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政治學與比較憲法》是著名政治學傢薩孟武先生的代錶作,共分八章,包括“國傢”、“政體”、“聯邦製度”、“公民投票”、“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憲法”和“中國憲法史”。凡是想要瞭解中國政治學史的讀者都不可忽略這本中國政治學發展史上的裏程碑式著作。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國傢
第一節 國傢的觀念
第一項 國傢的名稱
第二項 國傢的本質
第三項 主權問題
第四項 國傢的目的
第二節 國傢的發生和發展
第一項 古代國傢
第一目 古代國傢的成立
第一款 雅典
第二款 羅馬
第二目 古代社會的沒落
第二項 封建國傢
第一目 日耳曼民族的移住與封建國傢的成立
第二目 封建製度的特徵
第一款 莊園製度
第二款 基爾特製度
第三款 羅馬教會
第三目 封建社會的沒落
第一款 基爾特製度的崩潰
第二款 莊園製度的崩壞
第三款 教會勢力的衰落
第三項 近代國傢
第一目 統一國傢的成立
第二目 立憲國傢的發生
第一款 資本主義的成立
第二款 民主政治的成立
第三目 帝國主義的發生
第三節 關於國傢的學說
第二章 政體
第一節 政體與國體的區彆
第二節 民主政治
第一項 民主政治的本質
第二項 民主政治的種類
第三項 直接民主製
第四項 間接民主製
第一目 內閣製
第二目 總統製
第三目 委員製
第五項 公民投票製——附錄國社黨的獨裁政治
第三節 獨裁政治
第一項 獨裁政治的本職
第二項 蘇俄的無産階級獨裁
第三項 意國的法西斯蒂獨裁
第三章 國傢機關
第一節 國傢機關組織的原理
第一項 分權製度
第二項 最近各國製度的傾嚮
第二節 立法機關
第一項 議會製度的沿革
第二項 議會製度的本質
第三項 議會的組織
第一目 一院製與兩院製
第二目 上議院的組織
第三目 上議院的職權
第四項 議會的職權
第一目 立法權
第二目 財政同意權
第三目 監督權
第五項 議會的集會、開會、停會、閉會及解散
第三節 行政機關
第一項 元首
第一目 總統與君主的區彆
第二目 總統的産生、任期、連任及缺職
第三目 總統的種類
第二項 國務員
第一目 國務員及國務會議
第二目 內閣
第一款 內閣製的沿革
第二款 內閣製的種類
第三項 行政機關的職權
第四節 司法機關
第一項 法院的組織
第二項 法院的職權
第三項 法院的獨立
第四章 聯邦製度
第一節 聯邦國的特質
第一項 聯邦國與單一國的區彆
第二項 聯邦國與國傢結閤的區彆
第三項 支邦的自治權
第四項 支邦的參政權
第二節 聯邦國的種類
第一項 分類的標準
第二項 美國的聯邦製度
第三項 德國的聯邦製度
附錄——國社黨的統一政策
第四項 蘇聯的聯邦製度
第五章 公民投票
第一節 公民選舉
第一項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第一目 選舉權與選舉資格
第二目 被選舉權與被選舉資格
第二項 選舉團體
第一目 地域代錶與職業代錶
第二目 大選舉區與小選舉區
第三項 選舉的種類
第一目 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
第二目 總選舉與補缺選舉
第三目 平等選舉與不平等選舉
第四項 投票的方法
第一目 自由投票與強製投票
第二目 公開投票與秘密投票
第三目 缺席投票
第五項 代錶的方法
第一目 多數代錶法
第二目 少數代錶法
第三目 比例代錶法
第六項 選舉取締與選舉訴訟
第二節 公民罷免
第三節 公民創製
第四節 公民復決
第六章 人民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最近立法的傾嚮
第二節 平等權
第三節 自由權
第一項 人身的自由
第二項 精神活動的自由
第三項 經濟活動的自由
第四項 團體生活的自由
第五項 自由權與戒嚴
第四節 受益權
第五節 參政權
第六節 人民的義務
第七章 憲法
第一節 憲法的意義
第二節 憲法的種類
第三節 成文憲法的發展
第四節 憲法的修正
第八章 中國憲法史
第一節 清季的立憲運動
第二節 由辛亥革命至清帝遜位
第三節 由國會成立至天壇憲法草案完成
第四節 由國會解散至袁氏稱帝
第五節 由國會恢復至宣統復闢
第六節 由西南護法至國會二次恢復
第七節 由國會繼續製憲至北京軍政府消滅
第八節 由國民黨改組至軍政結束
第九節 由訓政開始至籌備憲政
新舊譯名對照錶
薩孟武先生學術年錶
政治以力為基礎權利由鬥爭而來——薩孟武的生平與思想
編後記
精彩書摘
第一條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導及監督,掌理全國政務。
第二第國民政府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委員若乾人組織之,並指定其中五人為常務委員。
第三條國民政府委員處理政務,須開會議行之,但日常政務,由常務委員執行之。
國民政府委員會議,須有國民政府所在地委員過半數之齣席,如齣席委員,不足法定數時,即以常務委員會代之。
未經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之重要政務,國民政府委員無權執行,但遇中央執行委員會不能開會時,不在此限。
第四條公布法令及其他文書,至少須有常務委員三人之署名。
第五條國民政府設財政、外交、交通、司法、教育、勞工、農政、實業、衛生各部,每部設部長一人,得以委員兼任之。
第六條各部長依其職權,得發部令。
第七條國民政府各部及其他機關之組織法,另定之。
第八條國民政府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副官處,受常務委員之指揮,其組織法另定之。
第九條本法得由中央執行委員會修正之。
國民政府委員會,於必要時亦得提齣修正案。
第-〇條本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修正案共十條,與原法有七點不同,第一、明白規定國民政府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第一條);第二、明白規定國民政府委員由中央執行委員會選舉(第二條);第三、國民政府置帶務委員,而不設主席(第二條);第四、公布法令,概由常務委員三人的署名行之(第四條);第五、凡未經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的重要政務,國民政府委員無權執行,但遇中央執行委員會不能開會時,不在此限(第三條);第六、擴大國民政府的組織,設立九部分掌各種政務(第五條);第七、國民政府組織法得由中央執行委員會修正,而國民政府委員會亦得提齣修正案(第九條)。
……
穿越時空的智慧之光: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思想迴響 在風雲激蕩的二十世紀初葉,中華大地迎來瞭前所未有的社會變革與思想激蕩。當古老的帝國搖搖欲墜,新生共和國的藍圖亟待描繪,無數仁人誌士將目光投嚮瞭西方,尋求救國救民的良方。在這個曆史的十字路口,政治學與比較憲法作為重要的學術思潮,被引入並深刻影響瞭中國的知識界。 本書並非簡單羅列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研究成果,而是試圖穿透曆史的迷霧,挖掘其背後蘊含的深層智慧與時代迴響。它將引領讀者走進一個充滿求索與辯論的思想世界,探究當時中國學者如何藉鑒、批判、融匯西方政治文明的精髓,以期為中國的未來發展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一、 黎明前的陣痛:傳統政治思想的式微與西學東漸的洪流 在近代中國,政治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其引入與發展與中國社會形態的劇烈變遷密不可分。在此之前,中國數韆年的政治實踐與思想體係,主要圍繞著“皇權”、“宗法”、“禮治”等核心概念展開,強調君臣父子、等級秩序,以及一種理想化的“大同”社會。然而,麵對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和全球化的衝擊,傳統的政治理念已然顯得捉襟見肘,難以應對時代提齣的挑戰。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西學東漸的浪潮洶湧而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大量的西方政治學著作被翻譯介紹到中國,包括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的古典政治哲學,洛剋的自由主義、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密爾的功利主義,乃至黑格爾、馬剋思等人的現代政治思想。這些思想如同一股股清泉,滋潤著渴望變革的中國社會。 當時的學者們,如嚴復、梁啓超、孫中山等,都是這場思想啓濛的先驅。他們不僅僅是翻譯者,更是積極的闡釋者與踐行者。嚴復在翻譯赫胥黎的《天演論》時,引入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深刻影響瞭中國對政治競爭與社會發展的認知。梁啓超更是熱情洋溢地介紹西方的議會製度、政黨政治,試圖為中國尋找一條改良與進步的道路。孫中山先生提齣的三民主義,其核心理念,如民權主義,就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的影響,體現瞭對主權在民、政治參與的深刻追求。 本書將重點考察,在這一階段,中國學者如何初步理解並吸收西方政治學的基本概念,如國傢、主權、政府、權力、自由、平等、民主等。同時,也會關注他們對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反思,以及如何試圖將西方政治學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閤,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學話語體係。這是一個充滿探索、藉鑒與融閤的時代,也是一個對中國政治前途充滿憂患與希望的時代。 二、 憲法的曙光:共和的探索與比較視角的引入 比較憲法作為政治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在中國近代史上的齣現,更是直接與建立“共和”的理想緊密相連。辛亥革命推翻瞭帝製,建立瞭中華民國,但如何確立一個穩定、有效、公正的憲政體製,成為瞭擺在新共和國麵前的重大課題。 在這一過程中,比較憲法的研究顯得尤為重要。中國學者意識到,建立一個現代國傢,必須要有現代意義上的憲法。而在此之前,他們對西方的君主立憲製、民主共和製已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但是,麵對不同國傢、不同類型的憲法實踐,如何選擇適閤中國的道路,就必須依賴於比較研究。 本書將深入探討民國時期學者們對以下幾個關鍵問題的思考: 不同憲法體製的比較: 他們研究瞭英美法等國傢的憲法,分析瞭總統製、議會製、半總統製等不同政體模式的優劣。例如,對美國憲法的研究,側重於其分權製衡、三權分立的理念;對英國憲法的研究,則關注其議會主權、內閣負責製的特點。 中國傳統法律與西方憲法的對接: 如何將西方現代憲法的理念,如人權保障、法治精神,與中國悠久的法律傳統和文化習慣相融閤,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當時的學者們,既看到瞭西方憲法在維護公民權利、限製政府權力方麵的巨大作用,也反思瞭中國傳統社會中存在的宗法觀念、人治思維對憲政建設的阻礙。 憲法的現代化路徑探索: 他們試圖解答,中國應當采取何種類型的憲法?是遵循歐美模式,還是另闢蹊徑?在探索過程中,齣現瞭立憲派、革命派、激進派等不同聲音,他們對憲法的製定、實施,以及憲政改革的步伐,都有著不同的主張。例如,早期的一些學者,傾嚮於改良,主張先建立君主立憲,再逐步走嚮共和;而另一些學者,則認為隻有徹底推翻舊製度,建立共和,纔能實現真正的憲政。 地方自治與中央集權的辯論: 在憲法設計中,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是一個核心問題。當時的學者們,根據對西方聯邦製、單一製國傢的研究,在中國也展開瞭關於中央集權與地方自治的激烈討論,試圖找到一個最適閤中國國情的平衡點。 本書將重點考察,當時中國學者在比較憲法研究中,是如何運用曆史比較法、文本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他們不僅翻譯和解讀西方憲法文本,更試圖理解這些憲法産生和運行的社會曆史背景,並將其與中國當時的政治現實進行對照。這種跨文化的比較視野,為理解民國時期中國憲政探索的復雜性提供瞭重要的視角。 三、 思想的碰撞:理性主義與激進主義的張力 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研究並非是風平浪靜的學術探討,而是充滿瞭思想的碰撞與激烈的辯論。在麵對中國何去何從的重大抉擇時,不同的思想流派,如理性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國傢主義等,紛紛登場,對政治製度、憲法設計提齣瞭各自的解決方案。 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的爭論: 一些學者強調理性設計,認為可以通過科學的政治學理論和精密的憲法條文來構建理想的政治秩序。他們推崇邏輯嚴密、體係完整的西方政治學理論,並試圖將其直接應用於中國。而另一些學者則更傾嚮於經驗主義,強調從中國的曆史經驗和現實國情齣發,循序漸進地進行改革。他們認為,照搬西方模式可能水土不服,必須結閤中國實際進行本土化改造。 自由主義與國傢主義的博弈: 自由主義者強調個人權利、自由市場和有限政府,希望建立一個以保障個人自由為核心的政治體製。而國傢主義者則更側重於國傢力量的強大,認為國傢是實現民族復興和國傢富強的根本。這兩種思潮在憲法設計、經濟發展模式等方麵,都存在著顯著的張力。 激進主義與保守主義的對立: 激進派主張徹底的社會革命,認為隻有推翻舊的政治經濟製度,纔能建立一個全新的共和國。而保守派則希望在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的前提下,進行漸進式的改革。這種對立也直接體現在瞭對憲法的理解和設計上,例如,激進派可能傾嚮於激進的民主改革,而保守派則可能更注重維持穩定。 本書將聚焦於這些思想流派之間的對話與衝突,考察他們是如何運用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理論工具,來論證自己的主張,並批評對方的觀點。我們將看到,當時的學者們,在麵對如何建立一個繁榮、穩定、民主的中國這一共同目標時,雖然路徑不同,但都付齣瞭艱辛的努力和深刻的思考。 四、 曆史的遺産:啓示與反思 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研究,雖然未能一蹴而就地解決中國麵臨的所有問題,但其留下的思想遺産,對後世仍然具有重要的啓示意義。 對普適性與特殊性的辯證思考: 當時的學者們,在學習西方政治文明的同時,也深刻認識到中國國情的特殊性。這種對普適性原則與特殊性現實的辯證思考,對於任何一個國傢在藉鑒外來文明時,都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對憲法精神的孜孜以求: 盡管在具體憲法設計上存在爭議,但對“法治”、“憲政”、“民主”等核心理念的追求,貫穿始終。這種對憲法精神的孜孜以求,是中國走嚮現代化的重要驅動力。 對思想啓濛的寶貴貢獻: 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的引入與研究,極大地拓寬瞭中國知識界的視野,為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注入瞭新的思想活力。它喚醒瞭人們對政治製度的思考,對公民權利的關注,以及對國傢未來的遠見。 對經驗教訓的深刻反思: 迴顧這段曆史,我們也能看到當時一些研究的局限性,例如,對西方理論的生搬硬套,對中國國情的認識不足,以及思想鬥爭的過度激烈等。這些經驗教訓,同樣是寶貴的財富,值得我們深入反思。 本書旨在通過對民國時期政治學與比較憲法研究的深入剖析,不僅僅是迴顧一段學術史,更是希望能夠展現那個時代中國知識分子對國傢前途命運的深切關懷,以及他們運用理性與智慧,在探索中前行的精神。通過理解這段曆史,我們能夠更深刻地認識到,現代政治文明的形成,從來都不是簡單的復製,而是充滿艱辛的探索、不斷的融閤與深刻的反思。而民國時期,正是中國政治思想史上一個極其關鍵的轉摺點,其留下的寶貴財富,至今仍能照亮我們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