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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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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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81769
版次:1
商品编码:10756554
包装:平装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08-07-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54
字数:286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具体收录了:《法治之论》、《奥斯丁的法律哲学理论》、《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等文章。

作者简介

邓正来(译/编者):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牡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夫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澳门大学资深访问教授、江西财经大学“赣江讲座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等名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兼职教授。创办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
主要论著包括《自由与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自由主义社会理论》、《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学术与自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等。
主要译著包括:《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主编译)、《法律史解释》、《民主、宪政、对外事务》、《自由秩序原理》(上下卷)、《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法律、立法与自由》(三卷本,主译)、《哈耶克论文集》、《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政治学说史》(上卷)等。

目录

研究性翻译与个殊化研究——《西方法律哲学文选》译/编序
法治之论
正义的探求
大卫·休谟的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
哈耶克论法治
奥斯丁的法律哲学理论
法律与道德——历史法学派与哲理法学派的视角
法律的目的:在法学思想中的发展

精彩书摘

我无意以任何方式轻蔑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重要意义,而且它们在保障自由方面的价值也绝非是什么夸大之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这些措施的重要性,然而他们却并没有理解,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效力实是以接受本书所界定的法治为前提的;这即意味着,没有法治,任何程序性保障措施的价值亦将不存在。诚然,很可能正是对这些程序性保障措施的尊重,才使得英语世界能够将中世纪的法治观念维续下来。然而,我们却不能够因此而证明说,在对约束权力当局一切行动的抽象法律规则的基本信念发生动摇的时候,自由还将得到维续。司法程式所旨在确保的乃是法院必须根据规则而不能根据特定目的或价值的相对可欲性来进行判决。所有的司法程序规则,即所有旨在保护个人和确保司法公允(impartialityofjustice)的原则,亦都是以下述原则为前提的:个人之间的每一争议或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每一争议,只能通过适用一般性法律进行裁定。这些司法程序规则的目的,在于使一般性法律得以普遍适用;但是在法律刻意将审判交由权力机关自由裁量的场合下,它们却无力保障公允。只有在根据法律进行审判的情形下(这意味着只有在独立的法院具有最终裁定权的场合下)程序性保障才是对自由的保障。
我在这里将主要关注点集中在那种被种种传统制度设定为前提的基本的法律观念上,实是因为在我看来,那种认为遵循司法程序的外部形式就足以维续法治的观念,实是对法治维续的最大威胁。我并不怀疑而希望强调,对法治的信奉与对司法程式的尊重结合起来方能产生作用,二者相依相伴,缺一不可,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效。

前言/序言


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宏大交响:探寻西方政治思想的精髓 图书名称: 现代政治思想经典导读(上)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深入、系统且富有洞察力的视角,探索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政治思想领域最核心、最具影响力的流派与理论。我们聚焦于奠定当代政治图景基石的关键文本,剖析那些塑造了我们理解自由、平等、权威与国家本质的深刻洞见与持续争论。 本书并非简单的思想家罗列,而是一场跨越数个世纪的思想漫步,旨在揭示不同思潮间的内在关联、相互批判以及其在面对时代挑战时的演变轨迹。我们将引导读者穿越洛克、卢梭、密尔等奠基性人物的著作迷宫,直面现代性带来的根本性困境。 第一部分:自由的起源与疆界——古典自由主义的构建 本卷伊始,我们将回溯至英国“光荣革命”前后的思想土壤,详细审视约翰·洛克(John Locke)关于自然权利、生命、自由与财产的理论。我们将深入分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绝对王权的批判,以及其如何为有限政府和代议制民主奠定了无可撼动的哲学基础。这一部分的讨论重点在于“同意”的理论基础——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源于被统治者的默许,而非神授或武力。 随后,我们将转向更具激进色彩的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卢梭对“文明对人性的腐蚀”的深刻反思,特别是其“公意”(General Will)的概念,构成了对洛克个人主义自由观的重大挑战。我们不仅会辨析“公意”的崇高理想性,也会探究其在实践中如何可能导向“强迫人自由”的悖论。通过对比洛克对私有财产的辩护与卢梭对原始平等的赞美,读者将清晰把握古典自由主义内部张力的初现。 本部分的高潮在于对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全面解读。密尔的《论自由》被誉为自由主义的圣经。我们将着重剖析“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即个人自由的唯一限制应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这一原则的严格界定与复杂应用。同时,我们也会探讨密尔在《功利主义》中对边沁功利原则的精妙修正,特别是他对“高等快乐”的强调,以及他如何试图调和个人自由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微妙平衡。读者将在此部分理解,何为“思想的自由市场”,以及为何言论自由被视为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第二部分:效率、平等与国家的角色——功利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兴起 进入十九世纪,工业革命的巨变对既有的政治秩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部分将聚焦于对自由放任主义进行哲学反思的思潮。 我们将详细研读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及其追随者所倡导的早期功利主义。重点分析“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核心命题,如何从一种简单的道德准则演变为国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基本指导方针。我们会批判性地审视其量化幸福和痛苦的尝试,及其可能忽视少数群体利益的潜在风险。 紧接着,我们将深入分析两位改变了世界历史进程的思想家——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本书将避开简单的历史叙事,着重剖析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根基:历史唯物主义、异化劳动理论以及阶级斗争的动力学。我们将探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产阶级社会内在矛盾的精辟揭露,以及对未来“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设想。读者将理解,社会主义思潮并非仅仅是一种经济诉求,而是一种深刻的社会本体论批判。 在对比了功利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路线后,我们转向对国家强制力的理性辩护。我们将探讨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晚期思想中对代议制优点的论证,以及他对于教育在促进公民德性中的关键作用的强调。通过对这些思想的梳理,读者将看到现代国家职能的边界是如何在“保障个人权利”与“促进社会整体福祉”之间不断被拉扯和重塑的。 第三部分:权威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危机——对传统的重估 本书的后半部分将转向对既有政治哲学范式进行挑战和重估的思想家。 我们将考察保守主义思潮的奠基人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洞见。伯克的《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提供了一种对激进变革的深刻警惕。我们将分析他对有机社会、历史传统以及渐进式改革的辩护,理解其核心观点:政治智慧并非抽象推理的结果,而是代代相传的经验结晶。这为理解当代政治中“秩序”与“变迁”的张力提供了重要参照。 最后,我们将触及对现代性核心信念提出挑战的几位关键人物。这部分将探讨这些思想如何预示了二十世纪政治的复杂性——从对精英统治的反思到对民主合理性的质疑。我们将聚焦于探讨社会契约理论在面对大规模工业社会和复杂官僚体系时的局限性,以及思想家们如何尝试在既有的自由主义框架内,寻找新的合法性来源。 总结与展望: 《现代政治思想经典导读(上)》旨在培养读者批判性阅读经典文本的能力,理解思想之间的对话与冲突。本书提供的不仅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一套分析和评估当代政治实践的哲学工具箱。通过对这些宏大叙事的深入剖析,读者将能够以更深刻的洞察力审视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关于民主衰退、自由边界收缩、社会不公加剧等议题,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塑造未来的公共讨论中。本书的结构严谨,论述细致入微,是理解西方政治文明演进脉络的理想入门与进阶读物。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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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我的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精心策划的学术盛宴,每一道菜肴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丰富的历史内涵。作者的选文角度刁钻而又恰到好处,精准地捕捉了西方法律思想发展脉络中的关键节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法治”概念的演变,从古希腊对“公民统治”的朴素理解,到中世纪神学对法律的解读,再到近代主权国家理论下法律的绝对权威,这一系列的转变,如同观看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其中,奥斯丁的“命令说”和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对我来说,就像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察法律的“显微镜”。前者以其鲜明的功利主义色彩,将法律视为统治者的意志,强调国家强制力的作用;后者则试图剥离一切社会、政治、道德的干扰,构建一个纯粹的法律体系,这种对“纯粹性”的追求,既令人赞叹其逻辑的精巧,又让我在实践层面感到一丝疏离。书中的一些论述,尽管年代久远,但其对权力、正义、权利的探讨,至今仍具有振聋发聩的力量。例如,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对国家起源和主权存在的论证,虽然带有其时代的烙印,但对于理解国家与个体之间关系的思考,依旧是现代政治哲学绕不开的基石。整本书就像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等待着有心人去挖掘,去领悟。它不仅仅是法律人的案头必备,对于任何关心社会秩序、人类权利以及国家治理的普通读者,都能从中获得深刻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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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是一次充满智识挑战的阅读体验。它并非那种轻松愉快的消遣读物,而是需要读者沉下心来,仔细咀嚼,反复推敲。我个人尤其喜欢其中对“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理论的深入探讨。洛克对于财产权的论述,将其与生命、自由并列,并将财产权的保障视为政府存在的核心目的,这一观点极大地影响了后世的政治思想和法律实践,至今仍是自由主义的核心论据之一。而卢梭则以其激进的平等主义和“公意”的理念,对私有制和代议制民主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的思想充满了革命性的火花,也为后来的激进民主思潮埋下了伏笔。这种思想上的巨大差异与碰撞,在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感到一种“思想的撞击”,仿佛不同时代的哲学家们在跨越时空进行辩论。我曾一度认为,法律的本质就是规则的集合,但通过阅读这些经典的论述,我才意识到,法律背后承载着更深层次的价值追求和哲学思考。例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虽然主要关注经济,但他对于规则、秩序以及自由市场中个人行为的规范,同样蕴含着深刻的法律哲学意涵。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并非僵化的条文,而是人类文明不断演进的产物,是我们在追求秩序、公正与自由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和实践的智慧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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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简直是一次穿越时空的思想漫游,我仿佛置身于古希腊的广场,聆听苏格拉底关于正义的诘问,又仿佛置身于启蒙时代的沙龙,与洛克、卢梭激烈辩论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的边界。翻开书页,那些古老而又充满智慧的文字,如同熠熠生辉的宝石,一一展现了西方法律思想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我尤其被其中关于自然法与实在法的争论所吸引。自然法的论调,总有一种超越现实的理想光辉,它诉说着正义、道德与普遍原则的永恒追求,仿佛是笼罩在人类社会上空的一层神圣光环。而实在法的坚守者,则以其严谨的逻辑和对既定规则的尊重,构建起我们赖以生存的秩序。这种两股思潮的碰撞与融合,在我看来,构成了法律哲学最核心的张力。书中的选文,无论是柏拉图对理想国中法律的描绘,还是亚里士多德对城邦政治与法律的分析,都如同精心打磨的雕塑,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作者深邃的洞察力。阅读的过程,与其说是学习,不如说是一次与伟大灵魂的对话,他们提出的问题,即使历经千年,依然在我们的当下社会回响,触动着我们对法律的本质、目的以及应然状态的思考。这本书无疑是想要深入理解西方法律文化根源的读者,一份不可多得的宝藏,它不仅仅提供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批判性思维,鼓励我们去质疑、去反思,去构建自己对于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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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重塑。那些来自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哲学家的思想,如同星辰般在我的脑海中闪烁,照亮了我对法律世界的认知盲区。我尤其被书中对于“正义”概念的多维度解析所震撼。从柏拉图理想中的“各司其职”,到亚里士多德关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区分,再到近代功利主义者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追求,每一种对正义的理解,都反映了不同的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尤其是康德对“绝对命令”的论述,他将道德律令置于人类理性的最高地位,认为法律的公正性应当建立在普适的道德原则之上,这种深刻的理性主义精神,对于理解现代人权理念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阅读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哲学不是一门枯燥的学科,而是一场关于人类社会最根本问题的永恒追问。它探讨的,是如何构建一个公平、有序、能够保障个体尊严的社会。书中的一些观点,即便放在今天,依然充满了尖锐的批判性,例如对特权、腐败的隐喻性批判,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所处的现实法律环境。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是历史的回顾,更是对我们当下思考法律问题的有力启迪,它鼓励我们跳出既有的框架,去追寻更深层次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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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阅《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上)》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充满思想碰撞的“思想实验室”。本书精选的文本,跨越了漫长的时间维度,从古希腊的哲学思辨,到近代启蒙运动的法律变革,为我们勾勒出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宏伟图景。我被其中对“权力与约束”关系的探讨深深吸引。洛克关于“有限政府”的论述,强调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并且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这一观点为后来的宪政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则将人民的意志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认为真正的法律是“公意”的体现,任何凌驾于公意之上的权力都是非法的。这种对权力边界的反复追问,贯穿了整本书的始终。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不同学派观点之间张力的呈现,例如霍布斯对国家秩序的绝对强调,与洛克对个体自由的优先保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并非简单的对立,而是法律哲学不断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过程。我从中学习到,理解法律,不仅仅是理解法律条文,更是理解那些支撑这些条文背后深层的哲学理念和社会理想。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它让我们看到,法律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人类在不断探索如何与他人共存、如何构建理想社会的过程中,不断沉淀和升华的智慧。它激励我以更开放、更批判的视角去审视身边的法律现象,去思考我们所追求的“法治”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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