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定庭审提纲,制作阅卷笔录;
评分(一)主持或者指导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庭前调解、证据交换等庭前准备工作;
评分(二)拟定庭审提纲,制作阅卷笔录;
评分(二)拟定庭审提纲,制作阅卷笔录;
评分(六)其他应当考核的事项。
评分(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
评分(五)合议庭其他成员提交阅卷意见、发表评议意见的情况;
评分第四条 依法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评分第二条 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应当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