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法律管理 5 工時與休假管理

人力資源法律管理 5 工時與休假管理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陸敬波,孫琳,韓琰 編
圖書標籤:
  • 人力資源
  • 法律
  • 管理
  • 工時
  • 休假
  • 勞動法
  • 勞動關係
  • 員工福利
  • 規章製度
  • 閤規
想要找書就要到 新城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中信齣版社 , 中信齣版集團
ISBN:9787508652788
版次:1
商品編碼:11736393
品牌:中信齣版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江三角·人力資源法律管理金鑰匙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5-07-01
用紙:純質紙
頁數:216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江三角·人力資源法律管理金鑰匙叢書”涉及解雇管理、女職工管理、特殊員工管理、互聯網與新媒體時代企業用工管理、工時與休假管理、薪酬福利與績效管理、規章製度管理、群體性勞動爭議管理八大領域。
  “江三角·人力資源法律管理金鑰匙叢書”由屢獲國際法律評級機構錢伯斯(ChambersandPartners)“年度勞動法律師事務所”大奬、入選ALB(《亞洲法律雜誌》)“2015年度勞動法律師事務所”的江三角勞動法優秀律師團隊主創,吸收仲裁&法院、政府機關、HR法務、相關領域新聞記者等專業人士觀點,以法律視角全方位優化HR管理。
  “江三角·人力資源法律管理金鑰匙叢書”從勞動法各個角度進行細緻的人力資源管理的探討與研究,相較於市麵上同類圖書具有創新和示範意義:
  ·多視角切入,與時俱進:囊括瞭勞動法涉及的各方麵內容,既包含互聯網與新媒體時代企業用工管理、群體性勞動爭議管理、女職工管理等社會熱點前沿問題,又涉及閤法解雇、外籍與颱港澳員工管理等常規重點難點問題。
  ·側重務實,緊扣企業需求:寫作從法條入手,著眼於企業需求,根據不同地區差異,結閤具體案例分析,深入淺齣,同時配備操作流程、錶格和律師問答等形式,對企業更具指導價值。
  ·創作團隊兼具專業化與多元化:邀請勞動法領域學者、中央與地方各級官員參與創作,他們具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由江三角律師事務所成員主導編寫,並吸收瞭仲裁&法院、政府機關、HR法務、相關領域新聞記者、專業機構從業人員及加盟律師等專業人士的觀點。

內容簡介

  工時與休假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工時管理,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從提高生産率、控製勞動力成本方麵製定科學的企業決策,並結閤法律規定,針對不同的員工采用不同的工時製度進行管理的過程。休假管理,主要是用人單位對於各類法定假期和單位福利假期的規定予以明確,並對員工申請享受假期的方式、流程和記錄進行管理,從而保證自身生産經營的過程。
  工時與休假的規定同樣也是勞動法、勞動閤同法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勞動法體係下,各類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品類繁多,地方差異明顯,這一點在工時與休假方麵尤為明顯。用人單位如何做好員工的工時與休假管理,關係著能否保障自身的正常運轉。
  《人力資源法律管理 5 工時與休假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理論和實踐進行瞭全方位梳理,讓讀者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管理能夠有全麵而深入的理解,同時對一些操作誤區進行提示和甄彆,進而指導用人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作者簡介

  孫琳,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上海市法學會成員,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碩士學位。長期從事勞動法、勞動閤同法、社會保障法等研究,具有深厚的勞動法律知識儲備,熟悉勞動爭議處理流程,精通非訴訟法律業務。在《勞動報》《新民晚報》《上海法製報》等多傢報刊上發錶文章。主要工作範圍包括勞動閤同、集體閤同、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各項勞動法律事務的顧問服務及訴訟代理工作。

  韓琰,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調解庭庭長,長期從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多次在專業雜誌《中國勞動》、專業報刊《勞動報》及其他各類媒體發錶各類勞動法專業文章及案例分析,參與編撰多部勞動法相關書籍。


目錄

創作團隊
總序
前言
第一章 工時製度
第一節 我國工時製度法律規定現狀
一、標準工時製
二、特殊工時製
三、非全日製用工製度
第二節 工時製度與加班工資
一、標準工時製下延長工作時間的認定及加班工資的支付
二、特殊工時製下延長工作時間的認定及加班工資的支付
三、對於加班的限製
四、與加班工資爭議有關的訴訟時效
第三節 我國工時製下的灰色地帶
一、過勞死問題
二、待命時間問題
第四節 工時製的政府保障
第二章 加班管理
第一節 加班的認定
第二節 加班審批製度
第三節 加班的舉證責任
第四節 加班費的確定
一、加班費基數的確定
二、計件工資製下加班工資的確定
三、綜閤計算工時工作製下加班工資的確定
四、不定時工作製下加班工資的確定
第三章 法定節假日管理
第一節 休假種類
第二節 曆史沿革
第三節 放假方式
第四節 休假待遇
一、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支付問題
二、特殊工時製下節假日加班工資的支付問題
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工資支付問題
第四章 帶薪年休假管理
第一節 帶薪年休假的適用範圍
一、非全日製職工
二、特殊工時製職工
第二節 帶薪年休假的時間及待遇
一、帶薪年休假的計算
二、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方式、休假天數的確定與未休帶薪年休假補償
第三節 帶薪年休假與其他假期的關係
一、帶薪年休假與病假、事假
二、法定帶薪年休假與福利年休假
三、帶薪年休假與其他假期的安排
第五章 病假和醫療期管理
第一節 醫療期計算及期滿界定問題
一、醫療期的起算時間
二、醫療期的纍計計算
第二節 特殊職工醫療期問題
一、患重大疾病職工的醫療期
二、三期女職工醫療期問題
第三節 醫療期內的勞動關係保護
一、醫療期內的職工無過錯解除
二、醫療期內的職工過錯解除
三、醫療期內的協商解除
四、醫療期內的勞動閤同終止
第四節 病假的管理與虛假病假的甄彆
一、病假申請的流程
二、用人單位對職工病假的審批權
三、問題病假的甄彆及調查
第五節 精神疾病職工管理的睏境
第六章 女職工假期管理
第一節 産假
一、“産假”之曆史沿革
二、産假假期
三、晚育假假期
四、産假收入
五、單獨二胎的産假規定
六、外籍員工的産假規定
第二節 産前檢查假
第三節 産前假
第四節 哺乳假
第五節 計劃生育假
第六節 經期假
第七章 工傷假期管理
第一節 “醫療期”還是“停工留薪期”
第二節 停工留薪期有多長
第三節 停工留薪期之延長
第四節 工傷復發之停工留薪期
第五節 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之停工留薪期
第六節 職業病之停工留薪期
第七節 停工留薪期期滿後的勞動關係管理
第八章 探親假、婚喪假管理
第一節 探親假
第二節 婚假
第三節 喪假
第九章 事假及單位福利假管理
第一節 事假
一、事假的依據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
三、事假與曠工
第二節 單位福利假
……

精彩書摘

  第二章加班管理
  加班是指職工根據單位的要求,在八小時之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時間從事生産或工作,通俗地說,就是超齣正常工時在應該休息的時間工作。在目前的勞動爭議案件中,追索加班費的案件越來越多,據不完全統計,加班費案件占勞動爭議案件的二三成。在追索加班費的勞動者大軍中,既包括一些基礎崗位職工,如用人單位食堂廚師、用人單位門衛、義務消防隊員、物業公司值班人員等,也包括一些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而這些案件的標的額也是從幾韆元到幾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
  在如何處理加班費勞動爭議案件這個問題上,不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同的仲裁員、不同法院、不同的法官,有著不盡相同的看法,齣現瞭加班費“同案不同判”現象。這種司法實踐中的不統一,使得單位在加班管理中麵臨不少棘手的問題。
  用人單位常常會産生這樣一些睏惑,比如對於職工自願加班,單位是否需要為其支付加班工資,單位是否可以強製職工加班,職工是否可以自己要求加班。筆者將在下文結閤幾個案例逐一進行分析。
  第一節加班的認定
  【案例一】
  2010年10月,喬某入職某軟件公司,與公司簽訂1年的勞動閤同,具體從事軟件開發工作。公司實行8小時工作製,但由於喬某工作效率低下,任務未完成的,就在下班後自動加班完成。在工作過程中,喬某每天下班前都嚮上級領導匯報當日工作進展,同時在郵件中說明任務需要加班完成。8個月後,喬某實在無法適應工作要求,嚮公司提齣瞭辭職申請,並齣示瞭一年內延長工作時間的考勤記錄及每天工作匯報,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作8個月的加班費。公司認為,喬某加班是因為其工作效率低,延長工作時間是個人自願的行為,公司並未安排喬某加班,因而不應當支付加班費。喬某多次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均無法解決,無奈之下,嚮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依法維護其閤法權益。
  喬某認為:自己在履行閤同期間經常超時加班,具體超時工作時間有據可查,並且每天的工作匯報郵件都可證明工作在下班後完成。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超時工作應計發加班費,但單位從未支付過自己加班費,因此公司應當支付8個月的加班工資。
  公司認為:加班必須經過公司的安排和同意,隻有經公司同意並辦理必要手續的加班纔能支付加班工資,喬某雖然有延時加班的考勤記錄,但是其自願延長工作時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因此,喬某要求支付加班工資不符閤公司的加班製度規定。
  【聚焦】喬某自願的加班能否被認定為加班?加班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釋疑】工作時間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從事工作或者生産的時間,即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一定時間內必須完成其所負擔工作的時間。關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及工時製度的問題,已經在前文討論過瞭,此處不再贅述。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是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時間,是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時間不必從事工作或生産,可以自行安排和支配的時間。加班就是勞動者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在其休息休假時間內進行瞭工作。實踐中,加班基本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用人單位安排的,二是勞動者自願進行的。
  《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在提及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時候,均使用瞭“用人單位安排”的錶述予以界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由此可以看齣,法律法規主要規範的是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限製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強行要求加班。對於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而言,如果滿足瞭以下三個條件,一般就可以認定存在加班:(1)用人單位的安排;(2)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3)從事的是與勞動者工作相關的事務。
  但是類似於本案中喬某的自願加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是否沒有用人單位的安排就不能認定加班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實踐中,如果用人單位並沒有建立明確的加班製度,職工即便是自願加班,未經用人單位同意和安排,但是職工能證明存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提供勞動的事實的,一般也會認定存在加班。
  本案中,喬某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時間裏,從事與工作相關的事務,雖然其延長工作時間是其自身效率低下導緻的,但是因為單位並沒有建立相關加班製度要求職工加班必須得到事先審批,其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應當認定為加班,單位應當支付其加班費。
  指引
  在現實中,關於加班費支付的爭議和糾紛依然層齣不窮,且有明顯的增長趨勢。一般而言,除非用人單位能夠提齣相反證據,否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都麵臨著比較大的支付加班費的風險。
  第一,用人單位已在事實上默認瞭自願加班,或對於職工自願加班已有支付加班費的先例。
  第二,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同時要求勞動者簽署自願加班的協議;此種協議往往會被認定為“以閤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無效,勞動者有權利要求支付加班費。
  第三,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或規章製度對加班的規定比較模糊,沒有建立明確的加班審批製度,而職工提齣證據證明其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進行瞭工作。
  關於加班的問題,一直是單位與職工之間勞資爭議的焦點。其實,核心的問題就在於單位與職工對加班的認識與認定。上文已經提及,加班一般可以區分為用人單位安排的和勞動者自願進行的,但不管是哪種形式的加班,如果單位已經建立瞭閤理閤法的加班審批製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遵照執行。加班審批製度是判定職工是否有加班的重要依據,下文將著重討論該製度的一些問題。
  第二節加班審批製度
  加班審批製度是一種嚴格控製加班的管理製度,一般規定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必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過相關負責人批準後方可加班。
  【案例二】
  黃某於2008年3月進入上海某模具公司從事設計工作,雙方簽訂瞭勞動閤同。
  2008年6月,因黃某不能勝任工作,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閤同,但黃某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作期間的加班費。公司認為,根據入職時黃某簽收並承諾遵守的《員工手冊》的加班管理規定中的“公司不提倡加班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提齣書麵申請;未經公司批準而加班的,公司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員工如無特殊原因,應服從公司加班安排”。黃某沒有嚮公司申請過加班,因而不存在加班事實,公司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2008年6月27日,黃某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6月17日的加班工資3500元。
  黃某認為,勞動者超時工作雖未經單位審批,但這隻是程序上的瑕疵,因此,即使超時工作未經申請審批,也應當認定為加班。
  公司認為,根據公司閤法有效的加班審批製,加班必須是單位安排或經單位認可同意的超時工作,未經審批的超時工作,不能認定為加班。
  【聚焦】單位設有明確的加班審批製度,職工超時工作但並未經報批是否可以認定為加班並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
  【釋疑】《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製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該條規定錶明,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單位內的規章製度,規範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根據該條規定,單位自然可以製定與國傢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製度,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序,對符閤加班製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單位依法建立的規章製度,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遵守同時也應當作為單位管理和爭議處理的依據。
  在用人單位建立瞭閤法有效的加班審批製度的前提下,勞動者應該履行該審批程序,在確需加班的情形下,應當報請單位批準。如果勞動者違反單位的加班審批製度,未經單位批準而延長工作時間,則單位有權按照相應的規章製度進行處理。
  本案中,單位已經明確規定: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提齣書麵申請;未經單位批準而加班的,單位不予支付加班報酬。黃某未嚮單位申請加班,其超時工作的加班費請求也不應當得到支持。
  【指引】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設立加班審批製度,那麼雙方發生爭議,隻要勞動者能夠證明其超時工作,其超過法定時間的工作就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加班,用人單位往往麵臨高額加班費的賠償風險。
  如果用人單位設立瞭加班審批製度,而職工沒有經過相關的審批程序擅自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進行工作的,即使勞動者能夠證明其存在超時工作的情形,比如齣示考勤記錄和工作郵件等,隻要單位不存在惡意,其加班費的請求一般都得不到支持。
  由此可見加班審批製度對用人單位加班管理的重要性。因為對於勞動者的自願加班,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規可依,從保護勞動者的角度,司法實踐中如果勞動者提齣證據證明其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提供瞭勞動,往往就會被認定為加班。在類似第一個案例的情形中,用人單位往往會覺得不公平,勞動者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時完成工作,單位卻要為此承擔加班費。因此建立加班審批製,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就可以避免為勞動者的低效或惡意而埋單;對於勞動者而言,如果的確需要加班,按照用人單位的規定進行審批後主張加班費也有瞭充分的依據。
  第三節加班的舉證責任
  【案例三】
  2010年6月,文某到某物流公司工作,閤同期限1年,約定月薪6000元。2011年閤同期滿時,文某提齣工作期間存在加班情況,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費,未得到公司認可,於是文某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文某未能提供加班的證據,物流公司提供瞭文某的考勤打卡記錄及工資支付錶,但均沒有文某簽字。
  文某認為,加班工資的舉證責任應由物流公司承擔,並要求物流公司提供由他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以證明其加班情況,對未經他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不予認可。而物流公司則認為,應由文某本人承擔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公司考勤記錄係打卡生成,無須文某確認。
  【聚焦】加班的舉證責任應該由誰承擔?
  【釋疑】舉證責任是民事訴訟的一項重要製度,在民事訴訟中,對於舉證責任的分配采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提齣訴訟請求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取得證據或者不能取得足以支撐自己主張的證據,那麼提起訴求的一方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但是,勞動爭議糾紛與一般民事糾紛不同,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為瞭保護弱勢群體,法律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中“舉證責任倒置”,因用人單位做齣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閤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加班費爭議屬於勞動糾紛的一種,有人認為在加班費爭議案件中也應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用人單位證明不存在加班的事實;也有人認為加班費爭議不同於勞動閤同解除爭議等,對於用人單位而言要證明其認為沒有發生的事顯然強人所難,因而應當適用一般的舉證規則,即由勞動者舉證證明其存在加班的事實。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三)》進行瞭明確: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所以在加班費爭議案件中,舉證責任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加班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比如考勤記錄等,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不存在加班事實提齣證據證明,否則由用人單位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因而,本案中文某應當承擔加班事實的初步舉證責任,但是文某未提供任何可以證明其存在加班事實的證據。文某要求單位提供經其簽字的考勤記錄,卻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單位保存有簽字的考勤記錄,所以其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其加班費請求也不應得到支持。
  第四節加班費的確定
  一、加班費基數的確定
  【案例四】
  王某是剛畢業的外地大學生,2013年10月,經人介紹,到某機械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崗位是機床操作,約定轉正後每月工資3000元。王某好不容易找到這份工作,他十分珍惜,主動加班加點,車間裏的苦活、纍活都搶著乾。王某的師傅、車間主任包括分廠領導都很喜歡他。試用期滿後,加上加班費,王某每月能拿到4500元,他倒也知足常樂。
  2014年8月,一次大學同學聚會,王某見到瞭同在一個城市工作的同學楊某。迴憶大學生活之餘,比比兩人的工資收入是免不瞭的。與楊某比,王某每月的工資收入高瞭不少。但一討論,王某發現瞭問題,楊某每月雖然隻有3500元的工資,但他每周雙休,平時加班也不多,王某每月能拿到4500元,但自己的雙休日經常是在加班中度過,平時加班也是常事,如果除去加班工資,自己沒有楊某拿得多。經其他同學指點,王某發現,某機械有限公司給自己發的加班費好像有問題。
  小聚後,王某上網搜索,再對照自己的勞動閤同、工資單,他發現瞭問題所在:自己勞動閤同上約定工資3000元,由基本工資2200元、績效工資300元、崗位工資300元、津貼200元四部分構成,但公司在計算加班工資時,僅以基本工資2200元作基數,這樣,每加一次班,由於基數少瞭800元,加班費自然少瞭不少。王某想不明白,勞動閤同上沒有約定,事先也沒有和他說,該公司為什麼就自行決定將基本工資作為加班工資基數呢。王某找到車間主任、分廠負責人,一直找到人力資源部。可他得到的解釋基本都一樣,法律對加班工資基數並無明文規定,公司自行決定並無不妥;公司一直以來都是這麼操作的,已經成為約定俗成的規矩,不可以輕易改變。王某知道,自己這份工作來之不易,真和公司翻臉,自己還真下不瞭決心,可讓他忍氣吞聲,卻又心有不甘。2014年9月,王某找到市總工會,想請“娘傢人”幫自己找個兩全之策。
  【聚焦】用人單位可否另行單獨與勞動者約定加班工資?
  【釋疑】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應當以勞動閤同中所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齣勤或完成標準定額時所應獲得的薪資額為標準。根據此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閤同約定的工資之外再另行約定加班費的基數。
  那麼勞動者的工資由哪些部分構成呢?各類奬金、津貼是否可以認定為勞動者的工資?根據國傢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奬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中奬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津貼和補貼是指為瞭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瞭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本案中王某的勞動閤同中已經明確約定瞭其工資構成:基本工資2200元、績效工資300元、崗位工資300元、津貼200元,這些都應當是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算加班費時應當都考慮進去,而不是僅僅按照基本工資2200元來計算加班工資。
  【指引】實踐中,在加班費的基數方麵經常存在這樣一些問題:(1)職工工資分很多細項,包括基本工資、各類津貼等,但計算加班費的時候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基數;(2)不管職工每月工資收入多少,都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計算基數;(3)職工無論加班多少,每月固定可得一筆“加班費”,不考慮加班工資計算基數。這些操作都是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相違背的。
  前述分析已經明確瞭加班費基數應當按照職工正常齣勤時的工資計算,但是實踐中經常齣現的問題是職工的月工資並不固定,比如,基本工資雖然是固定的,但是績效奬金卻是不確定的,此時加班費基數應當如何確定呢?
  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若乾問題的解答》(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調研指導[2010]34號),按《勞動閤同法》第十八條規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對加班工資的基數,可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規性奬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後的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確定。
  如果工資係打包支付,或雙方形式上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明顯不閤常理,或有證據可以證明用人單位惡意將本應計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項目歸入非常規性奬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中,以達到減少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計算目的的,可參考實際收入×70%的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即在確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的時候,一般情況下可以不用考慮“非常規性奬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收入。這樣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報酬相對容易確定,用人單位也比較容易操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操作是上海地區的規定,在其他地方,還需具體結閤當地規定,如果沒有相反的規定,筆者認為,在其他地方也是可以藉鑒上海的操作的。
  ……

前言/序言

  本書以勞動仲裁或法院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為素材,係統性、精細化地審視瞭勞動關係中的特殊群體——企業員工中的特殊對象。所謂係統性審視,是指本書研究的對象,基本涵蓋瞭目前勞動保障法學界、司法界持續關注和探究的特殊群體,抑或企業在員工管理中經常麵對而又容易疏漏的特殊對象。對企業來說,盡管在員工的一般管理上已經駕輕就熟,但如果忽略瞭這些特殊對象管理上的特殊性要求,就可能麵臨較大的用工法律風險。所謂精細化審視,是指本書就這些特殊群體的個性化特徵,進行瞭多視角、多層次的細緻分析,力求理論上有所建樹、企業員工管理實務上貼近現實。
  從本書的係統性角度考慮,企業在管理特殊員工時,首先應當把握其共有特徵:其一,用工法律風險可能超齣勞動保障法律的範疇。如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企業須關注派遣公司自身可能産生的無資質、剋扣工資等風險;聘用高管,企業須注意《公司法》對高級雇員勞動關係的特彆規定;而雇用實習生或退休返聘職工,在無法藉助工傷保險轉嫁風險的情況下,應尋求商業保險的保障。其二,法律規範不確定的風險。由於我國勞動保障法律的精細化程度較低,有關特殊員工的規定存在種種缺陷或空白,緻使企業麵臨各種不確定風險。如法律規定雇用非全日製工可以采取口頭協議方式,但一旦發生勞動糾紛,企業可能麵臨口說無憑的風險,故長期雇用非全日製工,還是應以訂立書麵閤同為首選。其三,由於法律規範的不確定,各地政府可能齣颱各種迥異的實施細則,於多地經營的企業,尤其要注意當地政府的相關政策,以免陷入法律碎片化的風險。
  其次,以本書剖析的係爭事實為鑒,企業應當潛心研究特殊員工的個性特徵,以精細化管理來消除其特殊性可能産生的法律風險。如企業與實習生、退休返聘職工的爭議,集中在人身傷害和勞動報酬方麵;企業與高管的糾紛,主要涉及未簽勞動閤同和索要加班費;非全日製用工的糾結,聚焦在法定用工標準和工資福利待遇上;麵對工會乾部或職工代錶,企業的不當行為主要是違法解約或終止、乾預工會乾部選任;企業與涉密員工對簿公堂,多因自身對商業秘密保護的措施不力或失當;而與精神障礙員工的係爭風險,在招聘、試用期、醫療期等各個階段都可能發生,需要采取不同的應對方法。
  值此《勞動法》實施2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瞭《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由此,本書的付梓平添瞭一份紀念和現實意義。最後,細讀昔日學子、今日律師們的鼎力之作,備感興奮和欣喜:後生可畏!勞動保障法學界和實務界後繼有人!
  本書由崔亞娜、方樂華擔任主編,負責全書的統稿和協調工作,李昊、任麗娟撰寫第一章,李國慶撰寫第二章,楊亞蘭撰寫第三章,王勤偉撰寫第四章,黃璠、白麗娟、顧麗菲撰寫第五章,張芯幸、硃岩撰寫第六章,彭學鋒撰寫第七章,徐晶、顧鬆林撰寫第八章。
  方樂華
  2015年4月10日於上海

現代企業高效運營的基石:精細化績效與激勵管理 本書深入剖析現代企業在績效管理與激勵機製設計方麵的核心挑戰與前沿實踐,旨在為企業管理者、人力資源專業人士以及對企業管理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套係統、實用的理論框架與操作指南。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科學、公平、高效的績效評估體係,並輔以富有吸引力的激勵措施,從而最大限度地激發員工潛力,驅動組織持續成長,是每一位企業掌舵者必須審視的關鍵問題。 第一部分:績效管理的科學與藝術 績效管理並非簡單地對員工工作成果進行評判,而是一個貫穿於日常管理中的持續性循環過程。本書將從績效管理的基本理念齣發,闡述其在現代企業戰略執行中的重要性。我們將首先聚焦於“績效的定義與度量”,探討如何將企業宏觀戰略轉化為清晰、可衡量的部門及個人績效目標。這包括從SMART原則(Specific, Measurable, Achievable, Relevant, Time-bound)到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等多種目標設定方法的深入講解,並結閤不同行業、不同職能崗位的實際案例,指導讀者如何製定既具挑戰性又不失可行性的績效指標。 隨後,我們將深入研究“績效評估的方法與工具”。從傳統的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到360度反饋,再到行為錨定評價等級(BARS)等,我們將詳細介紹各種評估方法的優劣勢,以及在不同情境下的適用性。本書特彆強調瞭“過程管理”的重要性,認為績效評估不應僅僅關注最終結果,更要關注達成結果的路徑、所投入的努力以及在過程中展現齣的能力與行為。因此,我們將重點講解如何通過定期的績效輔導、反饋麵談以及發展計劃,將績效管理融入日常工作,實現“以評促管,以管促效”的良性循環。 此外,本書還將探討“績效管理中的常見誤區與挑戰”,例如評估的主觀性、員工的抵觸情緒、以及如何處理績效不佳的員工等。我們將提供一係列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幫助讀者規避這些陷阱,建立一個更加客觀、公正、並能獲得員工廣泛認同的績效管理體係。 第二部分:激勵機製的驅動力與設計 激勵是激發員工內在驅動力、提升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的關鍵。本書將從“激勵的心理學基礎”齣發,解析員工需求的多層次性,從基本生理需求到自我實現需求,並探討不同類型的激勵措施如何滿足這些需求。我們將藉鑒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赫茲伯格雙因素理論、公平理論等經典激勵理論,為讀者構建一個堅實的理論基礎。 在“物質激勵的設計與實施”方麵,本書將涵蓋股權激勵、奬金製度、薪酬體係優化、績效奬金與年終奬等多種形式。我們將深入分析不同物質激勵措施的特點、適用範圍以及設計原則,並提供詳細的案例分析,指導讀者如何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行業競爭狀況以及員工貢獻度,設計齣既具競爭力又能有效激勵員工的薪酬福利方案。本書特彆強調瞭“公平性”與“透明性”在物質激勵中的重要作用,指齣不公平的薪酬體係往往會適得其反,引發員工不滿。 除瞭物質激勵,本書同樣重視“非物質激勵的力量”。我們將探討如何通過職業發展機會、學習與培訓、認可與贊賞、授權與賦能、以及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等方式,激發員工的內在動機。我們將分享許多成功的非物質激勵案例,例如如何通過設立導師製度、提供多樣化的培訓項目、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以及營造積極的企業文化,來提升員工的歸屬感、成就感和幸福感。本書認為,成功的激勵機製是物質激勵與非物質激勵的有機結閤,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第三部分:績效與激勵的融閤與前沿趨勢 本書的第三部分將聚焦於如何將績效管理與激勵機製進行深度融閤,形成一個協同增效的係統。我們將探討“績效驅動的薪酬與奬金設計”,即如何將員工的績效錶現直接與薪酬調整、奬金發放掛鈎,確保“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本書將提供詳細的計算模型與實施步驟,幫助讀者建立一套清晰、公平、易於理解的績效薪酬聯動機製。 同時,我們還將深入研究“企業文化與激勵機製的協同作用”。優秀的企e業文化能夠為激勵機製提供強大的支撐,反之,有效的激勵機製也能促進企業文化的形成與發展。本書將探討如何通過激勵手段,引導員工的行為與企業價值觀保持一緻,從而塑造齣積極嚮上、富有凝聚力的企業文化。 此外,本書還將關注“績效與激勵管理的前沿趨勢”。在全球數字化轉型浪潮下,我們將探討“數據驅動的績效與激勵”。通過大數據分析,我們可以更精準地識彆高績效員工,預測人纔流失風險,並設計更具針對性的激勵方案。我們還將關注“敏捷績效管理”的興起,分析其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中如何更好地適應企業需求,以及如何通過持續的反饋與調整,實現更靈活的激勵。 最後,本書將結閤“案例研究與實踐指導”。我們將選取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代錶性企業,深入剖析其在績效管理與激勵機製方麵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為讀者提供具有藉鑒意義的實操案例。通過詳盡的案例分析,讀者可以更直觀地理解本書提齣的理論與方法,並將其靈活運用到自身的管理實踐中。 本書旨在幫助讀者構建一套全麵、係統、且富有實操性的績效與激勵管理體係,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人纔優勢,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這是一本獻給所有追求卓越、勇於創新的企業管理者和人力資源從業者的指南,它將助您點燃員工的激情,驅動組織的騰飛。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名字讓我眼前一亮,因為“工時與休假管理”正是我在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個棘手問題。我一直覺得,這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冰冷規定,更是一門關於如何平衡企業效率和員工福祉的藝術。我尤其想瞭解書中關於“工時”的界定,比如,在某些新興的靈活辦公模式下,如何準確地計算工作時間?是按照實際在崗時間,還是包含一些附帶的溝通和準備時間?這對於我們製定更科學的排班和考勤製度至關重要。在“休假”方麵,我最關心的是如何處理好那些特殊情況,比如員工因傢庭原因需要長期休假,或者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員工加班,這些情況下的補償和安排都需要非常謹慎。我希望這本書能提供一些實操性的模闆,比如如何起草一份規範的工時協議,如何設計一份清晰易懂的休假管理規定,以及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有哪些關鍵的證據和應對策略。我個人認為,有效的工時與休假管理,不僅能規避法律風險,更能提升員工的歸屬感和工作積極性,從而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期待這本書能給我帶來一些顛覆性的思考和實用的解決方案。

評分

我一直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方麵都保持著濃厚的學習興趣,尤其是工時與休假管理這一塊,這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用工成本、運營效率,以及員工的切身利益。我經常在思考,如何纔能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最大化地利用人力資源,同時又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這本書的題目正是我目前非常迫切需要瞭解的內容。我特彆希望書中能夠深入探討一些關於工時管理的“灰色地帶”,比如在項目製工作模式下,如何科學地計算和分配工作量,以及如何避免因為模糊的工時界定而産生的勞動糾紛。對於休假管理,我希望能夠看到一些關於如何製定具有競爭力的休假政策的建議,而不僅僅是停留在滿足法定最低標準的層麵。例如,如何設計更具吸引力的帶薪年假、彈性工作假,以及在處理特殊休假(如陪産假、育兒假)時,有哪些需要特彆注意的細節和最佳實踐。此外,我也非常關注書中對於如何運用技術手段來優化工時與休假管理的探討,比如如何利用考勤係統、人力資源管理軟件等工具,來提高效率、減少錯誤,並為管理層提供更準確的數據支持。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讓我眼前一亮,因為“工時與休假管理”是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挑戰。我一直認為,這不僅僅是關於遵守法律條文,更是關於如何通過精細化的管理,在保障員工閤法權益的同時,最大化地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提供一些關於如何科學界定和管理工作時間的具體方法。例如,在一些需要跨時區協作或者遠程辦公的場景下,如何準確地記錄和核算工作時長,以避免潛在的爭議?同時,對於彈性工作製和集中工作製等不同的工時製度,書中是否有詳細的優劣分析和實施指導?在休假管理方麵,我希望這本書能超越單純的法律解讀,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建議。比如,如何設計一套既符閤公司發展戰略,又能滿足員工多樣化需求的休假體係?如何處理那些復雜的休假申請,例如閤並休假、連續休假,以及在特殊時期(如疫情期間)的休假安排?我也關注書中是否有關於如何通過培訓和溝通,提升員工對工時與休假政策的理解和認同的內容,從而從源頭上減少不必要的摩擦。

評分

這本書的選題方嚮我一直很關注,尤其是在當前復雜的勞動關係環境下。我最近在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處理員工的工時和休假問題,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企業的閤規性和員工的滿意度。我希望這本書能提供一些突破性的見解,不僅僅是羅列法律條文,更能深入分析這些法律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難點和成功案例。例如,關於彈性工作製,我們一直想探索更靈活的模式,但又擔心觸碰法律的紅綫。我期待書中能有這方麵的詳細指導,比如如何設計閤理的彈性工作方案,如何進行有效的工時記錄和管理,以及在加班費計算方麵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細節。另外,對於年假、病假、婚假等各類休假,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規定差異很大,我希望能找到一些通用的原則和具體的操作指南,幫助我為企業製定既符閤法律要求又能兼顧員工需求的休假政策。同時,我對於如何處理休假期間的員工管理、緊急情況下的休假審批流程等問題也感到睏惑,希望能從書中獲得啓發。總的來說,我對這本書的期望很高,希望它能成為我處理工時與休假管理方麵的得力助手,幫助我提升專業能力,更好地服務於企業和員工。

評分

我對這本書的期待,主要集中在它能否為我提供一些更深層次、更具操作性的工時與休假管理解決方案。在當前充滿變化的勞動環境下,我感覺傳統的管理模式已經難以滿足企業的需求,也難以充分保障員工的權益。我希望書中能夠深入分析一些新興的工時製度,比如“小鎮工作製”或者“四天工作製”等,探討它們在法律閤規性、實際操作性和對員工幸福感的影響。此外,我也非常關注書中對於如何處理那些“模糊地帶”的工時和休假問題,比如,在非工作時間處理工作郵件、參加綫上培訓、或者因個人原因臨時調整工作時間,這些情況的性質和法律後果是怎樣的?在休假管理方麵,我更希望看到一些關於如何平衡企業運營需求和員工個性化需求的具體案例。例如,如何設計一個更加靈活和人性化的年假製度,允許員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同時又能確保企業的正常運轉?或者,在處理那些需要長期休假的情況時,如何進行有效的溝通和資源調配,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工作的影響?這本書如果能提供這樣的深度分析和實踐指導,對我來說將非常有價值。

評分

內容比較實用,不錯。

評分

還沒看,應該不錯

評分

太久沒買過書瞭,書本真心貴啊。

評分

《人力資源法律管理 1 解雇管理》對解雇的理論和實踐進行瞭全方位的梳理,讓讀者對勞動關係的解除能有全麵而深入的理解。解雇是企業主動終結勞動關係的方式,如何閤法解雇,如何閤法維權,都是勞資雙方應該明確的內容。本書對一些實踐中的操作誤區進行瞭提示和甄彆,以利於讀者在維權方麵做到有的放矢。

評分

這套書真的很不錯哦

評分

一套工具書,希望公司用的上

評分

已經收到,看著還可以的樣子!

評分

可以可以可以可以

評分

內容比較實用,不錯。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