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2
本书看点
中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高士其代表作,其创作的科普作品,引导了一批又一批青少年走上科学道路。
放心的读本·课本一样的品质
2015年北师大版教材质检部门抽检零差错率图书。
完美呈现
本书用纸高端、印刷环保、装帧精美、版式疏朗字号大,全书搭配精美插图,以完美的制作呈现经典,是专为学生打造的语文课外阅读规范读本。
名社打造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是一家中央级出版社,是中国非常有影响力的教育出版社之一,《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即是由本社出版。
《细菌世界历险记/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是少儿科普名人名著书系之一。想了解你时时接触的微生物,那就进入神秘的细胞世界,远离看不见的病毒……作者的这本著作闪耀着自强不息的光辉,是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思想教育的好教材。在本书中,作者彻底揭去了科学神秘的面纱。他用拟人化的手法,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深奥、神秘的科学讲得形象生动,明白晓畅。他以其诗人的情怀和极具人性化的笔触,为读者展现了一个精妙的科学世界,让读者在与其零距离接触的同时,又能沐浴文学的清辉。
作者简介:
高士其(1905—1988),福建福州人,中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清华大学毕业后留学美国,23岁时,因科学实验意外感染病毒,留下严重后遗症,最后全身瘫痪。从23岁开始到83岁离开人世,一直坐在轮椅上,为科学传播孜孜不倦地奋斗了60年,为青少年创作了大量的科学文艺作品,会见了数百万的少年儿童,并作为科学与智慧的象征而被全国亿万青少年亲切称呼为“高士其爷爷”。
★高士其先生用自己传奇的一生谱写了一位爱国知识分子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终身不懈地传播、普及科学文化的生命奇迹,给我们民族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高士其先生是科技工作者自觉肩负向人民群众传播科学的社会责任的杰出典范,科技工作者要以他为榜样,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
科学童话:菌儿自传
我的名称
我的籍贯
我的家庭生活
无情的火
水国纪游
生计问题
呼吸道的探险
肺港之役
吃血的经验
乳峰的回顾
食道的占领
肠腔里的会议
清除腐物
土壤革命
经济关系
科学小品:细菌与人
人生七期
人身三流
色--谈色盲
声--爆竹声中话耳鼓
香--谈气味
味--说吃苦
触--清洁的标准
细菌的衣食住行
细菌的大菜馆
细菌的形态
细菌的祖宗
--生物的三元论
清水和浊水
地球的繁荣与土壤的
劳动者
细菌学的第一课
毒菌战争的问题
凶手在哪儿
科学趣谈:细胞的不死
精神
细胞的不死精神
单细胞生物的性生活
新陈代谢中蛋白质的
三种使命
民主的纤毛细胞
纸的故事
漫谈粗粮和细粮
炼铁的故事
谈眼镜
"天石"
灰尘的旅行
电的眼睛
镜子的故事
摩擦
热的旅行
温度和温度计
从历史的窗口看
技术革命
土壤世界
水的改造
衣料会议
光和色的表演
血的冷暖
星际旅行家离开
地球以前
谈寿命
未来的旅行
蜜蜂的故事
庄稼的朋友和敌人
大海的宝藏
大力宣传戒烟
笑
痰
梦幻小说
后记
科学童话:菌儿自传
KeXueTongHua:?JunErZiZhuan
我的名称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蚯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名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只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菌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我的籍贯
我们姓菌的这一族,多少总不能和植物脱离关系罢。
植物是有地方性的。这也是为着气候的不齐。热带的树木,移植到寒带去,多活不成。你们一见了芭蕉、椰子之面,就知道是从南方来的。荔枝、龙眼的籍贯是广东与福建,谁也不能否认。
我菌儿却是地球通,不论是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我都能生存。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
像西方的吉卜赛民族,流荡成性,到处为家。
像东方的游牧部落,逐着水草而搬移。
又像犹太人,没有了国家,散居异地谋生,都能各个繁荣起来,世界上大富之家,不多是他们的子孙吗?
这些人的籍贯,都很含混。
我又是大地上的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物烂尸,全地球都是我工作的区域。
我随着空气的动荡而上升。有一回,我正在天空4000米之上飘游,忽而遇见一位满面都是胡子的科学家,驾着氢气球上来追寻我的踪迹。那时我身轻不能自主,被他收入一只玻璃瓶子里,带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受罪了。
我又随着雨水的浸润而深入土中。但时时被大水所冲洗,洗到江河湖沼里面去了。那里的水,我真嫌太淡,不够味。往往不能得一饱。
犹幸我还抱着一个很大的希望:希望娘姨大姐,贫苦妇人,把我连水挑上去淘米洗菜,洗碗洗锅;希望农夫工人,劳动大众,把我一口气喝尽了,希望由各种不同的途径,到人类的肚肠里去。
人类的肚肠,是我的天堂,
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
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
然而事情往往不如意料的美满,这也只好怪我自己太不识相了,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于是乱子就闹大了。那个人的肚子,觉着一阵阵的痛,就要吞服了蓖麻油之类的泻药,或用灌肠的手法,不是油滑,便是稀散,使我立足不定,这么一泻,就泻出肛门之外了。
从此我又颠沛流离,如逃难的灾民一般,幸而不至于饿死,辗转又归到土壤了。
初回到土壤的时候,一时寻不到食物,就吸收一些空气里的氮气,以图暂饱。有时又把这些氮气,化成了硝酸盐,直接和豆科之类的植物换取别的营养料。有时遇到了鸟兽或人的尸身,那是我的大造化,够我几个月乃至几年享用了。
天晓得,20世纪以来,美国的生物学者,渐渐注意了伏于土壤中的我。有一次,被他们掘起来,拿去化验了。
我在化验室里听他们谈论我的来历。
有些人就说,土壤是我的家乡。
有的以为我是水国里的居民。
有的认为我是空气中的浪子。
又有的称我是他们肚子里的老主顾。
各依各人的试验所得而报告。
其实,不但人类的肚子是我的大菜馆,人身上哪一块不干净,哪一块有裂痕伤口,哪一块便是我的酒楼茶店。一切生物的身体,不论是热血或冷血,也都是我求食借宿的地方。只要环境不太干,不太热,我都可以生存下去。
干莫过于沙漠,那里我是不愿去的。埃及古代帝王的尸体,所以能保藏至今而不坏者,也就为着我不能进去的缘故。干之外再加以防腐剂,我就万万不敢去了。
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最喜欢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在37℃左右罢。
热带的区域,既潮湿,又温暖,所以我在那里最惬意,最恰当。因此又有人认为我的籍贯,大约是在热带罢。
世界各国人口的疾病和死亡率,据说以中国与印度为最高,于是众人的目光又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了,以为我不是中国籍,便是印度籍。
最后,有一位欧洲的科学家站起来说,说是我应属于荷兰籍。
说这话的人以为,在17世纪以前,人类始终没有看见过我,而后来发现我的地方,却在荷兰国,德尔夫市政府的一位看门老头子的家里。
这事情是发生于公元1675年。
这位看门先生是制显微镜的能手。他所制的显微镜,都是单用一片镜头磨成,并不像现代的复式显微镜那么笨重而复杂,而他那些镜头的放大力,却也不弱于现代科学家所用的。我是亲尝过这些镜头的滋味,所以知道得很清楚。
这老头儿,在空闲的时候,便找些小东西,如蚊子的眼睛,苍蝇的脑袋,臭虫的刺,跳蚤的脚,植物的种子,乃至于自己身上的皮屑之类,放在镜头下聚精会神地细看,那时我也夹杂在里面,有好几番都险些被他看出来了。
但是,不久,我终于被他发现了。
有一天,是雨天吧,我就在一小滴雨水里面游泳,谁想到这一滴雨水,就被他寻去放在显微镜下看了。
他看见了我在水中活动的影子,就惊奇起来,以为我是从天而降的小动物,他看了又看,疯狂似的。
又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把自己的齿垢刮下一点点来细看,这一看非同小可,我的原形都现于他的眼前了。原来我时时都伏在那齿缝里面,想分吃一点“入口货”,这一次是我的大不幸,竟被他捉住了,使我族几千万年以来的秘密,一朝泄露于人间。
我在显微镜底下,东跳西奔,没处藏身,他眼也看红了,我身也疲乏了,一层大大厚厚的水晶上,映出他那灼灼如火如电的目光,着实可怕。
后来他还将我画影图形,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报告给伦敦“英国皇家学会”,不久消息就传遍了全欧洲,所以至今欧洲的人,还有以为我是荷兰籍者。这是错以为发现我的地点就是我的发祥地。
老实说,我就是这边住住,那边逛逛;飘飘然而来,渺渺然而去,到处是家,行踪无定,因此籍贯实在有些决定不了。
然而我也不以此为憾。鲁迅的阿Q,那种大模大样的乡下人籍贯尚且有些渺茫,何况我这小小的生物,素来不大为人们所注视,又哪里有记载可寻,历史可据呢!
不过,我既是造物主的作品之一,生物中的小玲珑,自然也有个根源,不是无中生有,半空中跳出来的,那么,我的籍贯,也许可从生物的起源这问题上,寻出端绪来吧。但这问题并不是一时所能解决的。
最近,科学家用电子显微镜和科学装备,发现了原始生物化石。在非洲南部距今31亿年前太古代地层中,找到长约0.5微米杆状细菌遗迹,据说这是最古老的细菌化石。那么,我们菌儿祖先确是生物界原始宗亲之一了。这样,我的原籍就有证据可查了。
我的家庭生活
我正在水中浮沉,空中飘零,
听着欢腾腾一片生命的呼声,
欢腾腾赞美自然的歌声;
忽然飞起了一阵尘埃,
携着枪箭的人类陡然而来,
生物都如惊弓之鸟四散了。
逃得稍慢的都一一遭难了。
有的做了刀下之鬼;有的受了重伤;
有的做了终身的奴隶;有的饱了饥肠。
大地上遍满了呻吟挣扎的喊声,
一阵阵叫我不忍卒听尖锐的哀鸣。
我看到不平事落荒而走。
我因为短小精悍,容易逃过人眼,就悄悄地度过了好几万载,虽然在17世纪的临了,被发觉过一次,幸而当时欧洲的学者都当我是科学的小玩意,只在显微镜上瞪瞪眼,不认真追究我的性状,也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事了。
又挨过了两个世纪的辰光,法国出了一位怪学究,毫不客气地疑惑我是疾病的元凶,要彻底清查我的罪账。
无奈呀,我终于被囚了!
被囚入那无情的玻璃小塔了!
我看他那满面又粗又长的胡子,真是又惊又恨,自忖,这是我的末日到了。
也许因为我的种子繁多,不易杀尽,也许因为杀尽了我,断了线索,扫不清我的余党;于是他就暂养着我这可怜的薄命,在实验室的玻璃小塔里。
在玻璃小塔里,气候是和暖的,食物是源源供给,有如许的便利,一向流浪惯的我,也顿时觉着安定了。从初进塔门到如今,足足混了六十余年的光阴,因此这一段的生活,从好处着想,就说是我的家庭生活吧。
家庭生活是和流浪生活对立而言的。
然而,这玻璃小塔于我,仿佛也似笼之于鸟,瓶之于花,是牢狱的家庭,家庭的牢狱,有时竟是坟墓了,真是上了科学先生的当。
虽说上当,毕竟还有一线光明在前面,也许人类和我的误会,就由这里进而谅解了。
把牢狱当做家庭,
把怨恨当成爱怜,
把误会化为同情,
对付人类只有这办法。
这玻璃小塔,是亮晶晶,透明的,一尘不染,强酸不化,烈火不攻,水泄不通,薄薄的玻璃造成的,只有塔顶那圆圆的天窗,可以通气,又塞满了一口的棉花。
说也奇怪,这塔口的棉花塞,虽有无数细孔,气体可以来往自如,却像《封神榜》里的天罗地网,《三国演义》里的八卦阵,任凭我有何等通天的本领,一冲进里面,就被绊倒了,迷了路,逃不出去,所以看守我的人,是很放心的。
过惯了户外生活的我,对于实验室中的气温,本来觉着很舒适。但有时刚从人畜的身内游历一番,回来就嫌太冷了。
于是实验室里的人,又特别为我盖了一间暖房,那房中的温度和人的体温一样,门口装有一只按时计温的电表,表针一离了37℃的常轨,看守的人,就来拨拨动动,调理调理,总怕我受冷。
记得有一回,胡子科学先生的一个徒弟,带我下乡去考察,还要将这玻璃小塔,密密地包了,存入内衣的小袋袋,用他的体温,温我的体,总怕我受冷。
科学先生给我预备的食粮,色样众多。大概他们试探我爱吃什么,就配了什么汤,什么膏,如牛心汤,羊脑汤,糖膏,血膏之类。还有一种海草,叫做“琼脂”,是常用做底子的,那我是吃不动,摆着做样子,好看一些罢了。
他们又怕不合我的胃口,加了盐又加了酸,煮了又滤,滤了又煮,消毒了而又消毒,有时还掺入或红或蓝的色料,真是处处周到。
我是著名的吃血的小霸王,但我嫌那生血的气焰太旺,死血的质地太硬,我最爱那半生半熟的血。于是实验室里的大司务,又将那鲜红的血膏,放在不太热的热水里烫,烫成了美丽的巧克力色。这是我最精美的食品。
然而,不料,有一回,他们竟送来了一种又苦又辛的药汤给我吃了。这据说是为了要检查我身体的化学结构而预备的。那药汤是由各种单纯的,无机和有机的化合物,含有细胞所必需喝的十大元素配合而成。
那十大元素是一切生物细胞的共有物。
碳为主;
氢,氧,氮副之;
钾,钙,镁,铁,又其次;
磷和硫居后。
我的无数种子里面,各有癖好,有的爱吃有机之碳,如蛋白质、淀粉之类;有的爱吃无机之碳,如二氧化碳、碳酸盐之类;有的爱吃阿莫尼亚之氮;有的爱吃亚硝酸盐之氮;有的爱吃硫;有的爱吃铁。于是科学先生各依所好,酌量增加或减少各元素的成分,因此那药汤,也就不太难吃了。
我的呼吸也有些特别。在平时固然尽量地吸收空气中的氧,有时却嫌它的刺激性太大,氧化力太强了,常常躲在低气压的角落里,暂避它的锋芒。所以黑暗潮湿的地方我最能繁殖,一件东西将要腐烂,都从底下烂起。又有时我竟完全拒绝氧的输入了,原因是我自己的细胞会从食料中抽取氧的成分,而且来得简便,在外面氧的压力下,反而不能活,生物中不需空气而能自力生存的,恐怕只有我这一种吧。
不幸,这又给饲养我的人,添上一件麻烦了。
我的食量无限大,一见了可吃的东西,就吃个不停,吃完了才罢休。一头大象,或大鲸的尸身,若任我吃,不怕花去五年十载的工夫,也要吃得精光。大地上一切动植物的尸体,都是我这清道夫,给收拾干干净净了 细菌世界历险记 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 教育部推荐中小学生必读名著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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