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英国文学,马丁.艾米斯怎能不读,一次九本入手,非常开心的说!哈哈哈!
评分活动屯书~~~~~~~~
评分不是很喜欢这本,更喜欢 伦敦场地 一些。
评分一样,一起飞上一棵山核桃树。茜用浴巾裹住身体,走到窗前,把窗子推到窗帘上的破洞下方。寂静似乎在蜿蜒滑行,然后飞快地膨胀,比喧嚣更为沉重。就像洛特斯那所房子下午和晚间的寂静,那样的时候她和哥哥会盘算着做点儿或聊点儿什么。父母一天要工作十六个小时,很少在家,因此他们发明了不少恶作剧,或是去周遭探险。他们常常坐在溪流边,靠着一株遭遇过雷击的月桂树,它的树冠烧没了,下面两根粗壮的枝桠像手臂般展开。甚至同朋友迈克和斯塔夫在一起的时候,弗兰克也让她跟着。他们四个很亲密,就像一家人。她还记得偶尔顺路拜访祖父母时受到的冷遇,除非丽诺尔需要他们给她干活。塞勒姆很无趣,只有一日三餐能让他发表意见,除了食物,他唯一热心的便是和其他老头打牌或下棋。父母收工回家时都已疲惫不堪,他们所有爱的表示都像剃须刀——锋利、短促而单薄。丽诺尔是那个恶毒的老巫婆,弗兰克和茜就像被遗忘的汉塞尔和格蕾特尔,手拉着手在寂静中寻找方向,努力想象未来
评分三只住在富裕田鼠王国的田鼠兄弟,忙活了大半年,终于到十一黄金周啦!他们想要去各地旅游。
评分继续看Martin Amis的Money,真是Masterpiece! Martin Amis可以说是道地的英国痞子小说作家,不过他的小说与王朔显然不是一个类型。王朔的主人公永远是作家自己,作家只是以各种形式反复追忆自己在中等军官小大院里长大成人,在特殊年代虚度青春的经历。他的主人公虽然命运不佳,无法进入主流社会(中国其实也没有什么主流社会),却往往聪明伶俐、自命不凡、目空一切,至少也是阿Q式的人物。他的语言虽然生动有趣,但却直接来源于生活,没有什么艺术加工,对话如此,描述性语言也如此,结构更是平铺直叙。
评分田鼠老三,选择去了王国边远的山区。他说:“我在报纸上看到那里还有许多孩子因为家庭贫困不能读书,我想帮助他们!”于是,他带着一些书籍、文具,来到了山区的学校,里面的教室非常简陋,孩子们连课桌都没有,铅笔短得不能再短了,都快握不住了,可还在用它写字。作业本用铅笔写完后用橡皮擦干净再用一遍。他们的体育课就是爬山,他们一天三餐都是干粮咸菜。看到这一幕,老三心想:“我以前真是太浪费了。我以后一定要把自己的工资捐一些给这些孩子们,做一个不浪费、有爱心的田鼠!
评分Martin Amis的John Self却肯定不是作家自己,虽然作家给他取名Self,意为本我;Martin Amis自己也以一个作家的形象在书中出现,可算是超我。John Self是个十足的现代草根人物,他是著名的广告导演,好歹也算身处“文化界”,却从不读书,不懂得时髦的消遣方式(例如运动),处处出洋相,总是被人骗,唯一感兴趣的是色情、酒和毒品。他看待别人,尤其是与他不同的“受过教育”的人的方式往往叫人忍俊不禁。John的语言当然是道地的痞子语言,但是Martin Amis却时不时让这样一个痞子通过他的眼睛,用他自己的street language来诠释社会的变化(例如他认为书店变成了色情录像带店是好事,完全合乎他的胃口)和文学作品(他拍的广告片里用到了哈姆雷特和奥菲丽亚,但也同时出现了三点式内衣;他去看歌剧《奥塞罗》,却把基本情节完全弄颠倒了)。
评分不是很喜欢这本,更喜欢 伦敦场地 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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