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1:土豆有妖气

唐砖1:土豆有妖气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孑与2 著
图书标签:
  • 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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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小说
  • 搞笑
  • 冒险
  • 中国古代元素
  • 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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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文心出版社
ISBN:9787551005883
版次:1
商品编码:11389882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10-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76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唐家三少鼎力推荐!妖孽的土鳖联手腹黑皇帝,让缺憾的历史满血复活!
  《唐砖》是超人气作家孑与2的新军事历史小说,目前连载于起点中文网,网络点击量超过10000000!
  《唐砖》是起点网2013年最火爆的穿越大戏,被亿万网友疯狂追捧!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唐家三少鼎力推荐!
  《唐砖》是一个土鳖的穿越者,如何从屌丝逆袭成高富帅的故事。大唐风月,盛世长歌!不一样的历史,不一样的大唐:长孙皇后居然是腹黑女?军神李靖原来号称“屠夫”?李承乾造反是跟老爸学的?李世民、秦琼、尉迟恭、长孙无忌、房玄龄、李绩、程咬金……各路大佬儿纷纷亮相,看失败的历史如何满血复活!

内容简介

  一个毛头小子来到了贞观初年的唐朝,陪同他的,只有一匹同样落难的野马。他不懂政治,也不懂军事,他不能翻云覆雨,也不能乾纲独断,但他注定要改写这段由剑和笔渲染的时代:长孙不再早逝,李靖不再抑郁,李承乾不再造反,突厥不再是心腹大患……历史从此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岔路。这里没有史册缺失的遗恨,这里没有百年难却的屈辱,这里没有千年不迭的兴亡…这是梦里的大唐。这里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温婉贤淑的皇后……父慈子孝,盛世延绵,这是我的大唐,我的《唐砖》!

作者简介

  孑与2,是起点网新晋的大神作家,他仅凭半部《唐砖1:土豆有妖气》就跻身最具人气的作家行列。
  《唐砖1:土豆有妖气》刚一上架,就以轻松、幽默的风格和深厚的历史功底,给军事历史小说带来颠覆性的突破,点击量过千万,日搜索量超过20000!
  历史不可以重来,但历史可以再写!除了孑与2,还有谁能把历史写得如此轻松,而又不胡来呢?

目录

第一章 旺财是匹马
第二章 拔一毛而利天下
第三章 平安县男
第四章 唐朝第一支特种部队
第五章 土豆引发的惨剧
第六章 云烨的新式武器
第七章 苦尽甘来的云家人
第八章 这一家子都是响马
第九章 宁打屁股,也不关禁闭
第十章 耸人听闻的预言
第十一章 长安,我来了
第十二章 有家的感觉真好
第十三章 朝堂如战场
第十四章 夺血续命
第十五章 少年裘马尽轻狂
第十六章 枪打出头鸟
第十七章 最难教的学生
第十八章 她是我老婆
第十九章 世界上最贵的鞋子
第二十章 大唐皇家格物院
第二十一章 何以解忧,唯有麻将
第二十二章 给皇帝做媒

精彩书摘

  财很不习惯背上有一个鞍子,它总想把那东西弄下来,可嘴里咬着嚼子,头上戴着笼头,全套的鞍具将它束缚得死死的,无法再做往日习惯性的动作,只能用头不停地拱云烨,希望老大能大发慈悲地解开这些东西,回复自己的自由之身。云烨此时也已自身难保,大将军一声令下,他就不得不起身前往左武卫大营。程处默把自己以前穿的甲胄送给云烨,虽然还有些大,但比制式盔甲强多了,一走路浑身哗哗作响,跟狗戴一哑铃铛似的,别提有多别扭了,形象差点也就算了,这身盔甲不算头盔就已经三十斤重了,再腰插横刀,背负弓箭。云烨就觉得自己像一个移动的战阵堡垒。云烨认为,穿这身盔甲,不要说砍人,能不被别人砍死就不错了。
  程处默一个劲儿地抱歉,让兄弟穿自己旧盔甲实在是有损颜面,军中简陋,也就将就了,等回到长安,一定给云烨打造一套八十斤的重盔。张诚等人羡慕得口水直流,说只有这样的甲胄才配得上行军书记大人的身份,说完还狠狠地重新束了一下云烨的束甲丝绦,这下云烨肺里最后的一丝气也被挤了出来,他涨红了脸,拼命解开腰带,喘匀了气才问程处默:“小弟是文官,束甲做什么?”
  “军中哪来文官之说?就算陛下在军中,不也得顶盔掼甲?你想吃军棍,就穿单衣去见大将军。”云烨听程处默讲起过挨军棍的事,他这么壮的身子,挨十下都得趴两天,看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那不得打折了。听人劝,吃饱饭,这再难受也比挨军棍强,他直着身子走了几步,倒也没那么难受了。看来,路是人走的,人是被逼的。云烨搂着旺财哥儿俩相互诉了一会儿苦,便被张诚举上另一匹温顺的母马,旺财还没长成,不能骑,只能让它熟悉一下马具,方便以后骑乘。
  和程处默一同到来的还有一位主簿,用来接替云烨继续制盐,程大将军不把皇帝的旨意用尽用光是不会罢休的。看太阳还未过午时,程处默就开始催促上路。云烨问程处默借了十贯钱,送给俩妇人作为感谢。在俩妇人的哭声中,告别相处一月有余的后勤营军士,旺财驮着背包,胖胖的母马驮着云烨,向兰州大营驰去。
  六十里路,不算远也不算近,程处默一个时辰飞马可奔一个来回,可现在只能放马小跑,就这样,已经颠得云烨五脏六腑都快要吐出来了。该死的马鞍太硬,摩擦着云烨的双股,就像着火一样,他小心地支起身体,尽量减少和马鞍接触。程处默这家伙一会儿前一会儿后,尽情显示着自己无双的骑术。云烨太想念自己那辆二手桑塔纳了。路到底走完了,大营已经在望,来回奔驰的探马、信使,络绎不绝,不时有浑厚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箭楼上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一面硕大的“程”字帅旗高高飘扬,显得十分嚣张。程处默带着云烨报过名号,验过勘合,这才穿过营门直趋帅帐。
  在见老程之前,混世魔王的各种传说不停地在脑海里乱窜,性烈如火,卑鄙狡猾,这两种性格到底哪一种才是他老人家真实一面?还没等云烨捋出个头绪,一阵爽朗的大笑从帅帐中传出,紧接着一个四十余岁的大汉出现在大帐门口,清澈深邃的目光就已钉在云烨身上,“好小子,年纪轻轻,解我大军危难,高人子弟,名不虚传!”云烨低头避过如刀锋般锋利的目光,俯身就拜:“下官云烨参见大将军。”
  “好,好,来了就好,听丑儿说起贤侄各种本事,尚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老夫军中又添一俊才,可喜可贺。”
  这都成贤侄了,他这个伯伯就只好捂着鼻子认了。“小侄与处默相交甚欢,早就欲拜见伯父,只是制盐之事关乎大军安危,不敢懈怠,拖至今日方才拜见,小侄失礼了,还请伯父原谅。”
  “哈,哈,你制盐有功,老夫焉能见怪,最喜后辈小子建功立业,你与丑儿当相互砥砺共同进益才是。来,来,让老夫好好看看少年俊杰。”
  云烨这才从地上爬起,躬身站在程处默旁边,却被老程一把抓住,随他进入帅帐,早有护卫在帐中摆下案几,菜肴尚冒着热气,不多,也就四样,三菜一汤难道唐朝就已成定例?老程见云烨看菜肴,以为少年人饿得快,倒不觉得云烨失礼,只觉得这小子不卑不亢,真性情,自己满身杀气都视若无物,心中好感更增。
  “知道你小子好嘴,尝尝军中菜肴可合口味。”
  “伯父赐食,小侄怎敢不敬!刚才想起恩师待小侄也是这般,每到饭时,也是这般模样,多谢伯父。”程咬金给云烨的压力太大,刚才电锯般的目光他就吃不消了,哪敢和这等人去做口头之争,别看老程嘴里不提云烨出处,眼中却全是探究之色,算了,别等他问了,自己先挑开话题吧。
  “令师何方高人?俺老程未能一见,实为憾事。”
  “家师自号逍遥子,从不曾告诉小侄自己名号,只说名字只不过是一代号而已,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区别,他从不和外人打交道,只说世人愚痴,相处久了,也就沾染了蠢病,所以直到家师去世,小侄不孝,都未能知晓家师名字。”
  “高人行事竟如此让人捉摸不透,看来我辈混居红尘之中,灵智也早被尘世间的污浊染黑了。”
  看得出来,程咬金有些伤感,他出身官宦世家,娶妻高门大户,又手挽兵符,尘世间的富贵已到极致,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他自己恐怕也不太清楚了。
  云烨的话猛一听仿佛很有道理,高人说话,就要这么云山雾罩,打击一大片人,突出自己纯粹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出世状态。还别说,这种话对付智商超过二百的天才一试一准。聪明人想得太多,想得太深,你语言中的漏洞他都能给你补好,变得完美无瑕。想当年,云烨借宿于天水野外人家,十二天住宿费一千元,还不包括吃饭,房屋破旧不堪,夜晚老鼠横行,一日三餐皆以浆水面为主,却收费奇贵,月上中天后,腹中饥肠雷鸣,丝毫不以为苦,与白发房东纵论上下五千年,横谈英美德法苏,每每闻得妙论,惊为神人,荒野有遗贤啊,恨不能纳头就拜。老房东摸遍云烨根骨,断言不出十载,必有大放光芒之时,云烨闻之哽咽不能言,倾尽袋中人民币以酬老者,相见恨晚之情溢于言表。不想第二日,众乡民联袂而至,锄头粪叉兜头就砸,声言打死这老不要脸的骗子,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这老浑蛋尽坑熟人,本乡本土的亲友都骗,实不为人子。老者逾墙而走,身手甚为矫健。众乡民紧紧追赶,独留云烨在园中目瞪口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此,云烨与聪明人交谈就变成这般模样。
  ……

前言/序言



苍穹之下,风云初起 长安,这座承载着盛世繁华的古老帝都,此刻正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迷雾之中。并非自然的薄霭,而是权谋、阴谋与野心交织而成的无形之网,正缓缓收紧。在紫禁城的重重宫墙之内,帝王的恩宠如同飘忽不定的风,稍纵即逝;而朝堂之上,文臣武将你争我夺,每一个眼神,每一句低语,都可能蕴藏着刀光剑影。 在这个波诡云谲的时代,一个出身卑微的青年,却意外地卷入了这场宏大的历史洪流。他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惊人的武艺,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显得有些笨拙。然而,命运的齿轮一旦开始转动,便无人能够阻挡。他所拥有的,或许只是那份在绝境中顽强生存的勇气,以及一颗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的心。 故事的开端,并非轰轰烈烈的英雄登场,而是充满了日常的琐碎与挣扎。他在市井中奔波,在官场边沿徘徊,见证着王朝的日常运转,也窥见了隐藏在繁华背后的辛酸与无奈。他的目光,捕捉着贩夫走卒的生计,倾听着闺阁小姐的幽怨,也观察着朝臣的脸色,感受着皇权的威严。这一切,都如同散落在地上的点点星光,看似不起眼,却在夜空中汇聚成璀璨的星河。 随着情节的深入,他逐渐发现,这并非一个简单的王朝兴衰史。一股潜藏的暗流,正悄然涌动。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如同毒藤般蔓延,缠绕着这座古老的城池。他并非胸怀天下的大英雄,也非身负国仇家恨的复仇者,他只是一个在时代的洪流中试图寻找自己位置的普通人。然而,他的无意闯入,却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也让一些原本隐藏在黑暗中的事物,开始显露端倪。 他所经历的,是时代的变迁,是人性的考验,是命运的捉弄。他可能会在市井的角落里,邂逅一位身怀绝技的隐士,学习到不传的秘籍;也可能在宫廷的深处,与一位心怀城府的贵族,进行一场心智的较量;甚至可能在边关的烽火台下,目睹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感受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珍贵。 他并非一开始就拥有改变历史的力量,他的成长,是伴随着每一次的困境,每一次的抉择而发生的。他会犯错,会犹豫,会失落,但他也会坚持,会学习,会成长。他的故事,就像是在描绘一个普通人在宏大历史背景下的缩影,他的每一次挣扎,每一次反抗,每一次突破,都 resonates with the countless individuals who have ever felt overwhelmed by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ir lives. 在这个故事里,你会看到长安城的市井风情,从早市的喧嚣到夜市的热闹,从街头巷尾的谈笑风生到酒楼茶馆的密谋低语。你会感受到宫廷的森严与华丽,从金碧辉煌的大殿到曲径通幽的御花园,从帝王的威严到嫔妃的争宠。你也会体验到边疆的苍凉与辽阔,从漫天飞雪的戈壁到战火纷飞的边关,从胡人的铁骑到守城将士的血汗。 人物的塑造,也并非脸谱化。有心机深沉的权臣,也有忠心耿耿的良将;有温婉贤淑的大家闺秀,也有刁蛮任性的千金小姐;有狡猾奸诈的商贾,也有义薄云天的江湖侠客。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动机,自己的选择。他们的命运,与主角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共同编织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故事的走向,充满了未知与变数。主角或许会因为一个无心之举,改变一个家族的命运;或许会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卷入一场惊天的阴谋。他并非注定要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但他却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改变历史进程的关键人物。他的每一次选择,都可能将故事引向不同的方向,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充满了期待与惊喜。 在这个故事里,你会感受到历史的厚重感,感受到时代的变迁,感受到人性的复杂。你会看到,即使是最微小的个体,也能在历史的洪流中,激起属于自己的浪花。你会明白,有时候,最强大的力量,并非来自刀剑,而是来自智慧,来自勇气,来自那份永不放弃的坚持。 这是一段关于成长,关于命运,关于选择的故事。它没有惊天动地的开端,也没有预设好的结局。它只是在缓缓展开,在描绘一个普通人在不平凡的时代里,如何一步步地,用自己的方式,去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在这个故事里,长安的月光依旧皎洁,但笼罩在其下的,却是暗流涌动的时代。而我们的主人公,就如同这月光下一粒微小的尘埃,却在不经意间,被卷入了这场席卷整个王朝的风暴之中。他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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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我感觉整个人都被这本书“吸”进去了。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细节的考究,那种对古代生活习俗、饮食器皿乃至服装形制的描摹,都显示出作者下了大量的功夫。这绝不是那种只停留在表面蹭一蹭历史背景的作品。它更像是一部浸入式的体验报告,让人对那个时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面貌有了立体化的感知。比如,书中对某次宴饮场景的描写,光是茶具、菜肴的摆放和烹饪手法,就足以让人垂涎欲滴,并且从中窥见当时的社会阶层差异。这种“不经意”透露出来的历史厚重感,才是好作品的标志。它让历史不再是冰冷的概念,而是有温度、有气味的真实存在,读起来让人感到无比满足和充实,仿佛跟随主角一起亲历了一场盛大的时代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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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粹的阅读体验来说,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控得极佳,几乎没有可以让我放下来休息的“水”的情节。它巧妙地将宏大的历史叙事与微观的个人命运交织在一起,主线清晰有力,支线丰富多彩。每一次读到主角面临困境,准备施展计谋或者展现新想法时,我的心都会跟着紧张起来,期待着他如何利用自己的知识储备去应对挑战。作者似乎很懂得如何在高压的情境下,用最精炼的语言烘托出紧张感和悬念,让你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关键的转折点。这种让人心神为之振奋的阅读体验,在近期的作品中已属难得。它成功地将历史的庄重感和冒险小说的刺激感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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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本书的文风带着一股子洒脱劲儿,读起来非常痛快淋漓,完全没有那种老旧历史小说的沉闷感。作者对于人物的塑造简直是信手拈来,个个鲜活得像是从历史中走出来的一样。我特别喜欢主角那种既有着现代人的机敏和幽默感,又能在关键时刻展现出古代士人应有的担当和智慧。他不是一个完美的圣人,会犯错,会犹豫,但正是这份真实感,让我对他产生了强烈的代入。书中的对话设计尤其出彩,既有符合时代背景的文雅,又不失现代人交流的效率和趣味性,读起来一点都不费劲。而且,这本书在处理一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宫廷斗争时,显得游刃有余,没有那种为了制造冲突而生硬堆砌的痕迹,一切冲突都像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地发生,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节奏的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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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受是“惊喜”与“共鸣”交织。惊喜在于它提供的历史想象空间极其广阔,很多关键节点的处理都充满了创新的思维,打破了传统历史设定的桎梏。而共鸣则来自于主角在追求理想和面对现实压力时的挣扎。他所处的环境是古代,但他的思维方式却是现代的,这种内在的冲突和拉扯,让作为现代读者的我感同身受。它探讨了“如何在既定的历史轨道上,用非传统的方式去影响未来”这一宏大命题。我特别喜欢那些充满哲思的片段,主角对于社会结构、科技进步以及文化传承的思考,往往能触及内心深处,让人在捧腹大笑之余,也能陷入沉思。这使得这本书的价值超越了一般的消遣读物,更像是一次关于文明发展和个人能动性的深刻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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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读起来就像是坐上了一台时光机,直接把我拽回了那个波澜壮阔的唐朝。作者的笔触极其细腻,对于历史场景的还原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你仿佛能闻到长安城里那种混合着烟火气和异域香料的味道,能清晰地“看”见那些恢弘的宫殿和熙攘的市井。情节的推进张弛有度,高潮迭起,每一次转折都出人意料却又合乎情理。主角的成长线设计得非常精彩,从一个现代人的视角去观察和适应古代的种种规矩、礼仪和生存法则,那种碰撞和挣扎写得太真实了。尤其是他对一些历史事件的巧妙介入和蝴蝶效应的描绘,让人拍案叫绝。读完之后,我对那个时代有了一种全新的、更加鲜活的认知,远超教科书上的刻板印象。这本书的格局很大,不只是简单的历史演义,更包含了对人性、权谋和时代变迁的深刻思考,读完让人意犹未尽,忍不住想去翻阅更多的史书来对照印证,可见其叙事力量之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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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很轻松,是我唯一一天内看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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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非常不错。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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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里路,不算远也不算c近,程处默一个时辰飞马可奔一个g来回,可现在只能h放马小跑,就这k样,已经颠得云烨五脏六腑都快要吐m出来了。该死的马鞍太硬,摩擦着p云烨的双股,就像r着火一样,他小t心地支起身体,尽u量减少和马鞍接触w。程处默这家伙一xx会儿前一会儿后,尽情显示着自己无双的骑术。云烨太C想念自己那辆二手桑塔纳了。路到底走完了,大营已经在望,来回奔驰的探J马、信使,络绎不L绝,不时有浑厚低沉M的号角声响起,箭OO楼上粗壮的弩箭闪着寒光。一面硕大的“程”字帅旗高高飘扬,显得十分嚣张。程处默带着云烨报过名号,验过勘合,这才穿过营门直趋帅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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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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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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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 送货很快 包装的也很好 用手机客户端不知道多定了1套 给送货员说明情况后 他给取消了 赞个 服务质量真心好 不像其他的快递员牛气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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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第二部,这有些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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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摸起来就很不错的,读起来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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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孑胖的唐砖是我第一本想要实体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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