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理性诉权观与实质法治主义
书号:9787519718725
定价:56.00
作者/编者: 李广宇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年01
页码:423
字数:269千
内容简介
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终极体现,积极探索对话式裁判文书,不仅能够集中展现审判成果,也会发挥审判的辐射作用。裁判文书首先要跟当事人对话。在一审阶段,要逐项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二审阶段,要逐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在审判监督程序,要逐项回应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理由。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说理,才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裁判文书还要跟行政机关对话,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指引;要跟下级法院对话,通过裁判文书指出下级法院审理思路上存在的问题,就是在发挥对下指导功能,并能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和标准要跟社会公众对话。“谁执法,谁普法”,裁判文书就是人民法院普法的平台。要通过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引导公众理性行使诉权,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编辑推荐
裁判文书作为司法活动的终结体现,是司法公开的主要内容,也是彰显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而且,行政裁判文书的理由部分是行政裁判文书的重心,当事人是否理解法院的裁判,关键在于此,因而如何写好裁判的理由也是十分重要。《理性诉权观与实质法治主义:行政裁判文书自选集》对如何增强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引用法条的正确性、对行政裁判文书的撰写提出指导性方法。
作者简介
李广宇,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第一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北京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历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兼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主持起草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裁判文书样式等重要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主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系列十大行政案例。出版《新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等法学专著多部。倡导并实践“对话式”裁判文书,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
目录
原告资格与利害关系
臧金凤诉砀山县政府案
001
共同原告
王薇诉市南区政府、青岛市政府案
011
确定适格被告的依据
陈前生、张荣平诉金寨县政府案
021
形式上适格与实质性适格
李春山诉怀远县政府案
033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
芦保家诉朝阳区政府、北京市政府案
041
第三人辅助参加与原告举证责任
刘成运诉庆云县政府案
051
I
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侯春明诉离石区政府案
065
事实根据
杨学奎诉津南区政府、咸水沽镇政府案
079
级别管辖与移送管辖
童传霞诉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政府案
089
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
陈永利诉五河县政府案
097
最长诉讼保护期限
马中现、张爱勤诉汝州市政府案
107
起诉时机不成熟
王守保诉宣城市政府案
117
重复起诉
陈前生诉金寨县政府案
127
II
既判力、诉讼标的与标准诉讼
张刚诉武昌区政府案
139
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利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申请再审案
151
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
汪年流诉绩溪县政府案
159
被诉行政行为应具体、特定
金实、张玉生诉海淀区政府案
169
多阶段行政行为与共同诉讼
恒运矸石厂等诉颍上县政府案
179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刘海英诉洛阳市政府案
197
授益性行政行为
李山林诉朝阳区政府、北京市政府案
207
III
请求权基础
李国秀诉山东省政府案
215
投诉举报请求权
梁志斌诉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政府案
225
诉权可以自愿抛弃
张有为诉天津市政府案
237
诉讼权利的滥用
崔志惠等诉天津市政府案
247
对被告的不公平
杨吉全诉山东省政府案
255
信访制度与复议诉讼相互独立
杨中国诉枣阳市政府案
263
诉讼类型化
郭传欣诉巨野县政府、菏泽市政府案
273
IV
履行法定职责之诉与确认之诉
张艳君诉北京市政府案
287
提起确认无效之诉无须先行程序
周火生诉汉川市政府案
299
一般给付之诉与行政首次判断权
海乐公司诉安庆市政府、太湖县政府案
309
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法律救济
陈杰诉黄石港区政府、黄石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案
321
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赔偿责任
王素兰诉砀山县政府案
333
行政机关只提供已经存在的信息
王福珍诉滨海新区政府案
343
政府信息推定存在与客观存在
王槐柯诉丰台区政府案
353
V
内部信息、过程信息、决策信息
周素梅诉汉阳区政府案
363
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
张惠珍诉红桥区政府案
373
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方式
张运福等诉开封市政府案
387
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与再审事由
张兴怀诉淮上区政府案
397
申请再审应当符合条件
孙亚君申请再审案
407
选择一个最为适当的诉讼类型
刘书平诉郑东新区管委会案
413
致.谢
421
基本信息
书名:如何裁判行政案件:判例体现的理念与方法(第1卷)
书号:9787519718749
定价:39.00
作者/编者: 李广宇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年01月
页码:260
字数:163千
编辑推荐
行政审判法官的案头*,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当事人的参考读物。
内容简介
《如何裁判行政案件:判例体现的理念与方法(*卷)》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解读行政案件裁判方法。案例涉及原告、被告、di三人、共同被告、管辖、起诉期限、重复起诉、权利保护必要、任性恣意的反复申请、共同诉讼与诉讼系属、诉讼类型化、请求权基础、确认判决的补充性、如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授益性行政行为、再审事由法定化等内容,几乎涵盖了行政诉讼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本书不仅能够成为行政审判法官的案头*,也会成为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当事人的参考读物。
作者简介
李广宇,*人民法院di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法官,全国审判业务*。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北京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历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河北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兼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期担任*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主持起草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裁判文书样式等重要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主持发布*人民法院系列十大行政案例。出版《新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等法学专著多部。倡导并实践“对话式”裁判文书,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
目录
原告资格与利害关系
臧金凤诉砀山县政府案
001
共同原告
王薇诉市南区政府、青岛市政府案
023
确定适格被告的依据
陈前生、张荣平诉金寨县政府案
047
形式上适格与实质性适格
李春山诉怀远县政府案
073
复议*作共同被告
芦保家诉朝阳区政府、北京市政府案
097
di三人辅助参加与原告举证责任
刘成运诉庆云县政府案
119
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侯春明诉离石区政府案
151
事实根据
杨学奎诉津南区政府、咸水沽镇政府案
185
管辖与移送管辖
童传霞诉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政府案
217
起诉时机不成熟
王守保诉宣城市政府案
243
拿到这套书,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的内在逻辑”的大门。我一直对法官在判决时是如何思考的感到好奇,尤其是在面对信息不对称、证据模糊的行政案件时,他们的判断依据究竟是什么?“如何裁判行政案件判例体现的理念与方法”这个副标题,直接点明了本书的实践导向,让我相信它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的空中楼阁,而是有着扎实的案例支撑。我希望书中能够通过具体的判例分析,来阐释“理性诉权观”和“实质法治主义”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例如,当行政机关的某个行为,从程序上看似乎合法,但从实质上看却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时,法官会如何权衡?“理性”的诉权是否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会主动引导当事人,或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以确保诉讼的有效性?这些都是我非常期待在书中找到答案的问题。
评分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很古典,散发着一种沉静而有力量的气质,这让我感觉非常契合其内容。作为一名对法律理论抱有极大热情但缺乏系统学习的读者,我常常在新闻中看到各种行政争议的报道,有时会感到无奈,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判决,或者为什么某些案件会陷入漫长的拉锯战。我希望这套书能够为我揭示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特别是“李广宇法院裁判”这个署名,让我对作者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了初步的信心。我期待着书中能够详细阐述“理性诉权观”是如何在行政案件中被理解和应用的,它是否会影响到公民提起诉讼的门槛,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提出新的要求?同时,“实质法治主义”的视角,是否意味着在裁判时,法官需要超越形式的合规性,更深层次地考量判决的社会效果和公平正义?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探究竟。
评分在翻阅这套书的目录时,我被其中一些章节的标题深深吸引。例如,“论行政诉讼中的比例原则适用困境与调适”以及“再审行政判决的审查标准及其背后的权力制衡考量”。这些标题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概括,更是对现实法律实践中一些棘手问题的直接回应。我经常在思考,在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博弈中,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权力受到约束”,而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比例原则,作为衡量行政行为是否过度的重要标尺,其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往往充满争议。我特别好奇,作者是如何从理论上剖析这些困境,又如何通过分析案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路径。而“再审行政判决的审查标准”更是触及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理解这背后的逻辑,对于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来说,是认识司法运作的一个绝佳窗口。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引领我一步步理解这些复杂而又至关重要的法律原则。
评分这套书的厚重感和纸张的触感,在翻开扉页的瞬间就让我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学术气息。我一直对法律的“道”与“术”之间的张力非常感兴趣,尤其是在理解那些看似冰冷判决背后所蕴含的深层逻辑时,往往会感到一丝茫然。这套书的题目——“理性诉权观与实质法治主义”和“如何裁判行政案件判例体现的理念与方法”,精准地击中了我的痛点。理性诉权,这四个字本身就引人遐想,它是否意味着诉权不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权利,而是需要具备某种“理性”的特质才能得以行使?而实质法治主义,更是直接点明了本书的价值取向,它提示我们,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条文的精确,而在于能否真正实现公平正义。我期待着通过阅读,能够清晰地看到,在具体的行政案件裁判中,这些抽象的法律理念是如何被具象化的,又是如何指导法官的思考,最终落实在每一个判决之上,让那些曾经让我困惑的案例,变得豁然开朗。
评分这套书的书名就非常有吸引力,它并非那种陈词滥调的法律普及读物,而是直接触及到了法律理论的核心和司法实践的难点。我对于“理性诉权观”这个概念感到特别好奇,在我以往的认知里,诉权似乎是一种天赋权利,而“理性”的加入,是否意味着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存在某种需要考量的“阈值”?又或者,它强调的是公民在提起诉讼时,需要以一种更审慎、更具建设性的态度去面对?而“实质法治主义”,更是直接指向了法律的灵魂——正义。我非常希望这本书能够详细地阐述,在具体的行政案件审判中,法官是如何在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寻找平衡点的。尤其是“判例体现的理念与方法”这部分,我期待着能通过分析真实的司法案例,看到这些抽象的法律理念是如何被具象化、操作化,从而指导法官做出公正的裁判,而不是仅仅停留于纸面上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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