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学(第四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 [Commerci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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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有土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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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ISBN:9787040479829
版次:4
商品编码:12181791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
外文名称:Commercial Law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8-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94
字数:79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商法学(第四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在总结和比较研究国内外同类教材的基础上,以教材的规范性和通说性为前提,从体系结构到内容安排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商法学(第四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设6编33章。其巾,一编为总论,其余5编为分论。全书从首编到末编,相互问既有逻辑联系,又各自相对独立;既富有学理性,又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既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又放眼世界,并注意吸收和反映国内外的司法实践经验以及商法学研究领域的新研究成果。
  《商法学(第四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不仅适合于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的需要,而且可供其他专业学生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作者简介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硕士、博士生导师、原副校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顾问及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主要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债权法、保险法、票据法等方面的研究。著有《债权法》《保险法概论》《我国经济合同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及《社会保障法》等学术著作。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目录

第一编 商法总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第二节 商法的演进
第三节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四节 商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商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商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商主体
第三节 商行为
第三章 商业登记
第一节 商业登记概述
第二节 商业登记的种类和效力
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
第四章 商业名称
第一节 商业名称概述
第二节 商业名称的取得与转让
第三节 商业名称权
第五章 商业账簿
第一节 商业账簿概述
第二节 商业账簿的保存与备置

第二编 公司法
第六章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第三节 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第四节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制度
第二节 公司的名称、住所与负责人
第三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第四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第五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六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九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十章 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第一节 公司的变更
第二节 公司的终止
第三节 公司的清算

第三编 证券法
第十一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概述
第二节 证券法概述
第十二章 证券的发行
第一节 证券发行概述
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
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十三章 证券的上市
第一节 证券上市概述
第二节 股票的上市
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上市
第十四章 证券的交易
第一节 证券交易概述
第二节 上市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
第三节 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义务
第四节 上市公司收购
第十五章 证券市场
第一节 证券市场概述
第二节 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证券公司
第四节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五节 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六章 证券监管
第一节 证券监管概述
第二节 证券监管体制
第三节 证券监管的内容

第四编 票据法
第十七章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第一节 票据概述
第二节 票据法概述
第十八章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第一节 票据上法律关系的概述
第二节 票据权利
第三节 票据抗辩
第十九章 票据行为
第一节 票据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票据行为的性质和种类
第三节 票据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四节 票据行为的解释
第五节 票据行为的代理
第二十章 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第一节 票据的伪造
第二节 票据的变造
第二十一章 票据的更改与涂销
第一节 票据的更改
第二节 票据的涂销
第二十二章 票据的丧失
第一节 票据丧失概述
第二节 我国票据丧失之救济
第二十三章 票据时效与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一节 票据时效
第二节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二十四章 票据的运作
第一节 出票
第二节 背书
第三节 汇票承兑制度与本票见票制度
第四节 参加承兑
第五节 保证
第六节 票据的粘单、复本和誊本
第七节 付款与参加付款
第八节 追索权

第五编 保险法
第二十五章 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保险之意义、种类及其发展趋势
第二节 保险法的定义、特征及体例
第三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六章 保险合同总则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六节 保险金请求权的时效
第二十七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保险中损失与补偿的含义
第二节 超额保险与不足额保险
第三节 重复保险
第四节 保险代位
第二十八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及现金价值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第六编 破产法
第二十九章 破产法概述
第一节 破产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破产法的概念与立法准则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立法与完善
第三十章 破产实体法
第一节 破产能力
第二节 破产原因(界限)
第三节 破产财产
第四节 破产债权与债权申报
第五节 破产关系(过程)中的其他财产权
第六节 破产机关
第七节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第三十一章 破产清算程序法
第一节 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
第二节 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
第三节 变价与分配
第四节 破产终结
第三十二章 重整法
第一节 重整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重整程序的开始
第三节 重整期间的营业与管理
第四节 重整计划
第五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六节 重整程序的废止与终结
第三十三章 和解法
第一节 和解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和解的程序

精彩书摘

  《商法学(第四版)/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
  (二)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公司依法成立后,当然具有权利能力。但由于公司与自然人的性质不同,自然人有其自然实体,而公司没有,加之国家基于政策上的考虑和公司制度本身的客观要求,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性质、法律规定和经营范围三个方面。
  1.性质上的限制。公司是企业法人,没有自然人的自然实体,因此,凡以性别、年龄、生命、身体及亲属关系为前提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概不能享有,也无需承担。比如公司不能享有婚姻权、继承权、监护权、生命权、身体权、自由权、亲属权和抚养权等权利,理所当然也不必承担与这些权利相应的义务,它只能享有与自然人的自然属性无关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经济性权利。除此之外,公司的权利能力不受主体性质的限制,绝不因所有制不同而在公司的权利能力的大小上有不同。
  2.法律上的限制。国内外的公司立法都明确规定,公司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有权利能力,即公司的权利能力要直接受法律规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的规定,这些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在转投资上的限制。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成立后利用公司财产对外进行再次投资的行为。转投资可以增加资本运作效率,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有利于公司经营的规模化和效率化。因此,转投资权是公司独立财产权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一定的自由和制度保证。在转投资的决议程序上,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由此可见,我国2005年《公司法》取消了“转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的比例限制,转而由公司章程进行自由确定,这是《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我国《公司法》对转投资对象仍然进行了明确的禁止:转投资公司不得向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投资而成为其负连带责任的股东或出资人。因为无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或出资人依法要对公司、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允许有限公司向它们投资,就意味着公司要将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的全部财产用来清偿它们所投资的公司的债务。这不仅加重了公司的责任限度,而且影响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可以向两合公司投资而成为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但不能向两合公司投资而成为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其道理与向无限公司、合伙企业投资相同。因此,为了保证公司股本的稳固、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公司法》第15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向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投资人的非法人企业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或者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限制。公司作为商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对其他商主体或者个人进行债务上的担保,在实践中不可避免。但我们也同时看到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在于,如果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清偿,公司则要承担代为清偿的担保责任。因此公司对外担保会导致公司资产因非经营性行为而减少。因此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预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预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外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不被公司经营管理者操纵,我国《公司法》第148条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有一个原则性要求,即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公司在资金借贷上的限制。首先,在资金“借”的限制上,主要体现在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法》第七章专门规定“公司债券”,对公司发行债券的行为模式进行设定。并且在《公司法》第153条有一条授权性法律规范,即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一般而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得低于6000万元,并且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其次,在公司资金“贷”的限制上,主要体现为公司资金外借的决议程序的规范上。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也就是说公司资金外借的决定权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而不是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
  (4)公司在股份回购上的限制。股份回购直接导致公司资本减少,资本信用降低,可能危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公司法原则上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但是又考虑到股份回购能够防止恶意收购、控制公司股价、为推行股权激励提供股份的合法来源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只能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4种特定情形下,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回购股份。并且《公司法》还要求: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不得长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5)公司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42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经营范围上的限制。经营范围是公司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分司的权利能力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相适应、相一致的。我国《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只能依法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越权经营的,公法角度的法律后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私法角度的法律后果是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如果是违反国家的强行性规定的,认定其无效。而一般的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如果交易相对人是善意的,则一般认定其有效。
  ……
《商法学(第四版)》:一部梳理现代商事交易脉络的权威指南 在瞬息万变的商业世界中,清晰、准确的法律框架是企业稳健运营、规避风险的基石。《商法学(第四版)》正是这样一部致力于为读者构建现代商事交易完整图景的权威著作。本书由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团队精心编撰,在继承前三版严谨学术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近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前沿的司法实践,为广大读者,特别是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工作者及对商法有浓厚兴趣的社会人士,提供了一部内容翔实、体系完整、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教材。 一、 体系宏大,内容精深,全面覆盖商事法律领域 《商法学(第四版)》的编撰遵循了商事法律发展的内在逻辑与现实需求,构建了一个由宏观到微观、由基础到前沿的完整知识体系。本书不拘泥于对单一法律条文的罗列,而是力求从整体上把握商事法律调整的对象、原则、制度和方法。 全书共分为几个核心部分,每个部分都围绕着现代商事活动的关键环节展开: 商事主体法律制度: 这是商法的基础。本书深入剖析了各类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设立、组织、运行、解散与清算等核心问题,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对于公司法中的重大修订,如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股东权利保护等,均进行了详尽解读。尤其是在公司人格否认、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责任等前沿和复杂问题上,本书引述了大量典型案例,并结合学界最新的研究成果,为读者提供了深刻的洞察。 商事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是商事交易的核心载体。本书系统阐述了各类典型商事合同的构成要件、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特别关注了与现代商业实践紧密相关的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同时,对于合同法中的一般原理,如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解释、撤销权等,本书也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近年来,电子合同、格式合同等新形态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也是本书重点关注和详细解答的内容。 商事营运法律制度: 这一部分聚焦于商事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要遵循的法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票据法: 详细阐述了汇票、本票、支票等主要票据的法律特征、签发、转让、付款、追索等环节,强调了票据的流通性和对抗性原则。 保险法: 涵盖了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保险人的责任、被保险人的义务、保险金请求权等内容,并对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不同险种的特点进行了区分。 证券法: 深入分析了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公司融资与公司治理: 在公司法部分的基础上,本书进一步深化了对公司融资(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公司治理(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独立董事制度,风险控制等)的法律规制,力求反映公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 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争端解决是商法得以落地的重要保障。本书系统介绍了商事诉讼、商事仲裁、以及调解等多元化的商事争端解决方式。对于仲裁制度,本书详细阐述了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启动与进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关键问题,并分析了其在效率、专业性、保密性等方面的优势。 市场监管与竞争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公平竞争的维护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变得尤为重要。本书专门辟出篇幅,深入探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内容。重点关注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以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维护健康的商业环境。 其他重要商事法律制度: 除了上述核心章节,本书还涵盖了与商事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领域,如破产法(针对企业破产的程序、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和解与重整等)、海商法(如有涉及)、知识产权在商事活动中的保护等,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个相对全面的商事法律知识框架。 二、 理论联系实际,兼顾深度与广度 《商法学(第四版)》的另一大突出特点在于其高度的实践导向性。编著者深知,商法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其对现实商业活动的指导作用。因此,本书在每一个章节的论述中,都注意将抽象的法律原则与具体的商业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的运用: 书中穿插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经过提炼的司法案例,这些案例往往是理解复杂法律条文和制度的“钥匙”。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读者不仅能够学习到法律条文的含义,更能理解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方法。 紧跟立法与司法动态: 本书在内容更新上,始终将目光投向最前沿的立法修改和司法解释。对于刚刚生效或正在修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商事活动的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最新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商事活动产生影响的新兴法律,本书都进行了及时的吸收和深入的解读。同时,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要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也进行了充分的关注和引用,确保了教材内容的时代性和前沿性。 理论深度与易懂性的平衡: 编著者在力求学术严谨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内容的清晰易懂。复杂的法律概念被分解阐释,枯燥的法律条文被赋予生动的解读。本书的语言风格力求精炼准确,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术语,使得非法律专业背景的读者也能逐步领会商法精髓。对于理论层面的探讨,则力求深入,提供不同学派的观点,引导读者进行独立思考。 三、 创新之处与亮点 《商法学(第四版)》在内容编排和学术研究上,也体现了诸多创新之处: 新增与整合内容: 针对数字经济、科技发展等新趋势对商事活动带来的深刻影响,本书在相关章节中加入了关于电子商务、数据合规、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内容。同时,一些原先分散在不同章节的,但又紧密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公司治理与股权融资,被整合优化,力求呈现更具逻辑性的知识体系。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在各个法律制度的介绍中,本书不仅阐述了法律的规定,更侧重于提示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和规避建议。这使得本书成为一本兼具理论学习和实务指导价值的工具书。 国际化视野: 在论述某些商事法律制度时,本书也适度地引入了国际上的通行规则或比较法视角,例如在公司治理、国际贸易等领域,有助于读者开阔视野,理解商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 四、 适用读者群体 《商法学(第四版)》是一部全面、深入、实用的商法学教材,其适用读者群体十分广泛: 法学专业本科生与研究生: 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教材,本书为学生系统学习商法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商事法律的基本理论、制度和方法,为未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本书内容丰富,涵盖了考试大纲中的绝大部分商法学考点,是备考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 法律实务工作者: 包括律师、法务人员、法官、检察官等,本书可以作为一本重要的案头参考书,帮助他们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商事法律问题,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 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 了解基本的商事法律知识,对于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规避法律风险、优化经营决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商法学(第四版)》能够帮助他们建立起必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对商法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人士需要了解商事法律,《商法学(第四版)》以其清晰的逻辑和翔实的解释,为这类读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学习途径。 总之,《商法学(第四版)》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部引领读者理解现代商事法律运行机制、掌握商事活动法律规则的智慧之书。它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前沿的理论视野、丰富的实践案例和清晰的逻辑结构,必将继续在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促进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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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法学(第四版)》这本教材,我最看重的是其理论的原创性与实践的指导性之间的平衡。商法学并非一成不变,它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演进。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体现出对最新商事法律理论的关注,并对一些前沿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作为一本核心课程教材,它也必须具备强大的实践指导意义。我期待它能通过丰富的案例分析,帮助我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的运用。例如,在合同法部分,它是否会分析一些典型的商业合同纠纷,并揭示出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适用的要点?在知识产权法部分,它是否会探讨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我学习商法过程中的一位“良师益友”,不仅能够传授我商法的知识,更能启发我用商法的思维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在未来的商业实践中,能够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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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阅《商法学(第四版)》时,我最关心的是其内容的时效性和前沿性。商法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一本优秀的商法教材,必然要反映出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触及到当下商业活动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例如,在公司法部分,它是否会讨论公司治理结构的最新发展趋势?在证券法部分,它是否会分析近年来出现的新的融资模式和监管挑战?我尤其期待它能够在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等新兴领域,提供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解读。同时,作为一本面向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也至关重要。它是否能够系统地介绍商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制度,并帮助学生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商法知识体系?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掌握最前沿的商法知识,从而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能够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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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翻开这本《商法学(第四版)》,内心是既期待又忐忑。期待的是,作为一本被誉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教材”的书,它必然承载着厚重的理论积淀和严谨的逻辑体系,能够为我系统梳理商法学的脉络,填补知识的空白。然而,忐忑之处在于,商法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从公司法、证券法到合同法、票据法,再到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等,每一个分支都足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内,既保证内容的深度,又能体现体系的完整性,对于编著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尤其关注的是,这本书在处理这些繁杂的商事法律制度时,是如何做到化繁为简,抓住核心要义的。它是否能够清晰地勾勒出各个法律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帮助我们理解商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运行逻辑?同时,作为一本教材,其语言的表述是否足够通俗易懂,能够引导初学者逐步深入,而非望而却步?我希望它能在我学习商法初期,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石,让我能够在此之上,进一步探索更广阔的商法海洋,而不是在一堆晦涩难懂的概念和条文里迷失方向。这本书能否成为我初涉商法领域的“引路人”,其内容上的清晰度、体系上的完整性以及理论上的前沿性,都将是我衡量其价值的重要标准,我期待着它能带给我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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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触《商法学(第四版)》之前,我对商法的认识更多停留在一些碎片化的概念和零散的案例中,缺乏系统性的理解。这本书的出现,恰似在我脑海中构建起了一张详尽的商法地图。它不仅仅罗列了各种商事法律规范,更重要的是,它似乎试图去揭示这些规范背后所蕴含的商业逻辑和价值取向。我特别在意的是,这本书对于不同商事法律制度的取舍和编排。它是按照时间顺序,还是按照法律关系的主题来组织的?它是否会深入剖析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商事纠纷案例,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阐释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和背后的司法精神?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教会我如何运用商法的思维去分析现实中的商业活动,而不仅仅是机械地记忆法律条文。此外,在法律更新日新月异的今天,一本优秀的教材,必然要体现出对最新法律修订和前沿理论的关注。这本书在这一点上做得如何?它是否能够反映出最新的立法动态,并对一些新兴的商事法律问题,如电子商务、数字货币等,有所涉猎和解答?这些都是我阅读过程中非常关注的重点,我希望它能成为我理解现代商业社会法律运作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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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帮助我理解现代商业法律运作的教材,而《商法学(第四版)》似乎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我最想了解的是,这本书在解析复杂的商事法律问题时,是如何做到既严谨又易懂的。它是否能够用清晰的语言,解释那些看似晦涩的法律概念,并辅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帮助我更好地理解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尤其是在处理一些跨领域的商事法律问题,例如跨境交易中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在商业活动中的保护等等,这本书是否有深入的探讨和独到的见解?我希望它不仅仅是知识的搬送,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启迪。它是否能够引导我去思考,当面对一个商事纠纷时,应该如何运用商法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这本书在案例的选择和分析上是否具有代表性?它是否能够帮助我认识到,商法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业公平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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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商法学(第四版)》,我首先关注的是它的前言和目录。一本好的教材,往往能在前言中阐明其编写宗旨、指导思想以及全书的结构安排。目录则是我初步了解全书内容覆盖面的窗口。我期待它能有一个清晰、合理的章节划分,能够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掌握商法的基本框架。比如,是否会从商事主体开始,然后过渡到商事行为,再到具体的商事合同、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等?每一个章节的标题是否能够准确地反映其内容,并且在逻辑上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我尤其想知道,这本书在处理“商事”这一概念时,是如何界定其外延和内涵的,是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商业交易,还是已经涵盖了更广泛的现代商业活动?此外,作为教材,其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性之间的平衡也是一个关键。它是否能够足够深入地解释理论概念,同时又能提供贴近实际的案例分析和法律实践指导?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商法知识体系,成为我学习商法道路上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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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法学(第四版)》这本书,我抱有的最大期待在于其内容的系统性和理论的深度。商法作为法学领域中一个相对独立且发展迅速的学科,其体系的严谨性和理论的创新性至关重要。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在我对商法初探时,提供一个清晰的“导航图”,将那些看似分散、复杂的商事法律规范,巧妙地串联起来,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的知识网络。我尤其关注的是,它在介绍各个商事法律制度(如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时,是否能够抓住其核心的制度价值和立法精神,而非仅仅停留在条文的解读上。它是否能够帮助我理解这些制度在现代商业经济运行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本优秀的商法教材,应该能够引导读者跳出条文的束缚,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经济逻辑和社会功能。同时,对于理论前沿的把握也至关重要。在当今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触及这些前沿话题,并提供一些有深度、有见地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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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法学(第四版)》这本书,我最期待的莫过于其对商法体系的清晰梳理和对核心概念的准确把握。商法学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从公司法的运作机制,到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再到各类商事合同的履行与救济,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复杂的法律逻辑。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像一个精密的指南针,帮助我拨开迷雾,清晰地认识商法的整体框架。它是否能够有效地界定“商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在介绍各种商事主体时,是否能够凸显其各自的特点、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我尤其看重的是,书中在阐释具体法律制度时,是否能够注重理论的深度与实践的结合,例如,在分析公司收购合并的相关法律规定时,是否能够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其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策略?我希望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让我对商法的基本原理有一个系统、透彻的理解,并且能够初步掌握运用商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我日后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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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商法学(第四版)》对我而言,更像是一次对现代商业社会规则的深度探索。我迫切希望了解,这本书是如何将纷繁复杂的商事法律制度,构建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是否能够清晰地勾勒出商事主体的设立、运营、终止的法律流程?在商事交易中,它又是如何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救济途径的?我尤其关心的是,这本书在处理公司治理、证券发行与交易等核心商事领域时,是否能够做到深入浅出,既有理论上的高度,又有实践上的指导意义。它是否能够帮助我理解,资本市场上的各种法律规范,究竟是为了维护怎样的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此外,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商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这本书在应对电子商务、数字支付、人工智能等新经济业态下的法律问题时,是否有所体现?我期待它能够为我提供一套理解现代商业活动所需的基本法律工具,并帮助我建立起对商事法律的整体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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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商法学(第四版)》,我对其内容深度和体系的完整性充满了好奇。商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知识体系的严谨性和逻辑性至关重要。我特别关注的是,这本书在处理诸如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等多个子领域时,是如何做到既全面覆盖,又重点突出的。它是否能够清晰地梳理出各个法律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帮助我们理解商法作为一个整体的运作机制?我希望这本书不仅仅是罗列法律条文,更能深入分析这些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经济逻辑以及社会功能。例如,在公司法部分,它是否会深入探讨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劣,以及这些模式如何影响企业的效率和股东的权益?在证券法部分,它是否会解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为何被禁止,以及这些法律的实施如何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与公正?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帮助我建立起对商法学的系统性认知,为我未来深入学习和实践商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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