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1.随着全球对冲基金的发展,对基金管理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基金管理的成功,对基金本身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的成功至关重要。
2.本书阐释基金和基金管理服务、基础市场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监管合规性问题。为资本市场总结与基金有关的管理和运作职能。
3.基金管理人必备业务指南;管理和监督基金管理服务机构操作规范。
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推荐丛书之一,洪磊会长任译委会主任,领衔林华老师团队翻译。
5.吴晓灵作序,工行副行长张红力、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招商银行副行长李浩、北大光华副院长金李、万向控股副董事长肖风联袂推荐。
6.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推荐丛书,为中国基金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借鉴。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关于基金事务管理的专业著作。纵观基金行业几十年的发展历程,许多基金管理人决定专注于它们作为投资经理的职责,并选择将尽可能多的额外工作进行外包,特别是运营工作。因此,一些原本由基金经理担任的角色逐渐分化出来,形成新的组织,基金的行政管理人应运而生。这个角色的出现,大大地减少了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使成立新的基金管理变得相对简单。戴维·洛迪先生在本书中将与我们分享基金行政管理人的历史演变、业务流程及未来发展。
作者简介
戴维·洛迪(David Loader)
伦敦DSC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和常务董事,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提供各种咨询和教育服务。国际银行家协会、董事协会、证券学会会员。在金融行业拥有超过35年的从业经验,其中包括在华平投资集团(Warburg Pincus)担任运营总监。大量参与金融教育和培训工作,担任计算机学习有限公司(Computer Based Learning Ltd.,金融服务行业的电子学习提供者)的主任,同时也是证券学会培训课程的创立者和主讲人。
精彩书评
张红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基金行业近20年来风雨兼程,正在成为国家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日渐壮大的市场召唤着基金事务管理服务行业的兴起。作为一个崛起中的新兴金融行业,基金事务管理的市场广度和深度值得探索、挖掘。
陶以平/兴业银行行长
《基金事务管理指南》详细描述了国际上基金事务管理经验,通过审视基金管理中不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对基金事务管理的职责进行了深入分析。本书从基金事务管理出发,延伸至投资环境、投资工具、税收、法律和会计等方面,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全面介绍了基金事务管理涉及的各个要点,是一本基金事务管理从业人员必读的佳作。同时,本书详细阐述了各类基金从成立到投资运作、投资环境,以及基金事务管理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非常值得基金从业人员思考和学习。
李浩/招商银行副行长
随着国内市场对基金事务管理需求的日渐增加,独立的第三方基金事务管理已成为行业趋势。该书从各类基金产品切入,描述了各类基金产品的运作流程与特点,并明确了基金行政管理在各阶段的职能作用,是值得基金从业人员与投资者学习的佳作。
金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在海外资本市场中,基金在存续中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基金事务管理人三方各司其职,发挥对于基金的独立、专业的作用。国内这两年私募基金规模快速扩张,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产品备案登记数量均快速增长,面对爆发的基金浪潮,管理和监控基金的运行和其中暴露的风险越发重要。本书从各类成熟的基金产品的募集运作着眼,梳理了基金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务。之后,本书对基金事务管理业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介绍,从基金事务管理人的职责出发,加以深入地探究投资组合的事务管理,并给出了一套资产净值、定价和估值的体系。本书充分详细地呈现了国际上基金事务管理的实践经验,是值得基金从业人员与投资者学习的佳作。
肖风/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工具不断复杂化,监管机构审核和管理私募基金备案运营的难度不断加大。基金存续中信息披露监管以及风险控制的压力越来越高,使得市场急需系统化的基金事务管理体系,来有效实现管理效率的提升和保障私募基金间交易的安全稳定,也为金融监管当局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本书系统性地介绍了基金事务管理业务,对其覆盖的基金业务类型也进行了深度剖析。同时,本书建立了系统性的基金投资组合管理、资产定价、估值的体系,对于基金事务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是一本非常实用的工具书,值得基金从业人员的思考和借鉴。
目录
第一章 了解投资环境1
投资基金4
基金结构5
投资公司8
授权基金和非授权基金8
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9
组合投资10
市场和投资11
投资驱动18
在投资组合管理中使用的产品和资产31
第二章 对冲基金37
市场中性(或相对价值)基金40
多/空基金40
策略交易41
全球资产配置基金41
事件驱动基金41
卖空基金42
套利基金42
税收问题44
监管问题45
商业问题47
投资问题48
销售问题48
运营问题49
定义责任50
基金设立的总结51
第三章 共同基金和开放式投资公司53
背景55
开放式投资公司56
稀释费用56
份额类别56
货币类份额57
不同权利58
与单位信托基金相比的优势59
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的比较59
第四章 私募股权61
附带权益的定义64
风险投资基金65
基金事务管理68
第五章 单位信托基金69
单位信托基金的起源71
买入和卖出单位73
费用73
第六章 基金行政管理人的职责75
核对78
基金事务管理工作流程79
对冲基金的事务管理80
结构81
全球影响力和位置83
业务顾虑83
技术84
费用85
基金发起86
会计87
合规服务88
总结88
第七章 投资组合事务管理89
基金资产92
保证金和抵押品94
资产交易95
收入和权益96
不匹配的交易99
未结算的交易100
索赔100
第八章 资产净值、定价和估值101
基金的定价105
对冲基金的定价106
给资产定价107
定价控制108
均衡111
总结114
术语表115
参考网站和补充阅读材料201
附录1 203
附录2 209
译者简介241
精彩书摘
基金结构
投资基金通常被设计为“开放式”的(Open�瞖nded)或者“封闭式”的(Closed)。这些术语指的是投资者可以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单位。基金份额是由投资公司发行的,基金单位则是由信托发起成立的,因此有了“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s)这个术语。
在随后的章节中,我们会更详细地介绍基金类型,但是如果我们想要了解投资环境,就有必要在这里先总结一下基金结构的类型。
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存续期有着固定份额,而开放式基金在投资者寻求申购或赎回持有份额时可以创建或撤销份额。因此,依据基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开放式基金的规模会随着投资者数量和持有份额的变化而变大或缩小。
单位信托基金
早在1931年,美国就曾创建过单位信托基金。这些单位信托基金都是“封闭式”的信托,一旦最初制定好投资决策,就很少发生改变。这种被动投资过程对投资者来说具有确定性的优势——他们知道该基金投资于什么并且不会改变,但是其缺点是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和机会的变化。
当单位信托基金在英国成为流行的公众投资工具时,其特点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作为集合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单位信托基金大多数是开放式的,这就意味着,基金存续期内的单位数量可以根据投资者申购新单位或赎回现有单位的需求而增加或减少。此外,单位信托基金也是主动管理型的,许多单位信托基金投资证券,也有一些投资诸如认股权证、房地产和货币等其他产品。
单位信托基金也被设计为不同的单位类别,如累计单位(Accumulation Units)和可供分配的单位(Distribution Units),它们都和资产产生的收入相关。累计单位对收入进行再投资,而可供分配的单位对投资者进行周期性(通常是年付)的收益支付。
根据信托法而不是公司法成立的基金,其资产是由受托人代表投资者持有的。
受托人
受托人监控投资活动或者基金经理的行为,确保投资符合信托契约。由受托人而非基金经理拥有基金资产,如果基金单位的买方多于卖方,受托人将在基金经理的要求下创建更多单位;如果基金单位的卖方多于买方,则相反,即受托人撤销更多单位。
信托契约
信托契约制定条款,然后在该条款下建立信托,并明确规定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允许投资的产品和市场)、投资限制和基金经理在投资组合中设置的风险量。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是做出投资决策的机构或个人。许多大型单位信托基金由投资公司管理。作为基金管理职员,处理特定基金和做出决策时应基于以下几点:
1�毙磐衅踉肌�
2�被�金管理公司对市场和产品的观点。
3�被�金的资产分配概况。
4�毖≡裢蹲首楹铣钟械母霰鹱什�。
5�钡髡�资产以反映市场环境和变化。
作为信托的投资经理或基金经理,基金管理公司将对该信托单位的市场推广和销售负责,并通过向投资者收取费用来获利。这些费用包括:首次购买基金单位时支付的初期费用(Initial Fee),以及在做出投资决策并运营基金过程中和经理职责相关的管理费用。
一些基金是所谓的“多个经理”基金,它可以包含多个负责管理部分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举例来说,经理A管理基金中的股票,而经理B管理基金中的固定收益投资。同样,可能有来自不同公司的两位经理按百分比管理投资组合的股票部分,也就是经理A管理基金中股票部分的60%,而经理B管理剩余的40%。
托管人
受托人可以任命一个托管人持有基金资产以妥善保管,并处理由基金经理执行的交易结算。
投资公司
许多投资公司大体上有着和单位信托基金相同的结构。一般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投资公司,由基金经理为基金制定投资决策,向投资者发行和赎回份额。投资公司同样有单一或多个基金经理结构,以及不同的份额类别,并同时存在受托公司和托管人。
当这些基金在公司法下以公司的形式发起,就不存在需要管理的信托。基金的资产由投资公司拥有,而拥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则类似于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享有参与公司活动的权利。
董事会对公司业绩负责,在英国投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之一会被指定为联席董事(Associate Corporate Director,简称ACD)。因此,联席董事和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托管公司负责对联席董事运营基金的方式进行监督,因此从广义上来说,该托管公司与单位信托基金的受托人有着相同的职责。
由于投资公司成立的所在国不同,它们的名字也各不相同。例如,英国有开放式投资公司(简称OEIC)、可变资本投资公司(简称ICVC)、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和可变资本投资公司(简称SICAV)等。
授权基金和非授权基金
授权基金(Authorised Funds)和非授权基金(Unauthorised Funds)是指地方监管者针对是否可以向零售投资者出售这一问题,对基金进行授权或不授权。
如前所述,单位信托基金和投资基金都是集合投资计划,即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投资经理或基金经理进行管理,每个投资者都占有一定份额。
授权基金必须遵守信托契约(如果有的话),也要遵守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如计划细则(Scheme Particulars)]中给出的条款,这些文件必须在投资者购买份额前提供给投资者,除此之外,还要遵守对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适用的法规。
监管者授权的基金可以向公众出售,而那些没有被授权的基金仅可以出售给特定类型的投资者——通常是指那些具有市场知识和专业知识或者拥有的财富达到特定水平的人,以及以上两个条件都具备的人。
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是指在在岸或离岸司法管辖区建立的基金。其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税收和监管环境的不同,以及目标投资者基础的不同。
离岸基金既不是“免税的”,也不是“不管制的”。然而,应用于离岸基金活动的税率可能更具吸引力,同样,应用于离岸基金活动的监管环境也可能不那么苛刻。对于某些投资者来说,这很重要,因为他们既想投资具有税收效率,又不想被过多监管。因此,离岸基金通常“未授权”对公众出售,并仅可以出售给通常所指的“合格投资者”。
如今,“离岸”实际上是指在诸如都柏林和卢森堡等在岸地区中建立的特殊“离岸”区域。离岸基金注册的其他离岸地区包括:
�r 泽西岛(Jersey)。
�r 格恩西岛(Guernsey)。
�r 英属马恩岛(Isle of Man)。
�r 百慕大群岛(Bermuda)。
�r 开曼群岛(Cayman)。
�r 巴哈马群岛(Bahamas)。
�r 英属维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es)。
其他地区如毛里求斯正在开始发展基金的离岸设施。
组合投资
组合投资是指根据投资目标而建立的基金。
投资目标会在基金名称中表现出来。举例来说,英国小型股(UK Small Caps)就意味着基金投资于小型资本的英国公司。全球收入基金意味着基金投资于会产生收入、股利、利息等的资产。还有一些基金是混合型的,它们可以同时获得资本增值和收益。
因此,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于何领域有了大致的方向,然而,还需要进一步的目标指引。
基金要对交付给投资者的回报设定一个目标。它通常简单地表达为一个百分比回报。举例来说,基金可以设定每年10%的增长或收入回报作为投资目标。有时也基于某个基准设定目标,如基金可以预期比一个指数[比如金融时报100指数(简称FTSE 100)或标准普尔500指数(简称S&P; 500)]高出X%的回报。
基金经理也可以根据战略资产配置和相应的基准目标对基金进行管理,参见表1��1。
表1��1基金业绩
资产类别战略资产配置基准目标
股票60%金融时报所有指数(FT All Share)
债券30%金融时报金边债券指数(FT Gilt Index)
现金现金美林证券指数(Merrill Lynch Index)
在表1��1中,投资组合拥有一个“战略资产配置”(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将股票、债券和现金进行划分。如果基金收到一笔10万英镑的认购额,基金经理可能将其中的6万英镑投资到合适的股票中,将3万英镑投资到合适的债券中,将剩余的1万英镑投资到合适的现金工具中。实际的工具和证券的选择取决于基金经理,回报目标至少要达到表1��1中所示的指数。
在一些基金中,基金经理可能有能力通过所谓的战术资产配置(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抓住市场机遇。此时,基金经理可以偏离战略资产配置高达1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经理能够以70%的股票、20%的债券和10%的现金构建投资组合;然而,目标基准回报仍然是相同的。如果偏离战略资产配置后,基金经理的表现不如预期,也就是基金产生的回报低于基准指数,毫无疑问,投资者和首席投资官都要向基金经理问责。
第八章有更多关于业绩评估的详细内容。基金结构
投资基金通常被设计为“开放式”的(Open�瞖nded)或者“封闭式”的(Closed)。这些术语指的是投资者可以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单位。基金份额是由投资公司发行的,基金单位则是由信托发起成立的,因此有了“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s)这个术语。
在随后的章节中,我们会更详细地介绍基金类型,但是如果我们想要了解投资环境,就有必要在这里先总结一下基金结构的类型。
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存续期有着固定份额,而开放式基金在投资者寻求申购或赎回持有份额时可以创建或撤销份额。因此,依据基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开放式基金的规模会随着投资者数量和持有份额的变化而变大或缩小。
单位信托基金
早在1931年,美国就曾创建过单位信托基金。这些单位信托基金都是“封闭式”的信托,一旦最初制定好投资决策,就很少发生改变。这种被动投资过程对投资者来说具有确定性的优势——他们知道该基金投资于什么并且不会改变,但是其缺点是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和机会的变化。
当单位信托基金在英国成为流行的公众投资工具时,其特点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作为集合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单位信托基金大多数是开放式的,这就意味着,基金存续期内的单位数量可以根据投资者申购新单位或赎回现有单位的需求而增加或减少。此外,单位信托基金也是主动管理型的,许多单位信托基金投资证券,也有一些投资诸如认股权证、房地产和货币等其他产品。
单位信托基金也被设计为不同的单位类别,如累计单位(Accumulation Units)和可供分配的单位(Distribution Units),它们都和资产产生的收入相关。累计单位对收入进行再投资,而可供分配的单位对投资者进行周期性(通常是年付)的收益支付。
根据信托法而不是公司法成立的基金,其资产是由受托人代表投资者持有的。
受托人
受托人监控投资活动或者基金经理的行为,确保投资符合信托契约。由受托人而非基金经理拥有基金资产,如果基金单位的买方多于卖方,受托人将在基金经理的要求下创建更多单位;如果基金单位的卖方多于买方,则相反,即受托人撤销更多单位。
信托契约
信托契约制定条款,然后在该条款下建立信托,并明确规定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允许投资的产品和市场)、投资限制和基金经理在投资组合中设置的风险量。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是做出投资决策的机构或个人。许多大型单位信托基金由投资公司管理。作为基金管理职员,处理特定基金和做出决策时应基于以下几点:
1�毙磐衅踉肌�
2�被�金管理公司对市场和产品的观点。
3�被�金的资产分配概况。
4�毖≡裢蹲首楹铣钟械母霰鹱什�。
5�钡髡�资产以反映市场环境和变化。
作为信托的投资经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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