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书名倒是挺有意思的,虽然我手里这本不是那个名字,但光是看到书名,我就对“家常豆浆与早餐”这个主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手上的这本,重点似乎放在了比较古典的烘焙技艺上,特别是那种需要长时间发酵和慢烤的欧式面包。作者对酵母的理解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每一个步骤都写得像是在进行一场精密的化学实验,从温度的微小变化到湿度的控制,都描述得入木三分。我记得有一章专门讲如何用天然酵种制作酸面包,那复杂的流程,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他甚至详细分析了不同产地的小麦在蛋白质含量上的细微差别如何影响最终面包的气孔结构,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反而有一种探索未知的兴奋感。对于那些只满足于超市里那些工业化快速生产的面包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颠覆性的。它教会你的不仅仅是配方,更是一种对“慢”的尊重,对食材本味的追求。书里还配了不少大师级的作品照片,那些面包的表皮呈现出深邃的焦糖色,内里则是蜂窝状的纹理,光是看着图片,就能想象到撕开外壳时那股麦香和酸香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气息。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把一个看似简单的早餐环节,提升到了手工艺品的层面。
评分我手上的这本工具书,完全是冲着“分子料理”的科学原理去的,它的专业程度简直让人汗颜,但同时也充满了探索的乐趣。这本书里几乎没有传统的炒锅或烤箱的戏份,取而代之的是真空低温慢煮机(Sous Vide)、液氮、藻酸钠、麦芽糊精这些高科技名词。作者用非常严谨的物理和化学语言,解释了蛋白质在不同温度下变性的过程,以及如何利用乳化剂和稳定剂来创造出传统烹饪无法达到的口感和形态。比如,它会详细解释如何利用反向球化技术,制作出“爆浆”的液体中心,而外层却是坚实的凝胶体。阅读这本书需要一定的科学基础,但作者的图表和实验步骤都设计得非常清晰,即便是初学者也能理解背后的逻辑。我尝试用书中的技术复刻了一个“澄清的西红柿汤”,那种纯净到极致的口感,完全颠覆了我对汤的概念。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将烹饪从一门艺术,提升到了需要精密计算的科学领域,拓宽了我对“烹饪”二字的理解边界。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的风格极其的写实和朴素,完全没有那种华丽的辞藻去渲染食物的美感,它聚焦的全部是“时间管理”和“食材的零浪费处理”。这对我这样一个忙碌的职场人士来说,简直是及时雨。作者的核心理念是,如何用最少的精力,在工作日早上享受到营养均衡的膳食。书中大量的篇幅在介绍如何利用周末进行“批量备餐”(Meal Prep),但它的方法论非常独特,不只是简单地把菜做好放冰箱,而是根据食材的保鲜期和烹饪时间,设计一个高效的“工作流”。比如,他会建议你把一周要用的蔬菜,用不同的切割方式(切丝、切块、切片)来应对不同的烹饪需求,这样能确保在周三或周四还能吃到口感最好的蔬菜。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边角料”的妙用。那些通常会被丢弃的西兰花梗、芹菜叶,他都有对应的食谱,比如做成浓郁的蔬菜高汤基底,或者直接搅打成绿色的能量酱。这本书的实用性太强了,它没有教我做米其林大餐,而是实实在在地帮我解决了“晚上不想开火,早上没时间做饭”的世纪难题。
评分我最近翻阅的这本烹饪指南,完全是另一个画风,它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东南亚地区,特别是泰国和越南的街头小吃上。我的天,里面的香料组合简直让我眼花缭乱!作者似乎对“酸、甜、辣、咸”这四大味型的平衡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举个例子,光是调制一份正宗的泰式青木瓜沙拉(Som Tum),他就列出了不下五种不同地区的版本,每一种都对辣椒的种类、鱼露的陈年时间、青柠汁的榨取力度有着明确的指示。我按照其中一个配方尝试做了冬阴功汤,那种层次感,绝不是我在普通餐厅喝到的那种单一的酸辣味。它有香茅的清新,高良姜的辛辣,还有一点点隐约的南姜的甜味,回味悠长。这本书的排版也很有特点,大量使用了手绘插图来描绘那些复杂的香料处理过程,比如如何正确地拍碎香茅,如何用杵臼将咖喱酱研磨到最细腻的状态。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不是在看食谱,而是在跟随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厨进行实地考察。它成功地把异域风情浓郁的餐点,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呈现给了家庭厨房,让我对东南亚风味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评分这本关于饮食的书籍,与其说是一本菜谱,不如说是一部关于“味觉记忆与地域文化”的田野调查报告。作者的笔触非常细腻且带有强烈的怀旧色彩,他仿佛在用文字为我们重构一个已经逝去的年代的餐桌图景。我读到的是关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北方家庭,特别是那种大家族聚餐时的餐桌礼仪和菜品选择逻辑。他没有给出精确到克的配方,更多的是强调“感觉”和“火候的经验”。比如描述做一道炖肘子,他会花大量篇幅去写炖煮时灶膛里火苗的颜色,以及在等待过程中,一家人围坐在炉边聊天的场景。这种氛围的营造,比任何精确的步骤都更能打动人。书里穿插了大量作者自己拍摄的老照片,那些略带泛黄的图片里,承载着浓浓的人情味。每次读到关于传统年夜饭的描述,我都会忍不住联想到自己童年时的相似场景,那种集体归属感和食物带来的慰藉,被这位作者表达得淋漓尽致。它让我意识到,食物不仅仅是果腹之物,更是连接过去与现在的纽带。
评分第一章 清晨,宁静的海面,粼粼微波中,闪耀着初升太阳的金色光芒。 离海岸一英里的地方,一艘渔船在下饵捕鱼,海鸥们有早饭了,这个消息在长空旋即传开。刹那间,成千上万只海鸥飞来,东躲西闪争抢一点早饭。又一个忙碌的日子开始了。 只有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远离群鸥、海岸和渔船,在远处独自练习飞翔。 飞到一百英尺的高空时,他垂低蹼足,仰起尖喙,努力把双翅弯成一条曲线。他开始放慢速度,直到风在耳边低语,直到海洋在身下恢复了平静。他眯起双眼,集中精力,屏住呼吸,努力使身体再弯一些……再……弯……一……英寸……突然间,羽毛蓬散开来,他失速了,向下坠去。 你知道,海鸥从不畏缩,从不失速。生为海鸥,在半空中失速简直丢脸、可耻。 但,海鸥乔纳森.利文斯顿并不感到羞愧。他重新伸展双翅,再颤抖着弯成曲线一一放慢速度,再放慢,又失速坠落…… 他是那样非同一般。 大多数海鸥不愿自找麻烦去学更多的飞翔技巧,只满足于简单地飞到岸边觅取食物,然后再飞去。他们并不在乎飞翔,在乎的只是吃。然而,对于这只海鸥,飞翔远比吃重要。 他发现,这种想法使他不受欢迎。甚至连父母也不理解他为什么整日独处,成百上千次地苦练低空滑翔。 有些事他也不明白,比如,要是在离水面不到半翼幅的高度飞行,他就能在空中停留更久一点,也不太费力。他滑翔结束时,不是像普通海鸥一样双脚朝下踩人海中,溅得水花四起,而是双脚紧贴身体,以流线型触及海面,只留下一道又平又长的水痕.当他收着双脚滑到海滩上,然后步测自己在沙中滑行的距离时,目睹这一切的父母真是忧虑万分。 “为什么?乔,为什么?”母亲问道,“难道像大家一样就那么难吗?为什么你不能放下低飞的事让鹈鹕和信天翁去做呢?为什么不吃点东西?儿子,你已经瘤得皮包骨头了!’ “妈妈,我不管什么皮或骨头。我只想知道我在天上能干什么,干不成什么,只想知道这些。” “你看,乔纳森,”父亲不无慈爱地说,“冬天快来了,船也少了,水面的鱼要深游了。要是你非学不可,就学学怎么抢食吧。飞行当然是好事,可是,滑翔不能当饭吃呀。别忘了,会飞不过是为了吃。” 乔纳森顺从地点点头。接下来的几天,他努力像别的海鸥一样做。他真的努力了,在码头和渔船周围与群鸥一起尖叫、盘旋,争抢小鱼小虾或面包渣。可是,他做不下去。 太没意思了!他一边想着,一边故意把一只辛苦得来的凤尾鱼抛给在后面追逐的饥饿的老海鸥。我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学习飞翔。要学的东西还有那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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