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中国上市公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
定价:20元
作者:张圣怀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6-01
ISBN:9787503673023
字数:156000
页码:200
版次:1
装帧: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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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上篇 对缺陷的探索与思考
第1章 控制权性质与控制权表现形式
1.1 控制权性质的识别
1.2 隐形控制
1.3 实际控制人
1.4 一致行动人
第2章 中国上市公控制权成因与利弊分析
2.1 控制权状况及其成因
2.2 中国上市公控制权存在的基本问题的争鸣
2.3 理性地看待中国证券市场
2.4 改良是中国上市公的基本国策
第3章 中国上市公治理及其模式选择
3.1 公治理的内涵与争鸣
3.2 各国公治理法律制度概要
3.3 我国的上市公治理法律制度及其评价
3.4 我国上市公控制权与公治理模式的选择
下篇 对制度的改良与创新
第4章 控制权与股东大会制度的完善
4.1 股东大会制度评述
4.2 股东大会决策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第5章 控制权与董事会制度的完善
5.1 董事构成论
5.2 董事职权论
5.3 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
第6章 控制权与国有股减持
6.1 国有股减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6.2 国有股减持的范围
6.3 国有股减持的法律途径
第7章 控制权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7.1 债权人对上市公的监督机制
7.2 法人格否认制度在上市公中的适用
7.3 控股股东的获利回吐——适用公平原则的几种场合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提要
已有的对上市公控制权法律问题的研究多是动态性研究,即对控制权的形成与转让过程的研究(俗称“并购”问题研究),本书的研究是静态性的研究,即把“控制权”当作一个细胞的研究。
控制权的法律基础是公的股份,控制权的市场价值是控制权人对他人出资资产的控制能力。正确识别上市公控制权,必须善于正确识别隐形控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控制权的表现形式。
单一化的国有投资主体、权利的高度集中和流通性是我国上市公控制权的基本特征。我国上市公特殊股权结构的形成根源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法律环境和股票发行上市的行政管理体制。股权的高度集中并中国的发明专利。在我国,上市公控制权较高程度上集中于国有持股人手中,较之于股权高度分散,并弊大于利。我国上市公目前面临的基本矛盾并股权分置,而是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冲突,冲突的根源在于控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法律剥夺和法律剥夺。
各国公治理的理论,主要有制度安排说、相互作用说、决策机制说、组织结构说。本书作者认为,公治理的实质是一种目标的追求,就我国上市公而言,公的基本目标应当是:(1)全体股东利益的化;(2)各类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和地位获得充分的保护;(3)公的可持续发展。
公治理模式主要分为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英美模式的外部环境是:股权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显分离、证券市场发达;德日模式的外部环境是:股权集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明显、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公治理模式的演变越来越具有同化、互相补充的趋势。
我国公治理法律制度的主要缺陷是:(1)没有建立完善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没有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激励机制;(3)没有建立完善的公法人否认制度。我国上市公股权高度集中的事实决定了内治型公治理是我国公治理模式的基本选择,内治型公要求上市公必须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的基本结构即三会制度。
我国上市公股东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关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我国上市公股东大会职权越来越具有宽泛的趋势,应当缩减股东大会职权,扩大董事会职权。(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过半数或1/3,而不是公总股份的一定比例,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做法,对保护股东的利益不利。没有程序的严格要求,就没有权利的正当保护。(3)中小投资者没有参与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热情,其主要原因是控股股东控制着股东会的内容与结果;便利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决策的法律机制不完善。完善股东大会制度,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1)完善类别股东分类表决制;(2)减少股东大会的议事范围;(3)完善股东大会表决权代理制度。
我国上市公董事会构成的实践是股东(主要是控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服从性、忠诚性的实践。选择服从、忠诚而忽视创造力,本质上就是选择低效。董事的选择标准应当是忠诚性和创造性并举。
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应当具备三个前置条件:(1)独立性。指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时其身份的独立性,其实质是与控股股东及公高级管理人员在利益方面的独立性。(2)公允及善良意识。公允及善良意识的本质是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下的思想修养。对侵害他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在认识上的敏锐性以及对这种侵权行为的及时和正当揭示与制止,是这种意识的核心。(3)履职能力。括三方面:专业技能、时间保证、健康状况。
我国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的对抗权法律制度。该种对抗权只有在控股股东及公高级管理人员滥用了权力、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和社会相关利益者时才能运用。独立董事的对抗权主要括:(1)知情权;(2)揭示权;(3)制止权;(4)诉讼权。
转变我国上市公独立董事不发挥作用的局面的两个基本假设:(1)独立董事的全部或过半数从中小投资者中产生(或由中小投资者推荐产生);(2)独立董事不直接从上市公领取报酬,而是从类似于“独立董事协会” 的机构中领取报酬。
限制国有股弊端,亦可以直接从减持上市公国有股人手。除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国有经济需控制的四类领域外,其余领域的国有股权均可减持。适用于我国上市公减持国有股的方式主要有:回购、管理层收购、股权转债权、股权再融资、股权转让和可交换债券。
与任何经营实体一样,上市公的运作离不开“债”的存在。为防止控股股东通过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对债权人正当利益的损害,应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1)控股股东与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对上市公的信息披露的连带责任;(2)债权人对债务人向他人继续重大举债的无异议制度;(3)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引入银行对上市公的相机治理制度。
上市公同样具备适用公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可能性。下列情形下,法审判人员可以考虑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由公控股股东对公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人员混同;(2)主要财产混同;(3)虚假出资;(4)股东大会形骸化;(5)业务混同;(6)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资产处置行为。对于公从事违法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法人格否认制度,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对待。
追究与不追究公控制权人责任的两难处境,客观上为公平原则的法律适用留下了必要的空间。双方均有过错和双方均无过错,但导致的结果是债权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时,公控股股东应以其历史上从该公获得的收益向债权人进行必要的补偿。这种补偿机制又称控股股东对债权人的获利回吐。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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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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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我拿到手大概有几天了,虽然还没能完全啃下来,但初步翻阅下来,感觉内容相当扎实,远超我的预期。我之所以关注这本书,是因为近期在处理一些公司事务时,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这块的法律规定感到有些模糊和不确定,总觉得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一些脱节。在网上搜寻相关资料时,无意间看到了张圣怀教授的这本书,看到“缺陷与改良”这几个字,立刻吸引了我,这正是我想要了解的。 从我浅薄的阅读来看,书中对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制度的梳理非常清晰,从历史沿革到现行制度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剖析。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并没有停留在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和解释,而是深入挖掘了这些规定在实际运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争议和实践难题。这种批判性的视角,对于我这样希望理解问题根源的读者来说,非常有价值。我特别想知道,作者在“缺陷”部分,具体提到了哪些方面?比如,是在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上,还是在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抑或是董事会的独立性上?这些都是我非常关心的问题。
评分我是一名刚入行不久的法律从业者,在处理公司法相关业务时,经常会遇到一些与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的棘手问题,感觉现有知识体系存在一些断层。在朋友的推荐下,我了解到张圣怀教授的这本《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读了前言后,觉得这本书可能正是我需要的“及时雨”。作者的语言风格我还没有完全领会,但从章节标题来看,逻辑性很强,而且对问题的把握相当到位。 尤其吸引我的是“缺陷与改良”这个主题,这表明作者并非仅仅满足于现状的描述,而是试图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我迫切想知道,作者在“缺陷”部分,是如何论述这些问题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具体负面影响的?例如,是否会导致“内部人控制”的泛滥,或者“一股独大”的治理僵局?而在“改良”部分,作者会从哪些角度着手?是立法层面的完善,还是司法解释的补充,亦或是监管层面的创新?我期待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些清晰的思路和实用的参考。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大气,但内容却散发着一种严谨的学术气息。我之所以对《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这本书抱有很高期待,是因为我一直在思考,在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经济体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演变和法律制度的配套,是一个极其复杂且充满挑战的课题。很多时候,法律的滞后性,或者说对新出现的实践问题的反应不够及时,都可能导致一些潜在的风险。 翻阅书中章节,我注意到作者似乎对不同类型的控制权安排,比如家族控制、法人控制、甚至国有股背景下的控制权,都进行了分类研究。我很想知道,在这些不同的控制权模式下,各自存在的“缺陷”是否有所差异?以及作者在提出“改良”建议时,是否会根据这些差异进行“量身定制”?比如,针对某些类型的控制权,可能需要侧重于加强信息透明度,而对于另一些类型,可能需要侧重于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评分这本《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它不像市面上很多同类书籍那样,只是堆砌概念和理论,而是真正地深入到实践的肌理之中,去探索那些令人头疼的法律难题。我平时也关注一些财经新闻,经常能看到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旁落、股权代持、以及各种资本运作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的报道,这些信息让我对这个话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的标题就非常有针对性,直击“缺陷与改良”,这让我觉得作者一定是对这个问题有着深刻的洞察和独到的见解。 我特别好奇的是,作者在“改良”的部分,会提出哪些具体的建议?是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是能够给出一些可操作性的方案?比如,针对中小股东权益如何更好地保护,是否存在一些创新的法律工具或者监管措施?或者是在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方面,有没有一些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并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本土化?我希望这本书不仅仅能指出问题,更能引领读者看到解决问题的方向,甚至能够为行业发展提供一些前瞻性的思考。
评分刚拿到《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研究:缺陷与改良》这本书,还没来得及细读,但光看目录和前言,就感觉信息量巨大,而且结构非常严谨。我之前也读过一些关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书籍,但感觉对于“控制权”这个核心问题,很多著作都只是蜻蜓点水,或者过于侧重理论,缺乏与中国资本市场实践的紧密结合。张圣怀教授在这方面似乎有着很深的积累,从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来看,都显得非常专业。 我尤其关注书中的“缺陷”部分,不知道作者是如何界定和分析这些缺陷的。是侧重于法律条文本身的模糊性、冲突性,还是更关注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比如,在股权收购、反收购、一致行动人认定等方面,是否存在一些普遍性的法律困境?以及这些困境是如何影响到上市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效率的?我还想知道,作者在探讨“改良”时,是否有针对性地回应这些“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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