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7年12月1日)
平装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7302492387
条形码: 9787302492382
ASIN: B07BF81822
内容简介
金融监管消极竞争问题严重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对其现象和成因进行系统分析并寻找解决之道。《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以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现象为切入点,突破既有研究对金融监管竞争“逐底”或“逐顶”的简单二分法论述,客观地对我国涉及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金融监管消极竞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成因解析,并且着重从建构金融监管竞争秩序的角度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重构,提出了化解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现象的法律改进措施。本书的目标读者为法学、金融学的专业研究人员,相关专业的学生以及工作人员也能从本书中受益。
目录
导论1
1.1事实与问题1
1.1.1多样化体系下的金融监管现状1
1.1.2问题的提出与意义4
1.2文献综述研究6
1.2.1“逐顶”监管竞争与法律产品理论6
1.2.2“逐底”监管竞争与部门利益理论9
1.2.3简单二分法的困境11
1.2.4监管合作论——对“逐底”监管竞争论的一种回应12
1.2.5研究的黑箱化: 一些没有被考量的因素13
1.3本书思路及研究方法15
1.3.1本书思路15
1.3.2研究方法15
1.4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16
1.4.1主要观点16
1.4.2创新之处16
2金融监管竞争的基本理论分析18
2.1金融监管竞争基本范畴界定18
2.1.1政府竞争论下的监管竞争18
2.1.2金融监管竞争概念的厘定20
2.2金融监管竞争规制的理论阐释24
2.2.1金融监管竞争的性质分析242.2.2金融监管竞争的效应分析27
2.2.3金融监管的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31
2.2.4金融监管竞争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32
2.3金融监管竞争的理论前提假设37
2.3.1监管资源的稀缺性37
2.3.2监管机构之理性经济人38
2.4金融监管竞争的维度与范围40
2.4.1横向与纵向: 金融监管竞争的两个维度40
2.4.2监管市场与金融市场: 金融监管竞争的范围42
2.5金融监管竞争的方式与策略44
2.5.1规范监管与日常监管: 金融监管竞争的两种方式44
2.5.2作为与不作为: 金融监管竞争的策略46
2.6金融监管竞争的类型化分析48
2.6.1类型化分析对金融监管竞争研究的启示48
2.6.2金融监管竞争的分类意义49
2.6.3金融监管竞争类型化研究的分类标准50
3中央金融监管角力与协调失序51
3.1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的中央金融分业监管困局51
3.1.1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形成51
3.1.2金融分业监管格局的现状53
3.1.3困境: 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54
3.2资产证券化中的监管角力55
3.2.1资产证券化的多头监管格局55
3.2.2资产证券化监管竞争的负面影响59
3.3股市调控行动中的协调失序61
3.3.1央行与证监会调控态度差异62
3.3.2证监会与银监会监管策略分歧64
3.3.3历史的相似之处66
3.3.4中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约束软化67
3.4中央金融监管消极竞争成因理论阐释69
3.4.1专业化分工背后的碎片化悖论69
3.4.2双重利益背景下的“地盘之争”72
3.4.3双重角色驱使下的“父爱主义”76
4金融监管的央地博弈与地方竞赛79
4.1纵向金融监管缺失、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竞争的出现79
4.1.1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下的地方金融监管缺失79
4.1.2地方金融兴起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产生80
4.1.3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以及金融监管竞争的出现81
4.2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的央地博弈82
4.2.1地方交易场所乱象丛生82
4.2.2中央历次清理整顿工作回顾83
4.2.3地方对中央清理整顿政策的执行情况考察85
4.2.4地方政府在清理整顿中的双重身份与利益诉求87
4.3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地方监管竞赛88
4.3.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权限的央地分配89
4.3.2各地对中央《指导意见》的调整性规定89
4.3.3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竞赛效应92
4.4央地、地方金融监管竞争的内生逻辑93
4.4.1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定位和功能之惑93
4.4.2中央金融监管策略缺乏针对性97
4.4.3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的规范化缺失99
5涉外金融监管的对弈与角逐102
5.1金融化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现状102
5.1.1金融化对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的影响102
5.1.2后危机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表现103
5.2涉外金融监管双边对弈: 以“中国概念股”审计事件为视角104
5.2.1“中概股”上市审计监管博弈历程回顾105
5.2.2中美审计监管博弈对相关者利益的侵损107
5.2.3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直接原因: 法律抵触108
5.2.4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根源所在: 监管自主权维护与域
外监管扩张110
5.3涉外金融监管多边角逐: 以巴塞尔协议Ⅲ落地实施为中心113
5.3.1巴塞尔Ⅲ的各国实施情况114
5.3.2巴塞尔Ⅲ倾斜性规定对中国利益的消解117
5.3.3巴塞尔资本协议演进中的大国主导与角力119
5.4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成因分析121
5.4.1国家金融竞争实现之手段121
5.4.2国家金融主权的扩张与维护122
5.4.3国际金融软法的约束困境123
6金融监管竞争秩序的重塑125
6.1金融监管秩序法治化: 从失序竞争到有序竞争的转变125
6.1.1竞争秩序维护之必要125
6.1.2法治化: 竞争秩序维护之路126
6.2金融监管体制顶层设计的重构127
6.2.1监管竞争与金融监管体制的因果关系127
6.2.2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路径选择128
6.3我国金融监管的机制创新134
6.3.1中央金融监管的“多元双峰”格局137
6.3.2央地金融监管权力配置140
6.4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优化144
6.4.1监管优化、竞争与协调144
6.4.2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范化144
6.5地方金融监管逐底竞赛的治理147
6.5.1实现地方事权、财权相匹配148
6.5.2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149
6.5.3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绩效考核制度149
6.6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约束机制构建150
6.6.1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制度建设151
6.6.2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的话语能力152
6.6.3硬化国际金融监管软法152
6.7金融监管竞争的多元化约束153
6.7.1多中心治理与多维约束153
6.7.2反垄断法在规制监管竞争上的作用154
6.7.3多层次司法制约体系的建立155
6.7.4行业协会相关作用的发挥157
6.7.5公众监督机制的建立158
参考文献159
后记167
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领域一个至关重要且又常常被忽视的侧面——消极竞争——提供了一个深度分析的视角。通常我们更多地关注积极的政策引导和市场干预,而“消极竞争”的提法,本身就引人深思,它暗示了一种监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或“选择性作为”如何对市场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作者肖韵,借助清华大学出版社这一学术重镇的平台,选取了“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这一议题,预示着这将是一部严谨、学术性强的著作。从书名本身,我们就能感受到作者试图在纷繁复杂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梳理出一种隐性的、不易察觉但又切实存在的竞争扭曲现象。对于政策制定者、金融机构从业者、法学研究者乃至于关注中国经济发展走向的普通读者而言,这本书都可能提供前所未有的洞见。它或许能解释为何某些金融创新在特定时期能够野蛮生长,又为何某些领域会长期存在信息不对称或监管套利的问题。这种对“消极”层面的关注,恰恰是对金融监管复杂性和多维度的深刻把握,是对“无为而治”的辩证思考,也可能揭示出监管“看不见的手”是如何通过“不插手”来塑造市场秩序的。
评分我一直对金融领域的那些“灰色地带”和“潜规则”特别感兴趣,尤其是在监管层面,很多时候我们关注的是雷厉风行的政策出台,但很少有人深入探讨监管的“不作为”或者“选择性作为”是如何在市场中悄然播撒影响的。这本书的题目《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好奇。它暗示了监管并非总是直接的干预,有时“放任”或“不加干涉”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行动”,并且会由此引发“消极竞争”。这种竞争可能体现在某些机构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而获得不公平的优势,或者在某些领域,监管的缺位导致了效率低下和风险累积。试想一下,如果监管者对某些新兴的金融模式视而不见,或者对某些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无疑会鼓励那些不遵守规则的参与者,从而扼杀那些本分经营的竞争者。这本书的出现,就像一束探照灯,照亮了金融监管研究中一个被长期忽视的角落。它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为何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行业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以及如何通过更精细化的法律规制,来弥补这种“消极”监管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构建一个更公平、更健康的金融市场环境。
评分从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学术高度和严谨性。这本书的题目《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让我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好奇。我们通常讨论监管的“积极”作用,比如政策引导、风险防范、市场秩序维护等等,但“消极竞争”这个概念,却指向了监管的另一种可能存在的影响方式——即监管的“不作为”或“选择性不作为”所引发的竞争扭曲。想象一下,如果监管在某些领域存在空白,或者执行标准不一,那么那些善于利用这些“空隙”的市场主体,是否就会获得一种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种“消极竞争”,可能会导致资源错配、风险累积,甚至扼杀创新。这本书将如何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去界定、去分析这种“消极竞争”?它是否会揭示出,在诸如金融科技、私募基金、影子银行等领域,是否存在因为监管的“滞后”或“缺位”而产生的“消极竞争”现象?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套严谨的分析框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制建议,以期构建一个更健康、更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
评分我一直觉得,在任何一个复杂的系统里,研究“缺失”或者“未发生”的事情,往往比研究“已知”的事情更能触及问题的本质。金融监管体系庞大而精细,但我们通常只关注那些被强调、被规范的部分,而忽略了那些可能因为“不被注意”或“不被干预”而产生的深远影响。这本书的题目——《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正是触及了这一点。它让我联想到,在很多时候,市场秩序的维护不仅仅依靠明确的禁令,也同样受到“不做什么”的深刻影响。这种“消极的”监管行为,可能会无意间为某些市场主体创造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比如,对某些创新业务的“审慎观望”可能导致其迅速扩张,而对传统业务的“过于保守”则可能阻碍其发展。这本书的价值,或许就在于它能系统地梳理这种“消极竞争”的现象,并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去探讨如何应对。它可能会揭示出,在金融领域,监管的“留白”也可能成为滋生不公平竞争的土壤,从而影响到市场的活力和资源的配置效率。我期待这本书能为我们揭示出这些“看不见的”竞争逻辑。
评分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我深切体会到监管环境对市场竞争的巨大影响。我们经常在讨论如何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如何创新产品,但很少有人从“消极竞争”的角度去审视监管本身。这本书的出现,简直就像及时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分析框架。它可能揭示出,在某些时候,监管的“不作为”或者“弹性执法”可能无意中造就了某些金融机构的“隐形特权”,使得它们能够在信息不对称或监管漏洞中获利。这种“消极竞争”不仅扭曲了市场定价,还可能加剧金融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我迫切地想知道,作者是如何界定“消极竞争”的?它又会具体表现在哪些金融领域?比如,在信贷审批、信息披露、风险定价等环节,是否存在因为监管标准不清或执行不力而导致的“消极竞争”?这本书很可能提供一套系统性的法律分析,去梳理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规制建议。这对于我们理解金融市场的真实运作机制,规避潜在的风险,以及在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更公平的竞争机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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