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The Law Against Organized Crime of China]

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The Law Against Organized Crime of China]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靳高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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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行动
  •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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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5325991
版次:1
商品编码:1197971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
外文名称:The Law Against Organized Crime of China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6-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是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介绍了当前我国打击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法律体系、联合国和一些国家和地区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我国健全和完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路径和措施,同时还对当前我国打击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了汇编,以促进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

作者简介

  靳高风,男,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当代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公安系统教师,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犯罪学》课程负责人。主要从事当前中国犯罪形势分析与预测、犯罪预防、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等问题的研究,著有《当前中国有组织犯罪现状与对策》《犯罪学的发展与中国犯罪学学科建设》《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反恐防暴公民手册》等,其中《当前中国有组织犯罪现状与对策》一书获“第十二届全国公安系统金盾图书奖”。

目录

引言
一、中国有组织犯罪的概念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一、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中国反有组织犯罪的实体法内容
三、中国反有组织犯罪的程序法内容

第二章 联合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及对中国的影响
一、联合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
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三、《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中国刑事政策及立法和司法的影响
四、《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中国的转化和适用

第三章 一些国家和地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及借鉴意义
一、意大利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二、美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三、俄罗斯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四、日本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五、德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六、中国香港地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七、中国澳门地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八、中国台湾地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
九、小结:境外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第四章 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一、中国现有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五章 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规定与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修订与适用的司法解释和政策指导文件

第六章 黑恶势力经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及法律法规适用指南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及涉及的罪名统计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常实施的犯罪行为法律法规适用指南

附录一:联合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相关公约、文件目录
附录二:一些国家和地区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法规目录
附录三:中国反有组织犯罪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目录

精彩书摘

  《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引渡程序简化制度。从引渡的国际实践来看,引渡的程序主要包括: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出申请;被请求国在收到请求书后,根据本国法律及本国参加缔结的条约的规定,对引渡请求书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被请求国如果同意并决定引渡的,即通知请求国,并由被请求国主管机关与请求国主管机关商定移交被请求引渡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执行引渡的其他有关事宜。由此看来,引渡的程序是很烦琐的,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旷日持久,耗时甚多。为了避免因引渡程序过于烦琐而错失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良机,《公约》第26条第8款规定,对于本条所适用的任何犯罪,缔约国应在符合本国法律的情况下,努力加快引渡程序并简化与之相关的证据要求。
  主动提供司法协助制度。《公约》第18条第4款突破了被动提供司法协助的传统模式,专门规定司法协助可以主动提供,即缔约国主管当局如认为与刑事事项有关的资料可能有助于另一国主管当局进行,或顺利完成调查和刑事诉讼程序,或可促成其根据《公约》提出请求,则在不影响本国法律的情况下,可无须事先请求而向该另一国主管当局提供这类资料。
  双重犯罪原则的重大突破。双重犯罪原则是国家之间开展引渡合作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国际法准则,要求引渡合作须以引渡请求所针对的行为按照请求方和被请求方的刑事法律均属犯罪为基本前提。《公约》第18条第9款对双重犯罪原则作了重大突破,规定缔约国可以并非双重犯罪为由拒绝提供本条所规定的司法协助。但是,被请求缔约国可在其认为适当时在其斟酌决定的范围内提供协助,而不论该行为按被请求缔约国本国法律是否构成犯罪。
  控制下交付适用对象的适度延伸。控制下交付是打击毒品犯罪,尤其是跨国有组织的毒品犯罪的重要措施和手段。1988年,联合国维也纳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了控制下交付这种做法。该公约第1条规定,控制下交付是指一种技术,即在一国或多国主管当局知情或监管下,允许货物中非法或可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本公约表一和表二所列物质或它们的替代物质运出、通过或运入其领土,以期查明涉及按本公约第3条第1款确定的犯罪的人。由此可见,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是指非法或可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本公约表一和表二所列物质或它们的替代物质。所谓“本公约表一或表二所列物质或它们的替代物质”是指《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附件所列举的22种受到国际特别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可能存在的盐类或者其替代物质。但是从《公约》第2条的规定来看,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显然已有所延伸,已由过去的“非法或可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可能存在的盐类或者其替代物质”延伸至“非法或可疑货物”,这就表明为了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延伸控制下交付的适用对象实属迫不得已。
  4.强化了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功能
  《公约》的预防条款是一个建设性的特色,《公约》不但将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发生作为宗旨,而且明确而详尽地规定了预防的措施,以期形成国内及国际的双重预防体系,这将对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滋生和蔓延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刑法》的最终目标是预防犯罪,而不是消极地惩罚犯罪。国内刑法理当如此,国际刑法亦不应例外。但是由于国际刑法尚未发展成熟,从其国际实践来看,比较侧重于对国际犯罪的事后惩罚。随着国际犯罪的日趋严重与复杂,国际刑法在立法上已开始关注对国际犯罪的预防。《公约》的有关规定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

前言/序言

  有组织犯罪是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因此被联合国协会世界联合会(World Fedr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列为威胁人类未来的三大因素之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每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都把“有组织犯罪及对策”作为主要的议题之一。为了促进控制与预防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和推动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第五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三个议定书,以加大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力度。
  我国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初现于20世纪80年代,以土生土长的流氓团伙、犯罪集团为主要形态。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犯罪组织开始有意识地向组织化、规模化和结构化的方向发展,即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开始出现。进入21世纪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犯罪组织的经济目的凸显,同时攫取政治资源和寻求“保护伞”的特征也更加突出,形成了集“黑”(黑组织+黑老大+暴力黑手)、“白”(合法企业+正当行业+正常身份)、“红”(政治身份或背景+“保护伞”)特征为一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了“以黑养商、以黑护商、以商助黑、以商买权、以权促商、以权护黑”的一体化、成熟、典型的有组织犯罪的高形态。这种有组织犯罪的形态、危害以及打击的艰难,曾任公安部新闻发言人的武和平在其《打开天窗说亮话——新闻发言人眼中的突发事件》一书中描绘得淋漓尽致,读后不禁令人如鲠在喉。
  我国自1997年《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规定以来,不断加大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力度,并先后于2000年12月和2006年2月开展了两次全国规模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力地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过程中,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逐步得以完善,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和《刑事诉讼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相关的犯罪行为、刑罚制度以及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特别程序进行了系统的修订。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系统地对侦查、起诉、审判、执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程序加以特殊规定,没有充分体现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的必要性和特殊性,但是对技术侦查、证人和被害人特殊保护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完善。
  根据我国控制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需要,笔者先后就有组织犯罪的不同方面开展了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中青年项目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重点预研和转化项目的研究。为了推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纵深发展,促进我国反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完善,笔者将上述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分别整理出版,遂成这套“黑恶势力犯罪研究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指导丛书”。该丛书分别对当前中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与对策、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和吉林省涉黑犯罪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内容进行了长期的调查和研究,并对当前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刑事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整理汇编,以期裨益于当前的“打黑除恶”工作。
  本书是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主要介绍了当前我国打击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法律体系、联合国和一些国家和地区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我国健全和完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路径和措施,同时还对当前我国打击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了汇编,以促进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本书初稿还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者建议稿,但考虑到内容还不是很成熟,最终没有纳入本书的内容,待该建议稿成熟时再公开发表或出版。
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新趋势与中国实践探索 本书导言:全球金融格局重塑下的监管挑战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浪潮的交织推动下,国际金融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金融工具的创新速度超越了传统监管框架的适应能力,跨国资本流动日益便捷,新兴金融技术(FinTech)的崛起颠覆了既有的业务模式。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一个既能促进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又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监管体系,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面临的共同核心议题。 本书聚焦于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金融监管领域出现的几大关键趋势,并深入剖析了中国在应对这些全球性挑战时所采取的特色化和本土化的监管实践。我们力图提供一个宏观的、跨学科的视角,解析金融安全与金融自由之间的动态平衡。 --- 第一部分:全球金融稳定框架的重构 本部分首先回顾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大里程碑,特别是巴塞尔协议III(Basel III)的全面实施及其对全球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和杠杆率设定的深刻影响。 第一章:后危机时代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的监管升级 本章详细梳理了针对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所建立的额外监管要求。内容涵盖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评估标准、预先处置计划(Resolution Planning,即“生前遗嘱”)的设计逻辑,以及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标准的国际推行路径。探讨了如何通过宏观审慎工具来抑制系统性风险的跨部门传染效应,并分析了国际清算银行(BIS)和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在推动全球标准统一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章:影子银行活动的界定、风险与国际应对 影子银行活动因其不透明性和与传统银行系统的复杂关联性,被视为金融稳定的主要隐患之一。本章超越了传统银行的监管边界,探讨了货币市场基金、特殊目的载体(SPVs)以及资产证券化等非银行金融中介活动的风险敞口识别。重点分析了国际社会如何尝试将监管框架扩展至这些活动,例如对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集中清算要求(CCP改革),以及提高资产管理行业的审慎性标准。 第三章:跨境金融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的困境 在全球金融机构的业务日益跨越国界时,单一国家监管的有效性受到挑战。本章深入探讨了双边、多边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运作效能。分析了跨境数据流动限制、司法管辖权冲突在处理重大金融机构危机时的突出表现,并评估了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等机构在制定全球统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标准方面的努力与局限。 --- 第二部分:金融科技(FinTech)的监管沙盒与创新平衡 随着金融科技的爆发式增长,传统基于机构和业务分类的监管模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部分专注于监管科技(RegTech)和金融科技创新对现有监管范式的冲击与重塑。 第四章:支付系统重构与数字货币的监管前沿 本章深入分析了零售支付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包括移动支付的普及及其对反洗钱(AML)和客户身份识别(KYC)的挑战。特别关注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全球研发动态,探讨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金融稳定乃至金融主权的潜在影响。对稳定币(Stablecoins)的监管框架设计,特别是其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进行了详细的比较研究。 第五章:人工智能、大数据在监管中的应用与伦理考量 监管科技(RegTech)被视为提升监管效率的关键工具。本章探讨了各国监管机构如何利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实现对海量交易数据的实时监控、欺诈识别和合规性评估。同时,审视了引入AI决策所带来的“黑箱问题”——即算法偏差、可解释性以及对数据隐私和公平性的伦理挑战。 第六章: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监管真空与路径探索 DeFi生态系统的崛起模糊了传统金融中介的概念,其去中心化、无许可的特性对现有证券法、银行法构成了根本性的挑战。本章分析了将去中心化协议视为“金融机构”的监管可能性,探讨了如何对智能合约的安全性、治理结构和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兼顾去中心化精神。 --- 第三部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本土化改革与对外开放 本部分将视角转向中国,分析其在维护国内金融稳定、防范区域性风险以及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所展现出的监管智慧与实践创新。 第七章:中国金融风险的集中整治与“灰犀牛”管理 本章侧重于中国特色金融风险的识别与处置机制。研究了在特定历史阶段,中国针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房地产金融风险以及部分大型金融集团过度扩张所采取的定向宏观审慎干预措施。分析了“穿透式监管”理念的实践应用,以及在处置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 第八章: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普惠金融的监管保障 本章探讨了中国在金融服务普及化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努力。分析了针对互联网信贷、网络借贷平台(P2P)清退后的监管衔接,以及金融机构在客户适当性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强化。重点研究了中国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如征信体系)中,如何平衡数据安全与金融普惠之间的关系。 第九章:金融业对外开放背景下的审慎监管挑战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深化,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增加带来了新的监管挑战。本章分析了中国在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后,如何维持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并确保外资机构在境内业务中遵守本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及数据本地化要求。探讨了中国在接入国际金融信息网络的同时,如何构建具备韧性的独立风险防火墙。 --- 结语:面向未来的金融监管治理 本书最后总结了全球金融监管在“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矛盾运动中所体现的趋势,并展望了下一阶段监管改革的重点方向,包括气候金融风险的纳入、金融稳定与数据主权关系的界定等。本书旨在为政策制定者、金融从业者、法学研究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参考框架,以理解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全球金融监管环境。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是一位法律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国家如何构建和完善法律体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态非常感兴趣。这本书的出现,恰好契合了我对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需求。从书名来看,它似乎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罗列,更有可能包含对中国反有组织犯罪立法历程的回顾、与国际先进经验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未来立法方向的展望。我特别关注书中是否会对“有组织犯罪”这一概念进行清晰界定,探讨其构成要件,并分析现有法律在界定和打击此类犯罪时的有效性与不足。此外,作为一本指导丛书,我期望它能提供一些实践性的指导,例如在证据收集、审判程序、国际合作等方面,是否能够为相关执法人员或研究者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方法。学习法律不仅仅是掌握条文,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实际运作,这本书的专业性让我相信它能在这方面提供深刻的见解。

评分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而有力,深邃的蓝色背景搭配醒目的黑色字体,瞬间就传达出一种严肃、专业的气息,让人立刻联想到其中探讨的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尤其关注到“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这个副标题,它直接点明了本书的核心主题,让我对书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文、司法实践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充满了期待。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常常能在新闻中听到关于“黑恶势力”和“打黑除恶”的报道,但这些报道往往聚焦于具体案件的侦破过程,而对于其背后的法律体系、制度建设以及深层原因却鲜有深入的解读。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填补这方面的空白,为读者提供一个系统、全面的视角,去理解中国在打击和防范有组织犯罪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例如,书中是否会详细分析现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的立法背景、解释以及在实践中的适用困境?是否会探讨不同地区在执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时的经验差异与创新举措?这些都是我非常好奇并期待在书中找到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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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组织犯罪”这一概念充满好奇,它与一般的个人犯罪有着本质的区别,往往涉及更复杂的社会网络和更广泛的危害。这本书的书名直接点出了“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这让我对其内容充满了探究的欲望。我希望书中能够清晰地界定“有组织犯罪”的内涵和外延,探讨其犯罪学特征和法律上的认定标准。同时,作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指导丛书,它应该能够揭示在实际的法律执行过程中,中国是如何构建和运用法律武器来打击这类犯罪的。例如,书中是否会深入分析相关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是否会探讨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有哪些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的程序和要求?我对书中可能包含的案例分析,以及从中提炼出的法律原则和实践经验,抱有非常高的期待,认为这些内容将极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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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的期望,更多地在于其是否能提供一个宏观的视角来理解中国在反有组织犯罪领域所走的道路。从“研究”和“指导丛书”的定位来看,它很可能不仅仅局限于理论的探讨,而是希望能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引。这让我联想到,书中是否会详细阐述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的演进过程,从早期的一些零散规定,到如今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这一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法律的推出是否会有深入的分析?我希望书中能够清晰地呈现出中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如何结合自身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例如,是否会探讨在证据规则、定罪量刑、犯罪预防等方面,有哪些独特的考量和创新?作为一本研究性质的书籍,我更期待它能够深入分析现有法律制度的优点,同时也能指出其可能存在的挑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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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社会治理和国家安全议题高度关注的普通读者,我对“黑恶势力”以及“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并不陌生。这些词汇常常出现在新闻报道和公众讨论中,它们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我通常只能接触到一些零散的信息,对于国家层面如何通过法律和制度来系统性地应对这一挑战,我了解得并不深入。因此,这本书的书名,尤其是“中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研究”这一部分,让我眼前一亮。我希望它能系统地梳理和解释中国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方面所建立的法律框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司法实践。例如,书中是否会深入剖析“保护伞”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如何进行界定和惩处?是否会探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瓦解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切断其资金来源?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我希望在这本书中得到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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