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政治学与比较宪法》是著名政治学家萨孟武先生的代表作,共分八章,包括“国家”、“政体”、“联邦制度”、“公民投票”、“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宪法”和“中国宪法史”。凡是想要了解中国政治学史的读者都不可忽略这本中国政治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著作。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国家
第一节 国家的观念
第一项 国家的名称
第二项 国家的本质
第三项 主权问题
第四项 国家的目的
第二节 国家的发生和发展
第一项 古代国家
第一目 古代国家的成立
第一款 雅典
第二款 罗马
第二目 古代社会的没落
第二项 封建国家
第一目 日耳曼民族的移住与封建国家的成立
第二目 封建制度的特征
第一款 庄园制度
第二款 基尔特制度
第三款 罗马教会
第三目 封建社会的没落
第一款 基尔特制度的崩溃
第二款 庄园制度的崩坏
第三款 教会势力的衰落
第三项 近代国家
第一目 统一国家的成立
第二目 立宪国家的发生
第一款 资本主义的成立
第二款 民主政治的成立
第三目 帝国主义的发生
第三节 关于国家的学说
第二章 政体
第一节 政体与国体的区别
第二节 民主政治
第一项 民主政治的本质
第二项 民主政治的种类
第三项 直接民主制
第四项 间接民主制
第一目 内阁制
第二目 总统制
第三目 委员制
第五项 公民投票制——附录国社党的独裁政治
第三节 独裁政治
第一项 独裁政治的本职
第二项 苏俄的无产阶级独裁
第三项 意国的法西斯蒂独裁
第三章 国家机关
第一节 国家机关组织的原理
第一项 分权制度
第二项 最近各国制度的倾向
第二节 立法机关
第一项 议会制度的沿革
第二项 议会制度的本质
第三项 议会的组织
第一目 一院制与两院制
第二目 上议院的组织
第三目 上议院的职权
第四项 议会的职权
第一目 立法权
第二目 财政同意权
第三目 监督权
第五项 议会的集会、开会、停会、闭会及解散
第三节 行政机关
第一项 元首
第一目 总统与君主的区别
第二目 总统的产生、任期、连任及缺职
第三目 总统的种类
第二项 国务员
第一目 国务员及国务会议
第二目 内阁
第一款 内阁制的沿革
第二款 内阁制的种类
第三项 行政机关的职权
第四节 司法机关
第一项 法院的组织
第二项 法院的职权
第三项 法院的独立
第四章 联邦制度
第一节 联邦国的特质
第一项 联邦国与单一国的区别
第二项 联邦国与国家结合的区别
第三项 支邦的自治权
第四项 支邦的参政权
第二节 联邦国的种类
第一项 分类的标准
第二项 美国的联邦制度
第三项 德国的联邦制度
附录——国社党的统一政策
第四项 苏联的联邦制度
第五章 公民投票
第一节 公民选举
第一项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一目 选举权与选举资格
第二目 被选举权与被选举资格
第二项 选举团体
第一目 地域代表与职业代表
第二目 大选举区与小选举区
第三项 选举的种类
第一目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第二目 总选举与补缺选举
第三目 平等选举与不平等选举
第四项 投票的方法
第一目 自由投票与强制投票
第二目 公开投票与秘密投票
第三目 缺席投票
第五项 代表的方法
第一目 多数代表法
第二目 少数代表法
第三目 比例代表法
第六项 选举取缔与选举诉讼
第二节 公民罢免
第三节 公民创制
第四节 公民复决
第六章 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最近立法的倾向
第二节 平等权
第三节 自由权
第一项 人身的自由
第二项 精神活动的自由
第三项 经济活动的自由
第四项 团体生活的自由
第五项 自由权与戒严
第四节 受益权
第五节 参政权
第六节 人民的义务
第七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意义
第二节 宪法的种类
第三节 成文宪法的发展
第四节 宪法的修正
第八章 中国宪法史
第一节 清季的立宪运动
第二节 由辛亥革命至清帝逊位
第三节 由国会成立至天坛宪法草案完成
第四节 由国会解散至袁氏称帝
第五节 由国会恢复至宣统复辟
第六节 由西南护法至国会二次恢复
第七节 由国会继续制宪至北京军政府消灭
第八节 由国民党改组至军政结束
第九节 由训政开始至筹备宪政
新旧译名对照表
萨孟武先生学术年表
政治以力为基础权利由斗争而来——萨孟武的生平与思想
编后记
精彩书摘
第一条国民政府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导及监督,掌理全国政务。
第二第国民政府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并指定其中五人为常务委员。
第三条国民政府委员处理政务,须开会议行之,但日常政务,由常务委员执行之。
国民政府委员会议,须有国民政府所在地委员过半数之出席,如出席委员,不足法定数时,即以常务委员会代之。
未经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之重要政务,国民政府委员无权执行,但遇中央执行委员会不能开会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公布法令及其他文书,至少须有常务委员三人之署名。
第五条国民政府设财政、外交、交通、司法、教育、劳工、农政、实业、卫生各部,每部设部长一人,得以委员兼任之。
第六条各部长依其职权,得发部令。
第七条国民政府各部及其他机关之组织法,另定之。
第八条国民政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副官处,受常务委员之指挥,其组织法另定之。
第九条本法得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正之。
国民政府委员会,于必要时亦得提出修正案。
第-〇条本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修正案共十条,与原法有七点不同,第一、明白规定国民政府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第一条);第二、明白规定国民政府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第二条);第三、国民政府置带务委员,而不设主席(第二条);第四、公布法令,概由常务委员三人的署名行之(第四条);第五、凡未经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的重要政务,国民政府委员无权执行,但遇中央执行委员会不能开会时,不在此限(第三条);第六、扩大国民政府的组织,设立九部分掌各种政务(第五条);第七、国民政府组织法得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正,而国民政府委员会亦得提出修正案(第九条)。
……
穿越时空的智慧之光: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思想回响 在风云激荡的二十世纪初叶,中华大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与思想激荡。当古老的帝国摇摇欲坠,新生共和国的蓝图亟待描绘,无数仁人志士将目光投向了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良方。在这个历史的十字路口,政治学与比较宪法作为重要的学术思潮,被引入并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知识界。 本书并非简单罗列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研究成果,而是试图穿透历史的迷雾,挖掘其背后蕴含的深层智慧与时代回响。它将引领读者走进一个充满求索与辩论的思想世界,探究当时中国学者如何借鉴、批判、融汇西方政治文明的精髓,以期为中国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 黎明前的阵痛:传统政治思想的式微与西学东渐的洪流 在近代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引入与发展与中国社会形态的剧烈变迁密不可分。在此之前,中国数千年的政治实践与思想体系,主要围绕着“皇权”、“宗法”、“礼治”等核心概念展开,强调君臣父子、等级秩序,以及一种理想化的“大同”社会。然而,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和全球化的冲击,传统的政治理念已然显得捉襟见肘,难以应对时代提出的挑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西学东渐的浪潮汹涌而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的西方政治学著作被翻译介绍到中国,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治哲学,洛克的自由主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密尔的功利主义,乃至黑格尔、马克思等人的现代政治思想。这些思想如同一股股清泉,滋润着渴望变革的中国社会。 当时的学者们,如严复、梁启超、孙中山等,都是这场思想启蒙的先驱。他们不仅仅是翻译者,更是积极的阐释者与践行者。严复在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时,引入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深刻影响了中国对政治竞争与社会发展的认知。梁启超更是热情洋溢地介绍西方的议会制度、政党政治,试图为中国寻找一条改良与进步的道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其核心理念,如民权主义,就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的影响,体现了对主权在民、政治参与的深刻追求。 本书将重点考察,在这一阶段,中国学者如何初步理解并吸收西方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如国家、主权、政府、权力、自由、平等、民主等。同时,也会关注他们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反思,以及如何试图将西方政治学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话语体系。这是一个充满探索、借鉴与融合的时代,也是一个对中国政治前途充满忧患与希望的时代。 二、 宪法的曙光:共和的探索与比较视角的引入 比较宪法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出现,更是直接与建立“共和”的理想紧密相连。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但如何确立一个稳定、有效、公正的宪政体制,成为了摆在新共和国面前的重大课题。 在这一过程中,比较宪法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学者意识到,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必须要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而在此之前,他们对西方的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已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面对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宪法实践,如何选择适合中国的道路,就必须依赖于比较研究。 本书将深入探讨民国时期学者们对以下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 不同宪法体制的比较: 他们研究了英美法等国家的宪法,分析了总统制、议会制、半总统制等不同政体模式的优劣。例如,对美国宪法的研究,侧重于其分权制衡、三权分立的理念;对英国宪法的研究,则关注其议会主权、内阁负责制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与西方宪法的对接: 如何将西方现代宪法的理念,如人权保障、法治精神,与中国悠久的法律传统和文化习惯相融合,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当时的学者们,既看到了西方宪法在维护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方面的巨大作用,也反思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的宗法观念、人治思维对宪政建设的阻碍。 宪法的现代化路径探索: 他们试图解答,中国应当采取何种类型的宪法?是遵循欧美模式,还是另辟蹊径?在探索过程中,出现了立宪派、革命派、激进派等不同声音,他们对宪法的制定、实施,以及宪政改革的步伐,都有着不同的主张。例如,早期的一些学者,倾向于改良,主张先建立君主立宪,再逐步走向共和;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只有彻底推翻旧制度,建立共和,才能实现真正的宪政。 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的辩论: 在宪法设计中,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是一个核心问题。当时的学者们,根据对西方联邦制、单一制国家的研究,在中国也展开了关于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激烈讨论,试图找到一个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平衡点。 本书将重点考察,当时中国学者在比较宪法研究中,是如何运用历史比较法、文本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他们不仅翻译和解读西方宪法文本,更试图理解这些宪法产生和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将其与中国当时的政治现实进行对照。这种跨文化的比较视野,为理解民国时期中国宪政探索的复杂性提供了重要的视角。 三、 思想的碰撞:理性主义与激进主义的张力 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研究并非是风平浪静的学术探讨,而是充满了思想的碰撞与激烈的辩论。在面对中国何去何从的重大抉择时,不同的思想流派,如理性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主义等,纷纷登场,对政治制度、宪法设计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 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争论: 一些学者强调理性设计,认为可以通过科学的政治学理论和精密的宪法条文来构建理想的政治秩序。他们推崇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西方政治学理论,并试图将其直接应用于中国。而另一些学者则更倾向于经验主义,强调从中国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他们认为,照搬西方模式可能水土不服,必须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本土化改造。 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博弈: 自由主义者强调个人权利、自由市场和有限政府,希望建立一个以保障个人自由为核心的政治体制。而国家主义者则更侧重于国家力量的强大,认为国家是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的根本。这两种思潮在宪法设计、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张力。 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对立: 激进派主张彻底的社会革命,认为只有推翻旧的政治经济制度,才能建立一个全新的共和国。而保守派则希望在维持社会基本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渐进式的改革。这种对立也直接体现在了对宪法的理解和设计上,例如,激进派可能倾向于激进的民主改革,而保守派则可能更注重维持稳定。 本书将聚焦于这些思想流派之间的对话与冲突,考察他们是如何运用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理论工具,来论证自己的主张,并批评对方的观点。我们将看到,当时的学者们,在面对如何建立一个繁荣、稳定、民主的中国这一共同目标时,虽然路径不同,但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深刻的思考。 四、 历史的遗产:启示与反思 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研究,虽然未能一蹴而就地解决中国面临的所有问题,但其留下的思想遗产,对后世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对普适性与特殊性的辩证思考: 当时的学者们,在学习西方政治文明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这种对普适性原则与特殊性现实的辩证思考,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在借鉴外来文明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对宪法精神的孜孜以求: 尽管在具体宪法设计上存在争议,但对“法治”、“宪政”、“民主”等核心理念的追求,贯穿始终。这种对宪法精神的孜孜以求,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 对思想启蒙的宝贵贡献: 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的引入与研究,极大地拓宽了中国知识界的视野,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思想活力。它唤醒了人们对政治制度的思考,对公民权利的关注,以及对国家未来的远见。 对经验教训的深刻反思: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也能看到当时一些研究的局限性,例如,对西方理论的生搬硬套,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不足,以及思想斗争的过度激烈等。这些经验教训,同样是宝贵的财富,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本书旨在通过对民国时期政治学与比较宪法研究的深入剖析,不仅仅是回顾一段学术史,更是希望能够展现那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深切关怀,以及他们运用理性与智慧,在探索中前行的精神。通过理解这段历史,我们能够更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政治文明的形成,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充满艰辛的探索、不断的融合与深刻的反思。而民国时期,正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一个极其关键的转折点,其留下的宝贵财富,至今仍能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