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叢(第49捲)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Vol.49]

民商法論叢(第49捲)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Vol.49]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梁慧星 編
圖書標籤:
  • 民商法
  • 商法
  • 民法
  • 法律
  • 法學
  • 經濟法
  • 閤同法
  • 侵權法
  • 公司法
  • 知識産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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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24196
版次:1
商品編碼:10878321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Vol.49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1-10-01
頁數:737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從我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現代化市場經濟的實際齣發,廣泛參考發達國傢和地區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經驗和最新判例學說,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論和重大法律問題,為我國民商事立法的現代化和審判實務的科學化提供科學的法理基礎,提升我國民商法理論水準,培養民商法理論人纔。

目錄

【學術爭鳴】
閤同相對性原則的廢除——建立在比較法基礎上的分析
論第三人侵害債權製度之不必要性
【排放權】
排放權法律性質與排放權交易法律問題研究
【勞動法】
“試用期”析疑
經濟補償約定瑕疵對離職競業禁止協議效力的影響——基於離職競業禁止案例的整理與研究
【信托法】
《信托法》的現代化:19世紀英國的貢獻
《信托法》第30條修訂建議
【亞洲法】
PACL(亞洲共通法原則)的意義與課題
【歐盟法】
“一部有實無名的歐洲民法典”:論《共同參照框架草案》
的性質與目的
金融危機中歐盟競爭規則的適用及對中國的啓示
【美國法】
享樂損害賠償金:快速沸騰的大鍋
【判解研究】
以他人名義購房確權案件的裁判規則——張梅、王福洲訴王錦洲以被告名義
購房辦證所有權確認糾紛案評析
【專題研究】
論締約過失責任的性質
修改完善《繼承法》及製定民法典繼承編的
幾個宏觀思考
經濟全球化下我國代理法律製度的完善
論婚姻專用性投資的保護
代理受領的現代經緯
【國際問題】
《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之船舶迴收公約》評析
《反傾銷協定》第17條解讀
【碩士學位論文】
共同侵權製度研究
論藥品侵權

精彩書摘

另一個重要發展則是創設瞭交易安全義務①,改變瞭德國侵權行為法的思考方式,使德國侵權行為法在維持現行的模式框架下,産生內在實際上法學思維與法學方法的革新,促使傳統的侵權行為體係的基本架構在內部醞釀革命性的改變,使之盡可能具有法國侵權法一般概括條款的功能。盡管如此,在《德國民法典》列舉式侵權行為法立法模式不變的框架下,相較於法國侵權法的適用範圍,德國侵權法的適用範圍始終比較狹窄,仍然難以適應實踐的需要。
不可否認的是,各國法律體係的現狀、立法政策的價值選擇存在的差異,無疑會對一個國傢的民事責任體係産生一定的影響,但各種民事責任畢竟有其各自的“管轄領域”,民事責任體係畢竟有其內在的邏輯規律。德國這種為瞭彌補侵權法的缺陷而擴張閤同責任的做法,既導緻侵權責任和閤同責任之間“職責分工”的混亂,又導緻其整體民事責任體係的邏輯缺失,對審判實踐也帶來不少負麵影響。有德國學者指齣,該國立法不將締約過失責任作為侵權法的調整範圍,而將其規定為基於“法定的債務關係”而産生的責任,導緻德國審判實務在某些個案中,對債務關係的概念的解釋頗具爭議。②由於此種債務關係因法律規定而産生,並不因當事人之問的約定而産生,最難處理的問題是此種“法定的債務關係”到底在何時産生。
由於德國《民法典》及民法理論對世界各國民法立法和民法理論昕具有的強大影響力,德國模式對世界尤其是歐洲許多國傢民事責任體係産生瞭重要影響,但也有一些國傢堅守自己的原則與立場,從而使國傢之間的民事責任體係存在重要差異。
……

前言/序言


好的,以下是一份針對《民商法論叢(第49捲)》的圖書簡介,該簡介描述的是一部不包含該捲內容的、具有特定學術方嚮的法學論叢的詳細內容。 --- 商事爭議解決前沿與公司治理結構改革研究:《現代商法論壇(第35輯)》導覽 導言: 在當前全球經濟格局深刻調整與國內市場環境持續優化的背景下,商事法律理論與實務正麵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現代商法論壇(第35輯)》聚焦於商業爭議解決機製的創新性發展,以及公司治理體係在數字化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浪潮中的結構性重塑。本輯匯集瞭國內外頂尖商法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旨在為法律實踐者、監管機構及學術研究者提供一個深度剖析復雜商事法律問題的思想平颱。本捲內容涵蓋瞭從傳統閤同法在新興業態中的適用睏境,到前沿的金融科技監管、破産重整中的公平價值實現等多個維度,力求在理論前沿與實務熱點之間架設堅實的橋梁。 --- 第一部分:商事爭議解決機製的現代化與效率提升 本部分著重探討瞭在商業交往日益復雜化的今天,傳統的訴訟和仲裁模式所麵臨的壓力,並前瞻性地研究瞭替代性爭議解決機製(ADR)的適用邊界與效能優化。 一、 跨國商事仲裁中的程序公正與司法支持 本研究深入剖析瞭在“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涉外商事仲裁的管轄權衝突與仲裁條款效力認定問題。重點分析瞭不同法域下,對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的最新司法態度,特彆是涉及主權財富基金或國有企業參與的復雜案件。文章詳細梳理瞭國際商會(ICC)和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最新仲裁規則對程序保障的具體修改,並結閤中國法院近五年的相關判例,構建瞭一套兼顧國際慣例與本土司法審判的程序公正審查框架。探討瞭在仲裁程序中引入電子證據開示(e-Discovery)的必要性與實施路徑,以應對信息爆炸時代對證據采信的挑戰。 二、 智能閤約與自動化爭議解決(ODR)的法律邊界 隨著區塊鏈技術在供應鏈金融和知識産權交易中的廣泛應用,智能閤約的法律地位成為焦點。本單元的係列文章探討瞭智能閤約作為要約、承諾或已履行閤同的法律構成要件,以及其觸發自動執行機製所産生的法律責任承擔主體問題。特彆關注瞭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法律主體資格爭議,及其在傳統仲裁機構中尋求救濟的可行性。此外,對在綫爭議解決(ODR)平颱在處理中小微企業跨境貿易糾紛中的適用範圍、數據安全保障以及如何確保“算法中立性”進行瞭深入的實證考察和法理分析。 三、 證券集體訴訟中的訴訟經濟學分析 本研究以中國資本市場為樣本,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中的集體訴訟製度進行瞭經濟學視角的評估。文章超越單純的法律條文分析,運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和計量經濟學模型,分析瞭集體訴訟的啓動成本、信息不對稱性對受損投資者賠償比例的影響。探討瞭如何通過設立“代錶人信托基金”或引入第三方訴訟資助機製,降低投資者的維權門檻,同時平衡對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的衝擊。 ---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結構的適應性重塑與股東權利保護 本部分聚焦於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要求日益強化的背景下,公司治理結構如何進行自我革新,以及如何更有效地平衡多元股東間的利益衝突。 一、 ESG信息披露與董事責任的協同機製 在全球氣候變化與社會責任投資成為主流的趨勢下,本研究係統梳理瞭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氣候相關風險披露規則的最新動態。重點分析瞭中國上市公司實施自願性或強製性ESG信息披露對董事會決策質量的影響,以及董事在未能審慎履行氣候風險管理職責時,可能麵臨的基於注意義務的侵權責任界限。探討瞭將“氣候訴訟”(Climate Litigation)引入國內司法實踐的可行性路徑。 二、 集團公司內部交易的利益輸送認定標準 針對大型企業集團內部控製的復雜性,本單元深入研究瞭《公司法》修訂後,關於關聯交易“不以股東利益為目的”的司法認定標準。通過對一係列集團內部的資産重組、擔保提供和資金拆藉案例的分析,提齣瞭一個結閤“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和“商業判斷規則”的綜閤判斷模型,用以區分正常的集團協同效應與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利益輸送行為。強調瞭獨立董事會在審核此類交易中應承擔的“積極注意義務”。 三、 沉默股東的“被動退齣權”與股權迴購機製 在股權“僵局”或控製權爭議中,少數股東的閤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本研究聚焦於公司治理失靈情境下的少數股東保護,特彆是對於長期被排斥於管理決策之外的“沉默股東”的救濟。文章係統研究瞭德國和加拿大法係中關於公司僵局下司法強製迴購(Judicial Buyout)的判例,並探討瞭在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中,如何通過章程約定或司法乾預機製,建立一種公平、有序的“被動退齣機製”,以避免公司長期陷入運營癱瘓的睏境。 --- 第三部分:金融創新背景下的新型商事法律問題 隨著金融科技的爆發式增長,傳統金融監管框架麵臨嚴峻考驗。本部分專門研究瞭數字資産、供應鏈金融中的信用風險以及新型擔保製度的適用。 一、 數字人民幣(e-CNY)交易中的支付風險與閤同責任 本部分首次嘗試從商法角度對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運行機製進行法理剖析。研究瞭在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商業交易時,因網絡中斷、私鑰丟失或係統錯誤導緻的交易未完成或錯誤支付的責任歸屬問題。探討瞭數字人民幣的“可追溯性”如何影響商業保密義務與反洗錢規定的衝突,並提齣瞭在涉及多方支付通道時,應如何適用商業閤同中的“不可抗力”與“係統故障”條款。 二、 供應鏈金融中應收賬款轉讓的公示效力與風險隔離 針對供應鏈金融中嵌套的重復質押和“虛構交易”風險,本研究詳細分析瞭《民法典》擔保製度下,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中登網)與實際交易流轉的銜接問題。提齣瞭在電子信息平颱中,應如何設計一套確保信息真實性和優先權排位的“新型公示”機製,以有效隔離核心企業破産帶來的信用風險嚮中小供應商的蔓延。 三、 知識産權證券化中的估值爭議與破産優先權 隨著無形資産在企業價值中占比的提升,知識産權證券化(IP Securitization)日益活躍。本單元的分析集中於知識産權資産包在進行證券化時的公允估值方法論,以及當發行主體陷入破産清算程序時,證券化資産(信托財産)的獨立性及其對普通債權人的排他效力問題。研究瞭如何通過精密的法律結構設計,確保投資者獲得對未來現金流的優先受償權,同時符閤國內資産證券化的監管要求。 --- 結語: 《現代商法論壇(第35輯)》以其前瞻性的視角和紮實的實證研究,深刻迴應瞭當代商事法律實踐中的核心痛點與理論難題。本書結構嚴謹,論證充分,是每一位關注商法發展方嚮的專業人士不可或缺的參考讀物。 關鍵詞: 商事仲裁、公司治理、ESG、智能閤約、供應鏈金融、股東權利、資本市場、數字貨幣。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個對法治建設充滿期待的普通公民,我希望《民商法論叢(第49捲)》能夠提供一些貼近生活的法學思考。我尤其關注那些能夠提升普通人法律意識、保護自身閤法權益的文章。比如,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麵,隨著網購的普及,退換貨、售後服務、虛假宣傳等問題層齣不窮。我希望這本論叢能有學者深入探討如何在法律層麵更好地規範電商平颱行為,以及消費者在遇到糾紛時,如何有效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此外,與個人財産相關的法律問題,如繼承、贈與、房屋買賣等,也是普通傢庭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如果論叢中能有針對這些領域進行深入淺齣的分析,指齣潛在的法律風險,並提供規避建議,那將非常有意義。我不是要學習復雜的法律條文,而是希望通過閱讀,能夠對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行為有更清晰的認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評分

我是一名剛剛踏入法律研究領域的研究生,正努力構建自己的學術體係。《民商法論叢(第49捲)》對我而言,不僅是一份學習資料,更是我探索引入學術研究的燈塔。我期待在這本論叢中,能夠找到一些理論前沿性的文章,它們能夠提供新的研究視角和分析工具,幫助我理解當今民商法學界的熱點爭鳴。例如,在閤同法理論上,關於“意思錶示”的解釋,以及“閤同履行中的附隨義務”等問題,一直存在不同的學派觀點。我希望這期論叢能有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對這些經典理論進行再審視,或者提齣更具創見的解釋。同時,我也關注一些跨學科的研究,比如,將經濟學、社會學等理論引入民商法分析,這能夠極大地豐富研究的深度和廣度。期待能看到一些作者通過嚴謹的邏輯推導和豐富的實證分析,為我們揭示民商法背後的深層規律。

評分

從一個對社會經濟秩序運作感到好奇的觀察者的角度來看,《民商法論叢(第49捲)》所代錶的民商法研究,是構建穩定、公平、繁榮社會的基礎。我希望這本論叢能夠呈現齣對當下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湧現的重大法律問題的深度思考。尤其是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如何保障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如何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如何在國際貿易規則下維護國傢利益,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問題。我期待看到一些學者能夠就市場準入、反壟斷、知識産權保護等議題,進行係統性的研究,提齣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議。同時,我也關注法律如何能夠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例如,在企業並購、融資租賃、擔保製度等方麵的法律完善。總之,我希望通過閱讀這本論叢,能夠對中國民商法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中的關鍵作用有更深刻的理解。

評分

這本《民商法論叢(第49捲)》真是一場思想的盛宴!拿到手的那一刻,就被它厚重的質感和精美的裝幀所吸引,一看封麵就知是學術界的“硬貨”。雖然我並非法律科班齣身,但齣於對社會運行規律的好奇,一直對民商法領域抱有濃厚興趣。我尤其關注那些能夠反映時代變遷、社會熱點問題的法學研究。比如,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涉及到平颱責任、數據隱私、虛擬財産等新興法律問題的討論愈發激烈。我非常期待在這本論叢中,能夠看到對這些前沿課題的深入剖析,是否有學者從理論層麵梳理其內在邏輯,抑或是提齣切實可行的法律規製方案?同時,作為一部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法學期刊,它是否也關注瞭傳統民商法領域的最新發展?例如,在閤同法上,對於格式條款的審查標準是否有所更新?在物權法上,如何應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帶來的挑戰?這些都是我非常好奇的。總而言之,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一些能夠啓發我思考、拓寬我視野的深度文章,讓我對民商法的脈絡有更清晰的認識。

評分

從一個資深法律從業者的視角來看,《民商法論叢(第49捲)》無疑是年度必讀的學術期刊之一。每一捲的齣版,都代錶著當下民商法研究的前沿陣地和最新成果。我尤其看重的是它對疑難案件和重大理論爭議的探討。譬如,在公司法領域,關於董監高責任的追究,以及股東權利的保護,一直存在諸多爭議。我希望這期論叢中能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或許是通過對典型案例的深度解讀,抑或是對相關法律條文的創新性解釋。此外,侵權責任法也是我密切關注的領域。在社會節奏加快、新業態層齣不窮的今天,新的侵權行為不斷湧現,如網絡誹謗、人工智能侵權等,都需要法律及時迴應。我期待能在這本論叢中看到對這些新興侵權形態的理論構建,以及相應的救濟途徑。當然,對於商事仲裁、破産重組等實踐性極強的領域,論叢也應有所涉獵,畢竟理論的最終目的是服務於實踐,解決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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