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评分(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评分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评分第六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评分英汉法律互译:理论与实践 学习翻译的好教材!
评分物美价廉,非常满意。
评分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评分搞活动时候买的,看着很不错,用来学习学习。具体内容还得等待看看。
评分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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