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中的非认知主义》: 3.5为乐观态度提供凭据的黑尔-斯马特论证 我们已经看到,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非认知主义理论给出这么一套办法,让我们知道如何从复杂句组成部分的意义出发,来确定复杂句的意义。但是我们也看到,直到1970年黑尔对吉奇和塞尔做出回应之时,还没有任何非认知主义者认真尝试过给出这样的办法,相反,我们从艾耶尔那里看到的是,很难设想这套办法可能的样子是什么。因为不能实际提供这样一套办法,非认知主义理论和真值条件意义理论形成了鲜明对比——依照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为确定复杂句意义而提供的办法,我们很容易就能得到对这些复杂句语义属性的预测,并且这些预测富有成效、准确合适:比如,它们可以准确预测哪些句子和相关复杂句不一致,以及相关复杂句会出现在何种有效论证中。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说有这么一种可能性,即非认知主义者能够提出与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相抗衡的办法,获得和后者一样的工作成果,那么我们该对这种可能性持多强的乐观态度? 虽然黑尔自己并未就提供这种办法做出任何严肃工作(他所做的只是告诉我们,为了解决弗雷格一吉奇问题,提供一套这样的办法就是一个非认知主义者所需做到的全部),但是他就我们为何该对这点保持乐观给出了自己的论证,这个论证是就此问题给出的最清晰的论证之一。实际上,黑尔早在1952年就这样做了,远在吉奇或塞尔提出他们各自版本的弗雷格一吉奇问题之前。(斯马特J.J.C.Smart[1984]也提出了一个与黑尔非常相似的论证,所以,我把这个论证称为“黑尔一斯马特”论证。)正如黑尔观点的其他方面一样,他这种为乐观态度提供凭据(license for optimism)的论证也建立在与祈使句的比较上。黑尔的主要发现是,正如陈述句包括简单句和复杂句,祈使句也有简单句和复杂句之分;这两种祈使句之间存在着逻辑关系,且它们之间发生逻辑关系的方式和相应的简单与复杂陈述句之间发生逻辑关系的方式非常相似。用黑尔最爱举的例子来说,“把门关上”这个命令和“不要把门关上”这个命令互相矛盾。所以,正如在一个陈述句中添加“不/并非”一词会使得新的句子与原句不一致一样,在一个祈使句中添加“不/并非”一词似乎也能得到一个与原句不一致的祈使句。 黑尔的意思还不止于此。可以用来构造复杂祈使句的语词不只“不/并非”一个。例如,“把门关上,把窗打开”也是个复杂祈使句。正如“马克斯关上了门,莱拉打开了窗”和“马克斯没有关上门”“莱拉没有打开窗”这两个句子不一致一样,祈使句“把门关上,把窗打开”也和“不要把门关上”“不要把窗打开”这两个句子不一致。基于此类考虑,黑尔相信,既然祈使句显然确实以这种方式工作,而且祈使句之间也确实存在这种逻辑关系,那么就肯定有某种意义理论可以对此作出说明——而这个理论也将同样适用于道德语句。即,一方面,这个理论不仅能给出一种办法,可以让我们从复杂祈使句组成部分的意义出发,确定这些复杂祈使句的意义,而且也能给出一种办法,可以让我们从复杂道德语句组成部分的意义出发,确定这些复杂道德语句的意义,另一方面,这个理论不仅能预测和解释祈使句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且也能解释道德语句之间的相似逻辑关系。 从黑尔这种为乐观态度提供凭据的论证出发,我们可以期待总会有非认知主义者能提供某套办法,使得我们可以解释有关复杂道德语句意义的很多事实——即便我们尚不能确知那些办法到底是什么。然而,这种乐观态度“许可证”的效力范围究竟有多大?这一点还很不清楚。之所以这么说,首要的原因是,陈述句和祈使句的结合方式与道德语句和非道德语句的结合方式似乎不全一样。 ……
前言/序言
1968年,厄姆森(J.Q.Urmson)的《伦理学的情感理论》(The E-motive Theory of Ethics)出版。他自称在书中对情感理论抱以“向往而不信随”的态度。彼时,非认知主义传统在英语哲学界已兴四十年之久,而对于厄姆森眼中非认知主义理论化的最初浪潮——情感主义(emotivist)观点——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这本书却是唯一一本以全书篇幅对其进行批判性而又富于同情的讨论的著作;而且,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今天。然而,厄姆森的书在很大程度上是那个时代和处境的产物。尽管书中一些最重要的论见——譬如,对情感主义观点之间的差异、非认知主义观点背后动机的大致种类的讨论,以及对最早的情感主义在最终意义上所面临的基本问题的探讨——依然成立,但是其讨论的其他部分如今就显得有些脱节了,而且,他对于近四十年来学界所关注的主要话题或一笔带过,或只字不提:这些话题包括我们今天所理解的表达主义(expressivism)的发展、围绕真之紧缩论(deflationism about truth)而生的问题以及在处理弗雷格一吉奇问题中的各种进展。 然而,尽管近八十年来非认知主义在关于道德的哲学思考中居于中心地位,却无有取厄氏之作而代之者。把各种非认知主义理论所引发的诸多话题、疑难汇集起来的现有论著,都是出自某种特定理论的拥护者之手。而这可能带来如下两点不良后果:一是,这些论著会主要关心各个作者分别提出的特定版本的非认知主义:二是,有时候这些作者可能倾向于根据自己的表述需要来组织非认知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从而阻碍我们清楚了解这些问题的全貌。 在我看来,当我们要将这些论著拿做教学之用时,以上两种后果就会展现出各自的重大缺陷。不单如此,当我们作为元伦理学研究者的共同体,需要就我们现今所处之境和所成之事达成和整合一个共享的理解时,同样的缺陷也会清晰地暴露出来。这里,“共享的理解”在起码的意义上是指对不同观点之相对成本、相对优势的评估,在理想意义上则指对尚待完成的工作的更清楚认识。 我在写这本书时抱着一个显然太过雄心勃勃的希望:希望这本书可以同时服务于教学和整合这两个目的。它会是一个有主见的、批判性的对该领域研究的导引,但大体上会对各种非认知主义理论抱以同情态度。我希望它对每个人——从未窥门径者,到专业研究者——都有用处。若它未能在人尽赞同的意义上整合该领域的研究,我愿它至少能为这种整合的可能样态提供一幅清楚而连贯的图景。这样,它或可提供一种背景性工作,以益于别的工作以相媲美的,甚或更好的方式描画出这个研究领域的状貌。本书的主旨在于,使读者充分参与其中,一起尝试弄明白如何使非认知主义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