德的德性倫理學,到中世紀托馬斯·阿奎那的神意法,再到啓濛運動時期洛剋和盧梭關於天賦人權的論述。自然法主張存在一套超越人類製定的、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道德真理,法律必須與之相符纔具備真正的正當性。 與之相對,本書將詳盡闡述法律實證主義的興起與發展。霍布斯、邊沁開創的功利主義法學思潮,如何演變為奧斯丁的“主權者命令說”,以及更具影響力的哈特(H.L.A. Hart)的“規則體係論”。我們將重點探討哈特對奧斯丁的修正,特彆是“承認規則”(Rule of Recognition)在現代法律體係中的核心作用,以及法律的“核心意義”與“邊緣模糊地帶”(Penumbra of Doubt)的張力。 第二章:法律的社會功能與目的論 本章將探討法律的社會功能,包括秩序的建立、衝突的解決、資源的分配和價值的實現。我們將引入龐德(Roscoe Pound)的社會工程學理論,分析法律如何平衡社會群體的相互要求和衝突的利益。同時,也會考察康德的道義論哲學在法律製定中的體現,強調法律的義務性與個體自由的界限。 第二編:權利、義務與法律責任的哲學基礎 權利與義務是法律體係的最小單元。本編將從哲學層麵解構這些核心概念的內涵與邊界。 第三章:權利的哲學溯源與類型學 權利的概念經曆瞭漫長的發展。本書將追溯現代權利概念的起源,特彆是從自然權利到人權(Human Rights)的譜係。我們將辨析不同權利的哲學基礎:例如,主張權利基於個體尊嚴的康德主義路徑,與強調權利是社會契約産物的契約論路徑。此外,本書將細緻區分不同的權利類型,如消極權利(自由權)與積極權利(社會權、受教育權),並探討在資源有限的社會中,如何對這些權利進行優先排序和製度化保障。 第四章:義務的約束力與閤法性 義務,即個體在法律框架下必須履行的行為或不作為的責任。本章將探究義務的約束力來源。為何我們必須服從法律?是基於恐懼懲罰(霍布斯式的觀點),還是基於對理性秩序的尊重(康德式的觀點)?我們還將分析法律義務與道德義務的重疊與分歧,探討在特定情況下,個人可否基於良知(Conscience)對惡法進行抵抗的哲學辯護。 第五章:法律責任與歸責原則的倫理審視 法律責任不僅是後果的承擔,更是價值判斷的體現。本書將批判性地考察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以及嚴格責任背後的倫理考量。例如,在侵權法中,懲罰性賠償背後的報應(Retribution)與威懾(Deterrence)的哲學爭論;在刑法中,自由意誌與決定論對可責性判斷的影響。 第三編:正義的維度與法律的實現 正義是法哲學的最高理想。本篇將側重於對“正義”概念的多維度解析及其在法律實踐中的應用。 第六章:分配正義與社會契約論 本章的核心是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我們將詳細解讀“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的概念,闡釋兩個正義原則——平等的基本自由和差異原則。同時,本書也將引入羅爾斯的批判者,特彆是諾齊剋(Robert Nozick)的自由至上主義,探討其對“應得”與“曆史正義”的捍衛,以及與羅爾斯“程序正義”之間的根本衝突。 第七章:糾正性正義與法律程序 糾正性正義(Corrective Justice)關注對既有不公的矯正。我們將分析亞裏士多德的正義思想在現代民事與刑事司法中的投射,特彆是公平(Equity)原則在彌補僵硬的法律條文適用中的作用。本章還將考察正當程序(Due Process)的哲學意義——它不僅僅是效率的保證,更是保障個體尊嚴,確保國傢權力受到限製的哲學要求。 第八章:法律的閤法性、效力和批判 本書的終章將迴到法律的現實層麵,但依然保持哲學的審視角度。我們將探討韋伯(Max Weber)對法律權威閤法性的分類(傳統型、魅力型、法理型),並分析現代官僚製下法律運作的理性化趨勢及其可能帶來的“去魅”。最後,我們將簡要介紹批判法學(Critical Legal Studies, CLS)等後現代思潮對法律客觀性和中立性的挑戰,引導讀者思考法律在維護現有權力結構中的潛在作用,以及法律改革的哲學動力。 結語:永無止境的追問 《法哲學導論:權利、義務與正義的探尋》並非提供最終答案,而是旨在培養讀者提齣更深刻問題的能力。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對人類境況的持續反思,本書希望成為引導讀者參與這場跨越韆年的理性對話的可靠嚮導。 ---

用戶評價

評分

讀完這本書,我發現它對“當事人閤意”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一種理想化的模型,即假設當事人是完全理性的、信息是對稱的,並且能夠清晰地錶達自己的真實意圖。然而,在現實的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中,情況遠非如此。當事人在簽署仲裁協議時,可能受到信息不對稱、代理人誤導、甚至是在壓力下的被動同意等因素的影響。書中對於如何識彆和處理這些“非真實閤意”的機製,則涉及較少。例如,當事人一方可能在仲裁協議的訂立過程中,就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但由於閤意原則的優先性,這些問題往往被擱置。我期待的是,書中能提供更多關於如何審查仲裁協議的效力,如何處理因閤意瑕疵而引發的爭議的分析。此外,書中在論述閤意對仲裁裁決的約束力時,似乎也未能充分考慮到,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當事人達成瞭閤意,也可能因為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或者對基本法律原則的違反,導緻裁決最終無法得到有效執行。如何在確保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自由與維護司法公正、程序正義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是這本書未能深入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總而言之,這本書雖然提齣瞭“閤意”的核心地位,但在如何應對現實中閤意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方麵,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評分

這本書在分析“自治與乾預”時,我感覺作者在論述“自治”的邊界問題上,顯得有些迴避。書中反復強調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至高無上性,但在麵對當事人閤意可能觸及公共政策、國傢強製性規定,甚至是以不正當手段規避法律責任時,應該如何處理,則語焉不詳。我感覺,僅僅強調“閤意”,而未能有效界定其閤法性和正當性邊界,可能會導緻對一些不閤理甚至違法的閤意産生默許。例如,某些國傢在反腐敗、反洗錢等領域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但當事人之間可能通過某種“閤意”,企圖繞過這些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所倡導的“自治”,是否會為規避法律提供空間?我期望書中能提供更清晰的判斷標準和操作指南,來幫助讀者區分哪些閤意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哪些閤意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以及在後者齣現時,何種程度的“乾預”是必要且閤理的。此外,書中在論述“乾預”時,也未能充分展現“善意乾預”和“惡意乾預”的區彆。例如,法院在審查仲裁裁決時,是否應該僅僅局限於程序上的瑕疵,還是可以對裁決的實體公正性進行一定程度的審查?書中對此的論述,在我看來,稍顯片麵,未能充分展現“乾預”在維護法律秩序和司法公正方麵的積極作用。

評分

這本書對於“國際商事仲裁當事人閤意問題”的探討,在我看來,似乎過於側重於仲裁協議的文本層麵,而未能深入挖掘閤意在仲裁過程中的動態演變及其深層影響。例如,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可能會通過一係列的訴訟行為、陳述,以及在庭審中的互動,不斷地“重塑”或“調整”他們最初的閤意。書中對於這種動態閤意的識彆、界定以及其對仲裁程序和結果的影響,著重不夠。我感覺作者似乎是將閤意理解為一個固定不變的“起點”,而未能充分認識到,在漫長而復雜的仲裁程序中,當事人的意圖和理解是可能隨著證據的齣現、程序的推進而發生變化的。如何在這種動態變化中,有效地識彆當事人真實、最新的閤意,並將其體現在仲裁程序和最終裁決中,是這本書留給我的一個疑問。再者,對於閤意與仲裁員的角色之間的關係,我也覺得可以有更深入的探討。仲裁員在某種程度上,是通過對當事人閤意的理解和解釋來行使職權。書中對仲裁員如何更有效地理解和把握當事人的閤意,尤其是在麵對模糊不清的錶述、矛盾的陳述時,如何做齣準確的判斷,似乎沒有給齣足夠多的指導。我期待的是,這本書能提供一套更具前瞻性的理論和實踐框架,幫助讀者理解閤意的動態性,並學會如何在仲裁過程中,動態地識彆和運用當事人的閤意。

評分

這本書讀完後,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對於“閤意”的理解,似乎僅僅停留在形式層麵,即當事人雙方“同意”瞭某項仲裁協議,或者“同意”瞭某項條款。但對於閤意背後的真實意圖、潛在動機,以及在國際商事仲裁這樣一個復雜且充滿博弈的語境下,當事人閤意所麵臨的各種動態變化和現實挑戰,則挖掘得不夠深入。例如,在跨文化溝通中,對於“同意”的理解本身就可能存在巨大差異,一個在文化A中錶示“同意”的錶述,在文化B中可能僅僅意味著“我聽到瞭,但不一定接受”。書中對這類文化因素的考量,我感覺是點到為止,未能觸及到如何有效識彆和處理這些潛在的認知偏差,從而真正達成具有實質意義的閤意。再者,在閤同談判過程中,一方可能齣於戰略考量,在某些條款上做齣“閤意”的姿態,但其內心真實意圖並非如此,而是為瞭在其他更關鍵的領域爭取利益。這種“策略性閤意”在國際商事交易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書中對此的分析顯得較為薄弱,未能提供足夠的案例或理論框架來幫助讀者理解和應對。我期待的是,這本書能更深入地探討,如何在不同情境下,通過更精細的談判技巧、更深入的文化洞察、甚至是通過法律框架下的約束機製,來確保當事人閤意的有效性和穩定性,從而真正實現仲裁的預期目標。

評分

這本書在探討國際商事仲裁中的“自治”與“乾預”時,似乎將重心過多地放在瞭仲裁機構和法院的“乾預”上,而對於當事人“自治”的內在邏輯和實踐邊界,則顯得有些模糊。作者在論述當事人閤意時,往往會提及“閤意至上”的原則,但當這種閤意與法律的強製性規定、公共政策,甚至是基本的公平正義原則發生衝突時,該如何處理,書中並沒有給齣清晰的指引。例如,當事人之間可能閤意排除某種法律的適用,或者閤意采用一種明顯不公平的仲裁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僅僅強調當事人的“自治”,是否會放任不閤理的甚至有害的閤意産生?我感覺書中對於如何界定“閤意的邊界”,以及在超齣邊界時,何種程度的“乾預”是必要且正當的,缺乏足夠的理論支撐和現實案例分析。同時,書中在論述當事人如何通過閤意來“自治”時,也未能充分展現當事人在選擇仲裁員、確定仲裁地、選擇適用的程序規則等方麵的真正能動性。很多時候,看似是當事人的閤意,實則是在仲裁機構的引導下,甚至是在現有規則的框架內所做齣的選擇,其“自治”的程度和自由度,可能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高。我希望看到一本能更深入地剖析當事人“自治”的內涵,並提供一套更具操作性的框架,來指導讀者如何在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同時,確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程序的閤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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