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研究(第三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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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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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51776
版次:3
商品编码:12312337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8-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872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民法总则是统领民法典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抽象的部分。本书在深入把握民法总则国外立法和理论研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民法中各基本范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本书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就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提出了独到见解。全书体系完整科学,内容新颖翔实,构建了我国民法总则理论体系。同时,作者对司法实践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精彩书摘

民法总则是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它是采取“提取公因式” (Ausklammerung)的方式将民法中共同适用的规则确立下来,形成了一个统辖各个民事立法的规则体系。民法总则统领整个民商立法,并为民法各个部分共同适用的基本规则,也是民法中最抽象的部分。总则编是法学长期发展的产物,它始于18世纪普通法(Gemeines Recht)对6世纪查士丁尼大帝所编纂的《学说汇纂》所做的体系整理;首见于海瑟于1807年出版的《普通法体系概论》(Grundriss eines Systems des Gemeinen Zivilrechts zum Behuf von Pandekten),而为德国民法所采用,充分展现德意志民族抽象、概念、体系的思考方法。 因 此,“总则编的设置,是潘德克顿法学的产物”, 也是《德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民法典作为高度体系化的成文立法,其体系性因总则的设立而进一步增强。从《大清民律草案》开始,我国就采取设立民法总则的模式。而在1930年,国民党政府也颁行了民法典总则编。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基本上是关于民法总则性规范的条款(第五章“民事权利”和第六章“民事责任”除外)。2017 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的颁行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 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为全面依法治国 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总则》的颁行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民法学理论的发展,我国民法总则研究也应当由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笔者认为,研究民法总则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第一,有助于深切体认民法的基本理念、价值、原则。总则的设立对弘扬民法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具有重要作用,总则就是要借助于抽象的原则来宣示民法的基本理念,如总则关于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规定、主体制度中关于主体人格平等的规定、法律行为制度中关于意思自治的规定等,本身就是对民法的平等、自由等精神的弘扬。尤其应当看到,总则本身就可以借助于抽象的一般原则而为民事主体提供广泛的私法自治的空间。因为民法总则编的核心在于民事权利与法律行为,而在这两个核心概念中需要贯彻权利观念与私法自治的理念。只有通过对民法总则的研究,才能对民法各编中具体制度的设计及其运用有更深切地掌握和领会,才不至于停留在表面,或者错误地理解甚至运用这些制度。第二,有助于整体把握民法的体系框架。与分则相比,总则编的设置体现了一种对逻辑体系的追求,它主要表现的是一种像达维德所说的“系统化精神与抽 象的倾向”。总则的设置使得民法典的体系性更强。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各项制度和规范的高度抽象与概括,是历经无数民法学者分析研究后“提取公因式”(Vor die klammer zu ziehen)的产物,而民法的其他各编则是总则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展开。因此,通过研究总则能够有效地掌握民法的体系,从宏观上把握民法的全貌。第三,有助于认知民法中最基本的范畴,如人、物、请求权以及法律行为。在成文法的法律传统中,需要借助有限的法律条文,来调整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这就需要借助高度抽象的民法概念来完成法律条文的设计。这样在成文法的民法传统中,依据民法概念抽象程度的不同,出现了概念之间的分层,如民事行为可进一步分为单方民事行为、双方民事行为和共同行为,这种概念的科层性是民法体系得以形成的基础和前提。研究民法总则有利于准确把握民法中抽象范畴。第四,有助于弥补法律漏洞,促进民法的发展。由于立法者认识局限性或者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法律漏洞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在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形下,法官可以运用法律解释、类推适用等法律技术来适用法律或发展法律。但在不存在总则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法律技术发展法律常常会出现解释明显超出一般语义的情况,这就使得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虽然具有正当性,但欠缺合法性。从这一意义上说,民法总则是民法规范的生长之源,即在民法典其他各编对某个具体问题没有规定时,可以通过民法总则中的基本原则、制度加以弥补,从而产生出填补法律漏洞与法律空白的新制度。第五,有助于培养和训练良好的法律思维方法。在大陆法系,法律思维的基本方法是演绎法,即通过三段论的逻辑过程将抽象的法律规范运用到作为小前提的法律事实中,从而得出法律结论。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仅是一般的抽象的法律规范,更是对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抽象,总则的设立使民法典形成了一个从一般到 具体的层层递进的逻辑体系。因此,总则的体系构成本身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归纳演绎、抽象思考方法的能力。同时它也便于运用演绎式教学方法,从一般到具体,循序渐进地去传授民法知识。近代德国民法学的体系化传统,正是在继受罗马法的过程中,由法学教授们传授罗马法知识的方法造成的。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其他法学著作的详细介绍,严格避免提及您提供的书名《民法总则研究(第三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中的任何内容,并力求自然、详尽。 --- 《刑法学原理与前沿专题精研》 作者: 陈国平 教授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版次: 第二版(2023年修订) 定价: 128.00 元 字数: 约 65 万字 开本: 16 开 ISBN: 978-7-5640-7890-1 --- 内容简介: 本书是刑法学领域一部集理论深度、实务关照与最新发展于一体的专著。陈国平教授以其数十年的深厚学术积累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对当代刑法学中的核心理论框架进行了系统性的重构与深入阐释,并精选了十个当前司法实践和学理争论最为激烈的前沿专题进行专题剖析。 全书结构严谨,逻辑缜密,分为上下两编。 上编:刑法基本原理的再审视与深化 本编聚焦于刑法学的基石问题,力求在传统理论的坚实基础上,融入本土语境下的经验反思与价值重塑。 第一部分,罪责刑法理论基础。作者首先对刑法的功能定位、基本原则进行了深入的哲学思辨,重点探讨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边界。特别关注了“刑法教义学”在我国司法解释体系中的本土化进程,分析了其如何在维护法治统一性与应对复杂犯罪形态之间找到平衡点。 第二部分,犯罪构成理论的精细化分析。本部分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三阶层”或“四要件”模式进行了细致的辨析,但更侧重于在具体化解刑法适用难题时的理论指导作用。其中,对“认识错误”和“不适任行为”的论述,结合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中对犯罪故意的认定标准变化,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判断路径。对不作为犯的研究,则超越了传统的“保证人义务”范畴,深入探讨了信息时代背景下,新型控制义务的产生机制。 第三部分,违法性与有责性要素的现代诠释。在违法性层面,本书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进行了历史梳理与比较法考察,强调了社会相当性标准在紧急避险中的衡量价值。有责性部分,则对“限制责任能力”的司法认定标准提出了批判性见解,尤其关注了精神障碍者犯罪的刑法接续制度安排,主张构建更为人本化的刑法介入体系。 下编:刑法前沿专题的尖锐剖析 本编是本书的精华所在,直面当前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点、热点,展现了作者强大的问题意识和理论攻坚能力。共设置十个专题,以下仅列举部分核心议题: 专题一:数据安全犯罪的刑法边界。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界定与侵害行为日益复杂。本书深入分析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提供侵入工具等新型犯罪的构成要件争议。作者提出,在网络空间中,对“工具理性”与“实体法益”的保护需要新的法益衡量模型。 专题二:单位犯罪的归责难题与治理反思。针对实践中单位犯罪查处难、定性易出现“一刀切”现象的问题,本书系统梳理了刑法分则中所有涉及单位犯罪的条文,聚焦于“企业高管的刑法责任穿透”问题。提出了以“组织者责任”为核心,辅以更清晰的“直接实施者”标准的归责路径,以避免过度惩罚或责任真空。 专题三:共同犯罪理论的“分担说”与“工具控制说”的比较。在解释复杂、多层级的共同犯罪链条时,传统理论常显疲态。本书引入了最新的德日刑法学关于“工具控制”的理论成果,并结合我国特定组织犯罪的现实,探讨了如何更精准地认定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介入时点与作用强度。 专题四:环境侵权与刑罚的衔接机制。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治理挑战,本书重点分析了污染环境罪的“危害结果”认定标准,特别是对“持续性污染”行为的入罪时点把握。作者建议引入“潜在环境风险评估”机制,作为早期刑法干预的理论基础,避免陷入“证据充分时,污染已无法逆转”的困境。 专题五:未遂犯与预备犯的区分界限在金融犯罪中的应用。在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行为中,行为是否达到“着手实行”的临界点,往往决定了量刑的巨大差异。本书通过对多起特大金融案件的解析,阐释了“危险说”在界定时应优先考虑的社会法益保护力度,而非单纯的行为物理距离。 专题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层级结构”认定标准。本书结合最高法关于传销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对组织者的“金字塔结构”和“入门费”的认定细节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强调了对犯罪链条中层级人员的主观恶性和刑罚适用的区别对待。 专题七:刑法条文的解释学:目的解释与限缩解释的实践抉择。作者通过对数条涉及财产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条文进行案例拆解,探讨了在面对模糊条文时,法官应如何平衡刑法保障人权(限缩解释)与打击犯罪(目的解释)之间的紧张关系。 专题八:刑罚个别化与量刑均衡的现代化重塑。本书批判性地审视了当前量刑指导意见的适用情况,主张在坚持“基本刑”框架的同时,应充分发挥量刑建议制度的弹性空间,将被告人的教育、矫治效果纳入刑罚裁量体系,以适应现代刑罚的人道主义目标。 专题九:国际刑法视野下的犯罪管辖权冲突与竞合。针对跨国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日益增多的现实,本书分析了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与保护管辖的冲突处理原则,并探讨了引渡与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程序正义要求。 专题十:刑法教义学在证据规则中的投影。如何将犯罪构成的要求(如主观罪过、因果关系)转化为证据法上的证明标准(如排除合理怀疑),是实务中的核心难题。本书提供了从理论到实证的转化路径图,强调证据链的构建必须服务于实体法的要求。 本书特色: 1. 理论的穿透性: 深入挖掘基础理论背后的立法精神与价值冲突,而非停留在条文的字面解释。 2. 实务的针对性: 几乎每一部分都紧密结合近年来最新的司法判例、指导意见及法院内部参考文件,具有极强的指导价值。 3. 体系的前瞻性: 对新兴犯罪形态和科技进步带来的法律挑战,提供了富有远见的理论回应和制度构建思路。 本书适合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以及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一线司法实务人员深入研读和参考。它不仅是一本教科书的补充读物,更是一部推动中国刑法学理论进步的重要学术力作。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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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民法总则抱有浓厚兴趣的法学爱好者,我一直都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性地梳理这一学科脉络的书籍。这本书恰恰满足了我的需求。它的结构设计非常合理,从最基本的“民法”概念入手,逐步深入到“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再到“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重要制度。每一个部分的阐述都逻辑严密,过渡自然。我特别赞赏作者对于“公平”和“诚信”等基本原则的解读,这不仅是民法理论的基石,更是指导法律实践的灵魂。书中对于“物权变动”的论证,让我对不动产交易中的风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带领我一步步走近民法总则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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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其精炼的语言和严谨的逻辑。我是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民法总则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理论上的困惑,例如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以及“法人”的设立和解散的程序等。这本书在这些基础概念的阐述上,可谓是深入浅出,条理清晰。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学理解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具体。我特别喜欢作者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解和阐释,它帮助我理解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发生、变更和消灭。此外,书中对于“物权”和“合同”等具体制度的引介,也为后续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每一个章节的结尾,似乎都留有进一步思考的空间,让人不自觉地想要去探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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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颇具匠心,稳重而不失现代感。我拿到的是第三版,封面上的“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和“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的字样,immediately 让我对接下来的阅读内容充满了期待。王利明教授的声名在外,一直以来都是我仰慕的民法学大家,他的著作自然是民法学习者案头的必备。初次翻阅,纸张的触感和油墨的清香都透露出一种严谨治学的态度。尽管我还没有深入阅读,但仅仅是浏览目录和前言,就能感受到作者在梳理民法总则这个庞大体系时所付出的心血。每一个章节的标题都精准地抓住了民法总则的核心问题,预示着这是一部既有理论深度又不乏实践关照的力作。我尤其关注其中对于“意思表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论述,这部分内容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至关重要,也常常是初学者容易混淆的地方。相信通过王教授的讲解,能够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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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这样一个法律从业者来说,一本好的法律书籍不仅要具备理论的深度,更要体现出对现实的关照。这本书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当出色。在阅读过程中,我时不时会联想到自己处理过的具体案件,以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书中对“侵权责任”的探讨,特别是关于“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的分析,就与我在工作中常遇到的侵权纠纷有着极高的相关性。作者并没有回避实践中的复杂性,而是通过精辟的论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理论支撑。我尤其欣赏作者在论及“合伙”和“公司”等组织形式时,能够结合商事法律的最新发展,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的同步性。相信这本书能够成为我处理法律事务时的一本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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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第三版,从标题就可以看出其内容的更新和深化。我关注到其中对于“人格权”的论述,这部分内容在近年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相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也在不断完善。作者在这方面的论述,无疑是站在了民法研究的前沿。我认真研读了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部分,这对于当前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尤为重要。书中对“监护制度”的阐释,也更加细致和完善,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是对民法总则理论体系的系统性梳理,更是一次对最新民法发展动态的深刻回应。它的出版,对于推动中国民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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