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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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卫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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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87958
版次:2
商品编码:12210049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9-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20
字数:738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民法学(第二版)》借鉴德国民法的理论和制度,系统讲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制度和基本体系。作者认为,掌握法律概念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犹如“练功”过程中的“基本功”,基于此理念,本书稳扎稳打,阐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帮助学习者切实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知识,从而达致法律人的一层能力——法律智识能力,进而形成法律思维能力和争议解决能力。

内容简介

  《民法学(第二版)》包括四编:总论,物权,债权,侵权责任,借鉴德国民法的理论和制度,系统讲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制度和基本体系。作者认为,掌握法律概念对于法律人的重要性犹如“练功”过程中的“基本功”,基于此理念,本书稳扎稳打,阐述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帮助学习者切实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知识,从而达致法律人的一层能力——法律智识能力,进而形成法律思维能力和争议解决能力。
  第二版根据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修订。

作者简介

  申卫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系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德国私法。

目录

目录



第一编民 法 总 论

第一章民法本论

第一节民法的含义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民法的体系

第五节民法的邻居

第六节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八节民法的解释

第九节民法的作用:社会进步、人的发展与现代民法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第二节平等原则

第三节私法自治原则

第四节公平原则

第五节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节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意义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性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五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六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自然人的人身权

第四节自然人监护制度

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六节住所、户籍和居民身份证
第五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法人

第一节法人制度概说

第二节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法人机关

第五节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第六节营利法人

第七节非营利法人

第八节特别法人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合伙的概念与种类

第三节合伙的成立

第四节合伙的法律地位

第五节合伙能力与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六节入伙、退伙与合伙的终止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概说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第五节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款
第八章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原因:代理

第一节代理制度概说

第二节代理权及其行使

第三节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四节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九章民事法律关系的限制:时间

第一节期限

第二节诉讼时效

第三节除斥期间

第四节权利失效期

第二编物权

第十章物权通论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节物权法的体系与意义

第三节物权的种类

第四节物权的客体

第五节物权的效力

第六节物权的变动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所有权的种类

第三节共有

第四节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五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六节相邻关系
第十二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说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地役权

第六节典权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说

第二节抵押权

第三节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第十四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制度概说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第四节占有的取得与消灭

第三编债权

第十五章债权总论

第一节债与债权

第二节债的发生

第三节债的分类

第四节债的履行

第五节债的保全

第六节债的担保

第七节债的移转

第八节债的消灭
第十六章合同之债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

第四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七节违约责任

第八节合同解释
第十七章法定之债(一):不当得利之债

第一节不当得利概说

第二节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第四节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第十八章法定之债(二):无因管理之债

第一节无因管理概说

第二节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第三节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第四编侵权责任

第十九章侵权责任概论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与类型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十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概说

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公平责任原则
第二十一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

第一节加害行为

第二节损害事实

第三节因果关系

第四节过错
第二十二章数人侵权

第一节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第二节共同加害行为

第三节共同危险行为

第四节教唆、帮助侵权行为
第二十三章各类侵权责任

第一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责任

第二节产品责任

第三节高度危险责任

第四节环境污染责任

第五节地面施工致害责任

第六节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第七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八节监护人责任

第九节医疗侵权责任

第十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一节教育机构侵权责任

第十二节网络侵权责任

第十三节用人者责任
第二十四章侵权民事责任

第一节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其适用

第三节侵权损害赔偿

第四节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术语索引
民法总则 一、引言 《民法总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它确立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理解和掌握《民法总则》的精髓,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概述 1. 基本原则 《民法总则》确立了七项基本原则,它们贯穿于整个民法体系,是理解和适用民法各项规定的重要指导。 平等原则: 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无论何种身份、地位、性别、种族、职业,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这一原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体现,也是构建公平正义社会的基础。 自愿原则: 强调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自己的意愿。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以及其他民事行为的发生,都必须以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为前提。这一原则尊重了个人的自由意志,是市场经济下个体能动性的重要保障。 公平原则: 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即根据事物本身的要求,按照等价有偿、情势相适应的原则处理民事关系。这旨在追求个体的合理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避免因一方利益的过度膨胀而损害他方合法权益。 诚信原则: 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的原则。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法律所倡导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时,不得欺诈、隐瞒,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协作义务。 公序良俗原则: 强调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国家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底线。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均属无效。 权利保护原则: 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民事法律的核心目的之一,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民和法人能够安全、自由地享有和行使各项权利。 绿色原则: 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新时代对民事立法的时代要求,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融入。 2.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主体。 自然人: 出生与死亡: 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终于死亡时终止。 意识能力: 区分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决定了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 监护: 详细规定了监护的设立、内容和终止,以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住所以及户籍和居住证: 明确了住所的法律地位,以及户籍和居住证在特定情况下的功能。 法人: 概念与种类: 规定了法人的概念、法人的人格独立性,以及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分类。 设立与存续: 明确了法人的设立条件、登记程序以及法人的存续、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法律程序。 组织机构: 规定了法人的组织机构及其权责,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非法人组织: 概念与种类: 规定了非法人组织的特征,以及其常见的形式,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法律责任: 明确了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3.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的权利。《民法总则》对各类民事权利进行了梳理和规范。 人身权利: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是自然人最基本、最重要、最普遍的权利,法律对其进行严格保护。 财产权利: 所有权: 是最重要、最完整的财产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用益物权: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 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依法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知识产权: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这些权利是法律保护智力成果的体现,对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继承权: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在他人死亡后取得其遗产的权利。 4.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从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效力以及无效民事行为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构成要件: 包括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 效力: 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四种不同的效力状态。 无效民事行为: 明确了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未取得相对人同意或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在相对人催告后,未经追认的,效力待定。 可撤销民事行为: 规定了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5.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的效果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民法总则》对代理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和规范。 种类: 区分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 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产生,如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如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 指定代理: 基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机关的指定而产生,如遗嘱执行人。 代理权限: 明确了代理权限的范围,以及代理权限的消灭。 被代理人的责任: 规定了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责任的原则。 无权代理: 规定了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6.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承担方式。 基本原则: 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行为的发生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法律规定了侵权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承担方式: 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三、价值与意义 《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统一和完善民事法律体系: 它以民法典的总则形式,统一和完善了我国分散的民事法律规定,为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民事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应时代发展需要: 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对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民事行为,为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助于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社会环境。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对合同、知识产权等制度的规范,为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和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民法总则》为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民事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学习与应用 深入学习和理解《民法总则》的各项规定,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至关重要。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应以此为遵循,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在面临民事纠纷时,也应善于运用《民法总则》所提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石,是每个公民和法人都应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其深邃的法理精神和明确的法律条文,将指引我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更加清晰地辨明是非,更加有效地保护自己,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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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民法学(第二版)》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作为一名初学者,我对民法既好奇又感到一丝畏惧,感觉它像一座宏伟却又错综复杂的迷宫。然而,这本书的出现,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不仅为我指明了方向,更用清晰易懂的语言,一步步带领我探索民法世界的奥秘。从最基础的概念,比如“权利”和“义务”的区分,到复杂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这本书都做了极为细致的阐释。我尤其喜欢它在讲解抽象概念时,总是能辅以大量生动形象的案例,让我能够瞬间理解枯燥的条文背后的逻辑和实际应用。书中对“合同法”部分的梳理尤其让我印象深刻,那些关于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论述,条理清晰,层层递进,让我豁然开朗。以前总觉得合同是件很遥远的事情,现在才明白,原来它早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亲切,读起来没有高高在上的说教感,更像是和一位博学的长辈在交流,让我能够毫无压力地吸收知识。它还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展示了民法在解决实际纠纷中的作用。对于我这样想要打好民法基础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开启民法学习之旅的最佳选择,它让我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充满信心能够继续深入钻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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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版)》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本学习资料,更像是一次“民法思维”的启蒙。在阅读它之前,我对民法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表面,甚至有些误解。但通过这本书,我开始真正领略到民法体系的精妙和强大。它在关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的讲解中,让我看到了法律是如何在保护受害人的同时,也考虑到行为人的客观情况,设置了合理的免责空间,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这让我理解到,法律并非一味地惩罚,而是追求一种相对的公平和平衡。书中对“财产继承”问题的深入剖析,也让我感受到了民法在处理人伦关系时的细致入微。从法定继承的顺序,到遗嘱继承的有效性,再到特留份制度,这本书都做了详尽的说明,并且结合了大量的案例,让我能够清晰地理解在财产传承过程中,如何保障各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沉稳且富有逻辑性,它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进入民法的世界,让我感受到一种“渐入佳境”的学习体验。它不仅仅是在传授知识,更是在培养我的一种法律敏感度和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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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翻开《民法学(第二版)》,我抱着一种既期待又略带怀疑的心态。市面上的民法教材繁多,良莠不齐,很难找到一本既权威又真正适合自己的。但很快,我的疑虑就被这本书的严谨和深度所打消。它的体系结构设计得非常合理,从总则到各分则,逻辑清晰,脉络分明,仿佛为我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民法知识框架。在讲解每一个概念和原则时,作者都力求做到鞭辟入里,引经据典,却又不会显得过于晦涩。我特别欣赏书中对“物权法”的阐述,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内容,以及各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设立和行使,都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它让我深刻理解了“所有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以及各种“用益物权”如何保障了物尽其用。在学习“人格权”的部分,作者更是紧跟时代发展,对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结合了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让我能够感受到民法作为保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有力武器。这本书的专业性毋庸置疑,但其语言表达却并不生硬,而是充满了学术的严谨和对读者的关怀,让我能够享受学习的过程,而不是被知识的海洋所淹没。它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导师,引领我一步步走向民法殿堂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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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民法学(第二版)》是一本极其出色的民法著作。它让我对民法这门学科,从最初的敬畏,转变为现在的热爱。在阅读这本书关于“合同无效”的原因分析时,我被它所展现出的严谨所打动。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到恶意串通,再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本书都进行了极为细致的阐述,并且分析了不同无效原因所带来的不同法律后果。它让我明白,合同作为民事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书中对“人格权”的专题探讨,更是紧扣时代脉搏,对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并且结合了最新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让我能够感受到民法在保护个体尊严和自由方面的与时俱进。它不仅仅是枯燥的法条堆砌,更是对社会现象和法律原则的深刻反思。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简洁有力,不拖泥带水,但又字字珠玑,让我能够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高质量的信息。它就像一位技艺精湛的建筑师,为我构建了一座宏伟的民法知识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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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版)》这本书,在我浩瀚的读书列表里,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不仅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令人叹服,更在于它所展现出的独特的视角和思考方式。作为一本民法学著作,它并没有将自己局限于冰冷的条文和教条,而是巧妙地将民法精神融入其中,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关怀。在阅读关于“婚姻家庭法”的部分时,我被书中对家庭关系、婚姻自由、夫妻财产制度、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收养等问题的深刻探讨所打动。它不仅仅是机械地罗列法律规定,而是从更宏观的社会视角,探讨了家庭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个体幸福中的重要作用。书中对“继承法”的分析也同样精彩,从法定继承到遗嘱继承,再到遗产的分割和处理,都做到了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它让我深刻理解了,在生命结束后,民法如何保障财产的有序传承,以及如何处理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本书的论述风格非常鲜明,充满了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但又不失人文关怀,让我能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感受到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家庭的珍视。它所传递出的不仅仅是法律的知识,更是一种对社会秩序和个体价值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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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承认,《民法学(第二版)》在我的阅读体验上,带来了一场“思想的革命”。在此之前,我对民法总觉得它离我远在天边,是专业人士才需要接触的领域。但这本书,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往民法世界的大门,让我发现,民法原来如此贴近生活,如此重要。我尤其欣赏它在解释“民事法律关系”这一核心概念时的细腻。从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的构成,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本书都给出了非常详尽的解释,并且用大量的图表和实例来辅助说明,让我能够轻松理解。书中对“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辨析也让我茅塞顿开。以前总是混淆不清的概念,在这本书的讲解下,变得清晰明了,让我能够理解法律为了维护社会交易秩序和稳定,而设定的时间限制。它不仅仅是理论的讲解,更是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我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它既有严谨的学术性,又带有非常强的启发性,常常能在不经意间,引发我对某个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它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探索,去发现,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方式,让我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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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版)》这本书,绝对是我近年来阅读过的,最让我感到“醍醐灌顶”的学术著作之一。在接触这本书之前,我总觉得民法是遥不可及的,是少数人才能掌握的“高深学问”。但这本书,用它亲切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彻底打破了我的这种观念。在学习“抵押权”的设定和行使时,我被书中对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押的详细讲解所吸引。它让我明白,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的保障。书中对于“继承权”的探讨,更是充满了人文关怀。它不仅分析了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规则,还对遗嘱的设立和效力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让我看到了民法在处理家庭财富传承这一敏感问题时的周全与公正。它让我深刻理解了,在面对亲人离世时,民法如何能够提供一个清晰、公正的解决方案,化解潜在的家庭矛盾。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接地气,充满了生活气息,但又不失学术的严谨。它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朋友,在我学习民法的过程中,不断地给我启发和鼓励,让我越学越有兴趣,越学越有信心。它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我民法学习道路上的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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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起初我以为《民法学(第二版)》会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教科书,毕竟民法听起来就充满了条文和法律术语。然而,这本书却彻底颠覆了我的刻板印象。它以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将那些原本可能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概念,变得生动有趣。作者在案例的选取上功力深厚,每一个案例都紧贴现实生活,并且能够精准地揭示出民法条文的应用场景。我在阅读关于“债权法”的内容时,尤其被吸引。关于合同自由的原则,债的发生原因(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各种典型合同(买卖、租赁、借款、承揽等)的规则,这本书都解释得非常透彻。它让我明白,原来我们每天都在和各种“债”打交道,而民法正是维护这些“债”的公平与秩序的基石。书中对“侵权责任”的讲解也让我受益匪浅。从侵权的构成要件,到责任的承担方式,再到特殊侵权行为(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等)的特殊规定,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它让我认识到,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且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民法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活跃,充满了启发性,它鼓励读者独立思考,而非被动接受。我感觉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思维也在不断地被激活,对民法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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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捧起《民法学(第二版)》,我预想的是一场与枯燥法律条文的“硬碰硬”。然而,这本书却用它独特的魅力,把我深深吸引。它不仅仅是在讲解民法的概念和规则,更是在讲述“人”的故事,讲述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解决方案。在关于“合同的履行”部分的讲解中,我看到了书中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细节问题的细致阐述,以及这些细节在合同纠纷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影响。它让我意识到,原来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如此复杂而精细的过程,需要双方谨慎对待。书中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这两个特殊的债的发生原因的分析,也让我印象深刻。它让我看到了民法在平衡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时的智慧,以及如何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规定来维护公平正义。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富有感染力,它能够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鲜活的生活场景巧妙地结合起来,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去感受法律的力量。它不仅仅是让我记住了一些法律条文,更是让我理解了这些法律条文背后所蕴含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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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版)》这本书,在我心目中,已经超越了一本普通教科书的定义,它更像是一部“民法的百科全书”,但又不像传统的百科全书那样枯燥,而是充满了智慧的光芒。我被它在处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时的严谨所折服。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以及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这本书都做了非常细致的梳理。它让我明白,法律如何界定不同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效力,从而保障交易的安全和公平。书中对“合同的解除”这一复杂问题的分析,更是让我大开眼界。从法定解除到约定解除,再到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和法律后果,这本书都做了层层递进的讲解,并且辅以大量司法判例,让我能够深刻理解法律是如何在合同关系出现问题时,提供救济途径的。它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在传授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沉稳大气,充满了学者的风范,但又不会让人感到遥不可及。它就像一位睿智的长者,娓娓道来,将深奥的法理,变得通俗易懂,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久久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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