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

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謝誌民 著
圖書標籤:
  • 江西省
  • 民國史
  • 縣級治理
  • 司法製度
  • 地方史
  • 檔案史
  • 社會史
  •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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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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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文軒網旗艦店
齣版社: 商務印書館
ISBN:9787100159197
商品編碼:29464365153
齣版時間:2018-03-01

具體描述

作  者:謝誌民 著 定  價:69 齣 版 社:商務印書館 齣版日期:2018年03月01日 頁  數:357 裝  幀:平裝 ISBN:9787100159197 導論
一、選題的緣起
二、研究概況
(一)民國時期的研究
(二)1949年以後大陸的研究
(三)中國颱灣方麵的研究
三、研究方法與文獻資料
(一)研究方法
(二)文獻資料
江西各縣司法處的設置與變遷
民國時期縣級司法體製的變遷
一、審檢所
二、司法公署
三、縣知事(縣長)兼理司法
第二節江西各縣司法處的設立與流變
一、縣司法處的設立
(一)司法法經費
(二)設置進程
(三)人員培訓
……

內容簡介

《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是一部以江西各縣司法處為視角,以檔案史料為主要資料來源,對民國時期“縣司法處”這一基層司法機關進行探討的專著。本書的特點有三個:一是製度層麵,對民國時期縣級司法機關的設置流變,江西各縣司法處的設立與變遷,縣司法處的人員編製、職責、待遇、監督與考績等方麵進行比較全麵的梳理;二是人物層麵,在統計江西各縣司法處審判官群體的學曆與資曆、任期與程期、籍貫與黨籍的基礎上,對民國時期司法官遴選的精英化與專業化、司法人員來源“圈子化”等方麵進行剖析;三是運行層麵,在匯總江西各縣司法處民刑案件年報錶的基礎上,對江西各縣司法處的訟案規模、民刑構成、結案率與上訴率等進行數據上的量化分析。凸顯作為一個半獨立的司法機構,民國時期縣司法處的創製與變異,成為中國司法走嚮近代化的一個真實縮影。 謝誌民 著 謝誌民,1971年生,江西南康人,1991年畢業於贛南師範學院;2006年畢業於江西師範大學,獲史學碩士學位;2016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職於贛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 主持完成江西省社科規劃課題一項,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多項,發錶學術論文十多篇,參編教材兩部。研究方嚮為中國法律史、中國近現代法製史。
好的,以下是一份關於一本名為《近代中國地方政府與社會變遷:以晉冀魯豫地區為例(1912-1949)》的圖書簡介: --- 《近代中國地方政府與社會變遷:以晉冀魯豫地區為例(1912-1949)》 內容提要 本書聚焦於中國近代史上一個關鍵而復雜的時期——民國時期(1912-1949),選取晉冀魯豫(山西、河北、山東、河南四省)作為研究的地理核心區域。本書並非單純的政治史敘述,而是深入探討瞭在國傢權力重構、社會結構轉型與外部衝擊等多重壓力下,地方政府是如何運作、如何與社會互動,以及這種互動如何塑造瞭中國社會的近代麵貌。 全書以地方治理的實踐為切入點,試圖揭示在中央權威長期缺位或劇烈變動的背景下,地方精英、士紳、新興職業群體以及底層民眾,如何在地方政權與傳統社會結構之間尋求平衡、進行博弈與適應的過程。研究涵蓋瞭從北洋政府初建、國民政府“訓政”到抗戰爆發、解放戰爭的各個階段,力圖勾勒齣中國地方政治生態的動態演變圖景。 第一部分:北洋餘緒與地方權力的初步重塑(1912-1927) 本部分著重分析辛亥革命後,傳統王朝體係解體所遺留下的權力真空,以及軍閥割據背景下,地方政府(包括省、道、縣各級)權力結構的早期形態。 第一章:地方行政的繼承與斷裂: 考察清末新政的遺留對民國初年地方行政體係的影響。重點分析瞭傳統士紳階層在權力交接中的角色轉換,以及地方官僚體係在人員構成和運作邏輯上的適應性變化。探討瞭在軍閥控製下,地方政府的“半自治”狀態,以及中央政令在地方落地的實際難度。 第二章:財政權力的爭奪與地方經濟的重構: 地方財政是製約地方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本章詳細梳理瞭民國初年,地方政府如何應對巨額軍費開支、稅收體係的混亂以及地方資源的爭奪。研究分析瞭鹽稅、契稅等重要稅種在地方的徵收與分配,以及地方士紳與商業資本對財政權的滲透。 第三章:社會秩序的維護與“土洋衝突”: 在社會動蕩時期,地方政府維護治安的努力與睏境成為研究重點。本章對比瞭傳統保甲製度的殘餘形態與新型警政力量的建立過程。特彆關注瞭在西方思潮和新式教育的影響下,地方知識分子和新興職業群體對傳統社會秩序的挑戰,以及地方官員在調解這些衝突中的策略選擇。 第二部分:訓政時期的嘗試與社會動員(1928-1937) 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推行以“三民主義”為指導思想的訓政計劃,試圖將國傢權力深入到縣級層麵。本部分著重考察中央權威如何試圖重塑地方。 第四章:縣級自治的理想與實踐: 本章以晉冀魯豫部分縣份為例,詳細考察瞭國民政府推行“縣自治”的政策目標、組織架構設計,以及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地方阻力。分析瞭“黨治”理念如何與地方傳統的傢族勢力、宗族結構産生摩擦,以及基層權力如何被重新定義和滲透。 第五章:教育、衛生與“新民”塑造: 探討瞭在訓政框架下,地方政府如何通過普及教育、推廣公共衛生、建立民眾識字運動等方式,試圖重塑地方民眾的身份認同。研究對比瞭城市與鄉村在這些現代化舉措推行速度上的差異,以及地方教育傢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第六章:水利建設與社會工程: 晉冀魯豫地區水患頻發,水利治理一直是地方治理的重要議題。本章分析瞭國民政府時期,地方政府組織大型水利工程的嘗試,包括其資金籌集、勞動力動員(如壯丁隊、民工隊)的方式,以及這些工程對當地農民生計和社區關係帶來的深遠影響。 第三部分:戰爭陰影下的韌性與重構(1937-1949) 抗日戰爭的爆發,對晉冀魯豫地區的地方治理結構造成瞭決定性的衝擊,加速瞭社會力量的重新洗牌。 第七章:淪陷區與遊擊區的權力真空: 本章對比分析瞭淪陷區在日軍占領下,地方政權在“僞政府”與民間自救力量之間的艱難求生狀態。同時,重點研究瞭敵後根據地政治的興起,考察共産黨領導下的政權在社會動員、土地政策和群眾組織上的創新與有效性,這些創新對傳統地方權力構成瞭根本性的挑戰。 第八章:戰時經濟與地方資源的整閤: 戰爭極大地考驗瞭地方政府的資源調配能力。本章分析瞭國民政府在戰時如何通過強化地方稅收、管製物資流通(如糧食徵購)來支撐前綫。研究關注瞭物資黑市的興盛,以及地方士紳和商業網絡在物資流通中的“灰色地帶”操作。 第九章:社會認同的轉嚮與政治選擇: 隨著戰爭的深入,地方精英和普通民眾的政治忠誠度麵臨考驗。本章通過對地方人員在不同政治實體間流動的案例研究,探討瞭農民、知識分子、小商人等不同社會群體,基於生存、利益和意識形態,在國民黨、共産黨和日本勢力之間做齣選擇的復雜動因。 結語:一個轉型時代的基層側影 本書最後總結瞭晉冀魯豫地區地方政府在近代轉型中所展現齣的“韌性”與“脆弱性”。地方治理並非簡單的中央指令執行,而是一個充滿張力的、由多重權力中心共同塑造的過程。本書強調,理解近代中國的變遷,必須從理解地方層麵的權力分配、資源調動和社會動員的實際運作中去把握。研究發現,傳統社會結構並未徹底瓦解,而是在與現代性政權邏輯的碰撞中,以新的麵貌和功能持續發揮作用,直至最終被戰爭與革命徹底重塑。 ---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是一名對民國社會史有著濃厚興趣的讀者,而《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這本書,恰恰觸及瞭我關注的某個重要方麵。在我看來,一個國傢或地區的法治水平,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其基層司法機構的運作能力和公正程度上。民國時期,中國正經曆著前所未有的社會變革,舊的司法體係土崩瓦解,新的司法製度正在艱難建立。因此,縣級司法處作為這一轉型時期的産物,其所承擔的職責、麵臨的睏境以及取得的成就,都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分析司法處在維護社會秩序、化解社會矛盾、保障公民權益等方麵所扮演的角色。書中是否能夠探討司法處的獨立性問題?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擺脫地方長官、權貴勢力的乾預,真正做到秉公執法?同時,我也想瞭解,在那個普遍存在識字率低、法治觀念淡薄的社會背景下,司法處如何纔能有效地嚮民眾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公眾的法治意識?這本書能否提供一些關於民國時期基層司法教育和宣傳的生動事例?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有助於我們理解那個時代基層社會的司法圖景。

評分

對於《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這本書,我最大的期待在於其對於曆史細節的挖掘和呈現。民國時期的縣級司法機構,尤其是司法處的設立與發展,通常是分散在大量史料之中,要對其進行係統性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無疑需要耗費巨大的心血。我希望書中能夠詳細考證司法處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人員構成、職能範圍、運作流程以及經費來源。例如,司法處的官員是主要從舊有官僚體係中沿襲而來,還是新近招募的法律專業人纔?他們的法律知識水平如何?在處理具體案件時,是遵循成文法,還是更多地依賴習慣法、民間調解?書中是否能夠引用一些具體的案例,比如涉及土地糾紛、婚姻傢庭問題、盜竊搶劫等社會常見案件,來具體展現司法處的工作模式和審判實踐?我尤其關注司法處與地方其他行政機構、公安力量以及民間組織之間是否存在復雜的協作與製衡關係。這些細節的呈現,將有助於我們更清晰地勾勒齣民國時期基層司法運作的全貌,並對其曆史價值和局限性做齣更準確的評價。

評分

當我在書店看到《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這本書時,一種久違的曆史代入感油然而生。我總覺得,要真正理解一個時代的社會變遷,就不能僅僅關注宏大的政治事件和經濟指標,更需要深入到社會生活的毛細血管之中,去觀察那些具體的、微觀的機構是如何運作的。縣級司法處,正是這樣一個能夠直接連接國傢法律與普通民眾的節點。我期待這本書能夠以一種細膩而又深刻的筆觸,為我們描繪齣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的真實麵貌。它是否像一個現代的法庭一樣,有嚴謹的審判程序和獨立的法官?還是說,它更多地承擔著調解、勸誡的功能,與傳統的鄉村治理模式藕斷絲連?書中是否能通過對司法人員的訪談(如果可能)或者對案件捲宗的分析,來展現他們的工作狀態、思想觀念以及他們在時代洪流中的掙紮與選擇?我希望書中不隻是枯燥的史料堆砌,而是能夠通過生動的故事和富有洞察力的分析,讓我們感受到那個時代基層司法的脈搏,理解法律在中國近代社會轉型中所經曆的麯摺道路。

評分

這本《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甫一問世,便激起瞭我極大的閱讀興趣。民國時期,社會動蕩,製度變革,而司法處作為維係地方秩序的關鍵機構,其運作狀況無疑是觀察那個時代社會肌理的絕佳切入點。我尤其好奇,在中央政令傳導不暢、地方勢力錯綜復雜的背景下,一個縣一級的司法機構是如何在理論與實踐之間尋找到平衡點的?書中是否深入剖析瞭司法處在不同地理區域、不同社會階層影響下的運作差異?比如,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沿海地區,司法處的效率和公正性是否會高於內陸山區?在地方士紳、宗族勢力強大的地區,司法處又如何在這種既有權力結構中發揮作用?我期待書中能夠通過鮮活的案例,展現民國時期基層司法官的日常工作,他們麵臨的挑戰,以及他們如何運用法律與人情、原則與變通來處理糾紛、維護治安。同時,我也想瞭解,在那個法律體係尚未完全成熟的年代,司法處的工作是否也受到當時社會思潮,如革命、共和、啓濛等思想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呈現齣前所未有的變革與探索?這本書似乎提供瞭一個觀察中國近代社會轉型期基層治理模式的窗口,我迫不及待地想從中一探究竟。

評分

《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研究》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它試圖填補一個重要的學術空白。在眾多關於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研究中,基層司法機構的運作往往是一個被忽視的角落。然而,恰恰是這些處於社會末梢的機構,最能直接反映齣法律在現實中的落地情況,以及社會結構與權力運作的真實狀態。我非常好奇,作者在研究過程中,是如何獲取和整理那些分散在各級檔案館、地方誌、以及個人迴憶錄中的零散史料的?書中是否能通過翔實的文獻考證,重建民國時期江西縣司法處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審判程序以及與當地社會力量的互動模式?我尤其關注書中對於司法處在處理涉及民生、治安、産權等具體案件時的實際操作。比如,在那個通訊不發達、交通不便的年代,司法處是如何進行調查取證、傳喚證人的?在判決過程中,是否會受到社會輿論、地方習俗的影響?書中能否提供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來展現民國時期基層司法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職業道德以及他們所處的時代局限性?這本書的價值,就在於能否透過這些看似細微的機構運作,摺射齣民國時期中國社會的復雜肌理與曆史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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