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動瞭我的權利?房産物業糾紛維權法律常識 中國法製齣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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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廣結良緣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65366
商品編碼:28313281263
叢書名: 誰動瞭我的權利(房産物業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齣版時間:2016-11-01

具體描述

 

圖書信息

書名:誰動瞭我的權利?房産物業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鬍天龍 

叢書名:維權必備法律常識係列叢書

ISBN:9787509365366

齣版社:中國法製齣版社

齣版時間:2016年11月

版次:1

印次:1

字數:165韆字

頁數:243

開本:32

定價:29.8元


全國“七五”普法推薦用書,公民維權必備法律叢書,案例分析、維權提示、法律鏈接站式提供,閤同、婚姻傢庭、道路交通、勞動用工、房産物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拆遷補償內容全覆蓋!

 

圖書目錄.

直在路上

為法律的普及而努力

法律的生命力

章 房屋買賣

買房認購書具有什麼效力?

房屋買賣中“定金”與“訂金”有什麼區彆?

開發商售樓廣告宣傳內容不實,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實際情況與宣傳冊中的效果圖不同,購房者能否要求退房?

開發商遲延辦理不動産權屬證書,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開發商逾期交房,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購房人逾期支付房款,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房屋購買後發現質量有瑕疵的,開發商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房屋設施不閤格造成其他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實際麵積嚴重縮水的,購房者能否要求返還多付的房款?

開發商房二賣,購買者如何維護自身利益?

房屋買賣中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簽訂意嚮閤同後,開發商因房價上漲拒簽正式閤同,購房者應當如何維權?

因房屋質量驗收導緻逾期交房,買房者如何維權?

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即齣售房屋,購房者應當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簽完購房閤同後房價即下跌的,購房者能反悔嗎?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縮水,如何索賠?

夫妻方擅自齣賣房屋,效力如何?

辦理貸款責任約定不明,能否要求中介承擔責任?

買賣雙方解除房屋買賣閤同,能否要求居間人返還中介費?

通過中介買房砍價未成,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費?

房屋原房主親屬的戶口未遷齣,購房者能否主張原房主承擔違約責任?

購房者通過後聯係的中介公司成功購買房屋,還需要嚮先聯係的中介公司支付報酬嗎?

藉用他人名義貸款購買房屋,會導緻什麼後果?

購房時簽訂“陰陽閤同”,可能産生什麼後果?

簽訂購房閤同後,賣方主張自己沒有處分權的,閤同效力如何認定?

購買的房屋上設立瞭抵押權,怎麼辦?

中介公司未盡審查義務,應承擔什麼責任?

中介公司隱瞞房屋重要信息,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賣方“房二賣”,房屋到底歸誰?

購買房屋尚未登記賣方即死亡的,應該怎麼辦?

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閤同效力如何?

房屋買賣過程中需繳納的稅款,應由買方還是賣方承擔?

網上簽訂的購房閤同有沒有效?

購買違章建築,閤同效力如何?

誤買“鬼宅”可以要求退房嗎?

二章 房屋租賃

中介公司隱瞞齣租房屋的質量情況,承租人能否要求返還中介費?

房屋租賃閤同到期後,未繼續簽訂書麵續租閤同,租賃關係是否仍閤法有效?

承租人去世,租賃閤同對其生前共同居住人是否仍有效力?

承租人過錯導緻對三人侵權,齣租人代為賠償後能否追償?

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效力如何?

齣租人不及時履行房屋維修義務,承租人能否要求減免租金?

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內遇害,齣租人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噪聲導緻承租人無法居住而解除租賃閤同,齣租人能否嚮三人主張賠償?

租客因氧化碳中毒死於齣租房內,房東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承租人裝修租賃房屋,閤同到期後,齣租人是否需要進行補償?

承租人拖欠租金,齣租人是否有權解除租賃閤同?

租房期間,遇到房屋拆遷該怎麼辦?

齣租人改善房屋條件,能否要求承租人增加租金?

齣租人提前終止租賃閤同,承租人該怎麼辦?

群租發生事故,房東需承擔什麼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緻租賃閤同無法履行,承租人能否解除閤同?

齣租人遭遇群租,能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齣租人能否主張轉租閤同無效並解除租賃閤同?

簽訂租賃閤同時,齣租人未取得房屋産權證,租賃閤同是否有效?

齣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齣賣房屋,承租人能否要求繼續租賃房屋?

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及於整棟房屋嗎?

轉租房屋改變房屋使用用途,有何後果?

齣租房屋未使用防火材料,發生火災後能否追究房主責任?

房屋共有人與租客均要求優先購買房屋份額,誰是贏傢?

三章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樓上漏水滲透到樓下並造成損失,誰來承擔責任?

業主擅自在小區建築物外牆懸掛廣告牌是否閤法?

因業主未交納相關費用,建築物電梯不嚮其開放,這種行為是否閤法?

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時,是否須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業主將建築物共用部分占為己用,其他業主可否要求恢復原狀?

在小區公共場地設置的收費停車場,業主能否無償使用?

為瞭保障居住安全與提高生活質量,業主能否擅自封閉陽颱?

在建築物樓頂擅自架設天綫基站,是否侵犯業主權益?

在露颱搭建建築物影響到其他業主生産、生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頂層業主能否將去往頂層的樓道封閉?

業主在共用樓頂上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緻其他業主遭受損失的應否承擔責任?

業主能否撤銷業主大會作齣的決定?

四章 物業管理

業主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麵物業服務閤同,發生糾紛後,業主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責任嗎?

小區業主能否以小區車輛隨意停放、部分業主違章搭建為由,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業主與租戶均未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物業公司對租戶能否提起訴訟?

物業公司能否要求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交納滯納金?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閤同存在程序瑕疵的,個彆業主能否要求法院撤銷物業閤同?

業主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毀損或丟失,物業公司要承擔責任嗎?

郵政局將居民信件送至小區收發室的,物業公司是否應當通知小區居民領取信件?

電梯發生事故的,物業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住在樓的業主能否不交納電梯費用?

業主暫時不在房屋居住,能否不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公司將小區車位對外齣租,收入歸誰?

業主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公司是否有權斷水斷電?

物業公司將小區內空地改為車位,是否侵犯瞭業主權利?

業主能否將住房用於辦公、商業等活動?

業主可否對自己專有部分隨意裝修、搭建或拆除?

業主車位被他人占用,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業主如何獲知小區公共收益狀況和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小區健身活動擾民,業主能否要求拆除相關設施?

圖書簡介.

編輯推薦

誰動瞭我的權利?

——維權必備法律常識係列叢書

隆重上市!

維權必備,學法、懂法、用法不可不知!

分冊如下:

☆閤同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勞動就業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婚姻傢庭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道路交通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房産物業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拆遷補償糾紛維權必備法律常識

☆消費者維權糾紛必備法律常識


內容簡介

本套叢書內容涉及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從公民的實際生活需求齣發,以案例分析為基礎,通過【情景再現】、【案例解讀】、【維權提示】和【法律鏈接】四部分,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將人們的日常生活與法律規定相結閤,解答民眾的睏惑,提供溫馨的維權提示,為公民學法、懂法、用法、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提供不可多得的實用指導!


作者簡介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於1998年,是麵嚮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專業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學生組織,同時是北京市司法局批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海澱區消費者協會批準的投訴與法律支持工作站。目前,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已形成支以碩士生為主體,全院參與的專業化學生法律援助團隊,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海澱區人民法院、海澱區消費者協會、中倫公益基金會等機構的支持與幫助下,積極開展各類法律谘詢、案件代理、普法宣傳等項目,為誌願者打造健全、規範的法律援助服務平颱。



精彩書摘

買房認購書具有什麼效力?

情景再現

周某欲購置A房産公司開發的房屋套,雙方經過商議,就套房屋簽訂《房産認購協議書》,周某交付定金2萬元,A公司在簽訂認購書時聲稱該房屋絕對不存在抵押等情況。周某周後前往産權機關查詢得知,其認購的房屋在數月前已被A房産公司抵押給瞭銀行,周某遂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閤同,並要求房産公司返還定金2萬元,或者在房屋解除抵押後雙方再簽訂購房閤同。A房産公司拒絕退還收取的定金,周某遂嚮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房産認購協議書》,判令A公司雙倍返還2萬元定金。

法院審理認為,A房産公司在簽訂《房産認購協議書》時,沒有如實告知周某房屋狀況,存在欺詐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判決撤銷《房産認購協議書》,A房産公司雙倍返還周某2萬元定金。

案例解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通常認為購買商品房時簽訂的認購書屬於“預約閤同”,即為瞭訂立本約而簽訂的閤同。本案中,《房産認購協議書》是買賣雙方為瞭日後簽訂商品房買賣閤同而事先訂立的閤同,它也具有閤同的性質,但不會發生買賣閤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認購書的目的在於使雙方能夠為瞭訂立買賣閤同而進步平等磋商。

“預約閤同”同樣是閤同,受到《閤同法》的規範。本案中,A房産公司在簽訂《房産認購協議書》時隱瞞瞭房屋已經辦理瞭抵押的事實,構成瞭欺詐。根據《閤同法》54條的規定,周某有權要求法院撤銷該閤同,同時要求對方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由於作為預約閤同的認購書被撤銷,周某也就不再負有與A公司就房屋買賣進步磋商以及簽訂本約——房屋買賣閤同的義務。

維權提示

通過前文的分析,我們已經瞭解到“認購書”與買賣閤同並不相同,房屋買賣閤同在買賣雙方之間産生交付房屋與價金的義務。認購書同樣是閤同,在買賣雙方之間産生在條件閤適時簽訂買賣閤同的義務,如果購房者或者開發商在條件閤適時拒絕簽訂購房閤同,仍然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說,認購書對於買賣閤同的簽訂能夠起到定的保障作用。所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時,定要本著慎重的態度。例如,要詳細瞭解所欲購買的房屋的狀況、對房屋登記情況進行核實、就自身情況商定閤適的定金等。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

54條下列閤同,當事人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閤同時顯失公平的。

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閤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4條齣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嚮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閤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閤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緻商品房買賣閤同未能訂立的,齣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2.

房屋買賣中“定金”與“訂金”有什麼區彆?

情景再現

張某有套住房想要齣售,趙某得知後與張某進行磋商,錶示願意購買張某的住房,雙方協商緻後,趙某當場給付張某1萬元,張某齣具瞭張收據,收據載明:“收到趙某購房訂金1萬元;房屋位於……趙某交清剩餘房款後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閤同。”之後,趙某因故不願意再購買該房屋,嚮張某錶示反悔,要求張某返還訂金1萬元。張某認為該1萬元是定金,錶示不予返還,趙某遂嚮法院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收據中載明該1萬元是“訂金”,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該1萬元不屬於“定金”,不具有擔保的功能。由於雙方尚未訂立買賣閤同,且對於購買房屋事沒有達成協議,因此判令張某返還趙某1萬元訂金。

案例解讀

我國《擔保法》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方嚮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迴。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起到瞭擔保閤同履行的作用,屬於法律概念。相較而言,訂金隻是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往往被認為隻是起到瞭預付款的作用,不具有擔保的功能,典型的差彆在於接受“訂金”的方違約,隻需要返還“訂金”數額,而不需要雙倍返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乾問題的解釋》118條的規定,“定金”必須要在閤同中加以明確約定。本案中,張某、趙某之間訂立的收據中明確載明的是“訂金”,所以張某認為1萬元是“定金”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被告應當返還。

維權提示

上述案件中,假設張某、趙某的收據中寫的是“定金”,那麼屬於立約定金。所謂立約定金,即雙方為瞭擔保訂立主閤同而設立的定金,如果因為方不閤理的原因而導緻閤同未訂立,則適用定金罰則。需要注意的是,定金還分為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解約定金等,不同的定金適用的條件也不同。

另外,如果案中的收據載明瞭買賣閤同的主要內容,如房屋位置、價款等信息,則收據視為買賣閤同,趙某不購買房屋的行為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此種情況下,即使雙方約定的“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趙某仍然需要承擔其他的違約責任。

還需要注意的是,除瞭“訂金”之外,留置金、擔保金、押金等錶達方法均不能視為“定金”,除非閤同中明確描述瞭該筆錢款用作定金。

因此,在訂立閤同時定要瞭解相應定金的性質,同時在閤同中對定金作齣明確約定,以保障閤同的順利履行。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89條當事人可以約定方嚮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迴。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乾問題的解釋》

118條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開發商售樓廣告宣傳內容不實,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情景再現

A房産公司在報紙上為自己開發的某樓盤刊登售樓廣告,廣告包含“小區業主子女享受免試入學、義務教育收費標準”“不齣社區,輕鬆入讀名校”等內容,宣稱業主子女可以以義務教育收費標準就讀某民辦實驗小學。俞某為該市居民,育有子小俞,為瞭小俞的入學考慮,俞某與A房産公司簽訂瞭商品房預售閤同,購買該樓盤房屋套,但是閤同中並沒有關於學校就讀的內容。其後,該小學改變收費標準,要求學生每學期繳納5000元的學費。俞某等業主錶示不滿,以A房産公司為被告嚮法院起訴,要求A房産公司繼續履約。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齣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訂立和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閤同,亦應當視為閤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支持俞某等的訴訟請求,判令A房産公司繼續履行閤同義務,保證業主子女以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入學。

案例解讀

根據我國《閤同法》的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閤同的意思錶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嚮自己發齣要約的意思錶示。對要約的內容進行承諾即形成閤同,要約的內容即成為閤同的條款,對雙方當事人産生拘束力。而要約邀請的內容通常不經過要約確認不會成為閤同的內容,不會産生法律上的拘束力。通常情況下,廣告應視為要約邀請,但是根據《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以及《閤同法》的規定,如果商品房廣告的內容“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視為要約。

本案中,俞某等業主正是被A房産公司的售樓廣告所吸引纔簽訂瞭商品房預售閤同,可以說,廣告中關於以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就學的內容對買賣閤同的訂立及內容産生瞭重大影響。所以,盡管預售閤同中沒有關於就學內容的規定,但是廣告的內容應被視為閤同的內容,所以A房産公司負有遵守的義務。又根據《閤同法》107條的規定,俞某等可以選擇要求A房産公司繼續履行閤同義務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維權提示

如今,各房産公司為瞭吸引客戶,紛紛打齣奪人眼球的廣告,對交通、環境、周邊資源等做齣宣傳,而在訂立閤同時又加以推脫,或改變當初承諾的內容。為瞭維護自身的閤法利益,在這裏對讀者作兩點提示:

,在選購房屋時定要持著慎重的態度,仔細查看預售閤同的內容,防止商傢對意思進行麯解。

二,對於商傢的廣告宣傳要謹慎小心,必要時留下廣告宣傳材料,用以作為證據,以防商傢抵賴。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

15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嚮自己發齣要約的意思錶示。寄送的價目錶、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閤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107條當事人方不履行閤同義務或者履行閤同義務不符閤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3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齣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閤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閤同,亦應當視為閤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公民權利的邊界:不動産與人身權益的法治透視》 一、 導言:權利意識的覺醒與現實挑戰 在法治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我們生活在一個由法律編織而成的社會網絡中,而其中,不動産權利和人身權益的保障,更是公民安身立命之本,關乎個人尊嚴與社會穩定。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並非總能一帆風順地享受這些基本權利。各種形式的侵犯、模糊的界限、以及維權過程中的睏境,常常令人感到迷茫和無助。 本書《公民權利的邊界:不動産與人身權益的法治透視》正是基於對這一社會現實的深刻洞察而創作。它並非直接麵嚮某個具體、狹窄的法律領域,而是旨在為廣大讀者提供一個宏觀、係統且深入的視角,去理解和認識我們所擁有的權利,以及當這些權利受到挑戰時,我們應當如何去認知、去維護。本書的重點不在於羅列繁瑣的法律條文,更在於揭示權利背後的邏輯、權利與義務的平衡,以及在復雜現實麵前,法律作為最後一道防綫的價值與力量。 二、 不動産權利:從“安居”到“安保”的法律圖譜 不動産,作為人們最直接、最重要的財産形態之一,其權利的保障直接關係到“居者有其屋”的社會理想。本書將從一個更加廣闊的視角,深入剖析不動産權利的內涵與外延,探討其在現代社會中的多重價值。 1. 不動産權利的基石:所有權、使用權與收益權的辯證關係 本書將首先構建一個清晰的關於不動産權利的理論框架。我們不會僅僅停留在“所有權”這個概念上,而是會深入探討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不同權能之間的相互依存與製約。例如,在租賃關係中,承租人享有的使用權與齣租人保留的所有權,以及由此衍生的收益權,是如何通過法律得到界定的?在共有不動産中,不同共有人之間的權利邊界又在哪裏?本書將通過解析這些基礎性的法律概念,幫助讀者理解不動産權利的內在結構,為後續的深入探討打下堅實基礎。 2. 城市化進程中的不動産糾紛: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與補償機製的法律審視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土地的價值日益凸顯,與之相關的權利糾紛也愈發復雜。本書將聚焦於當前社會中普遍存在的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等問題。我們不會僅僅停留在事件本身,而是會深入剖析這些行為背後的法律依據、補償原則以及程序正義。例如,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政府應當遵循怎樣的法定程序?村民或居民的補償應當如何計算,以體現公平與閤理?本書將通過分析典型案例和相關法律規定,揭示在這些涉及到重大利益調整的場景下,公民的不動産權利是如何被法律所保障的,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與挑戰。 3. 社區生活中的“鄰裏”法:相鄰關係與物業管理中的權利邊界 不動産權利的邊界,並不僅僅局限於個人的獨立空間,更延伸至與鄰居、社區的互動之中。本書將探討“相鄰關係”這一重要的法律概念。樹木越界、汙水侵擾、噪音汙染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鄰裏糾紛,其法律上的根源是什麼?又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外,隨著現代居住模式的發展,物業管理日益成為社區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物業費的繳納、公共區域的管理、以及業主委員會的設立等,都將成為本書探討的重點。我們將審視這些互動中的法律框架,為和諧社區的構建提供法律視角。 4. 房産交易中的風險規避:閤同效力、産權過戶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不動産的交易是實現其價值的重要途徑,但同時也伴隨著潛在的風險。本書將深入探討房産交易過程中的法律要點,包括房屋買賣閤同的成立與生效、産權過戶的法律程序、以及在交易中可能齣現的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我們將重點關注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分析購房者在麵對開發商或二手房交易中的弱勢地位時,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閤法權益。本書將為讀者提供一份關於房産交易風險的“法律體檢錶”,幫助大傢在“安居”的道路上更加從容與安全。 三、 人身權益:從“人身自由”到“人格尊嚴”的法律保障 人身權益,是對個體生命、自由和人格的根本性保障,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本書將從更深邃的維度,審視人身權益在現代社會中的價值與挑戰。 1. 生命權與健康權:生命安全與醫療救治的法律邊界 生命權與健康權是人身權益最基礎、最核心的組成部分。本書將探討在各種可能威脅生命安全的情境下,法律所提供的保護。這包括對故意或過失緻人死亡行為的追究,對見義勇為者權益的保障,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個人在尋求醫療救治時所享有的權利。我們將審視醫療糾紛中,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與醫務人員的救治義務之間的法律平衡,以及在公共衛生事件中,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協調。 2. 人身自由權:限製與保障的法律界限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寶貴、最基本的權利之一。本書將深入探討人身自由的內涵,以及法律對這種自由的限製與保障。這包括對非法拘禁、綁架、誹謗等侵犯人身自由行為的法律規製,以及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與訴訟權利。我們將審視司法實踐中,如何在偵查、起訴、審判等各個環節,劃定人身自由的邊界,防止權力濫用,確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 3. 人格尊嚴與隱私權:信息時代的“不可侵犯” 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人格尊嚴與隱私權麵臨著新的挑戰。本書將重點關注網絡暴力、個人信息泄露、名譽侵權等問題。我們將探討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價值與意義,解析大數據時代下,如何平衡個人隱私與公共利益,以及在遭遇網絡侵權時,公民可以通過哪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名譽和隱私。本書將強調,人格尊嚴與隱私權是公民在數字世界中應享有的“數字堡壘”,法律應當為其提供堅實的屏障。 4. 傢庭關係中的人身權益:婚姻自由、傢庭暴力與未成年人保護 傢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傢庭成員之間的人身權益同樣需要法律的保障。本書將探討婚姻自由的神聖性,以及法律如何反對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同時,我們將嚴肅審視傢庭暴力這一嚴重的侵犯人身權益的行為,分析法律對受害者的保護機製,包括告誡製度、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此外,未成年人作為社會最脆弱的群體,其人身權益的保護將是本書的另一個重點,包括防止拐賣、虐待,保障其受教育的權利,以及在傢庭變故中,如何優先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 四、 權利的行使與睏境:維權之路的法律視角 理解權利的內涵與價值固然重要,但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如何有效地維護,纔是公民最關心的實際問題。本書將從法律實踐的角度,探討權利行使的路徑與可能遇到的睏境。 1. 法律途徑的多樣性: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 權利受到侵害時,並非隻有訴諸公堂一條路。本書將係統介紹各種閤法的維權途徑,包括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糾紛,藉助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專業調解,通過仲裁機構的快速高效解決爭議,以及最終通過司法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我們將分析不同途徑的優劣勢,幫助讀者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適閤自己的維權方式。 2. 證據收集與運用:維權成功的基石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是法律維權的基本要求。本書將引導讀者認識到證據的重要性,並介紹在不動産和人身權益糾紛中,常見的證據類型,如閤同、票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影像資料等。同時,也將提示在證據收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礙和注意事項,幫助讀者做好充分的準備。 3. 法律援助與專業谘詢:專業力量的價值 麵對復雜的法律問題,個體往往顯得力不從心。本書將強調法律援助和專業法律谘詢的重要性。我們將介紹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和程序,以及如何通過律師、法律服務機構等專業力量,為公民的維權之路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4. 法律意識的提升:防患於未然 本書的最終目的,不僅僅在於幫助讀者解決已經發生的權利糾紛,更在於提升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實現“防患於未然”。通過對權利的深入解讀和對法律程序的普及,我們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更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權利邊界,更自覺地遵守法律義務,從而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最大程度地避免權利受到不必要的侵害。 五、 結語:權利,責任與法治的共生 《公民權利的邊界:不動産與人身權益的法治透視》是一次對公民權利的深度探索,一次對法治精神的莊嚴呈現。權利的邊界並非一成不變,它在法律的框架內不斷調整與完善,也需要每一位公民的自覺維護與責任擔當。本書希望能夠成為每一位公民手中一本實用且富有啓發性的“權利指南”,引導大傢在理解權利、行使權利、維護權利的道路上,更加自信、更有智慧,共同構建一個更加公平、正義、和諧的法治社會。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剛搬進新小區的業主,我對物業管理方麵的事情可謂是一無所知,總覺得隻要按時交納物業費,物業就會做好一切。然而,入住後不久,就遇到瞭一些令人頭疼的問題,比如垃圾分類的不規範、公共設施的損壞無人維修等等。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我看到瞭這本書,並抱著學習的態度翻閱起來。讓我驚喜的是,這本書的內容非常貼近我們普通業主的實際生活,它並沒有講太多高深的法律原理,而是用最直接、最生動的方式,講解瞭我們在物業管理方麵所享有的各項權利。例如,書中對於“物業服務閤同”的解讀,讓我明白瞭物業公司和服務內容到底是什麼,以及我們作為業主,在服務不到位時,有哪些可以采取的措施。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業主委員會”的介紹,它讓我看到瞭普通業主聯閤起來,共同維護小區利益的可能。通過這本書,我學會瞭如何更理性地看待物業管理問題,也開始意識到,維權不僅僅是針對“彆人的錯誤”,更是對自身權利的主動爭取。

評分

一直以來,我對産權和權益相關的法律知識都抱著一種既敬畏又好奇的態度。在我的生活中,雖然還沒遇到過嚴重的房産物業糾紛,但聽到親戚朋友有過類似的經曆,總覺得心有餘悸。那時候,我隻能憑藉零散的網絡信息和道聽途說來瞭解一些皮毛,既不全麵,也常常讓人感到無所適從。這本書的齣現,簡直就像一道光,照亮瞭我之前模糊不清的認知。我尤其欣賞作者那種深入淺齣的講解方式,並沒有使用太多艱澀難懂的法律術語,而是用大量貼近生活實際的案例來闡述復雜的法律條文。比如,書中關於共有部分維修基金的提取流程,我以前總是覺得非常神秘,不知道具體需要哪些手續,也不知道該找誰。但通過書中的詳細圖示和步驟說明,我一下子就明白瞭,甚至可以想象自己去辦理時的場景。而且,書中對於一些容易引起爭議的邊界地帶,比如陽颱的使用權、樓下鄰居的噪音問題,都給齣瞭清晰的法律依據和可能的解決方案,這讓我覺得非常有安全感。我最看重的是,這本書不僅僅是陳述法律,更是一種維權意識的啓濛,它教會瞭我如何去發現問題、如何去收集證據、如何去依法維權,而不是一味地忍讓或者衝動行事。

評分

最近小區裏因為停車位的問題鬧得不可開交,鄰裏之間矛盾不斷,甚至到瞭要報警的程度。我當時就覺得,這種事情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升級,而且很多鄰居都對自己的權利到底在哪裏感到模糊不清。就在這時,朋友推薦瞭我這本書。讀瞭之後,我纔意識到,原來很多看似普遍的糾紛,背後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書中關於“相鄰權”的論述,以及在停車、采光、通風等方麵可能産生的侵權行為,都說得非常透徹。作者通過對相關法律條文的解讀,並結閤具體的案例,清晰地闡述瞭業主在停車位上的權利邊界,以及物業在停車管理上的職責。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書中分析瞭一個案例,業主因為私自占用公共車位被起訴,最終敗訴。這個案例讓我警醒,原來很多我們習以為常的做法,可能已經觸犯瞭法律。這本書不僅讓我明白瞭“彆人動瞭我的權利”,更重要的是,它教會瞭我如何在不侵犯他人權利的前提下,維護好自己的閤法權益。它提供瞭一種理性、閤法的解決問題的方式,而不是一味地對抗和指責。

評分

當我還在糾結於物業管理費的閤理性以及小區綠化被侵占的問題時,無意間發現瞭這本書。說實話,一開始我對這本書並沒有抱有太大的期望,畢竟市麵上這類書籍不少,但很多要麼過於理論化,要麼過於淺薄。然而,翻開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吸引住瞭。書中對於“業主的權利”這一概念的界定,以及在不同情境下這些權利的具體體現,我以前從來沒有如此清晰地認識過。比如,對於小區公共區域的界定,以及業主在這些區域的權利,書中舉瞭很多現實中發生的糾紛案例,並詳細分析瞭法律是如何判定的,這讓我對自己的權益有瞭更深的理解。更重要的是,這本書並沒有止步於理論層麵,而是非常務實地指導我們如何進行維權。它詳細列舉瞭在不同情況下,業主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徑,以及需要準備哪些證據,如何與物業進行溝通,甚至是在必要時如何提起訴訟。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證據收集”的章節,裏麵列舉瞭各種有效的證據形式,比如照片、錄音、視頻、證人證言、相關文件等,並且指導我們如何閤法地獲取和保存這些證據,這對於弱勢的業主來說,簡直是雪中送炭。我感覺這本書像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隨時在我身邊,讓我不再對維權感到恐懼和迷茫。

評分

我一直認為,房産相關的問題,離不開“錢”和“權”。尤其是在涉及房産交易、物業管理的時候,很容易因為信息不對稱或者理解偏差,而導緻權益受損。我是一名對法律知識有著濃厚興趣的普通市民,平時喜歡閱讀一些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書籍。這本書的齣現,無疑填補瞭我在這方麵知識的空白。書中對“産權”的定義和保障,以及在房産交易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都做瞭非常詳盡的闡述。我最感興趣的部分是關於“房屋抵押權”和“房屋租賃權”的討論,這些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重要法律概念,但往往容易被忽視。作者通過分析實際案例,清晰地解釋瞭這些權利的法律依據和維權途徑。更重要的是,這本書讓我認識到,法律不僅僅是用來約束他人的,更是保護自己的盾牌。它鼓勵我們去瞭解自己的權利,去勇敢地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提供知識,更是一種 empowerment, empowering 我們這些普通人,在麵對復雜的房産物業糾紛時,不再感到束手無策,而是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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