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网络虚拟物研究》: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学术文库已经出版《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5年版)和《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8》,现在出版《网络虚拟物研究——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由此形成独特的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丛书。
《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网络虚拟物研究》总结了虚拟物的交易、定性和规范的现状,归纳了虚拟物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讨论了网络微额支付与网络虚拟币问题,明确了虚拟物的法律属性及其权利归属,探讨了虚拟物纠纷解决机制、虚拟物的交易规则、虚拟物法律保护框架。附录包括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的网络游戏相关规范性文件名称。
《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网络虚拟物研究》适合于相关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产业界、法律界、法学界人士以及其他相关人士阅读和参考。
内页插图
目录
引言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研究的动因和意义
第二节 虚拟物概述
第一编 网络虚拟物的交易、定性及规范之现状
第一章 网络虚拟物交易现状
第一节 虚拟物交易的发展历程与交易实况
第二节 网络虚拟物交易的理论现状
第二章 网络虚拟物定性问题研究现状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概述
第二节 网络虚拟物定性问题研究
第三节 网络虚拟物法律属性的总结
第三章 网络虚拟物规范现状
第一节 我国网络虚拟物规范综述
第二节 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网络虚拟物立法现状与比较研究
第二编 网络虚拟物相关的司法实践
第四章 作为网络虚拟物刑案研究基础的王一辉案述评
第一节 案情概要
第二节 虚拟物的分类
第三节 王一辉等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
第四节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虚拟物的删除规则
第五章 网络虚拟物相关的刑事个案分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相关案例分析
第三节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第六章 网络虚拟物相关服务合同纠纷类型解析
第一节 因运营商冻结玩家账号内的游戏装备而引发纠纷
第二节 “盛大密宝”无效而引发纠纷
第三节 因运营商不承认玩家系被盗账户的原权利人而引发纠纷
第四节 因运营商以玩家使用“外挂”为由冻结玩家账户引发的纠纷
第五节 因运营商以玩家利用游戏漏洞为由冻结玩家账户引发纠纷
第七章 网络虚拟物相关的民事个案分析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典型民事案件概述
第二节 网络虚拟物民事案件个案分析
第三节 个案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第八章 网络微额支付与网络虚拟币
第一节 网络虚拟币概述
第二节 网络虚拟币相关案例述评
第三节 网络虚拟币引起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第三编 网络虚拟物相关的法律规制
第九章 网络虚拟物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
第一节 虚拟物法律保护的理由
第二节 可受保护虚拟物的特征
第三节 可受保护虚拟物的财产权性质
第四节 特例研究:即时通讯服务账号QQ号码的法律属性问题
第十章 网络虚拟物民事纠纷现状及其解决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纠纷的类型
第二节 网络虚拟物纠纷现实解决方案
第三节 网络虚拟物纠纷解决机制的构想
第十一章 网络虚拟物交易规则的构建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的特征
第二节 虚拟物的法律属性
第三节 虚拟物交易规则构建的设想
第四节 虚拟物交易的主体规制
第五节 虚拟物交易行为的规制
第十二章 网络虚拟物法律保护模式的探讨
第一节 立法指导思想
第二节 网络虚拟物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
结语
附录 网络游戏相关规范性文件一览(2008年1月~2009年7月)
精彩书摘
第一节 网络虚拟物研究的动因和意义
一、网络虚拟物的问题缘起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生活于其间的“外部世界”已经不仅仅是“大自然”了。在网络这一虚拟世界中,有一些“对象”具备视觉效果,人们可以通过屏幕观察它。这些“对象”能够在网络环境中持续稳定地“存在”,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网络虚拟物”。
在某些特别设计的环境中,虚拟物被赋予价值,成为人们渴望得到的东西,以至于出现专门的市场来进行虚拟物的交易,人们愿意支付真实的货币去购买一个只存在于网络中的东西,或得到它的某种属性。这种虚拟世界中的“存在”,对很多人来说具有使用价值,以至于没有它,就会失去精神上的某种愉悦感。
虚拟物的法律问题由此产生。
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是否有“虚拟物”容身的一席之地?
二、网络虚拟物的研究意义
(一)现实中的纠纷频发
虚拟物的法律保护问题是随着聚讼纷纭的现实而逐渐进入人们视野的。
2003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李宏晨案”的判决中将游戏玩家的虚拟“道具”、“装备”视为无形财产的一种,并判决支持玩家对该虚拟物品的赔偿请求。这一判决引起了“虚拟物是否是法定财产”的大讨论。而在2006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曾智峰案”的判决中将盗窃QQ号码认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理由是QQ号和Q币并非法定财产。同样存在于网络空间,仅仅是表现形式不同的数字信息被盗,却得出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虚拟物”再一次成为论争的焦点。
前言/序言
互联网产业包括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引发了一系列法律政策问题。在此背景下,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从2004年开始,先后承担多个研究课题进行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以《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5年版)和《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8》两本书的形式先后出版。
2008年底开始,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腾讯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合作进行《网络虚拟物研究之乱象与出路》课题研究。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双方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本书《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网络虚拟物研究》就是该项课题的研究成果。
如果说前两本书的研究主题限于网络游戏法律政策领域,那么,本书的研究主题则是专注于网络虚拟物问题,而网络虚拟物不仅存在于网络游戏中,也存在于网络游戏之外的网络虚拟世界中。
本书总结了虚拟物的交易、定性和规范的现状,归纳了虚拟物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讨论了网络微额支付与网络虚拟币问题,明确了虚拟物的法律属性及其权利归属,探讨了虚拟物纠纷解决机制、虚拟物的交易规则、虚拟物法律保护框架。本书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三编十二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编是关于网络虚拟物的交易、定性及规范的现状研究。其中第一章介绍了网络虚拟物交易的发展历程、交易实况和理论发展,指出了虚拟物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和理论争议的若干问题。第二章是对国内外虚拟物定性研究现状的述评。第三章是国内外网络虚拟物现有规范的综述。
第二编是关于网络虚拟物司法实践案例的归纳总结。其中第四章在对王一辉案的研究中,提出了虚拟物的“三分法”观点,据此认为,现行刑法典对于以非正常途径产生虚拟物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并无任何明确规定,根据罪行法定原则,不应轻易对这种行为做出犯罪化认定。第五章梳理了相关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司法机关对虚拟物属性的认识,对网络虚拟物刑法上的定性进行解析。第六章解析了网络虚拟物相关服务合同的纠纷类型。第七章评析了三个法院在认定虚拟物相关民事关系上存在分歧的案件。第八章讨论了网络微额支付与网络虚拟币问题。
好的,这是一份为您的图书《网络游戏法律政策研究2009:网络虚拟物研究》量身定制的、不包含该书具体内容的图书简介,侧重于法律、政策与网络社会发展的前沿议题。 --- 图书简介:数字边界的重塑与治理:21世纪初期的法律、伦理与技术交织 导言:信息时代的法律真空与制度重构的迫切性 进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带来了信息的爆炸式增长,更催生出全新的经济形态、社交模式乃至权力结构。然而,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速度,往往滞后于技术的演进。本书聚焦于2009年前后中国社会在应对这场深刻变革时所遭遇的核心法律难题、政策困境以及新兴的伦理张力。它并非对特定新兴现象的流水账记录,而是深入剖析了驱动这一时期制度变迁的核心动力——即数字世界对传统法律范式提出的根本性挑战。 本书的基调是探索与审视。我们不再仅仅关注已有的法律条文如何适用于新的技术环境,而是探讨:当社会活动大量迁移至虚拟空间,甚至产生与实体世界紧密交织的经济价值时,现行法律体系(包括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和行政监管法)是否依然有效?若否,应如何进行结构性重构以适应“数字主权”与“网络公民权”的崛起? 第一部分:数字经济的法律基础与产权重构 在互联网经济的初期探索阶段,知识产权与数据所有权成为最为棘手的领域。本部分探讨了在数字内容和信息产品大规模复制与传播的背景下,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面临的结构性危机。 1.1 知识产权在数字环境下的再定义 本书详细考察了诸如“P2P共享”、“数字水印”等技术对传统版权保护理念的冲击。重点分析了“合理使用”原则在网络环境中的边界模糊化问题。我们关注的并非某个特定软件或音乐的侵权案件,而是探讨:在复制成本趋近于零的时代,如何设计激励机制,既能保护创造者的权益,又不至于扼杀信息的自由流动?我们探讨了许可模式(如Creative Commons)的兴起,以及它们对传统垄断性版权思维的挑战。 1.2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法律地位 数据,这一无形资产,开始展现出巨大的经济价值。本书审视了“数据所有权”这一概念的法律可行性。在缺乏明确法律界定的情况下,企业通过收集、整合和分析用户行为数据所形成的价值,其法律归属究竟是平台方、用户方还是第三方聚合者?我们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界定数据垄断和隐私泄露边缘时的局限性,预示了未来数据安全与数据主权立法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网络空间中的社会秩序与行政监管困境 随着网络用户基数的激增,网络空间的社会治理问题浮出水面。本书将视角转向国家权力与网络自由之间的动态平衡。 2.1 互联网信息管制与言论自由的张力 这一时期,内容审查与信息过滤技术日益成熟,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边界的激烈辩论。本书超越了简单的“开放”与“管制”的二元对立,着重分析了各国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所采取的“技术性干预”措施的法律正当性基础。我们探讨了“网络诽谤”、“煽动分裂国家”等概念在跨地域、高匿名性的网络环境中的具体适用难度,以及对司法管辖权提出的挑战。 2.2 虚拟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制:跨界与套利行为 在监管层面,新兴的在线交易、众筹模式和早期数字金融活动开始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本书关注的是监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的现象:当传统金融或商业活动转移到监管相对宽松的网络平台时,监管机构如何有效地穿透技术表象,识别潜在的金融风险和消费者欺诈行为?我们分析了反洗钱(AML)和反欺诈法律如何试图适应去中心化、高频次的在线资金流动。 第三部分:新兴技术催生的伦理与社会契约重塑 法律是社会价值的体现,而技术的发展往往走在价值共识的前面。本书最后一部分探讨了网络社会对人类基本伦理观念的冲击。 3.1 身份认同与责任主体性的漂移 在网络论坛、在线社区和早期的社交网络中,用户身份的真实性、持续性以及其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后果,构成了新的伦理困境。本书分析了“网络人”(Netizen)这一身份的法律地位——他们是仅仅是“用户”,还是享有特定权利的“数字公民”?我们考察了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等现象背后的责任主体认定难题,特别是当行为人使用匿名技术进行恶意互动时,如何平衡保护受害者与维护网络交流的开放性。 3.2 算法治理的萌芽与技术中立性的反思 本书预见性地讨论了搜索引擎排名、内容推荐算法等自动化决策系统对社会舆论和市场竞争的潜在影响。虽然当时算法的复杂性尚不如今日,但其“黑箱”特性已经引发了对程序正义的担忧。我们探讨了法律是否应该要求算法的“可解释性”(Explainability)和“公平性”(Fairness),并反思了将社会治理职能外包给技术平台的伦理风险。 结论:迈向适应性法律框架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政策光谱,用以理解2009年前后中国信息社会在法律、伦理和治理维度上面临的挑战与探索。它不是对某一具体法律事件的终结性论断,而是对未来法律框架演进方向的深刻洞察,强调法律必须具备更强的适应性、前瞻性和跨界整合能力,才能有效地驾驭数字时代的复杂性。阅读本书,将有助于政策制定者、法律从业者和技术研究者把握信息时代治理的核心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