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大师。他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第一部独立巨作,黑格尔思想庞大的唯心主义体系及其辩证方法都渊源于此。
目录
序言:论科学认识
[一、当代的科学任务]
[二、从意识到科学的发展过程]
[三、哲学的认识]
[四、哲学研究中的要求]
导论
甲、意识
第一章 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
第二章 知觉;事物和幻觉
[一、事物的简单概念]
[二、事物的矛盾概念]
[三、朝向无条件的普遍性和知性领域的发展运动]
第三章 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
[一、力与力的交互作用]
[二、力的内在本质]
[Ⅰ超感官世界]
[Ⅱ规律作为差别与同一]
[Ⅲ关于纯粹差别的规律]
[三、无限性]
乙、自我意识
第四章 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
[Ⅰ自我意识自身]
[Ⅱ生命]
[Ⅲ自我与欲望]
一、自我意识的独立与依赖;主人与奴隶
[Ⅰ双重的自我意识]
[Ⅱ对立的自我意识的斗争]
[Ⅲ主人与奴隶]
二、自我意识的自由;斯多葛主义、怀疑主义和苦恼的意识
[Ⅰ斯多葛主义]
[Ⅱ怀疑主义]
[Ⅲ苦恼的意识,坏的主观唯心主义]
丙(甲)、理性
第五章 理性的确定性与真理性
[Ⅰ唯心主义]
[Ⅱ范畴]
[Ⅲ空虚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知识]
一、观察的理性
(a)对自然的观察
[Ⅰ对无机物的观察]
[Ⅱ对有机物的观察]
[Ⅲ将自然当作一有机整体来观察]
(b)对自我意识的纯粹自身及其与外在现实的关系的观察;逻辑规律与心理学规律
[Ⅰ思维规律]
[Ⅱ心理学的规律]
[Ⅲ个体性的规律]
(c)对自我意识与其直接现实的关系的观察;面相学与头盖骨相学
[Ⅰ器官的面相学的含义]
[Ⅱ这种含义的双义性]
[Ⅲ头盖骨相学]
二、理性的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而实现
[Ⅰ自我意识的直向运动;伦理世界]
[Ⅱ自我意识的反向运动;道德世界]
(a)快乐与必然性
[Ⅰ快乐]
[Ⅱ必然性]
[Ⅲ自我意识里的矛盾]
(b)心的规律和自大狂
[Ⅰ心的规律和现实的规律]
[Ⅱ将心置人于现实]
[Ⅲ个体性的自大狂]
(c)德行与世界进程
[Ⅰ自我意识与普遍的关联]
[Ⅱ世界进程是普遍在个体性里的现实性]
[Ⅲ个体性是普遍的实在性]
三、自在自为地实在的个体性
(a)精神动物的王国和欺骗,或事情自身
[Ⅰ个体性的概念作为实在的个体性]
[Ⅱ事情自身与个体性]
[Ⅲ相互欺骗与精神实体]
(b)立法的理性
(c)审核法律的理性
译后记
再版后记
精彩书摘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精神现象学(上卷)》:
乙、自我意识
第四章 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
确定性前此的各个方式对意识说来其真理都是意识自身以外的某种东西。但这个真理的概念在我们经验到、认识到它的过程中便消失了。就对象是直接地自在而言——不论这对象是感性确定性的存在知觉的具体事物、或知性的力——它毋宁被表明为真正地并不存在,而这种自在反而证明它自身仅仅是为他物而存在的一个方式;这种抽象的、自在的对象的概念扬弃其自身于现实的对象中,或者说,那最初的直接的观念扬弃其自身于经验到、认识到它的过程中;而这种确定性消失其自身于真理性中。但是在前此各个阶段所没有的情况,现在却发生了,即现在我们达到了一种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和它的真理性是等同的;因为确定性本身就是它自己的对象,而意识本身就是真理。无疑地这里面也还是有一个他物;因为意识区别出这样一种东西,这东西对于它同时又是没有差别的。如果我们称知识的运动为概念,而称那作为静止的统一或自我的知识为对象,那么我们就会看见,不仅就我们说来,而且就知识本身说来,对象都是符合于概念的。或者用另一个方式来说,如果我们称自在的对象为概念,而称那与主体相对立或者为一个对方而存在的东西为对象,那么很明显,那自在的存在和为他物而存在乃是同一的;因为那自在的就是意识;而意识同样又是这样的东西,对于它一个他物(即自在的东西)存在着;并且只是对于意识说来,对象的自在和对象为他物而存在才是同一的;自我是这种关系的内容并且是这种关联过程的本身;自我是自我本身与一个对方相对立,并且统摄这对方,这对方在自我看来同样只是它自身。
[I.自我意识自身]到了自我意识于是我们现在就进入真理自家的王国了。我们要看一看,自我意识这一形态最初如何出现。如果我们把知识的这种新形态,即对于自己本身的知识,与前面的那种知识,即对于一个他物的知识联系起来考察,那么诚然可以说对于他物的知识是消失了,不过这种知识的各个环节同时却仍然保存着,而损失在于它们只是潜在地现存在这里。意谓阶段的单纯的存在,知觉阶段的个别性和与个别性相对立的普遍性,以及知性的对象空虚的内在世界都不复被当作本质,而只是作为自我意识的诸环节,这就是说,作为一些抽象的东西或有差别的东西,这些东西对意识本身同时是没有存在的或者没有差别的和纯粹消失着的东西。由此看来只是那主要环节本身,亦即对于意识的单纯的独立长存性是失掉其存在了。但是事实上,自我意识是从感性的和知觉的世界的存在反思而来的,并且,本质上是从他物的回归。
……
前言/序言
序言:论科学认识
[一、当代的科学任务]
[1.真理之为科学的体系]在一本哲学著作的序言里,如果也像在普通的书序里惯常所做的那样先作一个声明,以说明作者所怀抱的著述目的和动机以及作者所认为他的著作与这同一问题上早期和同时的其他论著的关系,那么这样的一种声明似乎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就一部哲学著作的性质来说是不适宜的、不合目的的。因为,在一篇序言里,不论对哲学作出怎么样周详的陈述,比如说,给哲学的趋势和观点、一般内容和结果作一种历史性的叙述,或就真理问题上各家各派的主张和断言作一种兼容并蓄的罗列,如此等等,毕竟不能算是适合于陈述哲学真理的方式和办法。而且,由于在本质上哲学所探讨的那种普遍性的因素本身就包含着特殊,所以在哲学里比在其他科学里更容易使人觉得,仿佛就在目的或最终结果里事情自身甚至其全部本质都已得到了表达,至于实现过程,与此结果相比,则根本不是什么本质的事情。相反,譬如在解剖学是什么(解剖学是就身体各部分之为僵死的存在物而取得的知识)这样的一般观念里,我们则深信我们尚未占有事实本身,尚未占有这门科学的内容,而必须进一步去探讨特殊。——再者,在这样一种不配被称之为科学的知识堆积里,谈论目的之类普遍性的东西时所采用的方式,通常也就是叙述内容本身如神经、肌肉等等时所使用的那种历史性的无概念的方式,两者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哲学里,如果也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先作说明,而哲学本身随后又证明这种方式不能把握真理,那就很不一致了。
同样,由于对某一哲学著作与讨论同一对象的其他论著所持有的关系进行规定,这就引进来一种外来的兴趣,使真理认识的关键所在为之模糊。人的见解愈是把真理与错误的对立视为固定的,就愈习惯于以为对某一现有的哲学体系的态度不是赞成就必是反对,而且在一篇关于某一哲学体系的声明里也就愈习惯于只在其中寻找赞成或反对。这种人不那么把不同的哲学体系理解为真理的前进发展,而毋宁在不同的体系中只看见了矛盾。花朵开放的时候花蕾消逝,人们会说花蕾是被花朵否定了的;同样地,当结果的时候花朵又被解释为植物的一种虚假的存在形式,而果实是作为植物的真实形式出而代替花朵的。这些形式不但彼此不同,并且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但是,它们的流动性却使它们同时成为有机统一体的环节,它们在有机统一体中不但不互相抵触,而且彼此都同样是必要的;而正是这种同样的必要性才构成整体的生命。但对一个哲学体系的矛盾,人们并不习惯于以这样的方式去理解,同时那把握这种矛盾的意识通常也不知道把这种矛盾从其片面性中解放出来或保持其无片面性,并且不知道在看起来冲突矛盾着的形态里去认识其中相辅相成的环节。
精神的历程:意识的生成与自我意识的辩证发展 这本书并非直接讲述某个具体的故事,它更像是一次穿越心灵深处的旅程,一次对意识本身演变历程的深度探索。它带领我们追溯意识从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如何一步步经历曲折、矛盾与克服,最终达到高度自我反思与成熟的境界。这趟旅程的终点,并非知识的积累,而是对“知道”这一行为本身的理解,是对“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洞察。 一、感性确定性:初遇世界,直观的混沌 我们的旅程始于最直接的经验,也就是所谓的“感性确定性”。在这里,意识面对的是一个似乎已经完全确定、独立于意识之外的世界。比如,当我说“这是这里”或“这是现在”,我似乎直接把握住了事物的实在性。然而,当我们试图更精确地把握这“此刻”或“这里”时,却发现它们是如此难以捕捉。因为“现在”瞬间即逝,“这里”也随着我的移动而改变。 意识在此遭遇了第一个困境:它所认为的确定性,在进一步审视时,却变得模糊不清。它渴望抓住一个永恒不变的“是”,但现实却是无尽的流变。感性确定性的各个环节,比如“这红色的东西”、“这圆形的物体”,最终都被证明是普遍的,而非某个特定事物独有的属性。这迫使意识反思,它所直接把握的“对象”是否真的如同它最初所设想的那样,是一个独立于它而存在的、清晰确定的实体。 二、知觉:秩序的建立,普遍性的初步显现 在感性确定性遭遇挫折后,意识开始尝试在纷乱的感官材料中寻找秩序。它不再仅仅满足于直接的“是什么”,而是开始寻求“为什么”。这就是“知觉”的阶段。意识试图将感官经验组织成一个有规律、有联系的整体,将个别的感性材料归结为具有普遍性的“事物”。 例如,我们看到一把椅子,我们不会认为它仅仅是一堆木头或金属的组合,而是会将其认识为“椅子”这个概念。椅子这个概念,已经超越了构成它的具体材料,它包含了“可以坐”的功能,以及在社会文化中的意义。在这里,意识开始显现出它的普遍化能力。它将个别对象的特殊性,提升到普遍的范畴之下。 然而,知觉的努力也并非一帆风顺。意识会发现,事物的“内在”与其“外在”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张力。例如,当我们观察一个物体时,我们感知到的是它的外在属性,但我们同时也会推断它拥有内在的结构和规律。这种内在与外在的区分,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事物本质的追寻,构成了知觉阶段的辩证发展。意识不断地在“表象”与“实在”之间游走,试图更深刻地理解事物的真实面貌。 三、理智:内在的规律,自我意识的萌芽 知觉的努力逐渐将意识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它开始认识到,事物的普遍性并非仅仅是外在于它的规律,而是它自身的内在属性。这就是“理智”的阶段。意识开始将事物看作是由内在的法则所支配的。比如,我们认识到物质世界有其物理定律,生命有其生物法则。 在这一阶段,意识开始显现出更为积极主动的一面。它不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感官信息,而是开始主动地去寻找和认识事物的内在联系与普遍法则。它会通过实验、推理等方式,去揭示事物的本质。例如,科学研究就是理智活动的一种集中体现,它试图通过发现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来理解世界。 然而,理智的探索也并非意味着终点。意识会发现,当它试图理解“事物”的内在规律时,它自身作为“认识主体”的存在也变得越来越凸显。它会意识到,自己所认识到的“普遍法则”,其实是它自身理性能力的产物。也就是说,它所理解的“客观规律”,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了它自身认识结构的影响。这种对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的初步反思,为更高层次的自我意识的到来奠定了基础。 四、自我意识:镜子的映照,主客体的辩证统一 如果说之前的阶段,意识更多的是在认识“外在”的世界,那么从自我意识开始,意识的焦点开始转向了它自身。自我意识的产生,标志着意识不再仅仅是将自己看作一个纯粹的认识主体,而是开始认识到自己也同时是“被认识”的对象。 这一阶段的经典图景,就是“主人与奴隶”的辩证法。当两个自我意识相遇时,它们之间发生了一种权力斗争。每一个自我意识都渴望被对方承认,都希望确立自己的独立性。然而,在斗争中,一方(主人)试图通过压迫另一方(奴隶)来获得满足,而另一方(奴隶)则通过恐惧和劳动,间接认识到自身的价值。 最终,奴隶通过对世界的改造和劳动,逐渐认识到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从而获得了更为深刻的自我认识。而主人则因为过度依赖奴隶的劳动,反而失去了对世界的直接把握,其自我意识也变得贫乏。这个过程揭示了自我意识的生成并非易事,它往往需要通过与他者的互动,通过对自身在关系中的位置的理解来达成。 更重要的是,自我意识认识到,它与它所认识的世界之间并非简单的“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渗透、相互塑造的关系。意识既是被动的接受者,也是主动的创造者。它在认识世界的同时,也正在用自己的理解和行动来塑造着这个世界。 五、精神:自由的实现,绝对知识的展望 在经历了一系列辩证的发展之后,意识最终抵达了“精神”的领域。这里的“精神”并非仅仅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而是指一种高度成熟、能够自由反思自身,并与之所处的整个实在性融为一体的意识状态。 精神的显著特征在于它的自由。这种自由并非是无拘无束的放纵,而是建立在对自身规律、对世界规律的深刻理解之上的。它能够超越个体的局限,看到事物发展的整体性和必然性。它不再被外在的感官经验所奴役,也不再为内在的矛盾所困扰。 精神能够理解历史的进程,能够认识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看到,人类文化、艺术、宗教、哲学等等,都是精神不断发展和自我实现的体现。它能够以一种包容的姿态,理解不同文明、不同思想的价值。 最终,精神的旅程指向“绝对知识”的可能。绝对知识并非是事无巨细的知识大全,而是一种对整个实在性(包括自然、历史、人类自身)的彻底理解。这是一种“知道自己知道”的境界,一种对真理的全然把握。它意味着意识完全地认识了它自己,也完全地认识了它所处的整个世界,达到了主体与客体、思想与实在的彻底统一。 这本书所描绘的,是一幅宏大而精密的意识演变图景。它揭示了我们如何从最原始的直观经验,一步步走向高度自我反思的理性主体,并最终展望一种对整个实在性的彻底理解。这趟旅程充满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地面对和克服矛盾,但它也引领我们走向对“意识”本身最深刻的认识,对“我是谁”这一永恒追问的最有力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