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撰寫曆經五年時間,基於近韆篇該領域中外文獻及國際經驗的係統研究,以及豐富的本土實踐,嘔心創作真正適閤中國的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傷害專業指南,還給中國兒童健康快樂成長的權利。
作者龍迪,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心理健康重點實驗室教授,保護兒童及傢庭研究服務中心主任。在兒童性侵犯領域一綫潛心工作多年,擁有豐富的本土經驗和對中國兒童、對苦難的慈悲關懷。
本書由多傢專業機構、多領域專業人士聯閤導讀:
宋文珍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副主任
傅小蘭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 所長
趙旭東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 副理事長
陳雪梅 聯閤國兒童基金會 兒童保護專員
郭瑞香 聯閤國婦女署 項目協調員
喬東平 北京師範大學 教授
劉文利 北京師範大學 教授
蔔衛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 研究員
佟麗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主任
馬麗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 教授
本書擁有強大的專業顧問團隊,他們均為香港心理學會注冊臨床心理學傢或香港資深注冊社工。他們在本書的撰寫過程中提供瞭香港地區兒童保護工作先進的理念與經驗。
這是一部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專業工具書。作者基於豐富的研究文獻、國際經驗和本土實踐,以兒童權利和性彆公正為框架,破解關於兒童性侵犯的社會迷思,從預防、製止和專業支援服務三個方麵,係統、深入探討設計和落實多部門跨專業工作機製的專業理念和實務工作技巧。專業助人者(社工、心理谘詢師)、兒童保護工作者、律師、警察、檢察官、法官、學校老師、醫生等兒童權利相關責任人都可從本書中得到保護兒童免受暴力傷害的專業指引。
龍迪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心理健康重點實驗室教授、保護兒童及傢庭研究服務中心主任。中國醫科大學醫學學士、碩士,香港中文大學博士。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谘詢心理學專業注冊督導、危機乾預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心理治療與心理谘詢專業委員會委員、傢庭治療學組理事。已齣版《性之恥,還是傷之痛》(2007)、《迴傢之路》(2014)等專著。榮獲全國女科技工作者社會服務奬(2016)、香港中文大學“傑齣校友奬”(2013)、香港中文大學青年學術奬(2007)。
這部基於豐富文獻和實踐經驗的專著,係統介紹瞭如何科學理性地認識兒童性侵犯,如何準確、得當地預防和處置兒童性侵犯,相信這部專業指南能夠積極兒童保護工作者專業能力提升,把最後一公裏的兒童保護專業服務精準、及時地遞送到每個中國兒童和傢庭。
——宋文珍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成人社會應該采取切實可行的行動,終止兒童性侵犯,還兒童 快樂成長的權利”決不應隻是一句口號,而要成為國傢必須實現的目標。我欣慰地看到,這部專業指南將為我國實現這一目標提供專業指引!
——傅小蘭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所長,中國科學院大學心理學係主任,中國心理學會候任理事長、秘書長
綜閤方式兒童性侵犯無論是體係建設還是服務提供還處於起步階段,都存在著不少空白。本書為如何係統地彌補這些空白立通瞭專業理念和實務技術的指引。
——陳雪梅
聯閤國兒童基金會駐中國辦事處 兒童保護專員
這部專業指南,是一部基於豐富文獻和實踐經驗而有係統地介紹兒童性侵犯問題的專著。它全麵科學;強調重在預防,將工作重點提前;兒童利益壓倒一切,打破“沉默文化”;實用、可操作的社會化及人性化服務。
——趙旭東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副理事長 暨心理治療與心理谘詢專委會主任委員
從兒童保護的視角來看,兒童的安全是首要的,防治兒童虐待是國際社會兒童保護的核心。本書體現瞭國際經驗與本土實踐的結閤,是一本十分專業的防治兒童虐待的工具書。它的齣版必將有助於喚起我國社會各界對兒童性侵犯問題的更多關注,促進國傢和社會為兒童及其傢庭提供更有效的專業支援服務,進一步強化成人的保護責任及行動力。
——喬東平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
這部著作傾注瞭龍迪老師對兒童權利的高度關注,對受性侵犯兒童的慈悲之心,還有強烈的專業責任感,是國內全麵、深入論述預防兒童性侵犯和專業支援服務的著作,是一本難得的好書。相信這部專業指南一定會成為廣大教師、父母、兒童工作領域的專業人員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專業指引。
——劉文利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博士生導師,北京師範大學兒童性教育課題負責人
本書以翔實的文獻和作者的親身實踐為基礎,從理論到實踐,以兒童權利為本和社會性彆敏感的視角,運用保護與賦權並舉的思路,為讀者提供瞭充分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應對技巧。本書倡導性彆平等和尊重 兒童權利,著力促進建立平等、尊重、多元、包容和非暴力的社會共識和價值觀,著力消除針對兒童,尤其是針對女童的暴力傷害,特彆是性侵犯。
——郭瑞香
聯閤國婦女署 項目協調員
龍迪教授專注研究兒童性侵問題多年,是中國研究這一問題屈指可數的專傢。相信這本專業指南將為辦理兒童性侵案件提供務實有效的指導。所以,真誠嚮大傢推薦。
——佟麗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
不僅是心理谘詢的專業人員,所有兒童工作者都應 該讀讀這本書,因為有一個兒童被侵犯,我們的社會就應該給予治愈,兒童保護機製就應該得到審視和重建。龍迪使用“專業支援服務”代替慣常使用的“專業乾預”代錶著一種話語轉嚮,終於在這裏,兒童成為被支援的主體,而不是強力乾預的對象。這本書還提醒我們,每個人的想法和行為都可能 成為侵犯者的“幫凶”,但我們每個人也有可能成為兒童的保護者。
——蔔衛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
一如既往,龍迪教授以她跨專業的敏銳眼光,深厚的學術根基,流暢的文字,深入淺齣地探討我國預防和乾預兒童性侵犯的現況及其運行機製。這本書是全社會關心兒童福祉、維護兒童權益人士的必讀指南。
——馬麗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教授 美國婚姻及傢庭治療協會臨床院士、專業督導
第一篇認識兒童性侵犯
第一章什麼是“兒童性侵犯”002
第二章迷思與事實011
第三章負麵影響:受害兒童及成年幸存者021
第四章負麵影響:受害傢庭076
第五章促使兒童性侵犯發生的風險機製091
第六章披露與識彆109
第二篇預防兒童性侵犯
第七章製定預防策略130
第八章預防措施:麵嚮兒童的預防教育147
第九章預防措施:麵嚮成人的預防教育158
第十章預防措施:機構製度層麵的情境預防184
第三篇專業支援服務
第十一章初步詢問204
第十二章即時響應219
第十三章聯閤調查230
第十四章跟進服務242
第十五章心理支援服務257
第四篇認識性侵犯兒童者
第十六章認識性侵犯兒童者304
附錄一中國政府簽署並承諾與保護兒童權利相關的國際共識及行動322
附錄二關於保護兒童免遭性侵犯的中國法律法規和政策325
附錄三全麵性教育課程相關內容356
後記360
第一篇
認識兒童性侵犯
近年來,兒童性侵犯現象藉助媒體報道在中國社會逐漸浮齣水麵。 然而,人們對於兒童性侵犯現象的認識卻不一定準確。 例如,兒童性侵犯“一定會造成身體傷害”“沒有身體證據,就不可能發生性侵犯”“如果兒童拒絕或反抗,性侵犯就不會發生”“性侵犯造成的傷害主要是處女膜的損壞”“男孩不可能受到性侵犯”“侵犯者主要是陌生人”……這些誤解很容易演化成責備受害者的公眾態度和專業話語,不利於有效地防治兒童性侵犯。在本篇,我們將以權威文獻為依據,從定義、迷思與事實、負麵影響、風險機製、披露與識彆五個方麵,協助讀者深入、係統地認識兒童性侵犯現象,作為“預防兒童性侵犯”和“專業支援服務”的知識基礎。
第一章
什麼是“兒童性侵犯”
“兒童性侵犯”的定義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社會建構。不同國傢、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對於“兒童性侵犯”的界定有所不同,並隨當地的社會規範和公眾意識而改變。 自20世紀70年代美國女性主義運動讓“兒童性侵犯”現象浮齣水麵以來, 全球40多年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研究和實踐錶明,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當有權勢的一方以性的方式操控、利用兒童的身體來滿足一己之需時,即使沒有造成明顯的身體損傷,兒童也將會在兩人之間的秘密關係中受到極大的心理傷害。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及發展的所有性活動都屬於兒童性侵犯行為。
第一節 定 義
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通常會涉及兒童性侵犯的“法律定義”和“工作定義”。兩種定義用途不同。
一、法律定義
法律定義,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針對兒童),包括強奸、猥褻,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組織 / 強迫兒童賣淫,以及嚮兒童傳播淫穢物品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 / 發展的行為。詳見本書附錄二。
司法部門以法律定義作為定罪標準,衡量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及犯罪程度。因此,從法律層麵界定兒童性侵犯行為,要非常清楚地界定犯罪行為,以便量刑定罪,並平衡考慮保護犯罪嫌疑人應有的基本人權。
二、工作定義
工作定義,是從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傷害的角度來界定性侵犯兒童的行為,其範圍不僅包括《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還包括《刑法》中沒有規定但是侵 犯兒童權利、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及發展、與性有關的行為。
工作定義主要用於專業人員辨識兒童性侵犯現象,從而確定預防和專業支援服務的工作範圍和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研究範疇。
兒童保護部門和社會服務部門需要根據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進行服務需求評估,包括:需要阻止哪些性行為的發生,纔能避免危害兒童身心健康與發展?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是否需要專業支援服務?需要怎樣的服務?何時需要?…… 專業人員將根據評估結果提供相應的專業服務。
本書關注的重點是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有關兒童性侵犯的中國法律定義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參閱本書附錄二。
三、權威工作定義的解讀
下麵,我們選取三個有代錶性的權威工作定義,解讀其中的核心含義,從而提齣本書使用的工作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是:
使尚未發育成熟的兒童參與其不能完全理解,或無法錶達知情同意,或違反法律,或觸犯社會禁忌的性活動。對兒童進行性侵犯的人可能是成人,也可能是年齡較大或相對比較成熟的其他兒童;他們相對於受害者在責任、義務或能力方麵處於優勢地位(Kung EG et al., 2002; WHO, 2014)。
該定義試圖概括世界各地的兒童性侵犯現象,因而沒有規定性侵犯的具體行為,但著重強調,兒童性侵犯的核心是濫用權力差異侵犯兒童權利。
香港社會福利署提齣的“兒童性侵犯”工作定義類似 WHO 所提齣的定義。所不同的是,前者對侵犯者的身份和性侵犯的行為方式有比較具體的說明,即:
牽涉兒童的非法性活動(例如強奸、口交),或兒童不能做齣知情同意的性活動,包括直接或間接對兒童做齣性方麵的利用或侵犯(例如 製作色情物品)。性侵犯可能發生在傢中或其他地方,侵犯者可能是兒童的父母、照顧者、其他成人甚至其他兒童,侵犯行為可以個彆或有組織的方式進行。性侵犯包括以奬賞或其他方式引誘兒童加以侵犯,侵犯者可能是兒童認識的人或是陌生人(香港社會福利署,2015)。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4 年頒布的《兒童暴力傷害預防與處置工作指引》把“兒童性侵犯”定義為:
既包括違反兒童的意誌強行對其實施性行為,也包括在兒童不知情或者沒有達到性自主的年齡、不具備理解能力的情況下對其實施與性有關的行為……可以是《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也可以是《刑法》沒有規定但是侵害兒童性權利、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為,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男童被猥褻、女童自願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受到傷害的情形等。
該定義還具體說明瞭針對兒童的性犯罪行為“主要包括強奸、猥褻,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組織、強迫兒童賣淫以及嚮兒童傳播淫穢物品等危害兒童 身心健康的行為(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2014)”。
該定義與 WHO 定義一緻的部分是,把“兒童無法錶達知情同意”放在首位,特彆強調兒童性侵犯“也可以包括《刑法》沒有規定但是侵害兒童性權利、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為”,體現瞭我們國傢的社會進步——以兒童權利為基礎來定義“兒童性侵犯”。依據這樣的定義來開展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可以使更大範圍的兒童享受到製度保護。
然而,該定義在界定性侵犯的具體行為時,比較多地使用法律定性的詞匯,不太適閤用於教育公眾識彆兒童性侵犯的具體行為,也有可能使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感到被標簽化、汙名化,從而增加他們的恥辱感。為此,本書綜閤上述權威定義的精髓,並結閤國際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研究文獻,提齣以下工作定義。
四、本書的工作定義
(一)工作定義
兒童性侵犯是指成人,或較年長的兒童,或雖然年幼但有權勢的兒童,通過武力、哄騙、討好、物質利誘或其他方式,與另一名兒童捲入對方不能做齣知情同意的性活動或性交往。侵犯者利用兒童作為性工具,滿足自己的性需要或其他需要。侵犯者可能是兒童熟悉、信任的人,甚至就是傢人,也可能是陌生人。
根據《聯閤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指18 歲以下的任何人,包括人們平常所說的“兒童”和“青少年”。這意味著 18 歲以下的任何人都需要成人提供保護。“性活動或性交往”包括身體接觸的性行為、非身體接觸的性行為,以及通 過互聯網進行的性交往或性活動。
身體接觸的性侵犯行為包括:
觸摸 / 親吻兒童的隱私部位,無論是在衣服裏,還是在衣服外,都屬於性侵犯行為。“隱私部位”是指內褲、背心遮蓋的身體部位,特彆是生殖器(女孩的會陰,男孩的陰莖或睾丸)、肛門、乳房等處。
讓兒童觸摸彆人的隱私部位。
與兒童玩性遊戲(比如“脫褲子”)。
把物品或手指、舌頭、陰莖等放入兒童的會陰、陰道、口腔、肛門等。
強迫兒童與動物進行性活動。
……
非身體接觸的性侵犯行為包括:
嚮兒童暴露生殖器;
要求兒童暴露生殖器;
鼓動或強迫兒童自慰,或觀看彆人自慰;
鼓動兒童露體,或做性動作;
鼓動兒童做齣性行為;
讓兒童與彆人性交往;
引誘或強迫兒童觀看或製作色情圖片、書刊或影像;
給兒童拍裸體照,或做齣有性含義的體態;
引誘或強迫兒童觀看成人的性活動(在現場或用科技手段);
在兒童不知情的情況下,偷看兒童洗澡、上廁所、換衣服。
……
互聯網性交往或性活動,是一種隨著互聯網發展而齣現的性侵犯新形式,是指通過互聯網對兒童進行非身體接觸的性侵犯,或與兒童建立信任關係,從而在綫下實施性侵犯的行為(Mitchell et al., 2005 ; Ong, 2005),包括:
嚮兒童傳遞色情圖片和影像;
在綫對兒童進行性誘惑;
要求兒童在鏡頭前脫衣服、露體、做齣不雅動作,或者把這些過程攝錄下來,製作色情圖片和影像,保留或在網上傳播;
利用兒童的色情圖片和影像威脅兒童外齣見麵,強迫兒童發生性行為,或做齣其他的性剝削行為。
……
(二)性侵犯行為的共通特點
1. 兒童性侵犯發生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其本質是侵犯兒童權利、危害公共健康的暴力行為,甚至是暴力犯罪;
2.兒童性侵犯所造成的傷害,本質上是一種心理傷害,而不是父權社會規定的處女膜損壞,也不一定有看得見的身體損傷。
(三)用詞說明
本書全書使用“性侵犯”一詞,而不是“性虐待”“性侵害”或“性傷害”,目的是避免使用“虐待”或“侵害”等字眼讓人們誤以為“隻有造成看得見的身體損傷(包括處女膜破損)的性行為纔算性侵犯”。研究錶明,大多數受到性侵犯的兒童並沒有身體損傷,甚至沒有身體錶徵。“性侵犯”一詞強調:不要忽視性侵犯造成的傷害本質上是侵犯兒童權利而造成無形的心理傷害,從而使那些 遭受性侵犯的男孩和處女膜沒有破損的女孩能夠及時得到法律保護和專業支援服務。
另外,本書工作定義使用日常用語來具體描述兒童性侵犯的種種行為,目的 是幫助任何人(包括兒童)容易準確地識彆、描述性侵犯行為,方便(兒童本人)披露、(第三方)揭發和舉報兒童性侵犯事件。
一段曆史,無盡感激,一份責任
龍迪
這部專業指南是許多人共同努力多年的結果,它承載著一段曆史、無盡感激和一份責任,為的是還給中國兒童健康快樂成長的權利!
一段曆史
2001年,我在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馬麗莊教授的指導下,把“兒童性侵犯”作為博士論文的研究課題。
2003年,我循著新聞綫索,隻身走進北方一個小村莊。那裏有六名女孩從小學二年級到五年級在學校遭受班主任老師性侵犯。傢長們偶然知情,立即聯閤報案。當地警方立即拘捕嫌疑人並展開刑事調查。不過,由於那時我們國傢尚未建立多部門跨專業協作兒童保護機製和服務體係,工作人員在處理兒童性侵犯案件過程中,缺乏保護兒童安全和保障兒童權益最大化的專業意識和專業能力,導緻傢長在周圍人指指點點的貞潔恥感文化中,把主要精力用在打官司、爭賠償,而當地教育部門則把主要精力用在說服傢長放棄賠償……
六名女孩夾在這些本應保護和照顧她們的成人之間權力抗衡中,得不到療愈創傷所必需的成人保護和支持,還受到再度傷害。最終,傢長和教育部門在賠償額度上各讓一步,打算翻過持續一年緊張備戰的一頁,可六名女孩療愈創傷的需要卻無人關顧。
2005年,我完成博士論文後迴到北京尋找項目資助,希望培訓當地專業人員為六名女孩及其傢庭提供療愈創傷的專業服務。樂施會鍾麗珊女士欣然與我一同走訪並瞭解六名女孩及其傢長的服務需求。他們都希望“不提那事”“開始新的生活”“需要時再找你們幫忙”。我們隻能尊重傢庭的決定!不過,我和麗珊則在這個過程中形成閤作共識:通過項目閤作,提升國內多部門專業人員的服務能力,為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提供有效的專業支援服務,盡我們同為中國人的一份責任。
2007年,我們啓動第一個閤作項目,希望通過對當地相關部門進行乾預能力建設,並建立一站式兒童性侵犯乾預機製試點,為受性侵犯的兒童及其傢庭提供支援服務。然而,我們在培訓中卻發現,參訓者盡管錶現齣極大的興趣和需求,但他們對兒童性侵犯現象和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所知甚少,不太可能經過短期培訓就有能力提供有效的專業支援服務。那時,整個社會普遍缺乏對保護兒童免受暴力傷害(包括兒童性侵犯)的基本認識,專業乾預能力建設可能需要更長時間。於是,我們決定先寫一部內容翔實、有據可依、可讀性強的中文專業指南,再配閤傢長讀本和兒童讀本,提高後續專業乾預能力建設的效率。專業指南的讀者來自保護兒童的相關部門,包括民政、婦聯、教育、公安、司法、醫療、共青團等。
2008年汶川地震,我受命擔任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北川中學心理援助工作站(安心團隊)站長。在此後四年多的日子裏,我全身心帶領團隊與北川苦難同行,無力接受麗珊多次發齣的立項邀請。直到 2012年年底,我們第二個閤作項目“防治兒童性侵犯乾預手冊製作與倡導”正式立項。這部專業指南就是這個項目的成果之一。
無盡感激
本書的完成得益於許多人的貢獻!除瞭我的傢人和朋友,我要衷心感謝那些對本書麵世做齣直接貢獻的朋友們。
首先,衷心感謝樂施會提供項目資助。十年來,項目主管鍾麗珊女士對我的專業態度和能力的不懈信任和支持,鼓勵我在探索防治兒童性侵犯中前行。項目官員鄧曉敏小姐的體諒和支持,是我完成寫作時不可少的助力。
衷心感謝宋文珍主任、傅小蘭所長、趙旭東教授、喬東平教授、劉文利教授、佟麗華主任、陳雪梅女士、郭瑞香女士、蔔衛研究員、馬麗莊教授!他們在繁忙的工作中抽暇通讀書稿,從不同的工作領域/專業角度指引讀者善用這部專業指南,給我極大的鼓舞!劉文利教授還接受我的邀請,在附錄三介紹“全麵性教育課程相關內容”供讀者參考。
衷心感謝香港特區政府資深社工張林淑儀女士和四位資深臨床心理學傢林玉葉博士、馬綺文博士、徐佩宏博士、尤卓慧女士,還有香港明愛傢庭服務高級督導主任陳美霞女士。他們作為項目專業顧問,從始至終慷慨地貢獻處理虐兒事件的專業經驗,提供相關資料和部分參考文獻,並不厭其煩地多次審核書稿,對每個章節都提供非常細緻的修改意見,對我是極大的支持。特彆是張林淑儀女士撰寫本書初步詢問、即時響應、聯閤調查、跟進服務四章初稿,徐佩宏博士非常仔細地修改我根據他講課內容撰寫的“性侵犯兒童者”一章初稿,彌補瞭我的專業領域限製,使讀者有機會全麵瞭解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馬綺文博士無數次通過Skype和郵件即時迴應我在寫作本書第三章、第四章、第十五章時遇到的睏難和疑惑,並多次修改文稿;林玉葉博士在我還不清楚第三章寫作方嚮時利用假期撰寫提綱,並為第六章寫作提供她的研究論文並提供修改意見,使讀者有機會藉助書中有限的中文去理解錯綜復雜的心理創傷現象和治療服務需求。早在20世紀90年代,陳美霞女士就在香港明愛開展預防兒童性侵犯工作。她是最早鼓勵我在內地開展防治兒童性侵犯工作的專業人士。她不厭其詳地為本書第五章和預防篇提供修改意見,還慷慨地贈送香港明愛製作的有關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全部資料。
衷心感謝鍾麗珊女士為本書撰寫前言和附錄一,用寥寥筆墨勾勒齣國際視野和中國視野中的兒童性侵犯現象、本書梗概,以及中國政府簽署並承諾保護兒童權利相關國際共識及行動。張雪梅女士(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用心編寫“關於保護兒童免遭性侵害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詳見本書附錄二)。相信這些篇章會幫助讀者更全麵地理解中國開展專業服務的國際背景和國傢行動。
衷心感謝我的博士生導師、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馬麗莊教授和我的師妹、復旦大學社會工作係徐文艷老師撥冗通讀書稿並提齣修改意見,感謝中華女子學院焦健老師為本書第五章提供修改意見。
衷心感謝耿曰美碩士作為項目助理所提供的所有行政支援,她和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博士研究生唐譚同學一起協助查閱豐富的參考文獻,纔有瞭讀者眼前這部專業指南所體現的研究基礎。
衷心感謝張健老師(中華女子學院)、吳穎(《父母必讀》編輯)、謝倩(上海社工)、張冉老師(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張偉偉(公益律師)、呂孝權(公益律師)、賈國鵬(北京理工大學心理谘詢師)、麯小軍(北大附中心理谘詢師)、李楠(心理谘詢師)、張雪(心理谘詢師)、張莉(中科院心理所應用發展部主任)、姬利敏(中科院心理所項目助理)等朋友在項目初期踴躍參與項目研討,貢獻他們的智慧和熱忱。
受邀參與國內多部門、多機構保護兒童免受暴力傷害的相關工作經曆,使我不斷更新本書目標讀者的需求定位和本書內容。這些部門 /機構包括: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辦公室、全國婦聯、教育部、公安部、最高檢、民政部、團中央、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國兒童發展中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聯閤國兒童基金會、聯閤國婦女署、農傢女、深圳市春風應激乾預服務中心、北京市紅楓婦女心理谘詢服務中心、CCTV、鳳凰網、鳳凰公益女童保護等。衷心感謝!
衷心感謝化學工業齣版社張曼女士和龔風光先生,在防治兒童性侵犯尚未在國內得到廣泛關注之時,就欣然與我們同行數載,力求使文本精美、實用,讓讀者在關注兒童性侵犯這個沉重話題的過程中不那麼沉重。
一份責任
在完成《專業指南》《傢長指南》和《兒童指南》的過程中,我和許多同行者共同見證瞭保護兒童免受暴力傷害的專業共識正在中國變成國傢行動和轉變公眾意識的社會行動,我本人也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參與到影響國傢相關政策法規的行列中。在我看來,中國各部門的專業人員都有責任參與到改變中國兒童遭受暴力傷害的行動中。在這方麵,我們需要嚮國外先行者學習!
美國女性主義精神科醫生茱蒂絲·赫曼(Judith Lewis Herman, 醫學博士)是哈佛大學醫學院精神病學臨床教授和劍橋醫院“暴力受害者項目”培訓部主任。她在25年前齣版的代錶作“Trauma and recovery”(Herman, 1992/ 1997)一書,呈現瞭遭受性暴力和傢庭暴力受害者療愈心理創傷的二十年研究成果和臨床經驗,被《紐約時報》譽為“自弗洛伊德以來最重要的精神醫學著作之一”。
這部開創性著作告誡我們:心理創傷,是人際暴力壓迫造成的災難性影響,不僅是個人心理現象,更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促進遭受暴力傷害的受害者療愈心理創傷,不僅是專業行動,更是保護人權的社會行動,正在召喚全社會都來關注受壓迫者的生活經驗,從而邁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實步伐。
為此,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需要具備專業能力,去協助受害者說齣曾經無法言說的生命經驗,因為“記起並談論 /說齣(tell)暴行的真相,既是恢復社會秩序的前提,也是療愈受害人的先決條件”(Herman, 1992/ 1997,第1頁)。
2014年早春,一個熟悉的名字藉助陌生的電子郵箱與我重逢。當年六名女孩之一“慕容”齣落成如花似月的美少女,可她美麗的大眼睛卻寫著憂傷和哀怨,嚮她信任的“龍姨”訴說十年來成長的艱辛。
她說,傷害不完全來自當年發生的“那件事兒”,而是後來缺乏足夠的來自傢庭、學校、社區的人際支持。然而,她感到最自豪的是:十年來無論多麼痛苦,她都“不讓自己學壞”!
她說,每當痛苦絕望的時候,她會翻看“龍姨”當年在村子裏給六名女孩照的照片。她對自己說:我生命中曾經遇到過真心關心我的人,我就一定要找到她,讓她幫我走齣心靈的陰影,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我期待,這部專業指南能夠承載“慕容們”的托付,作為我和更多同行者繼續同行的新起點,為中國療愈童心做齣我們各自應有的貢獻!
療愈童心,就是療愈我們自己!
2017年7月22日於北京
坦白說,這本書的某些章節讀起來頗為沉重,但那種沉重感並非來自於渲染恐懼,而是源於對現實復雜性的坦誠麵對。我特彆欣賞其中關於“施暴者畫像的動態性”的討論。書中批判瞭那種將施暴者簡單標簽化的傾嚮,強調瞭理解行為背後的環境、心理機製,是為瞭更有效地進行乾預和降低再犯率,而不是為不當行為辯護。這一點把握得非常微妙且高明。此外,書中關於如何在數字時代進行預防教育的內容,緊跟時代步伐,針對網絡誘騙、社交媒體風險等新形態侵犯,提供瞭具體的數字素養和安全策略。我感覺作者不僅僅是一個理論傢,更像是一個在實地與風險搏鬥過的資深實踐者,能夠預見到未來可能齣現的新的挑戰。書中的圖錶和流程圖製作得非常清晰,有效降低瞭理解復雜乾預流程的難度,讓內容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強。
評分閱讀過程中,我多次停下來,深思瞭很久。這不是一本可以一口氣讀完的書,它需要你反復咀嚼,並將其中的理念內化為自己的本能反應。最讓我感到振奮的是它對“創傷知情照護”(Trauma-Informed Care)理念的係統性闡述。過去我接觸到的很多相關資料,都側重於事後的補救和懲罰,但這本書清晰地指齣,如何在一個機構、傢庭或社區層麵,構建一個“不二次傷害”的環境,這一點至關重要。它詳細地指導瞭如何設計一個對兒童友好的詢問流程,如何在避免誘導性提問的同時,最大程度地保留有效信息,這對於那些需要與孩子進行初步接觸的社工或教育人員來說,簡直是教科書級彆的指導。書中對於“權力不平衡”在侵犯行為中扮演角色的分析,也極其深刻,它提醒我們,預防工作必須深入到日常的權力結構和人際互動模式中去審視,而不僅僅是防範陌生人。整本書的論證邏輯嚴密,引用瞭大量跨學科的研究成果,體現瞭極高的學術素養。
評分這是一本需要被所有相關專業人士——從兒科醫生到社區工作者,再到法務人員——反復研讀的案頭必備書。它的價值在於構建瞭一個完整的“生態防禦係統”的藍圖。我個人對書中關於受害者長期心理支持的後續跟蹤報告部分印象深刻,它揭示瞭“康復”是一個漫長、非綫性的過程,並詳細闡述瞭不同發展階段(如青春期、成年早期)可能重新浮現的挑戰和相應的支持策略。這本書的編排結構非常閤理,從基礎認知到預防策略,再到危機乾預和長期重建,層層遞進,邏輯鏈條清晰無比。它不是一本讀完就能讓你感到“安全瞭”的書,恰恰相反,它讓你更清醒地認識到風險的普遍性、隱蔽性和復雜性,從而激發采取更積極、更科學的行動。它的深度遠超一般的普及讀物,是專業領域內提升能力和規範操作的有力工具。
評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得非常有衝擊力,那種冷靜而嚴肅的藍色調,配上簡潔的標題字體,立刻讓人感受到內容的重量。我原本以為這會是一本純粹的法律條文匯編,或者充斥著晦澀難懂的心理學術語,但翻開後纔發現,它更像是一本結構嚴謹的實操手冊,兼具深度與廣度。它沒有避諱那些令人不適的話題,反而以一種近乎外科手術般的精準度,剖析瞭兒童性侵犯的各個層麵。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關於“早期識彆信號”的部分,作者沒有停留在籠統的描述上,而是給齣瞭大量具體的行為模式變化清單,甚至細緻到眼神交流的細微差異。這對於一綫工作者或者普通傢長來說,無疑是極具價值的“紅旗”預警係統。書中的案例分析部分處理得尤其得體,既還原瞭事件的復雜性,又確保瞭對受害者隱私的尊重,使得理論知識得以在真實的睏境中落地生根。我感覺作者傾注瞭大量心血,試圖搭建一座從發現、乾預到長期康復的完整橋梁,而不是僅僅停留在“預防”的口號層麵。這種全方位的視角,是許多同類讀物所欠缺的。
評分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有一種獨特的、沉穩的權威感,它不使用煽情的詞匯,而是用事實、數據和嚴謹的推理來構建說服力。我發現它在處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敏感性問題時,也錶現齣瞭必要的剋製和變通性,而非強加單一的“普世”解決方案。例如,在討論傢庭內部保護機製時,它區分瞭不同傢庭結構下需要考量的隱私權與保護權的平衡點。我特彆關注瞭關於“係統性響應失效”的章節,作者毫不留情地指齣瞭醫療、司法和教育係統在協調閤作中存在的巨大鴻溝,並提齣瞭構建多學科協作機製的具體操作步驟,比如如何建立跨部門的定期聯閤培訓和信息共享平颱。這對於推動機構層麵的改革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這本書真正做到瞭將宏大的社會責任感,細化到每一個專業人士的日常工作細節中去。
評分好書,期待傢長指南
評分還是很給力的,整體係統性很強,不錯不錯
評分這麼專業的知識作為普通人看起來竟然毫不吃力,非常條理係統。封麵很有寓意。
評分還是很給力的,整體係統性很強,不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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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買來大人學習的
評分好書,期待傢長指南
評分專業的事情,主要專業的學習
評分很好的書,有幫助的,單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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