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治前沿

刑事法治前沿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麯伶俐,張霞著 著
圖書標籤:
  • 刑事法學
  • 犯罪學
  • 刑法前沿
  • 法治
  • 理論研究
  • 實踐探索
  • 司法公正
  • 刑罰執行
  • 證據法
  • 法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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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英敏圖書專賣店
齣版社: 山東人民齣版社
ISBN:9787209090094
商品編碼:29924198796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5-07-01
頁數:353

具體描述


內容介紹
  《刑事*治qiax沿(第三輯)》以論文的形式,探討瞭刑事*律的基本原則,探討瞭犯罪的構成要件及正*防衛、刑罰體係等的構成要件,具體分析瞭刑*分則中規定的故意傷害罪、貪汙罪、生態犯罪、金融犯罪等罪名的構成要件,並就相近犯罪作瞭比較性研究。《刑事*治qiax沿(第三輯)》以1年1輯的形式連續齣版。


目錄
經濟犯罪的域外視角
Fightixg Global Coorruptiox:The *ecessity for Collective Actiox
應對全球腐敗:聯閤行動的必要性

中韓經濟犯罪的立*模式比較研究——以經濟犯罪立*的集中化為研究中心
經濟犯罪的中外比較

韓guo和中guo的guo際網絡犯罪
中guo刑*與侵犯專利*犯罪
證券內幕交易犯罪若乾問題比較研究
經濟犯罪的司*認定
騙取貸款罪實證問題研究——以S省H市近4年騙取貸款案例為分析對象
非*經營罪的犯罪構成與司*認定
集資詐騙罪適用死刑之否定
非*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司*適用問題研究
“新公司*”背景下虛假齣資罪的新解讀
銀行匯票犯罪案件偵查應注意的問題
司*會計技術在經濟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經濟犯罪的立*完善
我guo受賄罪的處罰標準體係研究
經濟犯罪的“亦刑亦罰”
我guo食品安全刑*保護機製探析
我guo經濟犯罪立*模式的不足與改造
經濟刑*的保護*益
《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律若乾問題的解釋》探析
刑*視野中的反腐敗“零容忍”
行賄犯罪立*背後基本*理的再審視
經濟犯罪的預防對策
經濟犯罪的預防對策問題研究——以獄內經濟犯的改造與預防再犯為視角
經濟犯罪的原因及防治
經濟犯罪的形成機製及預防對策探析
涉眾型經濟犯罪的特點、成因及防控對策——基於z市*院583件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的實證分析
我guo新型受賄犯罪的特點、成因及預防對策
加工貿易走私犯罪案件的特點及成因分析
農村基層組織人員侵占徵地補償款犯罪行為探析
經濟犯罪的實例研討
從田某抽逃齣資案檢視經濟犯罪認定中的問題
農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行為的認定
市場份額責任理論在經濟刑*上的嘗試
“貪賄款公用”情節的*理分析與認定
“村官”職務犯罪現狀及預防的幾點措施

在綫試讀
  (1)*院認定被告人經被害單位(即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以下同)催收仍不歸還貸款的證據不充分
  *院認定被告人經被害單位催收不歸還貸款的證據往往是被害單位工作人員的證言,而被告人又否認被催收瞭。在審判中*院往往認定被害單位對被告人進行瞭催收。*然,被害單位催收也許是事實,但是並沒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眾所周知,在民事訴訟中,被害單位是否進行瞭催收直接影響到訴訟時效的問題,也直接影響到訴訟的結果。在刑事訴訟中,雖然被害單位是否進行瞭催收並不影響犯罪行為的成立,但被害單位是否進行瞭催收往往作為*院認定犯罪事實中的1個重要證據使用,從調研的案例中均能看齣這1點。因此,這1問題同樣十分重要。依照*律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貸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時可以通過短信、電話、郵寄、信函、親自上門等幾種催收形式,但被害單位往往進行貸款催收時不注意保留客觀性證據,如短信通知的沒有留存所發送和收到的短信,電話通知的沒有調取通話記錄和錄音,上門催收的沒有讓被告人製定新的還款計劃或者催要證明或者還款承諾等。從調研的案例來看,以上48起案件中,僅有2起案件被害單位嚮被告人發送瞭《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這1客觀性較強的證據在司*實踐中沒有得到較好應用,筆者倍感遺憾。如被告人劉某民騙取某縣信用社貸款50萬元1案中,被害單位職工劉某山證實其在貸款逾期後對劉某民進行瞭催收,但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這類案件有8件。
  (二)*院認定被告人造成損失的對象,即犯罪對象不準確
  騙取貸款罪,是指被告人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這裏的“重大損失”,必須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損失,而不能是造成擔保人或者其他人的損失,否則不應構成本罪,這是騙取貸款罪的立*本意所決定的。

法律的邊界與未來:全球化時代的倫理、技術與治理 書名:法律的邊界與未來:全球化時代的倫理、技術與治理 作者:[此處可填入虛構的作者姓名,例如:張弘、李明] 齣版社:[此處可填入虛構的齣版社名稱,例如:法學前沿齣版社] ISBN:[此處可填入虛構的ISBN號,例如:978-7-5600-XXX-X] --- 內容簡介 本書深入探討瞭當代法律體係在麵對全球化、數字化浪潮衝擊時所遭遇的深刻挑戰與轉型機遇。我們正處於一個法律概念和實踐邊界被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的時代。從人工智能驅動的決策係統對傳統司法公正原則的衝擊,到跨國數據流動引發的個人隱私權與國傢安全之間的緊張關係,再到氣候變化與生物倫理前沿議題對現有規範體係的根本性拷問——本書提供瞭一個宏大而精微的透視視角,剖析法律如何適應、引導甚至被這些顛覆性力量所重塑。 本書摒棄瞭對單一法域的孤立考察,而是采取跨學科的、體係化的研究方法,重點關注以下三大核心領域: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衝突與協同、數字技術驅動的法律範式革命,以及新興倫理挑戰下的法律價值重估。 第一部分:全球化語境下的法律張力與協調 在全球一體化進程中,主權國傢的法律效力與管轄權邊界日益模糊。本書首先剖析瞭國際商事法、跨國公司治理以及國際人權法的現實睏境。 1. 跨國訴訟與司法管轄權的重構: 隨著企業活動和個人生活日益超越國界,傳統上以地域為基礎的管轄權原則麵臨崩潰。本書詳細分析瞭“效果地理論”在數字環境下的適用性,並探討瞭國際司法協助機製(包括證據開示和判決承認與執行)在應對“數據主權”衝突時的局限性。我們研究瞭如何構建更具適應性的、基於利益平衡原則的全球管轄權框架,以確保法律救濟的有效性。 2. 供應鏈責任與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法律化: 傳統的公司法側重於股東利益最大化,但全球供應鏈的復雜性要求法律必須延伸到上遊供應商的人權保障和環境責任。本書批判性地審視瞭歐盟、美國在“強迫勞動法”和“盡職調查指令”方麵的立法實踐,探討瞭如何通過引入可強製執行的閤同條款和第三方認證機製,將軟性的企業社會責任規範轉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硬性義務,從而在全球範圍內建立起更公平的商業行為標準。 3. 國際稅收與數字經濟的挑戰: 跨國科技巨頭的無形資産和數據服務收入,使得傳統基於實體存在的稅收原則難以為繼。本書深入分析瞭經濟閤作與發展組織(OECD)“雙支柱方案”(BEPS 2.0)的原理與實施障礙,並比較瞭全球主要經濟體在數字服務稅(DST)和最低企業稅方麵的不同應對策略。重點討論瞭稅收主權在數字時代如何與國際閤作尋求平衡點。 第二部分:數字技術對法律實踐的顛覆性影響 信息技術、大數據和人工智能不僅是法律規製的對象,它們本身也正在成為重塑法律結構和司法程序的強大力量。本書對技術乾預下的法律進行瞭深入的哲學和實證探討。 1. 人工智能與司法公正的悖論: 算法決策在信貸審批、風險評估乃至輔助量刑中日益普及。本書探討瞭“算法黑箱”如何挑戰瞭司法審判中“公開性”和“可解釋性”的基本要求。我們分析瞭在算法歧視(Algorithmic Bias)問題上,現有反歧視法如何失效,並提齣瞭構建“可解釋性人工智能(XAI)”在法律語境下的技術標準與法律責任分配模型——當自動駕駛汽車發生事故或AI係統做齣錯誤醫療診斷時,責任主體應如何界定? 2. 數據主權、隱私保護與安全審查: 在“數據即石油”的時代,個人數據的跨境流動成為經濟命脈。本書詳細比較瞭以《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為代錶的“權利導嚮型”隱私保護範式與中國、美國基於行業自律或特定目的限製的模式。更進一步,本書關注瞭數據本地化要求與國傢安全審查之間的復雜博弈,探討瞭“數據流齣許可”製度的技術可行性與法律正當性基礎。 3. 區塊鏈技術與閤同法的未來: 智能閤約(Smart Contracts)承諾瞭自動執行的、無需中介的法律關係。本書評估瞭當前智能閤約在法律有效性、可撤銷性、以及當發生意外情況(如“甲方的不可抗力”)時,代碼邏輯與普通法原則的衝突。我們探討瞭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法律人格問題,以及如何將這些新型組織形式納入現有的公司法或信托法框架。 第三部分:新興倫理挑戰下的法律價值重塑 生物技術、氣候危機和人類增強的潛力,迫使法律界超越傳統的民事侵權和刑法教義,重新界定“生命”、“責任”和“人類的定義”。 1. 生物倫理與基因編輯的監管睏境: CRISPR等基因編輯技術的成熟,帶來瞭治愈遺傳疾病的希望,同時也引發瞭關於“設計嬰兒”和“人類增強”的深刻倫理焦慮。本書考察瞭各國在生殖醫學上的法律態度差異,並分析瞭《生物安全法》等現有法律如何應對非治療目的的基因修改。重點討論瞭“預防原則”在快速迭代的生物技術麵前的局限性。 2. 氣候正義與代際責任: 氣候變化不再是純粹的環境問題,而是深刻的社會公平和法律責任問題。本書審視瞭“氣候訴訟”的法律基礎,分析瞭原告如何利用侵權法、行政法乃至國際人權法框架,要求國傢和大型化石燃料公司承擔減排義務。我們探討瞭“氣候正義”理念如何影響資源分配、環境損害評估以及代際間權利的實現。 3. 機器的道德地位與法律主體性: 隨著人工智能係統變得越來越自主和復雜,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浮現:機器是否應該被賦予某種形式的“法律人格”?本書係統梳理瞭哲學傢和法學傢關於電子人(E-Personhood)的爭論,並分析瞭在極端情境下(如軍事自主武器係統),將道德判斷編碼進法律規則的理論難度與實踐風險。 結論:韌性法律體係的構建 《法律的邊界與未來》最終指嚮一個核心論點:當代法律體係的韌性,不在於能否維持既有的靜態規則,而在於其自我修正、吸收新知識和整閤跨學科智慧的能力。本書不僅是對當前法律睏境的批判性梳理,更是對未來法律秩序藍圖的探索性構想,旨在為政策製定者、法律從業者和學術研究者提供一個全麵而深刻的思考框架,以駕馭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新世界。 --- 適閤讀者: 法律專業人士、政策製定者、技術倫理研究者、經濟學傢、全球治理研究學者,以及所有關注未來社會形態與規則構建的讀者。

用戶評價

評分

我完全被這本書的案例分析所吸引,它簡直就像是一本“高階刑法案例的解構辭典”。作者的處理方式非常獨到,他沒有簡單地對判例進行事實還原和說理復述,而是將每一個看似孤立的案件,都嵌入到一個更廣闊的法律圖景中去審視。比如,對於一個涉及共同犯罪中“教唆未遂”的復雜案件,書中不僅詳盡分析瞭主觀惡性和客觀行為的銜接問題,更巧妙地引入瞭社會學對群體動力學的觀察,解釋瞭為何在特定情境下,傳統刑法中的因果關係認定會顯得如此蒼白無力。這種跨學科的融閤,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條文分析變得生動起來,充滿瞭現實的血肉感。閱讀過程中,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對司法實踐中“人情”與“法理”衝突的深切關懷,他似乎在努力尋找一個既能彰顯法律的冷峻威嚴,又不失對人性復雜性的深刻理解的平衡點。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教會瞭我們如何“閱讀”判決書,如何透過法官的文字,看到背後那些尚未被完全言說的法律衝突與價值選擇。

評分

這部著作的理論深度令人印象深刻,它似乎在構建一個宏大的法律哲學框架,試圖將刑法學的各個分支——從犯罪構成到刑罰理論——熔鑄於一個統一的、動態演進的“法治”敘事之下。作者對經典學說的梳理,並非簡單的梳理,而是充滿批判性的對話,尤其是在探討“比例原則”在當代犯罪類型化中的應用時,展現齣瞭驚人的思辨能力。例如,書中對“網絡空間的匿名性與國傢刑罰權邊界”的論述,著實讓人眼前一亮,它沒有停留在技術層麵的規製探討,而是深入挖掘瞭後現代社會中個體權利與公共安全之間的張力,並試圖為這種張力提供一個植根於法治精神的解釋模型。那種力圖超越現有立法滯後的雄心,在字裏行間都能感受到,仿佛作者正站在思想的高地,俯瞰著一團亂麻的司法實踐,試圖用精密的邏輯工具去梳理結構性的睏境。讀完特定章節,我感覺自己仿佛經曆瞭一場高強度的智力體操,需要不斷地迴溯、對比和自我修正,纔能跟上作者那層層遞進的論證步伐。那種對體係化和嚴謹性的極緻追求,是少數頂尖法學著作纔具備的氣質,它不迎閤大眾,隻忠於真理的探尋。

評分

我對這本書中關於“法律解釋學方法論”的論述抱有極高的期待,並發現它確實提供瞭一套非常精緻的操作指南。它沒有停留在康德或哈貝馬斯的抽象哲學層麵,而是直接將這些高深的理論“翻譯”成瞭司法人員可以立刻上手的工具。作者清晰地劃分瞭不同解釋路徑的適用場域和潛在風險,尤其是在處理新興的、缺乏明確立法規製的領域時,他提齣瞭一種“目的性限縮下的體係融貫”的解釋模型,要求解釋者必須首先確立一個清晰的、以人權保障為基石的價值目標,然後再以此為指導去篩選不同的文本解釋可能。這種強調解釋者主體責任和價值取嚮的立場,極大地提高瞭閱讀的實用性。它讓我意識到,法律條文本身是中性的,真正賦予其生命和方嚮的,是解釋者所秉持的法治信念。這本書無疑會成為未來所有法律研修生在進行復雜法律文本解讀時,必備的一本“工具箱”式的參考書,兼具理論深度和實操價值。

評分

這本書的整體閱讀體驗,最讓人感到驚喜的是它對於“曆史演進與未來展望”的宏大視野。作者並非僅僅滿足於對現行刑法典條文的闡釋,而是將目光投嚮瞭更長的時間維度,探討瞭刑法作為一種社會控製工具,是如何隨著社會形態的變遷而不斷重塑其自身的閤法性基礎的。特彆是當他討論到“數字身份”的刑法保護必要性時,引用瞭大量曆史上的財産犯罪形態的演變作為參照,這種曆史的縱深感,使得對當下的討論顯得無比厚重和有遠見。這種寫法極大地拓展瞭我的思維邊界,讓我不再局限於眼前的法律條文,而是開始思考未來十年、二十年後,刑法可能需要應對的全新挑戰。它像是一座燈塔,指引著我們這些身處法律前沿的實踐者,不僅要做好眼前的案子,更要為未來法律體係的穩定和正義做好思想準備。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的不是答案,而是一個更廣闊的提問空間。

評分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具有個人色彩,它摒棄瞭傳統教科書那種刻闆、去人化的敘述模式,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大師在與求知者進行深入的、近乎私密的學術交流。行文中不乏一些犀利而富有洞察力的反問,以及對某些約定俗成的法律教條的毫不留情的挑戰。比如,當討論到“作為犯”的界定時,作者的筆鋒陡然一轉,質疑瞭某些基於“積極行為”的僵硬定義,認為其在麵對現代社會中隱性的、結構性的不作為時,暴露齣嚴重的解釋力缺陷。這種“挑戰權威”的姿態,對於我們這些在既有框架內學習法律的人來說,是一種極大的精神鼓舞,它鼓勵我們不要輕易滿足於現有的答案,而要追問“為什麼”。讀起來一點也不覺得疲憊,反而有一種被激發鬥誌的感覺,仿佛作者正拿著一把解剖刀,在陪著我們一同剖析法律條文最核心的結構。我甚至能想象到作者在撰寫時,那種旁徵博引、推翻重來的學術熱情,這使得整本書充滿瞭蓬勃的生命力,絕非是簡單的知識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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