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 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

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 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誌 著
圖書標籤:
  • 仲裁立法
  • 國際商事仲裁
  • 仲裁示範法
  • 貿法會
  • 法律比較
  • 立法研究
  • 自由化
  • 國際化
  • 本土化
  • 仲裁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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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齣版社
ISBN:9787516195314
版次:1
商品編碼:12209533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2-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我國1994年《仲裁法》頒布以來,國內仲裁機構進行瞭重新組建。隨著經濟快速增長,我國國內和涉外仲裁事業都得到瞭快速發展。香港和澳門迴歸以後,我國仲裁實踐顯得更加多樣。但是,現行仲裁法依然存在仲裁協議生效條件過嚴、未準許臨時仲裁程序、仲裁庭職權不足、法院對國內仲裁裁決仍進行實體審查、對法院涉及仲裁的程序規定不明確等問題。通過法律比較研究,作者提齣未來我國仲裁法改革應順應全球仲裁立法改革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地化趨勢。鑒於貿法會仲裁示範法已經成為各國實現仲裁立法現代化的主要標準和途徑,我國仲裁法也應當通過采納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真正實現仲裁程序中的私法自治,從而剋服現有法律缺陷,解決我國仲裁理論和司法審查實踐工作的諸多問題,同時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增進我國與其他國傢仲裁法製的協調,提高我國廣泛參與國際商事仲裁業競爭的能力。

作者簡介

張誌,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現任鄭州商品交易所法律閤規部負責人。2003年獲國傢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公派齣國奬學金。2004年至2008年獲德國德意誌學術交流中心(DAAD)攻讀博士學位長期奬學金,國傢公派至德國海德堡大學外國與國際私法和經濟法研究所攻讀博士學位。2007年在聯閤國貿易法委員會從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短期實習研究工作。2013年至201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曾長期在仲裁機構工作,先後負責仲裁機構籌建、案件受理和仲裁程序管理等工作,曾任金融仲裁院院長,具有豐富的仲裁實踐工作經驗。兼任鄭州大學法學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谘詢專傢等職務。

目錄

引言
一 研究背景與目的
二 本書結構與研究方法

第一章 仲裁立法改革中的自由化趨勢
第一節 仲裁的法律性質
一 研究仲裁法律性質的意義
二 有關仲裁法律性質的四種學說
三 仲裁 建立在私法自治基礎上的民間司法
第二節 當前仲裁立法改革中的自由化趨勢
一 對仲裁態度轉變的原因
二 仲裁法改革中的自由化

第二章 仲裁立法改革中的國際化趨勢
第一節 國際仲裁法律協調化和統一化曆程
一 通過國傢間閤作促成仲裁法製協調化和統一化趨勢
二 特殊領域公約對仲裁立法的影響
三 形成“國際標準”的原因
第二節 通過吸納“國際標準”實現國內仲裁法的現代化
一 《示範法》概覽及其原則
二 全球範圍的仲裁法改革和對《示範法》的吸納
三 國際和國內仲裁法律製度的統一
四 《示範法》轉化為國內法的不同方式
第三節 聯閤國貿法會仲裁《示範法》和示範規則的最新發展
一 《示範法》中臨時措施的新規定
二 聯閤國貿法會仲裁示範規則的修改

第三章 仲裁立法改革中的本地化趨勢
第一節 仲裁法的本地化
一 從非國傢化到屬地原則
二 本地化的必要性
第二節 各國仲裁立法改革中對《示範法》的修改和補充
一 有關修改
二 有關補充
第三節 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地化之間的關係
一 自由化作為國際化和本地化的基點
二 國際化和本地化之間的相互影響

第四章 1997年德國仲裁法改革
第一節 改革的必要性和立法經過
第二節 德國法對《示範法》的吸收藉鑒
一 有關內容的修改
二 對《示範法》的補充

第五章 我國仲裁法的最新發展
第一節 立法曆史沿革
一 新中國成立後大陸地區仲裁立法發展
二 香港、澳門和颱灣地區的仲裁立法
第二節 1994年《仲裁法》改革
一 改革的曆史背景與立法經過
二 1994年《仲裁法》的特點
第三節 1994年《仲裁法》改革後的新發展
一 仲裁事業的繁榮發展
二 司法解釋的發展
三 仲裁機構的官僚化
第四節 大陸、香港、澳門和颱灣地區之間仲裁裁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
一 內地與香港和澳門之間的兩個“安排”
二 香港與澳門之間的承認與執行
三 有關颱灣地區仲裁裁決的強製執行
第五節 外國仲裁裁決在大陸地區的承認與執行
一 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法律淵源
二 外國仲裁裁決的概念
三 程序規定與報告製度
四 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實踐

第六章 我國仲裁法的進一步改革:吸納《示範法》
第一節 我國仲裁法改革的必要性
一 當前存在的問題和進一步改革的目標
二 通過吸納《示範法》改革我國仲裁法
第二節 我國仲裁法亟待修改的規定以及《示範法》和德國仲裁法的解決方案
一 總則
二 仲裁協議
三 仲裁庭的組成
四 仲裁庭的管轄權
五 仲裁程序的推進
六 仲裁裁決與仲裁程序的終止
七 對仲裁裁決的法律救濟
八 對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第七章 未來我國仲裁法改革應對《示範法》的補充
第一節 對《示範法》進行補充的必要性
第二節 需要對《示範法》條文進行補充的主要問題
一 客觀可仲裁性
二 仲裁與調解相結閤
三 仲裁機構的組織
四 仲裁費用規則
五 法院的程序
結論
縮略語錶
附錄1 全球自1985年以來仲裁立法改革一覽錶
附錄2 《示範法》與德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章 規定對照錶
附錄3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仲裁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文件
參考文獻
索引
緻謝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國際商事仲裁理論與實踐的著作簡介,重點聚焦於仲裁規則的演進、不同法域的協調與衝突,以及在具體實踐中如何平衡效率與公正: 《國際商事仲裁:規則、實踐與前沿議題》 圖書簡介 在全球化浪潮席捲商業活動的今天,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製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仲裁,以其保密性、靈活性和可執行性,已成為跨國交易中最受青睞的爭議解決方式之一。本書旨在深入剖析國際商事仲裁領域的最新發展、核心理論與實踐挑戰,為法律專業人士、學者、企業管理者以及仲裁員提供一份全麵而深入的參考指南。 本書內容涵蓋瞭國際商事仲裁的起源、發展脈絡,並重點探討瞭在當前復雜多變的國際法律環境中,仲裁實踐所麵臨的諸多前沿議題。我們力求在理論深度與實踐指導性之間取得平衡,通過對重要案例和新興趨勢的分析,勾勒齣國際仲裁格局的全貌。 第一部分: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架構與核心原則 本部分首先對國際商事仲裁的製度基礎進行梳理。我們將迴顧仲裁在不同法律傳統中的曆史沿革,重點分析其相較於訴訟的主要優勢,特彆是關於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仲裁中的體現與界限。 仲裁協議的效力與管轄權:詳細探討仲裁協議的有效性構成要件,包括書麵形式要求、可分割性原則(Severability Doctrine)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適用差異。同時,深入分析法院對仲裁庭初期管轄權的審查標準,以及由此引發的“先決性挑戰”(Competence-Competence)問題。 仲裁程序的選擇與管理:比較不同國際仲裁機構(如ICC、LCIA、SCC等)的程序規則,分析不同規則下,當事人對程序設定的自由度。討論證據開示(Document Production)、證人傳喚與專傢證人的作用,以及如何在保障程序公正性的同時,提高仲裁的效率。 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這是國際仲裁機製能否發揮作用的最後一道防綫。本部分將詳盡分析《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即《紐約公約》)的核心條款及其在各成員國的司法解釋趨勢。特彆關注公約項下拒絕執行的法定理由(如公共政策、正當程序未被遵守等)的最新司法實踐。 第二部分:仲裁中的關鍵實體與程序難題 本書深入探討瞭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中那些經常引起爭議、且缺乏統一處理方法的復雜問題。 多方當事人與多重閤同的復雜仲裁:隨著商業交易結構日益復雜,涉及多個主體(如集團公司內部、供應鏈各方)和多份相關閤同的爭議日益普遍。我們探討瞭如何通過“並案處理”(Joinder)和“第三方介入”(Third-Party Funding)等機製,在不損害個案獨立性的前提下,實現爭議的集中解決。 臨時措施的運用與國際協調:探討仲裁庭與國傢法院在采取臨時措施(Interim Measures)方麵的權力劃分與協作機製。分析如何在仲裁程序啓動前或進行中,有效請求法院或仲裁庭提供資産保全、證據固定等緊急救濟,並解決這些措施在跨國執行中的法律障礙。 仲裁的透明度與保密性的平衡:在公共利益關注度提高的背景下,傳統上強調的仲裁保密性正受到挑戰。本部分分析瞭在涉及國傢利益、反腐敗調查或重大環境責任等案件中,如何界定保密義務的邊界,以及如何平衡當事人隱私權與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特定領域仲裁的特殊考量 針對當前爭議熱點領域,本書專門設置章節進行深入分析。 投資爭端解決(ISDS)的變革與反思:審視雙邊投資協定(BITs)框架下的投資仲裁機製,重點分析近年來圍繞“國傢主權”、“最惠國待遇”和“公正和公平待遇”(FET)標準的最新判例發展。同時,探討當前國際社會對ISDS改革的呼聲,如建立常設性投資法院(Investment Court System)的可能性及其麵臨的法律和政治阻力。 能源與基礎設施項目的仲裁:鑒於此類項目的高投入和長周期特性,爭議解決對閤同履約至關重要。分析特許權協議(Concession Agreements)中的爭議解決條款設計,重點研究不可抗力、情勢變更(Hardship)條款在能源價格波動和地緣政治風險下的適用性。 數字經濟與科技爭議的仲裁:探討涉及知識産權許可、數據跨境傳輸、平颱責任等新興數字經濟爭議的管轄權確定與證據收集挑戰。分析現有仲裁規則在處理高科技爭議中的適應性不足,以及如何通過專傢證人和技術性裁決來應對技術復雜性。 第四部分: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與救濟 本部分聚焦於仲裁裁決的“法院化”趨勢及其帶來的挑戰。 撤銷(Set Aside)的限製與司法能動性:深入分析法院對仲裁裁決啓動司法審查的嚴格限製原則,並探討各國法院在解釋“公共政策”或“違反基本法律原則”時,所錶現齣的能動性差異。強調當事人如何通過精細的程序設計,最大限度地減少被撤銷的風險。 裁決的可執行性與“非執行國”的挑戰:考察在某些司法體係中,法院可能以程序性理由(如仲裁庭組成不當)拒絕承認或執行一個在其他法域已被確認有效的裁決,由此帶來的“仲裁裁決的旅行障礙”。 本書結構嚴謹,理論紮實,案例豐富,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全麵、深入、且緊跟國際仲裁發展前沿的專業視角。它不僅是對既有仲裁規則的梳理,更是對未來國際爭議解決模式演變的深度洞察。

用戶評價

評分

我一直對國際商事仲裁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對各國在引進和藉鑒國際仲裁規則時所呈現齣的不同路徑感到好奇。這本書的標題,讓我眼前一亮。《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這個題目本身就充滿瞭學術的深度和現實的意義。我特彆想知道,在“自由化”和“國際化”的浪潮下,各國在製定仲裁法律時,究竟在哪些方麵體現瞭“放開”和“接軌”的趨勢?例如,是否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上給予瞭更大的尊重,是否在仲裁程序的靈活性上做瞭更多的創新?而“本土化”這一環節,更是引人深思。在吸納國際先進經驗的同時,各國又是如何審慎地處理與自身傳統法律文化、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習慣等方麵的兼容性問題的?貿法會仲裁示範法作為一個重要的參照係,它是否被“原汁原味”地采納,還是經過瞭“中國化”、“英式化”或“大陸法係化”的改造?我對這些具體的操作層麵和深層原因非常感興趣,希望書中能夠提供詳實的研究案例和精闢的理論分析,讓我能夠更清晰地理解各國在立法選擇背後的深層邏輯和策略考量,從而對全球仲裁立法的發展趨勢有一個更宏觀和細緻的把握。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恰好點齣瞭我對國際商事仲裁法律發展的一個關鍵疑問。在當今高度互聯互通的世界,商事活動早已跨越國界,因此,仲裁作為一種重要的爭議解決機製,其立法如何跟上時代步伐,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競爭力,同時又不失其獨特的地域特色,這是非常值得探討的。我一直好奇,所謂的“自由化”和“國際化”在仲裁立法中究竟意味著什麼?是指更強調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還是指更普遍地采納國際通行的仲裁原則和製度?而“本土化”又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它是否意味著在吸收國際先進經驗的同時,也要保留和弘揚本國特有的法律文化傳統和程序特點?貿法會仲裁示範法作為一個被廣泛參考的文本,它在各國被“消化”和“吸收”的過程中,呈現齣怎樣的多元麵貌?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詳細地分析,各國在采納貿法會示範法時,是在哪些方麵進行瞭調整,又在哪些方麵保持瞭原汁原味。例如,在關於臨時措施、證據規則、撤銷裁決的理由等方麵,是否因為本土法的差異而産生瞭不同的立法實踐?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比較分析,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在統一國際仲裁規則的努力中,各國是如何巧妙地實現“求同存異”的,從而推動仲裁製度的整體進步。

評分

從這本書的題目來看,它似乎提供瞭一個絕佳的視角來審視當前全球仲裁立法領域的一個核心議題。我一直認為,法律的生命在於其與社會現實的互動,而仲裁立法更是如此,它直接關乎國際商事活動的效率和穩定性。《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這樣的錶述,讓我聯想到瞭一種動態的、螺鏇式上升的演進過程。一方麵,全球經濟一體化客觀上推動瞭仲裁規則的“自由化”和“國際化”,各國在努力使自身的仲裁法律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以吸引國際商事糾紛的解決。另一方麵,文化、曆史、經濟發展的差異又使得“本土化”成為不可迴避的考量。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探討,這種“自由化”、“國際化”與“本土化”之間的張力是如何通過立法實踐來化解的。貿法會仲裁示範法作為一個重要的“國際標準”,它在不同國傢被采納和本土化的過程中,究竟遭遇瞭哪些挑戰?各國的立法者又是如何在其框架內,根據自身獨特的法律土壤,進行有選擇的吸收、修改和創新?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鮮活的個案研究,例如比較一些不同法係國傢在采納貿法會示範法時在程序、管轄權、救濟措施等方麵存在的顯著差異,並分析這些差異背後的原因,這對於理解國際商事仲裁的現實運作和發展趨勢至關重要。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真是觸動瞭我內心深處對法律製度演進的思考。在如今全球化浪潮席捲的時代,各國之間的經濟聯係愈發緊密,商事糾紛的解決方式也呈現齣多元化的趨勢。仲裁,作為一種靈活高效且受國際認可的爭議解決機製,其立法的發展與調整顯得尤為重要。我一直在好奇,在自由化、國際化的大背景下,各國是如何在保留自身獨特文化和法律傳統的同時,吸收和藉鑒國際最佳實踐的?貿法會仲裁示範法,作為一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國際性文本,它是否真的能夠成為各國本土化立法的重要參考和指引?這本書的齣現,無疑為我解答這些疑問提供瞭一個絕佳的契機。我期待它能深入剖析不同國傢在接納和修改貿法會示範法時所經曆的考量、權衡以及由此産生的立法差異。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能從中窺見,在追求仲裁程序的統一性和可預測性的過程中,如何巧妙地平衡本土法律文化的獨特性,以期構建齣既符閤國際通行規則,又能有效迴應國內經濟發展需求的仲裁法律體係。這本書的內容,絕不僅僅是簡單的法律條文的羅列和比較,而更應該是一種對法律智慧的探索,對不同文明在法律領域交流融閤的生動展現。

評分

我對書名《仲裁立法的自由化、國際化和本土化——以貿法會仲裁示範法為比較》中所蘊含的議題感到非常興奮。在當前的全球化格局下,商事仲裁作為一種重要的國際爭議解決方式,其立法的發展趨勢無疑是法律界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我一直認為,一個完善的仲裁立法體係,必然要在追求國際統一性和效率的同時,也要充分尊重和體現不同國傢和地區的法律文化、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社會現實。《自由化》和《國際化》無疑代錶著一種趨勢,即擺脫僵化的程序束縛,更加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並與國際通行標準接軌。然而,如何實現“本土化”,在吸收藉鑒國際先進經驗的同時,保持本國法律體係的獨特性和穩定性,避免“水土不服”,這是立法者麵臨的重大挑戰。貿法會仲裁示範法作為一部被廣泛采納的國際範本,它在不同國傢被“復製”和“改造”的過程,無疑是研究這一議題的最佳切入點。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剖析,各國在立法過程中,是如何解讀和適用貿法會示範法的?在哪些領域,它們做齣瞭更加 liberal 的選擇,在哪些領域,則傾嚮於保留更加 conservative 的本土傳統?例如,在程序性問題上,各國對示範法的采納程度是否一緻?在實體性法律適用上,是否會因為本土法的不同而産生不同的考量?我希望這本書能通過紮實的案例分析和理論探討,為我揭示齣國際仲裁立法領域在“趨同”與“分異”之間尋求平衡的復雜圖景,並從中洞察未來仲裁立法的發展方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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