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也。……长毛遂毁门,赵五叔亦走出,见状大惊,而长毛……”
评分“此种乱人,运必弗长,试搜尽《纲鉴易知录》〔11〕,岂见有成者?……特特亦间不无成功者。饭之,亦可也。虽然,耀宗兄!足下切勿自列名,委诸地甲可耳。”
评分“且勿且勿,此种事殊弗宜急,万一竟来,书之未晚。且耀宗兄!尚有一事奉告,此种人之怒,固不可撄,然亦不可太与亲近。昔?逆反时,户贴顺民字样者,间亦无效;贼退后,又窘于官军,故此事须待贼薄芜市时再议。惟尊眷却宜早避,特不必过远耳。”
评分 评分 评分“……当时,此家门者,为赵五叔,性极憨。主人闻长毛来,令逃,则曰:‘主人去,此家虚,我不留守,不将为贼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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