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是一部關於唐代西州官吏的“工具書”,更是一部能夠引發讀者深入思考的曆史研究著作。作者在編年考證的基礎上,大膽地提齣瞭許多新的觀點和見解。例如,他對於西州官吏的選拔機製,以及這些官吏在維係邊疆穩定、促進民族融閤中所扮演的角色,都進行瞭獨到的分析。他指齣,唐朝在西州的官吏設置,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戰略需要,不斷進行調整和優化。書中對一些任職時間較長、對當地産生深遠影響的官員,進行瞭深入的人物畫像,分析瞭他們的政治纔能、行政手段,以及在處理民族關係、發展地方經濟方麵的貢獻。這種“點”的深入研究,與“綫”的編年梳理相結閤,使得本書在宏觀與微觀層麵都展現齣極高的學術價值。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唐朝的邊疆政策,特彆是對西州的管治,有瞭更加立體和深刻的認識。
評分作為一名對唐代地方史誌研究有濃厚興趣的業餘愛好者,我一直渴望找到一部能夠係統梳理西州官吏體係的著作,而《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的齣現,無疑滿足瞭我的這一期待。作者的考證工作之細緻,超乎我的想象。對於每一個官職,每一個官員,他都力求窮盡史料,從最細微之處挖掘信息。例如,在考證一位名叫“XX”的官員時,作者不僅列齣瞭他的曆任官職和任職時間,還通過分析其墓誌銘中的記載,推斷齣瞭他的籍貫、傢庭背景,甚至可能的生活方式。這種對細節的極緻追求,使得本書的資料性非常強,對於有誌於從事相關研究的學者來說,無疑是一份極其寶貴的財富。更難能可貴的是,作者在梳理史料的同時,並沒有忽略對這些官吏所處時代背景的描述,使得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他們的作為和影響力。
評分不得不說,這本書的研究視角非常新穎。作者在編年考證的基礎上,融入瞭對社會史、文化史的考量,使得對西州官吏的研究不再僅僅停留在政治層麵。他著重分析瞭這些官吏在推動當地經濟發展、促進文化交流、以及維護社會秩序方麵的作用。例如,他會探討某位官員如何通過修建水利設施,促進瞭農業生産;或者某位官員如何積極引進中原文化,豐富瞭當地的文化生活。這種將個體官吏置於更廣闊的社會經濟文化語境中進行考察的方法,使得本書的研究更具深度和廣度。而且,作者在論述過程中,引用的史料非常豐富,既有官方的史書,也有大量的齣土文獻,體現瞭其紮實的學術功底。這本書不僅為我提供瞭關於唐代西州官吏的知識,更啓發瞭我對曆史研究的多元化思考。
評分這本書的齣現,無疑填補瞭史學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空白。長期以來,關於唐朝西州官吏的研究,盡管有零星的文獻和一些零散的考證,但始終未能形成一個係統、完整的梳理。這本書的作者,憑藉其深厚的學術功底和嚴謹的研究態度,對史料進行瞭地毯式的搜集和辨析,從浩如煙海的史籍、碑刻、墓誌等文獻中,發掘齣大量關於西州曆代官吏的資料。這些資料被細緻地分類、考訂,並以編年的形式呈現,使得我們能夠清晰地看到西州官僚體係的演變脈絡。不僅僅是簡單的列舉姓名和職務,書中更深入地探討瞭這些官吏的任免、升遷、籍貫、傢族背景,甚至他們的政績和影響。這種細緻入微的考證,對於理解唐代邊疆地區的治理模式、民族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都提供瞭極其寶貴的第一手資料。作為一名對唐史頗感興趣的讀者,我常常因為史料的匱乏而感到睏惑,而這本書的齣版,則像是一盞明燈,照亮瞭我探索西州曆史的道路。其嚴謹的治學精神,足以令後來者藉鑒和學習。
評分初次翻閱這本《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就被其厚重的體例和紮實的內容所震撼。作者並非僅僅滿足於將史料羅列,而是以一種抽絲剝繭的智慧,將散落在不同史書中的碎片化信息,巧妙地編織成一幅生動的曆史畫捲。他對於史料真僞的辨析,尤其令人印象深刻,對於一些存在爭議的人物和事件,作者總能引經據典,層層剖析,給齣令人信服的結論。比如,在考證某位官員的任職時間時,他會引用多份不同的史料,對比其記載的異同,並結閤當時的政治背景和地方行政建製,最終確定一個最為準確的年份。這種嚴謹的治學方法,不僅保證瞭本書內容的可靠性,也為我們提供瞭一個學習曆史考證方法的絕佳範本。而且,作者並沒有將研究局限於官吏本身,而是將其置於更廣闊的曆史語境中,探討瞭官吏的任職如何影響瞭西州的社會經濟、文化交流乃至於民族關係。書中對於一些次要人物的考證,同樣一絲不苟,展現瞭作者對史料的尊重和對曆史真相的追求。
評分行下守的原則,此處可以稱做“行”的散官,隻有朝議郎和承議郎,這兩件文書中的“給事郎行丞元泰”,散官都為“給事郎”,估計兩件文書時間相近,因此,兩件文書中“方”的散官也應相同)。
評分行下守的原則,此處可以稱做“行”的散官,隻有朝議郎和承議郎,這兩件文書中的“給事郎行丞元泰”,散官都為“給事郎”,估計兩件文書時間相近,因此,兩件文書中“方”的散官也應相同)。
評分行下守的原則,此處可以稱做“行”的散官,隻有朝議郎和承議郎,這兩件文書中的“給事郎行丞元泰”,散官都為“給事郎”,估計兩件文書時間相近,因此,兩件文書中“方”的散官也應相同)。
評分秦漢以來中央集權官僚體製高度發展,官僚隊伍成為封建國傢的重要組成部分,官僚問題也成為史學研究的重點對象。然而,由於封建史傢多以紀傳體記史,達官貴人充盈史籍,地方卑官罕有記載,因此,造成中央官吏研究興旺蓬勃,而地方官吏研究卻相當薄弱的局麵,這個問題在中古史研究領域尤其嚴重。唐西州官吏研究卻得天獨厚。一個世紀以來,吐魯番齣土瞭幾韆件唐代原始官府文書,披露瞭大量有關官府官吏的信息,為研究當地官吏問題提供瞭第一手寶貴資料,使我們研究西州官吏不僅成為必須,而且成為可能。本課題即以這些齣土文書為主,兼采石刻墓誌、敦煌文書、傳世史籍,對唐西州官吏進行全麵、係統的研究考證。
評分這兩件文書中還有“給事郎行丞元泰”,其職官為高昌縣丞,散官為給事郎(“車牛處置”文書中“給事郎”後所缺字當為“行”字)。“車牛處置”文書第8行記時間在垂拱三年四月,“人考入狀”文書缺紀年,根據兩件文書中元泰散官相同推測,兩件文書時間應該相近。
評分這兩件文書中還有“給事郎行丞元泰”,其職官為高昌縣丞,散官為給事郎(“車牛處置”文書中“給事郎”後所缺字當為“行”字)。“車牛處置”文書第8行記時間在垂拱三年四月,“人考入狀”文書缺紀年,根據兩件文書中元泰散官相同推測,兩件文書時間應該相近。
評分行下守的原則,此處可以稱做“行”的散官,隻有朝議郎和承議郎,這兩件文書中的“給事郎行丞元泰”,散官都為“給事郎”,估計兩件文書時間相近,因此,兩件文書中“方”的散官也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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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這兩件文書中還有“給事郎行丞元泰”,其職官為高昌縣丞,散官為給事郎(“車牛處置”文書中“給事郎”後所缺字當為“行”字)。“車牛處置”文書第8行記時間在垂拱三年四月,“人考入狀”文書缺紀年,根據兩件文書中元泰散官相同推測,兩件文書時間應該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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