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得提一下这本书的翻译质量,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典范!很多外国文学作品的中文译本,要么是过于直译,生硬晦涩,要么是过度意译,失去了原作的神韵,但这本书的译者显然对两种语言的文化内核都有着极深的理解。他没有简单地转换文字,而是成功地再造了文字。很多原本在原文中需要很长篇幅解释的文化背景或俚语,在这里都被巧妙地用本土化的表达方式替换了,读起来毫无隔阂感,仿佛这就是一位中文母语者写下的散文。特别是对于那些带有特定时代印记的词汇,译者处理得游刃有余,既保留了历史的厚重感,又确保了现代读者的流畅阅读体验。读到某些句子时,我甚至会停下来,默默感叹:“妙啊,这个翻译真是绝了!”这极大地提升了阅读体验,让我这个原本对原著语言不甚熟悉的读者,也能感受到文字背后的力量。
评分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简直是艺术品,封面那种带着淡淡的靛蓝色,配上烫金的字体,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立刻就有一种沉浸在旧时光里的感觉。内页的纸张选得特别考究,米白色,触感温润,阅读的时候几乎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墨香,这在现在这个充斥着电子屏幕的时代,真的是一种难得的享受。我特别喜欢它在排版上下的功夫,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留白恰到好处,既保证了阅读的舒适度,又使得整个版面看起来疏朗有致,一点也不拥挤。这种对细节的极致追求,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书,更像是一个值得收藏的物件。翻开书页,那种油墨散发出的特有的气味,总能勾起我对外婆家老书架的回忆,每次捧读,都像完成了一次精神上的“慢旅行”,让人心绪安定,仿佛所有的喧嚣都被这厚实的书本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
评分这本书在主题探讨上展现出一种超乎寻常的深刻性与普遍性。它看似在讲述某个特定地域或特定年代的故事,但当你剥开表层的背景,你会发现它触及的是人类永恒的困境:关于记忆的不可靠性、时间对个体的消磨,以及个体在面对宏大历史洪流时的无力感与挣扎。作者似乎对“存在”这个问题有着自己独到的洞察,他通过人物的命运揭示了生命中那些无法言说、无法量化的价值。我喜欢它不给读者提供标准答案的做法,而是将那些复杂的哲学命题抛给你,让你带着自己的生活经验去与之对话、去辩论。这本书不是用来“读完”的,而是用来“携带”的,它像一个沉静的伙伴,在你生活的不同阶段,会带给你不同层次的感悟,每一次重读,都会有全新的领悟,这份厚度和广度,是很多时下流行的快餐式阅读无法比拟的。
评分这本书的作者叙事风格简直是太有辨识度了,他那种不动声色的笔触,像是用最细腻的毛笔描绘一幅水墨画,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刻意的煽情,所有的情感都蕴藏在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里,需要读者自己去慢慢品咂,去体会那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韵味。我得承认,初读时我有点不适应这种“慢节奏”,甚至觉得情节推进得有些迟缓,但当我沉下心来,跟随作者的视角走过那些看似琐碎的场景时,我开始理解了,他是在用这种方式,让你真正地“住”进那个故事里,去感受时间的流逝和人物内心的微妙变化。这种克制而深沉的表达,比那些大开大合的叙述更能触动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读完后留下的余味,悠长而绵长,让人久久回味无穷。
评分这本书的内容结构安排,简直像是一个精密的钟表机械,每一个章节的衔接都像是齿轮咬合般严丝合缝,逻辑链条清晰得让人惊叹。作者似乎对整体的布局有着绝对的掌控力,总能在不经意间埋下伏笔,这些伏笔在故事推进到特定节点时,会以一种非常自然、水到渠成的方式被揭示出来,没有丝毫的刻意感或生硬的转折。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时间线上的手法,他时而快进,时而回溯,穿插叙事,但这种跳跃感非但没有造成混乱,反而增加了故事的层次感和悬念感。每一次读完一个部分的结束,我都会忍不住想翻到下一页,急切地想知道这些看似分散的线索最终将汇聚成怎样一幅宏大的图景。这种结构上的精妙设计,让阅读过程充满了探索的乐趣。
评分在《避暑》这篇小说里,何塞·多诺索已经开始表现可以称之为“萦绕脑海的念头”:孜孜以求地探求一些天地与另外一些天地的相互联系,通过一个孩子在避暑期间的体验来表现。这个孩子名叫劳尔,是作品的主人公,他的童年生活是在三个层面上展现出来的。这个孩子活动于与海梅联系产生的神秘、封闭的天地里;海梅也是个孩子,在感情上征服和吸引着劳尔;他拉着劳尔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那是与劳尔家中形成的日常生活完全隔绝的神秘世界。此外,在《避暑》里出现了另外一个主题、也是何塞·多诺索整个文学创作中特有的主题:女佣们的天地。何塞·多诺索笔下的主人公们总是在女佣那里找到新天地。女佣可以提供他们在家中得不到的盟友,或者提供性爱的启蒙(《这个星期天》的主人公就是通过家中女佣获得性启蒙的),这样的启蒙有可能变成花痴(《加冕礼》),一直到毫不掩饰的仇恨(例如《加冕礼》中罗萨里奥与埃利萨太太的关系)。可能恰恰是这篇《避暑》的故事在这部小说集里最能清晰地看到各个不同天地之间的相互联系。
评分何塞·多诺索的名字自他第一部长篇小说《加冕礼》在西班牙再版(1968年)后,就已经被西班牙广大读者所熟知了。加上他最新的长篇小说《淫秽的夜鸟》(1970年)问世,其声名的响亮程度堪与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及吉列尔莫·卡布雷拉·因方特等人比肩,因此他也就加入到了所谓拉丁美洲小说“爆炸”的行列中了。
评分第二,外貌描写切忌公式化、脸谱化。一般情况下,"人如其面"。然而人的内心与外貌并不总是一致的,外表漂亮不一定心灵美,而且,"知人知面不知心"。优秀作品中写的好人外貌不一定都是漂亮、英俊;写的坏人也并不一定都是麻子、瞎子、跛脚。如《牛虻》中的中年牛虻,就是瘸腿,面部丑陋,有刀伤痕。法捷耶夫的《毁灭》中的英雄莱奋生却矮小而背脊稍微弯曲。这都说明,作家即使描写心爱的人物也不是"脸谱化"地一味美化人物,而是严格地尊重生活的真实。在写批判人物时,有时常常以外形美来反衬人物的心灵丑,如《毁灭》中的反面人物美谛克,他风度翩翩,却动摇变节。《红楼梦》中的王熙风美丽俊俏,却心毒手狠。
评分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你来,我热情拥抱。你走,我坦然放手。
评分这次对京东最满意,16本书,本本都有塑封,纸箱包装。
评分当代短篇经典,值得收藏学习
评分人民文学出版社-短经典系列
评分塞依斯·巴拉尔出版社奉献给西班牙读者的这本《避暑》会使大家特别感兴趣,因为它不仅收入了一些陌生的作品(可能连美洲的读者都不曾读过),而且它们是多诺索早期的创作成果。凡是通过阅读《加冕礼》,尤其是《淫秽的夜鸟》而了解多诺索创作的人,如果看到这部短篇小说集一定会感到吃惊,这可能是不无道理的。但是,如果有目的地对何塞·多诺索这些短篇小说和随后的作品加以仔细研究,我们就会承认二者之间有着紧密而宝贵的联系。这恰恰正是本篇序言写作的目的:在何塞·多诺索复杂的文学天地提供的种种可能与本书有限篇幅的局限性之间,建立早期作品与他新作的联系,目的在于避免早期作品被误解为与新作品无关;实际上,恰恰相反,应该把早期作品看成是对一条既令人激动又十分复杂的创作道路的研究,以此成为即将完工的《淫秽的夜鸟》之特殊世界的第一块基石。读者只能通过作者孜孜以求的创作状态才能跟踪他的道路,而正是从本书的短篇小说中,这一状态就开始隐约可见了,因为何塞·多诺索是一位孜孜以求的作家(不是痴迷),他的作品不是描写孜孜以求,而是孜孜以求、连续不断地进行创作。可以说,每位作家都有自己孜孜以求的东西,这很自然会反映到作品中,但何塞·多诺索的情况并非如此,他的作品不是精心制作自己孜孜以求的东西,也不是拿这些东西当情节、做主题或编故事。也许这种情况在早期作品里偶尔有过,但是在新作里,由于作者要给他孜孜以求的东西以唯一主角的优先地位,因此遮蔽了人物和故事情节。于是,在《淫秽的夜鸟》里,这很容易被写成故事的情节内容,给萦绕在脑际的念头提供环境,这本身就是孜孜以求的念头酝酿出来难以摆脱的着迷世界,二者的联系是由纯文学天地内生生灭灭的想像力造就出来的,其模糊性源于它的本性,成为现实、成为自身规律主导的现实。在最近一些讲话中,何塞·多诺索给《淫秽的夜鸟》下了这样的定义:“这是一部结构复杂赛过迷宫,精神混乱胜过疯子的小说,里面的诸多层面,现实、非现实、梦幻、失眠、呓语、幻想、体验过和即将体验的生活,统统搀和在一起,交织在一起,搞不清楚现实是什么,但也不是那种‘社会现实主义’里的现实——我认为社会现实主义只是幻想文学中的一个小分支——,而是想象和创造出另有个性的可能现实。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我只想看看萦绕在脑海中的念头、主题思想、紧密相连的或互不相干的记忆有无可能写成小说。就是把一个精神分裂者的世界写成小说,把最随心所欲的一切当成绝对的真实来写:写出三十八种或者八十种可能的实体来。”
评分所谓常识,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应该是指那些能够不证自明,可以不言而喻,直至众所周知,最终心领神会的日常观念。这里有一个稍微悖论的地方,因为从观念的本体论意义而言,它是一个学习与接受的过程,我们只能从日常的成长中习得观念,观念无法彰显自身。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任何观念都有一个从真理逐渐日常化的过程,真理普及越多,观念就变成了常识。按照古希腊哲学的说法,隐微的真理只由少数哲人才能掌握,只有常识——他们通常称之为“意见”——支撑起我们的日常生活。 之所以做了这样的区分,是因为在本书中,他称之为“常识”的观念,指的是那些观念需要普及,但是恰恰还没有达到一种普遍的认知状态。现代以来,随着学科化与专业化的各种区分,观念逐渐成为了各自专业领域沟通的接头暗号,对外人而言,这些观念是已经超越了常识的界限。而“国家的常识”意味着我们我们生活在一个人际关系的社会中,我们生活在某种统治之下,我们需要了解某些共同领域生活的规则,这是构建我们美好生活的基础。常识的解读告诉我们,你理解了一个词汇,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懂了这个词汇的含义。常识帮助我们理解,引发我们探究的兴趣,提升我们的认识,融洽我们的沟通语境,构建我们想象的共同体,捕捉真理的影子。就如同罗斯金在点评俄罗斯为何最终走到了一条威权主义道路一样,他说我们必须学习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能是自然发生的,但它不能自然地理解。”我们需要通过学习市场经济的常识,才能认识那支看不见的手。这种理解是建立在常识上基础上的深入而专业的理解。 从常识中读懂国家,这就意味着你能从其他国家的发展中看到了自己国家的影子。尽管囿于民主制的主题,我们无法得知罗斯金是如何解读中国的,但是在这些国家的解读中,尤其是对俄罗斯的解析中,中国的影子跃然纸上。这倒不是说罗斯金在暗示这什么,只是说这些国家的历史或多或少都能给人一种借鉴。尤其是俄罗斯的发展,不仅仅是意识形态,还是威权政治体制,乃至现如今,陷入的各种困境都与中国的现状如出一辙。但是未来的发展如何,在这种“文化绝望的政治”中,在市民社会的缺席中,在意识形态幻觉的洪流中,是走向深渊,还是走向民主,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就是在本书的结语部分中提到的一个学习常识很重要的教训:无论是我们的国家,还是作为市民的我们与其他国家的人们都没有太多的区别,当你比较政治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国家体系包括进来,“我们通过研究结果,学习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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