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奖得主成名作
★《纽约时报》年度十大好书
★《时代周刊》百部英语小说
★作者的首次亮相自信得让人吃惊,既诙谐又严肃,语言具有真正的作家所特有的气质。这本书有牙齿。——萨尔曼·拉什迪
★这是一个陌生人的世纪:褐色、黄色和白色人种,这是一个伟大的移民实验的世纪。他们不是凭空出现,无所依附,挥着翅膀御风而来。他们来自某个地方。他们有根。他们无法逃避自己的历史,正如人逃不开自己的影子。即使他们到了,他们仍然要来回跑,他们的孩子则旋转不停。找不出合适的词形容这种状况——原罪似乎太过分,可能原伤更妥当。
晨曦之初,世纪之末,乱哄哄北伦敦。这里有世界上所有的肤色,以及相同的雪白牙齿。刚刚结束三十年婚姻的阿吉觉得,活在哪里,就该死在哪里,这才叫死得其所。他就该死在城里那条污秽的街道上。但阴差阳错,他没死成。六个星期后,他与十九岁的黑人姑娘再入围城,走入乱哄哄的北伦敦,为一场世纪末的悲伤而荒凉的大戏拉开序幕。
查蒂·史密斯(Zadie Smith 1975-)英国最具影响力的新生代作家,橘子奖得主。2003年和2013年两度入选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10年评选一次的“英国20位最佳青年作家”。在多族裔混居的北伦敦长大,父亲为英国白人,母亲有牙买加黑人血统。24岁出版《白牙》,一举成名。此书甫一面世,迅速被译为几十种语言。查蒂6岁就开始写诗,创作短篇小说。不过,她童年时的梦想并不是当作家,而是成为杰出的踢踏舞者。 中学时,查蒂不像是那种有远大抱负的好学生。她把绝大部分课余时间都用在阅读和交友上,还抽过大麻。当她告诉老师自己想申请剑桥时,老师直接告诉她这想法太荒谬,太不切合实际。尽管如此,她还是如愿来到剑桥大学研究英语文学。在剑桥国王学院,她整天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从她喜爱的作家如福斯特、塞林格和冯内古特那里学习写作的技巧和审美情趣。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她还曾靠在酒吧做爵士乐歌手赚钱。在剑桥读书时,查蒂遇到了尼克·赖尔德。后者当时正在研修诗歌,编辑诗集。两人于2004年在国王学院的小教堂举行了婚礼。查蒂·史密斯是一位喜欢挑战正统的个性作家。她的这种个性,我们从其名字上就可瞥见端倪。她原来叫Sadie,14岁时自作主张改成了Zadie,在英语中,S的发音更柔和,而Z的发音则响亮些,更有个性,也更具异国情调。 当所有人都对查蒂的处女作《白牙》叫好的时候,有一个人却阴阳怪气地说,这部作品出自少年老成、故作姿态者之手,“书中的一些片段如杂草丛生,不堪一读”。这个人就是查蒂·史密斯本人。她是自己最猛烈的批评家。她指出:“我怀有写一本巨著的巨大野心,但是我不认为它就是那本巨著。”此外,媒体对《白牙》的过分反应也让她觉得难以承受。她说:“我希望可以继续乘地铁,我希望拥有正常的生活。我不喜欢被人盯着看的感觉。”2002年,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清净,盛名之下的她选择离开英国来到美国哈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继续从事写作。 主要作品有:《白牙》(White Teeth)、《搜集签名的人》(The Autograph Man)和《论美》(On Beauty)。
小说是一条双向道,两边的人都需要付出努力。正确的阅读和写作一样,是非常有难度的事情。
——查蒂·史密斯
新千年第一部杰作。
——《旧金山纪事报》
一部雄心勃勃的小说,涵盖了种族、历史、政治、 文化、信仰与性等所有重要领域。
——《纽约时报》
这位才气纵横的细节大师,堪称后现代版的狄更斯。
——《华盛顿邮报》
她集睿智与尖锐于一身,准确把握了我们所处时代的脉息。
——《时代周刊》
只管相信对此书的赞美,带一本回家,漫卷书页,尽情享受阅读的美妙。品尝完每一个句子,你会情不自禁地转回头,开始第二遍阅读。
——《泰晤士报》
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剖析,精准得如同外科手术刀,直指人性幽微之处。作者构建的角色群像极其丰富,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独特的口音、历史包袱和未竟的梦想,他们之间的化学反应,既有命运的必然,也有偶然的碰撞,火花四溅。我特别留意到,作者在处理不同代际之间的隔阂和理解时,所展现出的那种近乎悲悯的洞察力。他们如何试图沟通,又如何在语言和文化的鸿沟中失语,这些场景描写得极其真实,让人感同身受。它不提供简单的答案,而是将这些复杂的关系网摊开来,让读者自己去触摸、去感受其中的矛盾与张力。这种对人际互动复杂性的细腻捕捉,使得这本书超越了简单的故事层面,更像是一部探讨人类情感和社会连接的百科全书。
评分这部作品的格局令人肃然起敬,它成功地将个体经验提升到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层面。它没有局限于讲述某一个家庭的故事,而是巧妙地将历史的洪流、社会的变迁与个体的命运紧密地编织在一起。每一次情感的起伏,都仿佛能听到身后历史巨轮转动的轰鸣声。作者对历史事件的引用和融入,处理得极其自然,既不显得生硬的说教,也不会让读者感到迷失在信息过载中。这种史诗般的广度,与对日常琐碎的微观描绘达到了完美的平衡。读完之后,脑海中留下的是一幅幅气势恢宏的社会图景,其中每个人物都不是孤立的符号,而是特定时空背景下复杂人性的缩影。它迫使读者去思考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是如何由无数条交织的过去与现在共同塑造而成的。
评分从文学性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在语言层面上的创新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作者的遣词造句,大胆而精准,有一种将口语的鲜活与书面语的凝练完美融合的魔力。阅读时,我经常会停下来,仅仅是为了回味某一句措辞的绝妙,它不仅传递了信息,更营造了一种特定的氛围,一种混杂着幽默、讽刺和深沉的独特基调。这种语言上的冒险精神,使得整本书读起来充满了新鲜感和活力,完全没有陈旧感。它似乎在挑战既有的文学规范,创造出一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独特“声音”。这种声音宏大而清晰,富有节奏感,即使在翻译的语境下,依然能感受到其文字背后的强大能量和独树一帜的艺术追求。
评分这部作品的文字功底真是令人惊叹,作者的叙事节奏掌控得恰到好处,仿佛一位技艺精湛的乐团指挥,时而激昂,时而低回,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徐徐展开。阅读的过程就像是跟随一位博学的向导,穿越一片光怪陆离的文化迷宫。那些人物的内心挣扎、他们背负的历史重量,都被描摹得丝丝入扣,即便是最微小的细节,也充满了象征意味。我尤其欣赏那种在宏大叙事背景下,依然能紧紧抓住个体命运脉络的细腻手法。那种跨越时间与地域的讲述,并没有让人感到散乱,反而有一种奇妙的结构感,让人忍不住想要探究每一个转折背后的深意。文字的密度很高,需要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初读可能略感吃力,但一旦进入作者构建的世界,那种沉浸式的体验是无与伦比的。这本书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故事,更像是一场关于人类生存状态的深刻哲学探讨,充满了对身份认同、归属感以及文化冲突的尖锐洞察。
评分翻开这书,一股强烈的、近乎原始的生命力扑面而来,那种笔力遒劲,气势磅礴的感觉,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是何等丰沛。它不是那种温吞水式的叙事,而是充满了爆炸性的张力,仿佛每一个段落都蕴含着火山爆发前的地质活动。我读到某些情节时,甚至能感受到那种热浪和尘土,那种属于都市边缘地带特有的喧嚣与压抑。叙事手法上,作者似乎毫不吝惜地运用着各种跳跃和并置,将看似不相关的元素巧妙地编织在一起,形成一种既混乱又和谐的独特美感。这考验着读者的理解力和耐心,但回报是巨大的,因为这种非线性的结构恰恰反映了我们现代生活的本质——碎片化、多声部、难以被单一视角概括。整本书读下来,感觉像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冒险,充满了意外的惊喜和震撼。
评分不错的一本书,值得拥有
评分生活在伦敦的两个家庭,两代人,闹哄哄的经历着她们的荒诞人生,
评分。。。。。。。。。。。。
评分刚刚结束三十年婚姻的阿吉觉得,活在哪里,酒还是在那里,这才叫死得起所。他就该死在城里那条污秽的街道。但阴差阳错,他没死成。六个星期后,她与19岁的黑人姑娘再入围城。
评分速度快 京东值得信赖隔天早上就到了
评分对于大部分不熟悉前苏联文学历史的读者,这似乎又是一个巨大声名主要来自于身后的俄罗斯作家。其实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伊萨克·巴别尔就已经是苏联最引人注目的作家之一了。而为他带来荣誉的,只是两部薄薄的短篇小说集-《红色骑兵军》和《敖德萨故事》。用爱伦堡的话说:“巴别尔不与任何人类似,任何人也无法类似于他。他永远按自己的方式写自己的东西。”当大多数苏联作家把眼睛盯着大时代、大事件时,巴别尔把视点坚定地落在了每一个鲜活的个体身上。在他的笔下人不再只是集体的一份子,更不仅仅是革命事业的工具,而是一个个有着复杂人性的生命体。残酷的战争环境常常让许多红军战士内心扭曲、变态,其中黑暗和兽性的一面令人为之心惊;但与此同时又无不渴望着幸福、安宁的生活,梦想着甜蜜的爱情。
评分《红色骑兵军》是巴别尔毫无争议的代表作,由三十六个短篇组成。每篇小说既独立成章,彼此之间又并非毫无关联。这样的结构类似于福克纳的《去吧,摩西》,你可以把整部小说集当成一部长篇来看。我最喜欢其中的《多尔古绍夫之死》、《政委康金》、《盐》(据称是博尔赫斯最珍爱的作品)、《寡妇》、《拉比之子》、《千里马》、《吻》。尤其是《拉比之子》,对人物刻画之准确、巧妙都很有典型意义。
评分很经典的一本书 找了很久才找到 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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