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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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迪特尔·梅迪库斯著邵建东译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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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45962
商品编码:16910625122
出版时间:2013-03-01

具体描述

作  者:(德)迪特尔·梅迪库斯 著;邵建东 译 定  价:88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03月01日 页  数:989 装  帧:平装 ISBN:9787511845962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作者中译本序
德文第七版序
德文序
翻译凡例
主要期刊的德文缩写与中译名
导论
私法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公法与私法
第二节界定私法与公法的各种学说
第二章私法框架下的民法
“民法”的语源
第二节民法与特别私法
第三章德国民法典框架下的总则
亲属法与继承法
第二节债法与物法
第三节总则
第四章总则的内容和法律渊源
功能与内容
第二节法律渊源
部分目录

内容简介

《德国民法总论》主要旨在满足高年级大学生的需要。不过作者希望,它的绝大部分内容也能为有兴趣的初学者所读懂,这样他就能够较早地接触到民法典其他各编的诸类问题。无论是初学者还是高年级的大学生,作者衷心地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的时候,除了应查阅靠前编法律条款外,还应查阅书中提到的其他各编的法律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为法律体系所割裂的一般的东西和特殊的东西相逢在记忆中。 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不过,人出于其自然本性但又以其理性确认的社会秩序,又使之在这种永远不会解消的矛盾状态中生存发展成为可能。    自古以来,食色之性、交往之需、名利之求、功德之义,无论国人洋人、权贵庶民,众生莫不有之;惟每人认取之价值,或此或彼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但基于人之本性所产生的社会,无论东方西方,必然有其共性。于是有老子的古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希腊的斯多噶哲人也说:“按照自然而生活。”由此可知,同属自然之人类,本有其共同的理念与法则。以法律而言,中国、等
法律殿堂的瑰宝:深度解析多部经典法学著作 目录: 一、 古罗马私法精粹:探寻民法之源流 二、 大陆法系基石:历史、理论与实践的交织 三、 英国普通法传统:判例法系的演进与现代意义 四、 中国民法学发展:本土经验与世界思潮的融合 五、 比较民法视野:跨文化法律制度的对话与借鉴 --- 一、 古罗马私法精粹:探寻民法之源流 《盖尤斯法学阶梯》(Gaius' Institutes) 这部著作是研究古罗马私法最重要、最古老的教材之一,由公元二世纪的著名法学家盖尤斯撰写。它以清晰、系统的结构,将罗马法划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大领域,为后世欧洲大陆法系的编纂奠定了基础。 核心内容聚焦: 1. 人法(Persona): 深入剖析了公民(civis)与非公民、自由民(liberi)与奴隶(servi)的身份界限。详细阐述了“家族”(familia)的概念,包括父权(patria potestas)的范围与限制,以及监护(tutela)与保佐(cura)制度的设立目的与运行机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书中详尽描述了个人权利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为现代法人格理论提供了最初的雏形。 2. 物法(Res): 这是全书最庞大和精妙的部分。它不仅仅是财产的简单罗列,而是对“权利客体”的深刻分类。盖尤斯区分了“有体物”(res corporales)与“无体物”(res incorporales),后者涵盖了债权、用益权等典型的财产权。在所有权(dominium)的探讨中,详细区分了罗马法上区分的“合法取得”(mancipatio, in iure cessio)与“非正式取得”(usucapio,时效取得)的法律效力差异,揭示了罗马法在物权变动上的严谨性。 3. 诉讼法(Actiones): 盖尤斯认为,罗马法是通过“诉权”(actiones)来界定权利的。权利本身是抽象的,而诉讼程序则是保护权利的实际工具。书中系统梳理了不同诉讼类型的构成要件、原告的举证责任和被告的抗辩方式,体现了古罗马司法实践的智慧。 通过研读《盖尤斯法学阶梯》,读者可以清晰地看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保护”这三大支柱,是如何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世界中被首次构建起来的。它不仅是历史文献,更是理解现代民法原理的活化石。 --- 二、 大陆法系基石:历史、理论与实践的交织 《德国民法典》(Bürgerliches Gesetzbuch, BGB)的立法精神与结构解析 《德国民法典》(BGB)于1900年1月1日生效,是现代大陆法系中继《法国民法典》之后,最具系统性和科学性的民法典。它摒弃了《法国民法典》的自然法倾向,转而采纳了以“法学概念”为核心的理性主义和技术路线。 结构与方法论: BGB最显著的特点是其“五部式”结构,特别是“总则编”(Allgemeiner Teil)的创设,这标志着德国法学对抽象理论的极致追求。 1. 总则编的革命性: 总则编并非单纯的立法导论,而是提炼和抽象化了物权、债权、亲属法和继承法中所有反复出现的法律概念,如“法律行为”(Rechtsgeschäft)、“表示”(Willenserklärung)、“期间与时效”(Fristen und Verjährung)、“法人”(Juristische Personen)等。这种“预设”和“概念工具箱”的构建,使得后四编的条文可以高度精炼,极大提升了民法的内在逻辑性和可预测性。例如,总则中对“无效”(Nichtigkeit)和“可撤销”(Anfechtbarkeit)的区分,被普遍应用于所有后续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中。 2. 债法中的“要件和效果”分离: BGB的债法部分(第三编)严格区分了“原因行为”(Kausalgeschäft,如买卖合同)和“履行行为”(Abstraktionsprinzip,如所有权转移的物权行为)。这一“无因性原则”是德国法区别于英美法乃至法国法的核心特征,它强调了债权债务关系与物权变动效力的相对独立性,从而在法律关系处理上保持了极高的清晰度和技术精确性。 3. 物权法中的“公示原则”: 在物权法(第二编)中,BGB确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Eintragung)的严格要件,动产则要求“交付”(Übergabe)。这种强调外部公示的原则,极大地保障了交易安全和公信力。 研读BGB,重点不在于记忆条文,而在于理解德国法学家如何运用严谨的逻辑推理,将庞杂的社会关系抽象化为精确的法律术语,并建立起一个自我完备的法律体系。 --- 三、 英国普通法传统:判例法系的演进与现代意义 《英格兰法律原理》(The Principles of English Law) 不同于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典体系,英国普通法建立在法官判决的累积之上。对普通法体系的理解,必须从其独特的历史演变和思维模式入手。 普通法思维的核心: 1. 案例至上原则(Stare Decisis): 本书的核心议题在于解释“判例拘束力”的运作机制。法官在判案时,必须遵循上级法院(现今主要是最高法院)的先例(Precedent)。书中详述了如何区分判决中的“拘束性理由”(Ratio Decidendi,判决基础)和“附带意见”(Obiter Dicta,非约束性议论),这是掌握普通法精髓的关键。 2. 衡平法(Equity)的补充与调和: 普通法在早期过于僵化,为弥补其不足,衡平法院应运而生。本书追溯了自大法官(Chancellor)以来,衡平法在信托(Trust)、禁止令(Injunction)等领域对普通法权利的干预和补充过程。信托制度,作为一种独特的财产管理与受益关系,其复杂的内部权利义务划分,是普通法私法领域中极具创新性的贡献。 3. 合同法中的“对价”(Consideration)原则: 英国合同法的基础是“对价”理论,即双方必须有互惠的价值交换,承诺方才能受法律约束。书中详尽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对价(如实物对价、约因对价)的有效性,以及“禁止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这一衡平法工具对严格对价要求的松动。 通过研究普通法著作,读者将认识到,法律规范并非源于立法者的理性设计,而是源于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正义的不懈追求,这形成了一种与大陆法系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 --- 四、 中国民法学发展:本土经验与世界思潮的融合 《中国民法学百年回顾与展望》 该研究汇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中国民法学界对自身发展路径的反思与建构。它不是一部单纯的法律条文注释,而是对中国特定历史背景下,如何吸收、改造和创新民法理论的宏大叙事。 本土化的关键议题: 1.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重点分析了在所有制结构深刻变革时期,如何从早期的“所有权”概念的模糊转向确立平等保护的私有财产权。涉及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属性的界定,以及对新型民事主体(如合伙、非公司法人)的法律规制。 2. 合同法与意思自治的回归: 探讨了在特定历史阶段,合同关系是如何被行政命令所渗透,以及在90年代后,如何重建并强化“意思自治”作为合同自由的核心原则。特别关注了格式条款、情势变更等制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适用难题。 3. 侵权责任的本土化重构: 中国的侵权法发展路径深受德国和日本影响,但又加入了中国国情。书中对比了传统“过错责任”与现代“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边界,并深入剖析了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等领域中,如何平衡受害者救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本书为理解当代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中间性”提供了钥匙——它既承继了罗马法系的基本框架,又在制度设计和价值取向上,紧密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需求。 --- 五、 比较民法视野:跨文化法律制度的对话与借鉴 《欧洲民法典编纂的比较研究与现代化路径》 在全球化背景下,单一法系的解释已不足以应对跨国交易和文化差异。本书聚焦于欧洲大陆各国立法实践的差异,尤其是对《法国民法典》(CC)和《意大利民法典》等最新修订成果的对比分析。 比较研究的价值所在: 1. 合同体系的演变对比: 对比了《法国民法典》中传统强调“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理论与《德国民法典》中对“法律行为”的抽象化处理。特别关注了2016年法国对合同法的大规模改革,分析了新法如何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Good Faith)的更强效力,以及对“情势变更”(Imprévision)的明确承认,试图弥补其传统体系在应对商业风险时的不足。 2. 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分野: 比较了物权法定主义的严格程度。例如,一些国家的民法典对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的创设流程极为复杂,而另一些国家则倾向于通过特别法引入更多的担保工具,以适应金融市场的需求。 3. 人格权理论的国际前沿: 探讨了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各国对“个人数据保护”和“隐私权”的法律纳入过程。一些国家的民法典率先将“人格权”提升到与财产权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对其内涵进行了法典化的界定,这为全球民法典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跨国比较,读者可以跳出单一法系的思维定式,认识到民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通用规则,其在不同历史、文化土壤下所展现出的适应性与进化能力。本书的价值在于提供了一系列可供借鉴的“制度样本”,帮助我们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既能保障个体自由,又能促进社会效率的现代民法体系。

用户评价

评分

最近读了这本《德国民法总论》,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严谨而又富有洞察力的思想洗礼。书中的内容,尤其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以及“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效力,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作者并非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背后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和价值取向,这使得学习过程不再是机械的记忆,而更像是一次与先哲的思想对话。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善意”、“恶意”等概念的细腻辨析,以及它们在不同法律场景下的适用差异,这让我对民事主体之间的信赖关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同时,书中对“法官造法”在德国民法体系中的作用的探讨,也极大地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认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过程。阅读过程中,我也时常会停下来思考,将书中的理论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进行对照,这种结合让我受益匪浅。虽然这本书的篇幅较长,但我认为每一页都蕴含着宝贵的知识财富,值得反复品读和琢磨。

评分

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系统性极强,逻辑层次分明。作者在开篇就为我们构建了一个清晰的民法总论的宏观图景,然后层层递进,将债权、物权、亲属、继承等各个分支领域巧妙地串联起来。这种编排方式让我能够在一个整体的框架下理解各个部分的关系,避免了孤立学习可能带来的碎片化理解。我特别喜欢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引入的比较法视角,通过与其他国家民法的对比,更加凸显了德国民法的独特性和精妙之处。例如,在讲解“情势变更”原则时,作者就详细阐述了它与英美法系“显失公平”原则的区别,这为我理解不同法律传统的思维方式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书中对于一些核心概念的定义和解释,也十分严谨准确,并且附有大量的判例分析,让我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践中被解释和适用的。虽然我之前也接触过一些民法学的书籍,但《德国民法总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启发。

评分

这本书的体例安排非常人性化,对于初学者来说,即使面对庞杂的民法体系,也能找到清晰的学习路径。作者从最基本的概念讲起,逐步深入到各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并且在每一章节的结尾都设计了有助于巩固学习的总结和思考题。我特别欣赏书中关于“法律的渊源”和“法律的效力”的论述,这为我理解法律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奠定了基础。在阅读过程中,我对“合同自由”原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认识到了这一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面临的限制和挑战。这本书的论证过程非常有说服力,作者通过大量引证和例证,层层递进地揭示了德国民法设计的精妙之处。我感觉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引导我一步步地走进民法世界的殿堂。

评分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与其说是学习,不如说更像是一次严谨的学术探索。作者对于“法律的解释”和“法律的适用”这两个基础问题的探讨,让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不仅仅是告诉我们“是什么”,更深入地挖掘了“为什么会是这样”,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变化”。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权利冲突”的论述印象深刻,作者通过对一系列经典案例的剖析,展现了法官在面对复杂情境时如何运用逻辑推理和价值判断来做出公正的裁决。这种分析方法,既展示了法律的严谨性,也体现了其应变性和灵活性。此外,书中对于“法律推理”的深入探讨,也让我看到了民法理论构建的严密性和系统性,这对我今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路。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学术化,但又不失流畅,读起来虽然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但每一次的投入都能带来丰厚的回报。

评分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很有历史感,沉稳的墨绿色搭配烫金的字体,让人一眼就能感受到它是一本严肃且厚重的学术著作。拿到手里,沉甸甸的分量也证实了这一点,光是目录就让我对它即将展开的宏大叙事充满了期待。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民法总论一直是我学习的基石,而德国民法作为大陆法系的典范,其深邃的思想和精妙的体系更是我一直想要深入探究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打开一扇通往德国民法世界的大门,让我能够清晰地理解其基本原则、核心概念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尤其是在物权法、债法和亲属继承法这些分支领域,我希望能够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构建起一个完整而牢固的知识框架,为今后的深入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我很喜欢,虽然是学术著作,但并没有枯燥乏味的堆砌,而是将复杂的法条和理论娓娓道来,引人入胜。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解释抽象概念时所使用的具体案例,这些案例既有历史的厚重感,又不失现实的指导意义,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理论的精髓。这本书的印刷质量也非常出色,纸张的触感温润,字迹清晰,阅读起来非常舒适。整体而言,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第一印象,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我的阅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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