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第二版)——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 9787301044735 北京大學齣版社

國際法(第二版)——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 9787301044735 北京大學齣版社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邵津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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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北京文博宏圖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044735
商品編碼:29758191053
包裝:平裝
齣版時間:2005-08-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國際法(第二版)——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

定價:46.00元

作者:邵津

齣版社:北京大學齣版社

齣版日期:2005-08-01

ISBN:9787301044735

字數:

頁碼: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

商品重量:0.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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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國際法》是麵嚮21世紀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之一。全書共17章,係統地論述現代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和製度,分析一些重要理論問題,包括新齣現的問題。章導論著重論述國際法的概念、發展、主體、淵源、效力根據、與國內法的關係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第二、三、四章主要討論國際法上的國傢、居民及領土法律製度。第五、六、七、八章分彆介紹、論述國際海洋法、航空法、外層空間法和國際環境法。第九章論述聯閤國和區域組織。第十章全麵論述外交和領事豁免及時國際組織的豁免。第十一章介紹和闡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法律製度。第十二章論述人權的國際保護。第十三章研究條約的締結、遵守、適用、加入、保留及終止等規則和製度。第十四章闡述國傢責任的構成要件,責任的免除和承擔責任的方式。第十五、十六章分彆論述國際爭端和平解決的方法、製度和集體安全及聯閤國維和行動。第十七章論述武裝衝突法,內容包括國際人道主義法、戰爭罪行、前南國際法庭和盧旺達國際法庭,以及新成立的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法內容豐富、復雜,本教材提供基本知識,闡明基本理論,篇幅保持在一定範圍。每章之後列有參考書目,試圖為有誌進一步學習者提供方便。本書對外語專業、新聞專業和國際關係專業的師生,外交、外事部門的實際工作者和國際問題研究者,也可能有一定參考價值。

目錄


章 導論
節 國際法的概念
第二節 國際法的發展
第三節 國際法的主體
第四節 國際法的淵源
第五節 國際法的編纂
第六節 國際法的效力根據與學派
第七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第八節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國際法上的國傢
節 國傢概說
第二節 國傢、及其他實體的承認
第三節 國傢的繼承
第三章 國際法上的居民
節 國籍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引渡和庇護
第四節 難民及其法律地位
第四章 國傢領土
節 國傢領土與領土主權
第二節 國傢領土的組成部分
第三節 國傢領土變更的方式
第四節 國傢的邊界和邊境
第五節 中國的領土和邊界
第六節 南北極地區的法律地位
第五章 國際海洋法
節 國際海洋法的概念、曆史發展及編纂
第二節 內水、領海、毗連區
第三節 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群島水域
第四節 專屬經濟區、大陸架
第五節 公海
第六節 國際海底區域
第六章 國際航空法
節 航空法的概念及其曆史發展
第二節 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空中航行的法律製度
第四節 國際航空運輸
第五節 國際航空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六節 國際航空安全的法律保護
第七章 外層空間法
節 概說
第二節 外層空間法的原則和製度
第三節 聯閤國大會通過的關於空間技術及其應用的原則
第四節 外層空間法的新領域和新發展
第五節 中國的航天政策和空間立法
第八章 國際環境法
節 國際環境法概述
第二節 國際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國際環境法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中國與國際環境法律實踐
第九章 聯閤國和區域性國際組織
節 國際組織概述
第二節 聯閤國
第三節 聯閤國專門機構
第四節 區域性國際組織
第十章 外交和領事豁免、國際組織的豁免
節 外交特權和豁免
第二節 領事特權和豁免
第三節 聯閤國和各專門機構的特權和豁免
第十一章 國際經濟法律製度
節 國際經濟法律製度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第三節 世界銀行集團
第四節 世界貿易組織
第十二章 人權的國際保護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人權的分類及其基本內容
第三節 普遍性國際人權保護機製
第四節 區域性國際人權保護機製
第五節 中國在人權保護問題上的立場和實踐
第十三章 條約法
節 概說
第二節 條約的締結與生效
第三節 條約的遵守、適用及解釋
第四節 條約的修改、終止、停止執行與無效
第十四章 國傢責任
節 概說
第二節 國傢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國傢責任的免除
第四節 國傢責任的形式
第五節 國際罪行問題與國際法委員會的條款
第六節 程序規則
第十五章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節 概論
第二節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的確立及其意義
第三節 解決國際爭端的政治方法
第四節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法律方法
第五節 聯閤國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六節 區域機關或區域辦法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七節 其他國際組織或國際公約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八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十六章 集體安全保障製度
節 概說
第二節 聯閤國的集體安全體製
第三節 聯閤國維持和平行動
第四節 當代集體安全中的若乾法律問題
第十七章 軍備控製與裁軍
節 概說
第二節 軍備控製與裁軍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 軍備控製與裁軍的內容
第四節 中國的軍備控製與裁軍
第十八章 武裝衝突法
節 概說
第二節 武裝衝突法的基本內容和特點
第三節 對作戰手段和方法的限製
第四節 對戰爭受難者的保護
第五節 中立
第六節 戰爭罪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等罪行及其責任
第七節 國際刑事法院
參考書目
版後記
再版說明

作者介紹


邵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國際法研究會會長。其代錶性著作有:統編教材《國際法》(閤著,法律齣版社1981年版及1995年版)、《中國法學四十年》(上海人民齣版社1989年版,國際公法學部分)、“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等係列詞條(《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捲

文摘


序言



法治的基石,秩序的脈絡:國際法的發展與應用 導論 縱觀人類文明的演進,國傢作為最基本的國際行為體,其間的互動、衝突與閤作,構成瞭波瀾壯闊的曆史畫捲。而維係這種復雜互動的,正是那張無形卻至關重要的網絡——國際法。它並非僅僅是紙麵上的條文,而是國傢間交往的準則,是國際秩序的基石,是全球和平與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從古老的條約協定到復雜的國際法院判例,從零星的習慣規則到體係化的國際公約,國際法的每一次發展,都深刻地反映著人類社會對閤作、公正與和平的永恒追求。 本書旨在深入探討國際法的基本原理、核心製度及其在當代國際社會中的廣泛應用。我們將從國際法的淵源與主體齣發,剖析國傢主權、國際人格等 fundamental concepts,進而勾勒齣國際法的演進軌跡。接著,我們將係統闡述國際法的主要分支,包括但不限於:國際人權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國際人道法、國際刑事法以及海上法、外空法等專業領域。通過對這些重要領域的梳理,讀者將能夠清晰地認識到國際法如何滲透到國際關係的方方麵麵,如何規製國傢的行為,如何保護個人和群體的權利,以及如何應對全球性挑戰。 在探討國際法基本原理的同時,本書也將重點關注國際法的適用與實踐。國際爭端如何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國際法院、國際仲裁庭在維護國際法方麵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國傢在履行國際法義務時麵臨哪些挑戰?國際社會又是如何通過國際組織來推廣和實施國際法的?這些問題將是本書深入分析的核心內容。我們將通過剖析經典的國際法案例,結閤當代國際政治的實際發展,揭示國際法在解決現實問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在不斷變化的國際格局中麵臨的機遇與挑戰。 尤其值得強調的是,在21世紀這個全球化浪潮席捲、跨國性問題日益突齣的時代,國際法的重要性愈發凸顯。氣候變化、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網絡安全、跨國犯罪等一係列全球性挑戰,無一不呼喚著更加有效、更加完善的國際法律框架。本書將特彆關注國際法在應對這些新興問題中的作用,以及其如何通過製定新的規則、完善現有製度來迴應時代的需求。 閱讀本書,並非僅僅是為瞭掌握一套法律知識,更是為瞭理解國傢間關係的基本邏輯,培養具有全球視野的法治意識,從而更好地認識和參與到塑造我們共同世界的進程中。我們相信,通過對國際法的學習和理解,讀者將能夠更深刻地洞察國際事務的本質,更明智地分析國際動態,並為構建一個更加公正、和平與繁榮的國際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一章 國際法的淵源與主體 國際法的淵源,是指國際法規則的來源和形成方式。理解國際法的淵源,是掌握國際法體係的第一步。國際法的主要淵源通常包括: 1. 國際條約 (Treaties): 這是最明確、最普遍的國際法淵源。國際條約是國傢之間或國傢與其他國際法主體之間簽署的、以國際法為準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麵協定。條約可以是雙邊的(兩個主體之間),也可以是多邊的(三個或更多主體之間)。多邊條約往往涉及廣泛的國際問題,如《聯閤國憲章》、《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公海公約》、《國際人權公約》等,是國際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條約的訂立、生效、解釋、修改和終止,都有國際法規則加以規範。 2. 國際習慣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國際習慣是由國傢實踐(state practice)和法律確信(opinio juris sive necessitatis)兩個要素構成。 國傢實踐: 指國傢在實際交往中遵循某種行為模式。這種實踐可以是明示的(如官方聲明、外交照會),也可以是默示的(如在特定情況下采取的行動或不行動)。國傢實踐必須具有普遍性、一緻性和持續性。 法律確信: 指國傢相信這種行為模式具有法律約束力,即齣於法律義務而非僅僅齣於政治、道德或禮儀上的原因而采取某種行為。 國際習慣是國際法古老的淵源之一,例如關於國傢管轄豁免、外交豁免等許多基本規則都源於國際習慣。 3. 法的一般原則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Recognized by Civilized Nations): 這是指各國國內法中普遍存在的、可以被移植到國際法領域適用的基本法律原則。這些原則通常是處理國傢間關係或解決國際爭端所必需的,例如“任何人不得審判自己的案件”(nemo judex in causa sua)、“明知故犯”(dolus specialis)、“禁止虐待”、“善意履行義務”等。這些原則填補瞭條約和習慣可能存在的空白。 4. 司法判例和公法學傢的學說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he Teachings of the Most Highly Qualified Publicists): 司法判例: 指國際法院、國際常設法院以及各國國內法院在涉及國際法問題時所作的判決。雖然國際法上沒有嚴格的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原則,但國際法院的判決對案件當事方具有約束力,並且其判例對於闡明和發展國際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公法學傢的學說: 指國際法學者的權威著作和學術觀點。這些學說能夠係統地闡釋、分析和發展國際法的理論,並為國際法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 除瞭上述主要淵源,一些學者還將“其他淵源”列入討論範圍,例如: 單方麵聲明 (Unilateral Declarations): 在特定情況下,國傢作齣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單方麵聲明,如法國關於停止核試驗的聲明。 國際組織的決議 (Resolution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某些國際組織的決議,特彆是聯閤國大會和聯閤國安全理事會的決議,在特定條件下,尤其是當其反映瞭國際習慣或推動瞭國際習慣的形成時,也能對國際法的發展産生影響。 國際法的調整對象 國際法的調整對象是國際法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因此,瞭解國際法的“主體”是理解國際法調整範圍的關鍵。 1. 國傢 (States): 國傢是國際法最主要、最原始的主體。一個國傢在國際法上具有完整的法律人格,享有國際法賦予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國傢的産生與消亡,其主權與獨立,是國際法最核心的問題。 2. 國際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隨著國際閤作的日益深入,具有獨立意誌和能力的國際組織(如聯閤國、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也逐漸被承認是國際法主體。它們擁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能夠獨立地開展國際活動,訂立條約,並在國際法院提起訴訟。 3. 個人 (Individuals): 傳統國際法主要承認國傢和國際組織是國際法主體,個人不具有獨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然而,隨著國際人權法、國際刑事法的興起,個人在某些領域也逐漸獲得瞭有限的國際法主體地位。例如,個人可以嚮一些國際人權機構提起申訴,並且可以因犯有嚴重的國際罪行(如戰爭罪、反人類罪)而受到國際刑事法院的審判。 4. 其他實體: 某些情況下,一些非國傢行為體,如民族解放組織、受托管理地區(在特定時期)、梵蒂岡(聖座)等,也被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或者享有某些特殊的國際法地位。 第二章 國傢主權與國傢管轄 國傢主權 (State Sovereignty) 國傢主權是國際法的核心概念,是國傢作為獨立政治實體存在的基石。它包含瞭兩個主要方麵: 對內最高權 (Supreme Authority within its Territory): 國傢在其領土範圍內享有最高、排他的權力,能夠製定和執行法律,維持國內秩序,徵稅,並決定其國內事務。國傢對其領土內的所有人、物、事件擁有管轄權。 對外獨立性 (Independence in its External Relations): 國傢在國際交往中享有與其他國傢平等、獨立的地位,不受其他國傢或外部勢力的乾涉。國傢能夠自主地與其他國傢建立外交關係,締結條約,參與國際組織,並根據自身意願決定其對外政策。 國傢主權原則是國際法體係的基石,但也並非絕對。國傢主權受到國際法本身、國際條約以及國傢自願承擔的國際義務的限製。例如,國傢不能在其他國傢領土內行使管轄權,不能乾涉他國內政,也不能隨意發動戰爭。 國傢管轄 (State Jurisdiction) 國傢管轄是指國傢根據其主權在其領土內或對特定行為、人員、財産行使法律權力。國傢管轄主要包括: 1. 屬地管轄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這是國傢最基本的管轄權,即國傢在其領土範圍內對其發生的一切行為、人員和財産享有管轄權。這包括領陸、內水、領海和領空。 2. 屬人管轄 (Personal Jurisdiction): 國傢可以對其本國公民(自然人)或本國法人(公司)在其本國領土之外的行為享有管轄權。這種管轄權基於國籍或法人注冊地。 3. 保護性管轄 (Protective Jurisdiction): 國傢可以對其在本國領域之外發生的、但危害其國傢安全、重大利益的行為享有管轄權,即使這些行為是由外國人在外國實施的。例如,僞造國傢貨幣、進行間諜活動等。 4. 普遍管轄 (Universal Jurisdiction): 對於某些極端嚴重的國際罪行(如海盜、種族滅絕、戰爭罪、反人類罪),任何國傢都有權在不考慮犯罪人國籍、受害人國籍或犯罪發生地的情況下,對犯罪人進行追究和審判。這是基於維護國際社會共同利益的需要。 國傢管轄的限製 國傢管轄權的行使受到諸多限製,以維護國際關係的基本秩序和國傢間的平等: 不乾涉內政原則: 國傢不得乾涉他國的主權範圍內的事務。 國傢主權平等: 所有主權國傢在國際法上地位平等,不應因大小、強弱而有所區彆。 外交豁免與領事豁免: 外交人員和領事人員及其駐在地享有一定程度的管轄豁免,以保障其履行職務的便利和安全。 國傢財産豁免: 國傢財産原則上不應受到他國法院的管轄。 國際條約與習慣: 國傢在行使管轄權時,必須遵守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的規定。 第三章 國際法的其他重要原則與製度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Peaceful Settlement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 國際法要求國傢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包括: 外交途徑: 談判 (Negotiation): 直接的雙方或多方協商。 調查 (Enquiry): 設立事實調查委員會,查明事實真相。 調解 (Mediation): 第三方介入,協助當事方達成協議。 斡鏇 (Good Offices): 第三方僅提供聯絡和溝通的平颱。 和解 (Conciliation): 設立和解委員會,提齣調解建議。 司法途徑: 國際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 聯閤國主要司法機關,裁決國傢之間的法律糾紛。 國際常設仲裁法院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 提供仲裁和調解服務。 各類專門國際法庭: 如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刑事法院等。 國傢責任 (State Responsibility) 當一個國傢違反其國際法義務,對另一個國傢或其他國際法主體造成損害時,該國即應承擔國傢責任。國傢責任包括: 不法行為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 違反國際法義務的行為,包括作為或不作為。 歸因 (Attribution): 該行為必須可歸因於國傢。 責任形式: 國傢責任主要錶現為停止不法行為、作齣滿意保證、承擔賠償或補償等。 國際法上的承認 (Recogni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承認是國傢或政府對其他國傢、政府、民族解放運動或新産生的國傢等的一種單方麵、自由的政治行為,具有法律上的意義。承認可以分為: 承認國傢: 對新成立的國傢在國際法上的資格的承認。 承認政府: 對某個政權是否為閤法政府的承認。 承認交戰狀態: 對處於內戰中的叛亂方具有交戰員身份的承認。 國際閤作與國際組織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隨著全球性問題的增多,國際閤作成為國際關係的重要特徵。國際組織是國際閤作的主要載體,它們提供平颱,製定規則,協調行動,解決跨國性問題,如維護和平與安全、促進經濟發展、保護人權、應對環境挑戰等。 結語 國際法並非靜態不變的規則集閤,而是一個充滿活力、不斷演進的體係。它在維護國際秩序、促進國傢閤作、保障人類福祉方麵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在當前充滿挑戰與機遇的21世紀,對國際法的深入理解和有效運用,對於每個國傢、每個社會成員都至關重要。本書所提供的,正是理解和掌握這一重要領域的一扇窗口,期望能幫助讀者更好地認識我們所處的國際世界,並為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未來貢獻智慧與力量。

用戶評價

評分

對於一本旨在培養人纔的教材,其語言風格和學術嚴謹性也至關重要。我注意到這本書的語言錶述力求準確、精煉,避免使用過於晦澀的學術術語,同時又保持瞭應有的專業性。在閱讀過程中,我留意瞭作者在引用學術觀點時是否清晰地標注瞭齣處,以及是否對不同的學術觀點進行瞭客觀的呈現和比較。此外,我希望書中在闡述一些原則和製度時,能夠提供清晰的邏輯鏈條,幫助我們理解其內在的閤理性。嚴謹的學術態度不僅體現在內容的深度上,也體現在對細節的打磨上。我對書中齣現的錯彆字、排版錯誤等都非常敏感,因為這些細節往往會影響讀者對教材整體質量的判斷,也會在無形中削弱教材的說服力。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簡約大氣,以深藍色為主調,配以燙金的“國際法”三個大字,給人一種莊重嚴謹之感。書脊的設計也十分考究,字體清晰,方便在書架上快速定位。拿到手裏,可以感受到紙張的厚實與韌性,觸感溫潤,似乎預示著它承載著厚重的知識。翻開扉頁,北京大學齣版社的標識赫然在目,這本身就代錶著一種學術的高度和嚴謹的態度。雖然我還沒來得及深入閱讀,但僅僅是這外觀上的種種細節,就足以激發我對這本書內容的好奇與期待。我尤其關注其“麵嚮21世紀課程教材”的定位,這暗示著本書在內容上應當具有前瞻性和時代感,而非僅僅是陳舊理論的堆砌。希望它能引領我穿越古今,理解國際法在當今復雜世界中的演變與應用。

評分

對於一本法學教材而言,內容的組織邏輯和敘述的清晰度至關重要。從初步的翻閱來看,這本書的章節劃分似乎頗為閤理,從基礎的概念、原則入手,逐步深入到國際法的各個領域,比如國際法的淵源、主體、管轄權、條約法、國際責任、國際爭端解決等等。每一章的標題都力求精準,能夠準確地概括其內容。更重要的是,我注意到作者在闡述一些復雜概念時,並非簡單地羅列條文和案例,而是穿插瞭背景介紹、理論爭議的梳理,以及對現實國際事件的聯係。這使得原本可能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起來,也更容易讓讀者理解其背後蘊含的邏輯和實踐意義。這種“循循善誘”的教學方式,對於初學者來說,無疑是極大的福音,能夠幫助我們建立起紮實的知識體係。

評分

在學習國際法時,我始終認為,單純的理論梳理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與鮮活的現實案例相結閤,纔能真正掌握這門學科的精髓。這本書在這方麵做得如何,是我非常關注的。初步的瀏覽讓我看到瞭一些案例分析的痕跡,但具體深度和廣度還有待檢驗。我期待書中能夠引用大量具有代錶性的國際司法判例、外交實踐以及國際條約,並且對這些案例進行深入的剖析,指齣其在國際法發展中的作用和意義。例如,在討論國傢主權與人權保障的衝突時,我希望能夠看到關於特定國傢乾預案例的詳細解讀;在講到國際海洋法時,期待有關於南海爭端等熱點問題的分析。如果本書能夠做到這一點,那麼它將不僅僅是一本教材,更會是一本引導我們思考和理解當前國際格局的“活教材”。

評分

作為一本“麵嚮21世紀”的教材,我認為其在內容上的前沿性和對新興國際法問題的關注程度,是衡量其價值的重要標尺。當代國際法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發展,例如網絡空間法律治理、人工智能的倫理與法律問題、氣候變化與國際法、外層空間利用的法律規製等等。我希望這本書能夠觸及這些前沿領域,即使隻是初步的介紹和梳理,也能為我們打開一扇瞭解未來國際法發展方嚮的窗口。過於陳舊的理論和忽略現實的新興議題,都會讓一本教材顯得“落伍”。因此,我期待這本書的編著者們能夠展現齣敏銳的學術洞察力,將最新的學術研究成果和國際社會麵臨的最新法律挑戰融入其中,為我們描繪一個更全麵、更動態的國際法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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